日本人四书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四章 明治维新

“尊王攘夷”、“王政复古”、“驱逐夷狄”等口号,宣告了近代日本的到来。这些口号可以激励日本人的士气,鼓励日本人战斗,使日本免受外国侵略,并致力于让日本恢复到十世纪前的黄金时代。在这些叫嚷着“尊王攘夷”的人士中,最激进的是天皇派分子,他们是天皇的支持者,目的是要把外国人从日本驱逐出去,重新恢复日本人传统的生活方式,剥夺“改革派”在国内外事务上的发言权。此时,实力强大的外样大名成为倒幕派先锋,他们试图通过“王政复古”取代德川幕府,一举统治日本。农民盼望着能够少纳赋税,多保留自己的粮食,他们并不喜欢“改革”。武士阶层希望能够保留自己的俸禄,并能够挥刀上阵建立战功。那些在财政上支持“王政复古”的商人们,虽然并没有对封建制度提出指责,却希望能在日本大力推行商业。

1868年,日本的倒幕派势力获得了成功,同时宣告“双重统治”的结束。当时,在西方人眼里,胜利者要推行一种保守而孤立的政策,可事实恰恰相反,新政府上台后采取的政策,大大出乎人们意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大名在各个藩地的征税权就被取消了,在日本农民按“四公六民”(四成归大名,六成归农民自己)交纳的赋税中,原本交给大名的“四成”赋税被收归政府。日本政府并不会无偿占有这“四成”赋税,政府会给每个大名发放俸禄,每个大名的俸禄大约相当于他们正常收入的1/2,同时免除了原本由大名提供的武士俸禄以及公共建设费。武士也和大名一样,开始由政府发放俸禄。在接下来的五年里,日本又陆续从法律上废除了每个阶层之间的不平等条令,以及服饰上象征等级、地位的标志。日本政府甚至还下令日本民众“散发”(即1871年公布的“散发脱刀令”,为了破除旧习,提倡“文明开化”,准许日本民众自由剪发,并废除佩刀)。

贱民获得了解放,禁止土地转让的法令也被废除了,设立在各个藩地之间的关卡也被撤除了,还把佛教的国教地位也取消了。到了1876年,日本政府又把大名和武士的俸禄折算成秩禄公债,即日本政府向大名和武士一次性发放相当于五到十四年的俸禄,从第六年开始,大名和武士每年抽签还本付息,三十年内付清。秩禄公债的数额按每个人在德川时代领取的固定俸禄标准制定。政府把这笔钱提给大名和武士,是为了资助他们创办新式的非封建制企业。

作为新生政权,明治政府这些改革措施并不得人心。当时,日本民众对明治政府改革的热忱,远不及他们对于1871年到1873年侵略朝鲜战争的热忱。但是,明治政府并没因此动摇改革的决心,不仅如此,他们还彻底否定了全面侵略朝鲜的计划。日本政府的施政方针和明治政府支持者的愿望强烈对立,1877年,西乡隆盛组织了大规模的反政府叛乱。西乡隆盛和他的军队代表日本“尊王”派,他们希望维持封建主义制度;明治政府却在“王政复古”后第一年内就与封建主义背道而驰。日本政府招募了一支由普通平民组成的义勇军,并打败了西乡隆盛的军队。不过,西乡隆盛的叛乱,并不能够证明当时日本政府的改革在国内引起了强烈不满。

蜡像:《倒幕运动的会议》

“黑船事件”之后的日本已沦为半殖民地的地步,腐朽落后的幕府统治已经不能再让日本民族重新回到传统的生活习惯中去。因此,倒幕之火便以燎原之势在岛国蔓延开来,拉开了日本近代史的序幕。

016-01

日本农民对政府也不满意。在明治政府建立的最初十年间,即从1868年到1878年,日本国内至少爆发了190次农民起义。明治政府直到1877年才逐渐减轻农民的赋税,所以,日本农民对新政府感到不满意也在所难免。对建学校、征兵、丈量土地、散发令、给贱民平等待遇、限制佛教信仰、改用阳历,等等,日本农民也极为不满,因为这些革新都在促使他们改变早已形成并习惯了的生活方式。

016-01

明治维新中的维新派志士

明治维新的主力大都出身于萨摩、长洲、肥前、土佐四藩的下级武士家庭。虽然出身如此,改革的口号也是“王政复古”,但实际上,他们将要进行的却是一场真正的资产阶级改良运动。照片中这些志士大部分都是一身标准的武士打扮。

那么,明治政治的改革,究竟是由谁推动的呢?推动明治改革的是由封建下级武士和商人结成的“特殊联盟”。这些武士曾经是日本大名的家臣,具有一定的政治手腕,曾经帮助大名对藩地内的垄断企业,如矿山、纺织、造纸等,进行管理。商人为了改变自己的地位,又购买了武士身份,并将自己掌握的生产技术知识,在武士阶层中进行普及。于是,武士与商人的联盟,将一些野心勃勃的人迅速推上了历史舞台,他们开始为明治政府出谋划策,帮助明治政府实施改革新政。但是,关键的问题不在于他们来自的阶级,而在于他们的精明能干和敢于实践。十九世纪后半叶,日本刚脱离中世纪,和今天的泰国一样,当时的日本国力异常衰弱,也正是在那时,却诞生了一批对国际国内形势具有敏锐洞察力的领导人,并由他们领导、推行了一项极需政治谋略的事业,而这项事业远远超过世界上其他民族曾经做过的尝试。作为日本人,这些领导人的优势和劣势,都集中反映了日本民族的本质特性。这本书的主题就是在对日本民族的过去和现在进行探讨。在这里,我们只能先暂时了解明治时期的政治家究竟是如何完成这一事业的。

支持明治改革的政治家,并没有把自己的任务看做意识形态中的一场革命,而是把它当成一项事业来完成。他们的目标是要让日本在世界上成为举足轻重的强国。他们没有破坏日本民众心目中的偶像,也没有大骂日本的封建阶级,更没有剥夺他们的财产,相反,他们用高官厚禄对封建阶级进行诱惑,促使他们支持明治政府。他们经过努力,改善了农民的待遇。虽然他们针对农民的改革晚了十年,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从阶级立场出发,拒绝农民对政府的要求,而是由于在明治时期,政府的国库异常空虚。

那些掌握明治政权的政治家精明强干,他们不愿意废除等级制,“王政复古”使天皇位居顶峰;但是他们又废除了将军,从而使等级制得以简化。在“王政复古”之后,明治政府的政治家们又废除了藩主,

消除了日本民众在忠于藩主与忠于国家之间的矛盾。这些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等级制,而是重新赋予了等级制新的理念,并把等级制提到了一个新的位置上。为了向国民推行自己的政纲,那些被称为“阁下”的明治领导人,还强化了中央集权的统治。他们既使用压力,也施予恩惠,为了达到目的,他们恩惠并施。但是,当公众强烈反对使用太阳历、设立公共学校、废除对“秽多”等贱民的不平等待遇时,他们也并没想过要迎合这些想法。

1889年,天皇把一部《大日本帝国宪法》赐给了日本民众,这大概是天皇给予日本民众的一种优惠吧,它赋予了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还设立了议会。明治政府的“阁下”们,经过对西方各国宪法的研究与批判,精心制定了这部宪法。但是,在宪法中,起草宪法的人“采取了一切预防措施,防止人民对政府的干涉以及对政府进行舆论侵扰”(金子坚太郎子爵语)。负责起草这部宪法的机构,即日本“制度取调局”,隶属于官内省,被视为神圣而不可侵犯。

明治时期的政治家们非常了解自己的目的。伊藤博文公爵也是草拟宪法的人之一,1880年,他派木户(孝允)侯爵前去英国,并就日本当前遇到的问题向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征询意见。经过了一番漫长的交谈后,斯宾塞写了一封意见书寄给伊藤。斯宾塞在信中写道,因为等级制早已根植在日本民族的文化习俗中,所以应该对它进行维护和培育。斯宾塞还说:在日本传统中,日本人对长辈所尽的义务,尤其是对天皇所尽的义务,是日本民族很大的优点。日本人将在“长辈”的领导下前进,还能够克服许多在个人主义国家中难以避免的困难。斯宾塞的这封信验证了他们的信念,令明治政府的政治家们深为满意。这些政治家力图在现代世界中,继续保持日本人“适得其所”的优点。他们并不想破坏等级制等传统习惯。

不管是在政治、宗教,还是在经济领域内,明治政府的政治家们都明确规定了国家和人民“各安其分”的义务。这一点与美国和英国完全不同,所以,我们在研究日本时,经常都会把它最基本的要点忽略掉。日本上层政府的强力统治,使他们根本不需要对公众舆论表示服从。日本政府掌握在等级制中的上层人物手中,在这些上层人物中,并不包括由选举产生的人物。在这个阶层中,普通民众没有任何发言权。1940年,组成日本政府最高决策层的,都是那些随时能够见到天皇的重臣、天皇身边的顾问,以及由天皇任命的官员,包括阁僚、府县知事、法官、各局长官以及其他高官。由选举产生出来的官员,无法抵达等级制中的高地位。被选举出来的议员,对于在任命内阁成员等方面,更谈不上有什么发言权。普选产生的众议院代表国民的意见,虽然他们具有质疑或者批评政府高官的特权,但是在官员任命、决策和预算等方面,却没有丝毫发言权。贵族院不经过选举产生,众议院由贵族院制约。在贵族院议员中,贵族大约占了半数,还有1/4是由天皇选举的。在对法律的批准权方面,贵族院和众议院是一样的。这也是一种来自等级制的控制。

于是,日本政府中的高级职位,都被政府中的“阁下”们掌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日本人在“各安其分”的体制下,没有任何自治权。所有亚洲国家中,不管它们属于哪种政治体制,政府上面的权力总是会向下伸展,最后与民众手中掌握的自治权进行对接。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表现为:各个国家的民主范围达到了什么程度?它们各自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地方官员是否能够对整个地区负责任?它们会不会被地方势力垄断,并损害公众利益?在德川时代,日本和中国一样,政府把每五户人家到十户人家编为一组,后来被称为“邻组”,这是在居民中组织的最小的责任单位。

016-01

伊藤博文

日本近代政治家,内阁总理大臣(首相),明治维新元老。1885年12月,明治天皇根据他的建议废除太政官制,实行内阁制,出任首届内阁总理大臣兼宫内大臣,并承担起草宪法的任务。被誉为“明治宪法之父”。

“邻组”的组长,对组内的事情具有领导权,他要保证自己组内的每名成员行为端正,凡是遇到可疑的情况他必须向地方政府报告,一旦发现了逃犯他必须交给政府,等等。最初,明治时期的政治家们废除了这套制度,但这套制度后来又被恢复了,并被称为“邻组”。市镇地方政府积极培植“邻组”。当然,在今天的日本农村,“邻组”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了。除了“邻组”,更重要的地方责任单位还有“部落”。日本人既没有废除部落,也并没有把部落作为行政单位编入政府体系。国家的权力还没有涉及部落之中。部落通常由十五户左右的人家组成。直到今天,日本仍然有部落,每个部落每年都要更换部落长,部落长仍然具有对部落的组织和管理功能。部落长要负责:管理部落内部的财产;当部落中有某个家庭的成员去世,或者某个家庭遇到了火灾,部落长要监督部落对这些家庭给予援助;负责安排耕作、盖房、修路等公共事业;遇到火灾时要负责振铃报信;在休息日里敲钟击梆,通告全体部落人。日本的部落长和其他亚洲国家的不一样,他们并不负责在部落内为国家征收赋税。他们的地位也不会给他们带来什么矛盾。部落长的职权只在民主责任的范围内才起作用。

在近代社会中,日本的行政机构正式承认了市、町、村这样的地方行政。公选出来的“长者”们会共同推举一位领导者,这位领导者要代表他所在的地区,与那些代表国家中央政府或府县公署的人交涉、办事。在农村,这位领导者通常由一位老居民,或者由一位拥有土地的农民家族中的成员来担任。日本农民当了村长后,在经济上会受到一些损失,但是他们的权势很大。他们可以和长者一起共同管理村子里的事务,如财政、公共卫生、学校、家庭财产登记,以及了解村子里每个人的情况。

村公所是一个繁忙的地方,它要负责管理国家拨放的小学教育补助费,征集由村民们负担、数额却远远多于国家补助费的教育经费,监督教育经费的开支,对村民共有财产及财产租赁的管理,进行土壤改良、植树造林,对所有的财产买卖进行登记,村民的财产买卖只有在村公所正式登记以后才合法。村公所还要求村里的居民及时登记家庭地址、婚姻关系、子女的出生、过继和收养、有无犯罪前科等等。村公所还要求每户家庭都要保管好同样的材料,无论在什么地方,这些材料都可以被提供给当事人的原籍村公所,并记入当事人的册籍。申请就业和接受审判时,或者因为其他事情需要证明身份时,当事人必须给自己的原籍市、町、村公所写信,或者自己亲自回去一趟,拿一份能证明本人材料的副本,交给有关方面。所以,一般来说,日本人不会轻易冒险给自己或家庭留下不好的记录。

由此可见,在公共事务中,市、町、村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初,日本国内出现了一个全国性的政党。在其他任何国家,这将意味着“执政党”和“在野党”的交替。但是在日本,地方行政机构却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一切事务仍然由“长者”领导、管理。不过,日本的地方行政机构在三个方面没有自治权,即:一切法官要由国家任命,警官和教员也必须由国家录用。日本人的民事诉讼一直都是通过调停或仲裁解决的,所以,日本法院在地方行政中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似乎只有警官稍微重要一些,每当有临时性的集会,为了维持现场秩序,警官们都必须到场。但这种任务并不常有。在大多数时间里,警官都在记录相关居民的身份,为他们的财产进行登记。日本警官经常被从一个地方调到另外一个地方,这是为了使他们保持局外人的地位,避免他们在某个地方待的时间太长,与居民发生紧密的关系。学校里面的教员也经常面临调动。

国家对学校有严格的规定。和法国一样,日本的每个学校在同一天里都要使用同样的教科书,上同样的课,每个学校每天早晨都要在同一时间,在同样的广播伴奏下,做同样的早操。市、町、村对学校、警察和法院,不行使自治权。

这些日本政府机构,与美国的政府机构完全不同。在美国的政府机构中,在大选中被选举出来的人拥有最高的行政权、立法权,对地方的管理则是由地方警察和法院来执行。但是,日本的政府机构在形式上,却又与荷兰、比利时等西欧国家的政府机构很类似。例如,荷兰和日本一样,女王的内阁负责起草一切法律,法律并不是由国会来制定的,法律还规定,地方官员的任命一般也是由女王负责的。所以,在形式上,荷兰女王拥有广泛的权力,能直接处理地方事务,这一点,远远超过了1940年以前的日本。在任命官员时,虽然地方的提名总是会被女王认可,但官员必须由女王任命这却是事实。日本警察和日本法院直接对君主负责,荷兰也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在荷兰,任何宗派团体都可以自由创办学校,日本的学校制度却几乎全部都是抄袭法国的。在荷兰,开凿运河、围海造田,以及地方上的开发工程,一般都是由地方自治的,并不是政府选举产生的市长或官员的任务。

日本政府机构和西欧各国的差异,并不仅仅在于形式,而是在于它们的职能。在长期沿袭下来的古老的文化习俗中,日本人性情中养成的谦恭,是以道德体系和礼仪规范来体现的。明治政府中的“阁下”们,只要他们身在其位,守职负责,在这个等级制的社会中,他们的特权就能得到尊重与保护。要知道,这并非取决于他们的政策是否受民众拥护,而是因为在日本,任何试图破坏等级制的行为都是一种错误。在政府的最高决策层,“人民的舆论”并没有地位。政府只需要“国民支持”。

即使政府行使的权限超越了自己的职能范围,并干涉了地方事务,政府的裁决也一样会受到尊重。在美国人的眼中,如果政府机构对什么事都要管,都要过问,势必是一种混乱;但是日本人不这样认为,在他们看来,这样的政府才是完善的。

除此而外,日本政府对承认日本民众的“适得其所”也极为重视。哪怕只是为了维护国民自身的利益,日本政府也仍然会在合法的公众舆论领域内,努力说服民众同意他们的决策。例如:在对旧式农耕技术进行改良时,负责振兴农业的官员和美国爱达华州的同行们一样,很少会使用权力对先进的农耕技术进行硬性推广。为了鼓励建立由国家担保的农民信用合作社和农民供销合作社,政府官员总是会多次和地方名流进行交谈,聆听他们的意见,然后再做出决定。地方事务必须由地方行政机构解决。

在日本社会中,每个人都会被给予适当的权力,并规定了这些权力的行使范围。和西方文化相比较,日本人更尊重“上级”,对“上级”的尊重也给予了他们较大的行动自由。但是,“上级”必须严格遵守自己的本分。日本人有这样一句格言:“万物各得其所,各安其分。”

016-01

浮世绘《插秧》

日本土地贫瘠、资源匮乏,再加上苛捐杂税,农民忙碌一年也不见得能吃上几顿米饭。明治维新之后,这种情况有所改观,所以国家才能支撑得起后来的侵华战争。

明治时期的政治家们在宗教领域内制定的制度,比他们在政治领域中制定的制度更加离奇。但不管怎么样,他们仍然会对日本传统文化中的那些格言予以实现。国家把宗教置于自己的管辖之下,并将它作为民族统一和民族优越性的一种象征,至于其他的宗教信仰,则听凭个人的自由。这种被置于国家管辖之下的宗教,就是神道。神道被日本民族视为自己的象征,并给予了它特别的尊重,就如同美国人对星条旗的尊敬一样。因此,日本人并不认为“国家神道”教是一种宗教。日本政府要求全体日本民众信奉“国家神道”,同时,并不认为这样有违西方人关于宗教信仰的原则。

就如同美国政府要求人们对星条旗行礼一样,日本政府认为让全体国民信仰“国家神道”也只不过是忠诚的一种象征。因为不把它视为宗教,所以,日本人可以在学校里教授“神道”,但并不会受到西方社会的责难。在学校中,“国家神道”又演变成了神代以来的日本历史,以及对日本天皇的崇拜。日本政府对“国家神道”进行支持和管理,但是对于其他宗教,如佛教、基督教,甚至包括其他教派的神道,都听凭老百姓个人意愿。在日本,国家神道和其他宗教分别属于不同的领域,不论是行政还是财政,它们都是分开的。国家神道受日本内务省神袛局的管理,它的一切费用都由国库支出;其他宗教各派则由文部省宗教局管理,经费由教徒自愿捐赠。

016-01

神道教的祭拜仪式

神道教是日本的国教,也是日本所独有的宗教,它在举行祭拜仪式时有一套独特的程序。首先,从四面八方赶来祭拜的人一起站在神官的面前。神官高举一根系有麻绳和纸条的短杖,在前来参拜的众人面前挥舞,以示为他们驱邪。然后,神官会打开神庙的内门,召唤众神来享用供品。 参拜者排成队列,纷纷献上被视为神圣之物小树枝。 最后,神官送走众神,关上神庙的内门。

正因为日本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所以,国家神道不能够被说成是“国教会”,只能说它是一个庞大的政府机关。国家神道一共拥有11万多座神社,遍布全国各地。在这些神社中,既有祭祀天照大神的伊势大神宫,也有只有在祭祀时才会进行清扫帚的地方小神社。神官系统内部的等级制与政府系统内部的等级制是并列的,从地位最低的神官,到各个郡、市、府、县的神官,到地位最高的、被称为“阁下”的神祇官。这些神官在名义是领导日本民众进行祭祀,实际上是替民众举行仪式。国家神道并不同于美国人日常去教堂里面做礼拜,因为日本人并不把它当宗教,日本法律也禁止国家神道的神官宣讲教义,因此就更不可能具有西方人了解的那种礼拜仪式。在祭祀的时候,日本各个町、村的代表会去参拜神社,参拜时,他们会站在神官面前。神官举起一根扎着麻绳和纸条的“币帛”,在他们头顶上来回舞动,为他们驱邪祛鬼。然后,神官打开神龛的内门,放开嗓子尖声呼叫,召唤众神前来享用供品。神官祈祷时,参拜的人要按各自的身份排列,并且要毕恭毕敬地供上小树枝。从古至今,这些供神的小树枝都被视为圣物。树枝上还会垂着几张细长的纸条。最后,神官再次高声喊叫,把众神送回神龛,再关上神龛的内门。在国家神道的祭祀日里,天皇要亲自为国民致祭,政府每个部门都要放假。这种日子也被称为“祭把日”,它和地方神社的“祭招日”、佛教的“祭把日”不同,因为其他宗教的“祭把日”、“祭招日”都属于“自由”领域,都不在国家神道的范围之内。

在其他宗教中,日本人可以选择符合自己心意的教派活动和祭祀活动。日本的佛教很活跃,很多日本国民都信仰佛教。每个宗派都有不同的教义和自己的创始人。神道也一样。除了国家神道,还有其他不同的神道教派。有的教派重在对教徒进行“精神治疗”,有的教派信奉儒家的行为规范,还有的教派专门从事“神灵显圣”和参拜圣山神社之类的活动。很多日本老百姓参加的祭把神都不属于国家神道。在祭把神里,老百姓涌入神社殿,漱口驱邪、拽绳、打铃、击掌,送神灵。然后,他们离开神社殿,开始一天的主要活动,例如在神社的院子里的小摊上,购买各种玩物;看相扑、拔术;观看有小丑插科、打诨、逗笑的神乐舞,等等。有一位曾经在日本居住过的英国人说,每到日本的祭拜节,他就会情不自禁想起威廉·布雷克的一节诗:

如果教堂赐给我们几杯啤酒,

以及那温暖我们灵魂的欢乐之火。

我们将会终日唱诗祈祷,

绝不会想要离经叛教。

除了少数专门献身宗教的人,大多数日本人对待宗教的态度并不十分严肃。日本人还把朝山拜庙当成是愉快的休假。

国家政治的职能,以及国家神道在宗教中的职能,就是这样被明治时期的政治家制定出来的。至于其他领域中的管理,他们则交予日本人民。作为这个新的等级制社会中的最高级别的官员,他们只对与国家直接有关的事才加以控制。他们还在创建日本的陆海军时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和其他领域一样,日本人也在军队中废除了旧的等级制,而且废除得极为彻底。军队把日语中要使用的敬语也废除了。军人的晋升不再由家庭出身来决定,而是凭个人能力。因此,军队在日本人心中的威望很高,这是当之无愧的,从而也赢得了民众的支持。军队中的排、连等,大多数都是由来自同一个地区的人组成的。和平时期,士兵们都会在距离各自家乡较近的地区服兵役,因此,士兵不但能与地方保持联系,而且在两年的兵役生涯中,军官与士兵、老兵与新兵的关系,彻底取代了武士与农民、财主与穷人的关系。在许多方面,军队还推进了民主,成为真正的人民的军队。在其他很多国家中,军队被当做政府机器,被当做维持国家现状的武装力量,但日本似乎不一样。日本军队同情小农阶级,因为这种同情,军队甚至一度向大金融资本家和企业家发出抗议。

日本政治家并不一定赞成拥有这样的一支军队。他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不一定能够保证军队在国家等级制中的最高地位。于是,政治家们在军队的高层中采取了措施。虽然这些措施没有写入宪法,但是军部首脑对政府保持独立性却得到了公认,并被作为惯例保留了下来。例如:日本陆海军大臣和外务省及内政各省大臣不同,他们有权直接谒见天皇,还能够以天皇的名义强制推行他们的政策,且无须向文官内阁成员进行通报或协商。对于自己不信任的内阁,他们可以阻止其成立,阻止的方式是他们只需要拒绝委派陆海军将领进入内阁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高级现役军官担任陆海军大臣,就无法组成内阁,因为陆海军大臣的职务不能由文官或者退役军官担任。同样道理,军部如果对内阁的任何行动不满,只需要召回他们在内阁中的代表就可以迫使内阁解体。

在最高决策层内,军部首脑不容许任何人进行干涉。在日本宪法中还有这样一条规定:如果帝国议会否决了政府提出的预算草案,政府就会自动执行前一年度的财务预算。所以,虽然外务省一再作出保证,但最后日本关东军仍然武装强行占领了满洲,这是日本军部首脑趁内阁意见不统一,在还没有决策时,出兵支持当地司令官的一个典型例子。军部和其他领域一样,只要有关等级制的特权,日本人就会接受一切后果。他们接受并不代表他们同意,而是由于他们不赞成在等级制和特权问题上逾越界限。

日本在工业发展方面也走了一条和任何西方国家不同的道路。这也是在政府“阁下”们的安排、制定下逐渐实施的。“阁下”们不但为工业发展制定了计划,还让政府创办,并以财政补助的方式支持他们认为需要的企业。这些企业都由政府官僚组织管理。他们聘请国外的技术专家,派人出国学习。就如同他们所说,在这些企业“组织完备,业务发达”时,政府就把它们卖给私人公司。它们被以低廉的价格,卖给金融界的巨子,如以三井、三菱为中心的大财阀。在日本政治家看来,工业发展事关日本民族的生死存亡,因此他们并不信任市场上的供求法则以及自由企业。但是,这一理念又并非来自社会主义。真正获利的是那些收购了这些企业的大财团。日本只是想通过最小的失败率和资源耗费来建立自己最需要的企业。

利用这些方法,日本政府对“资本主义生产阶段的出发点和正常秩序”作了“修改”。它不再是从生产消费品和轻工业起步,而是从一开始就创办重工业。兵工厂、造船厂、炼钢厂、铁路建设等,被赋予了优先权,并在技术上迅速达到了高水平,效率也得到飞速提高。当然,日本政府并没有把这些企业全部转让给民间的大财阀,政府仍然掌控着庞大的军事企业。政府还要对这些军事企业提供财政补助。

在日本政府给予了优先权的产业领域,小工商业生产者和非官僚经营者并没有自己的地位。在这个领域内活动的,只有那些属于国家,或者受国家政府信任,并享有特权的大财阀。不过,和日本社会生活中的其他领域一样,产业界内也存在着自由领域,那就是用最少的资本、最大限度地利用廉价劳动力来经营的各种“剩余”产业。在轻工业领域内,即使缺乏现代技术也一样能够生存。今天,这样的企业仍然存在。美国人把这样的企业称为“家庭血汗工厂”。例如:一位小本经营的制造商先买回原料,然后贷给一个家庭工厂或者只有四五个人的小工厂进行加工,再回收产品再贷出,再回收,如此反复,最后把产品卖给商人或者进口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日本工业雇佣的人员中,大约有53%都是在这种人数不超过五人的小工厂或家庭工厂中劳动。在这种如同古老的学徒式的工厂操作模式中,大多数人都受到了家长式的庇护。在大城市中的一些家庭里,有时还能看到一些母亲背着婴儿在干计件活儿。

日本军国主义教育军训图

日本军队拥有很大的独立性,甚至可以不受日本政府的节制,这也是法西斯独裁政权得以在日本掌权的前提之一。

016-01

工业的双重性和政治、宗教领域内的双重性一样,都在日本人的生活方式中具有重大意义。就如同当日本政治家需要有一个可以与其他领域中的等级制匹敌的金融贵族制时,他们就会创办出一批具有战略性的企业,并挑选一批在政治上享有特权的商人家族,并让这些商人家族与其他等级建立联系,然后获得“适当的地位”。政治家们从来没有想过要削弱政府与这些在政府保护政策下获利的商人们的联系,他们不仅给这些商人以利润,还给予他们优越的地位。根据日本人对待金钱和利润的传统态度,这些金融贵族也会受到日本民众的攻击。不过,日本政府会尽量按公认的等级制观念来扶持他们。当然,政府的努力并没有彻底成功,因为财阀们不断受到来自军部少壮派军官和农民的攻击。事实的真相是:日本社会舆论的矛头并不是指向财阀,而是一夜暴富的大户。日本人把一夜暴富称为“成金”。在英语里,“成金”通常被翻译成“暴发户”(nouveau riche),但是,这个词并没有准确表达日本人的感情。对美国人来说,nouveau riche的含义应该是“新来者”(new comers)的意思。这些“新来者”之所以受人嘲笑,因为他们不善交际,没有修养。但是,他们的缺点却和他们拥有的财富抵消了。他们白手起家,成为资产庞大的商界巨子。在日本语中,“成金”这个词来自“将棋”,意思是一个步卒突然变成女王,在棋盘上,它像“名士”一样横冲直撞,神气十足,但是在等级制上,它却没有任何权利。日本人通常都认为“成金”是靠诈骗、剥削得来的,所以,很多日本民众都对“成金”者指责不休,这与美国人对待“白手起家”的态度,真是南辕北辙。日本政府在等级制中,给予了富人们相应的地位,并和他们建立了联盟。如果他们的财富在这个等级制的社会中得不到承认的话,就会受到日本公共舆论的猛烈攻击。

016-01

日本女工

日本的重工业在改革当中享受着种种优待,但是广大的小企业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们的成功和发展都是靠广大廉价劳动力的“血与泪”的积累才得以完成的。照片中是一位在生产日用品的小工厂上班的女工。她们的工作单调、繁重,但是报酬却少得可怜。

总之,日本人在构筑世界秩序时,一定会考虑到等级制。在日本人的家庭和人际关系中,年龄、辈分、性别、阶级,都决定了每个成员的行为方式。等级制在政治、宗教、军队、产业等领域,也有非常严格的划分,无论上层还是下层,只要逾越了特权的范围,就会受到惩罚。所以,只要“各得其所,各安其分”这一规范能得到维持,日本人就会毫无怨言地生活下去,并会感到安全。这种“安全”来自于他们把等级制视为一种合法的体制。与信赖平等和自由是美国人的生活方式一样,日本人的人生观和生活方式也在等级制上体现出来。但是,如果日本人要把他们的这些理念强加给别人,他们就会受到惩罚。

等级制适合于日本民众的思想,因为日本民众的思想正是由等级制培育出来的。但是,日本人不能把等级制强加于其他民族和其他国家。日本人那些大言不惭的主张,在别国的眼里,实在恶劣而狂妄,并使其他民族对此愤慨万分。当日军在其占领国发现自己并不受欢迎时,他们非常惊讶。他们心想,难道日本没有给予他们地位吗?虽然这个地位很低,但总是等级制中的地位。对低层的人来说,等级制难道不理想吗?日本军部还拍摄了一些描写中国人热爱日本的战争影片,在影片中,沦落风尘、痛苦绝望的中国姑娘和日本士兵相爱,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日本人的宣传,与纳粹德国的征服论相比,存在着很大的距离,但也仍然没有成功。日本人不能把自己的标准强加给其他国家。日本人以为自己可以,所以他们错了。日本人没有意识到,他们自己能够心甘情愿接受并满足的“各安其分”的道德观,并不能让其他国家接受。因为其他国家没有这样的道德观。这种道德观和等级制,只是日本人的产品,只属于日本。日本作家们把这种伦理体系视为理所当然,我们如果要了解日本人,就必须先了解他们的伦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