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文化方面的各大发展
春秋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也随之得到了提高,如天文和历法等在此时即得到了很大的突破性发展。
我国天文学的初步体系即是在这一时期得以确立。
在古代,由于农业发展和政权统治的需要,统治者历来十分重视天文学的发展。不仅周王室设有专职人员来进行天文立法的工作,其他诸侯国亦是如此,由此也出现了许多有名的天文学家,如鲁国的梓慎、晋国的卜偃、宋国的子韦等。
连年战争,水旱灾害多发是春秋时期的写照。天灾人祸,使人们难以过上安定祥和的日子,在此情况下,人们只好寄托于占星术,以寻求一些心理上的慰藉,这也因此促成了早期的天文家具备占星家的能力。他们通过星占学来观测和研究天象,不仅能预测出五星的运行轨迹,还能预测日食、月食是何时发生的。这一系列举动为积累天文资料和揭示天体运动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春秋》一书中即记录了许多这一时期的天象观测结果,如它曾记录最早的一次日全食是发生在鲁隐公三年二月己巳(公元前720年2月22日),而西方的记录要比它晚了整整一百三十五年;它还记载了最早的陨石记录是在僖公十六年,“陨石于宋五”。而世界上最早记录天琴座流星雨的则见于《左传》“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庄公七年,即公元前687年3月16日)。
随着天文学的进一步发展,在充分的天文学资料积累上,以二十八星宿为代表的星象坐标体系得以在这一时期建立起来。把沿天球赤道或黄道附近的星象划分为为二十八个不同的星区部分,每个部分即为一宿,二十八星宿即由此而来。其顺序分别为:东方七宿(苍龙):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七宿(玄武):斗、牛、女、虚、危、室、壁;西方七宿(白虎):奎、娄、胃、昴、毕、觜、参;南方七宿(朱雀):井、鬼、柳、星、张、翼、轸。另外,《诗经》、《夏小正》等书中记载了部分星宿的名称。
《左传》昭公元年载:“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这里所说的参、辰是指商星和参星两个星座。由这一记载,可见当时的人们对星宿知识已有较普遍的认识。当时三垣、四象、和二十八星宿是常用的星象,我国古代的星区体系也由此得以形成和发展起来。
这一时期,人们在观察天体运行规律时,还得出了一些有关宇宙起源、结构以及演化的理论学说,这为后来天文学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除了天文学之外,春秋时期的历法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我国古代的历法很丰富,包括很多内容,如大、小月的安排、节气的安排和每月天数的安排等。设置历法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农事,方便人们的日常生产活动。因而,能否准确地、规律性地计算出节气的转换是评价一部历法好与坏的重要标准。我国春秋时期的历法就已经很先进,在世界上具有领先水平。春秋后期出现的“四分历”,就是这个时期的重要代表。
“四分历”是以365又四分之一为一个回归年长度,在19个太阴年中加入7个闰月的办法所制成的一部历法。这里要指明的是,我国古代的历法就开始是阴阳合历,即阳历与阴历并用。所谓阳历,就是以太阳的运动周期所制定的历法;所谓阴历,又叫太阴历,就是以月亮的圆缺变化为根据所制定的历法。太阳运行一年被称为一个回归年,而月亮的朔望周期则是一个朔望月。我国所采用的这种阴阳合历最难办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安置闰月。
一个回归年的长度是365日多,而一个朔望月则是29天多,因而要想准确地设计出一部历法是需要很多智慧的。望朔月被分为29天和30天的大小月,如此一来,12个望朔月就是354天或者355天,一个回归年的长度要相差10天到11天。这样算来,三年之间就要相差一个望朔月还要多。古人通过经验总结,逐渐发现安插闰月的方法。
如果三年安插一个闰月,就会出现阴历时间比阳历时间少几日;如果八年安插三个闰月的话,又会出现阴历时间比阳历时间又多了几日,总之是不很准确。经过人们长年累月的积累,终于发现了在19太阴年中加入7个闰月的办法,这样就与阳历19年的日子几乎相等。
根据《左传》中记载,鲁国进行了两次冬至日的测定,分别是在鲁僖公五年(公元前655年)正月辛亥和鲁昭公二十年(公元前522年)二月己丑两次。这两次冬至日相隔了133年,从此就可以推算出春秋时期的鲁国就开始采用了19个太阴年加入7个闰月的办法来设定历法。虽然春秋时期,我国还没有制定出规则变化的历法,但“四分历”的出现足以显示春秋时期人们的高超智慧,而“四分历”采用的这种19太阴年加入7个闰月的办法也一直在后世延续,是中国古代人民智慧的重要结晶。
正如孔子所说,这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春秋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土地制度也随之发生变革,伴随而来的是礼制的衰落和郡县制的兴起。政治、经济基础的变化,引起了思想文化领域的剧变。私学兴起、各种思潮纷纷涌现,形成了历史上“百家争鸣”的局面。
“百家争鸣”使这一时期的法律思想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各派思想家就“礼治”和“法治”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中以儒家、法家、道家为主要代表。
孔子是儒家法律思想的代表,他主张礼刑并用,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挽救和维护传统的“礼治”。其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宽猛相济、一张一弛”。《论语·颜渊》中记载,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证,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这一番对话包含了孔子对消灭犯罪与刑法的大胆设想。
这一时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主要有管仲、子产、邓析等人。不同于儒家的保守,法家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提出变革的主张,创立新的法令。作为法家的先驱,管仲等人主张“以法治国”,强调法律的规范性、公平性、公开性等,这一主张对后来法家思想的发展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
法律思想的不断发展,推动了法律制度的变革。春秋初期,西周的法律一直被各诸侯国沿用,各国皆采取习惯法的形式,即使是有了新的法律形式如王命,也都是以不成文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尚且适用,随着生产关系的不断变革,原有的法律体制就逐渐暴露出其不合理性。为适应新的社会需要,到了春秋中晚期,各国开始了由习惯法向成文法的巨大转变,其中又以郑国的“铸刑书”、邓析的“竹刑”和晋国的“铸刑鼎”活动最为突出。
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三月,郑人铸《刑书》。”杜预注此为:“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这是郑国执政大臣子产鉴于当时社会关系已发生巨大变化和旧礼制已被严重破坏的情况,做出的应对举措,史称“铸刑书”,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把法律条文铸在象征着国家权力的鼎上,既凸显出法律的尊严,也使法律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力地传播。
然而子产所铸的《刑书》,其具体内容现已无法详考,不过从《左传》中的一些记载可知,子产主张严刑峻法,这和后来的法家是一样的。
几十年后,郑国的大夫邓析总结当时各国的法律,编成刑书,并把它写在竹简上,即“竹刑”。“竹刑”因是邓析个人所做,因而起初并没有法律效力,后来,“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竹刑”才被执政者认可,成为官方的法律。“竹刑”较之“铸刑书”而言,具有携带方便和流传广等特点,因而在法律史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晋国在“铸刑鼎”活动之前已多次制定和修改过法律,如晋文公时期就曾制定过“被庐之法”,晋景公时曾修改过晋国之法。虽然晋国此时已经有了成文的法律,但却都还没有公之于众。
公元前513年,在晋国发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官方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左传》记载:“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即赵鞅等人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上,公之于众,史称“铸刑鼎”。
春秋时期除郑国、晋国外,楚国也曾两次制定法律,分别是楚文王时制定的仆区之法和楚庄王时的茆门法。此外,楚国还设有《将遁之法》:楚发兵相成,而将遁者诛。不及诛而死,“乃有桐棺三寸,加斧质其上,以殉于国”。
除此以外,宋国也进行了公布成文法活动,史称“刑器械”,另外一些诸侯国为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也都相应地公布了一些成文法。
春秋时期,由不成文法转变为成文法,在我国古代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首先,成文法的制定和公布,终结了法律高深神秘的状态,使法律得以公之于众;其次,成文法的公布,使新兴阶层的利益得到保障,从而推动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和社会历史的前进步伐。再次,成文法公布后,礼制被法制所取代,这为后来法家立法打下了基础;最后,成文法的出现,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顺应了历史的潮流,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微言大义,《春秋》说了什么
《春秋》被誉为中国最早的编年体史书,被列为儒家的重要典籍。《春秋》主要记载了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间的鲁国的历史,因而《春秋》这本书就是鲁国的编年史。《春秋》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名字《麟经》,《春秋》写作手法上词语简练,对历史事件的描写上言简意赅,全书共一万八千余字。
由于《春秋》语言精练的特点,便出现了对它进行诠释的作品,被称为“传”。最为著名的就是“春秋三传”,《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和《春秋毂梁传》。
《春秋公羊传》是公羊高所著,《春秋谷梁传》是谷梁赤所著,这两本书都是在西汉初年写成。这两本书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力图阐述孔子的“微言大义”,诠释出孔子所辑《春秋》的真正意图。
《春秋左氏传》是春秋晚期的鲁国史官左丘明所著,此书又被称为《左传》、《左氏春秋》。左丘明是与孔子同时代人,因而左丘明对于春秋的诠释势必要比后人更为准确和真实。而且,孔子对于左丘明的评价很高,两人的性情也十分相近,《论语·公冶长》中的记述就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孔子拿自己与左丘明同类并举,足见孔子对左丘明的看重。如此说来,《左传》才能真正体现孔子的真意。
作为史官的左丘明在诠释《春秋》的时候,充分重视了这本书的历史价值,在历史事件的描绘上加重了笔墨。左丘明尤为擅长叙事,在叙述历史事件时,条理清晰、内容详实,使人们更好地了解了《春秋》中所提及的那些事件。此外,《左传》在刻画人物和记述辞令方面十分突出,描写人物时细致入微,而在描写人的辞令之时又言辞巧妙、鞭辟入里。正是《左传》的这些特点,弥补了《春秋》作为史书的不足,同时《左传》的艺术表现力上也要比《春秋》更为优秀。
魏晋时期,人们开始在《春秋》的经文后面附上《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和《春秋谷梁传》的传文,现在人们所看到的多是三传。
对于孔子为什么要辑《春秋》,早在西汉的司马迁就给人们带来了一种解释。《史记》中是这样描述孔子的动机的:“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从司马迁的态度来看,孔子辑《春秋》是因为“周道衰微”,诸事不行、道德不在,与其说一些没有用的说教,不如让真实的事件说话,以此警戒世人。
由此可见,孔子辑《春秋》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要记述历史,而是要以历史上发生的诸多事件来警示世人,周礼已经不复,希望世人能够回归到周初的礼制之中。因而,孔子的倾向性已经十分明确,能够复归周礼的就是好的,反之就是坏的,这对于《春秋》的史学价值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我国著名学者胡适曾经这样评价过:“《春秋》那部书,只可当作孔门正名主义的参考书看,却不可当作一部模范的史书看……《春秋》的宗旨,不在记实事,只在写个人心中对实事的评判。”可以说,胡适一语道破了《春秋》的写作目的和内在价值。
《春秋》被大多数人认为是一部政治学著作。古往今来有不少人对《春秋》进行阐释,不断探求孔子的政治理想和执政理念,有人提出将《春秋》亦经亦史来看待,这似乎更加契合孔子著书的本意,能够让人更好地来认识这部书、读懂这部书。《春秋》是中国文化典籍中的一件瑰宝,是值得后人不断研习和探索的一部经典。
《诗经》也称为“诗”或“诗三百”。它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录了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约五百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它开创了我国古代诗歌创作的现实主义风格,展现了中国周代时期的社会生活,将中国奴隶社会从兴盛到衰败时期的历史面貌呈现在读者面前。
《诗经》“六艺”指的是风、雅、颂、赋、比、兴。《周礼·春官大师》中记载:“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所谓风、雅、颂,是指《诗经》按音乐划分的三个类别。
“风”即不同地区的地方音乐。“风”共一百六十篇,主要包括周南、召南、邶风、卫风、王风、魏风、秦风、豳风等,也称为十五国风,大部分是黄河流域的民歌。“风”是《诗经》中文学成就最高的部分,它源于最鲜明的百姓生活,其中有对美好或哀戚爱情的吟唱,也有表达游子征人对故土、家人的怀恋,更有对剥削压迫的怨叹与愤怒。
“雅”即周王朝直辖地区的音乐。“雅”包括小雅和大雅,共一百零五篇。除《小雅》中有少量民歌外,大部分是贵族文人为祭祀、饮宴等典礼所作的诗歌,内容主要是歌颂先代懿德、祈愿来年丰收等。
“颂”即宗庙祭祀时歌功颂德的舞曲歌辞。《颂》诗又分为《周颂》三十一篇,《鲁颂》四篇,《商颂》五篇,共四十篇。全部都是贵族文人的作品。
所谓赋、比、兴,是《诗经》主要的表现手法。所谓“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赋是对事物直接铺陈叙述,是《诗经》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比”就是“以彼物比此物”,包括明喻、暗喻等不同手法。“兴”,就是联想,触景生情,因物起兴,这种表现手法在《诗经》乃至大多数中国诗歌中都是比较独特的手法。
在赋、比、兴的交迭作用之下,《诗经》将春秋先民们的生活鲜活地展示在读者面前。《诗经》中的男男女女,出入宫闱家室,来往城门郊野,驰骋沙场猎场,奔走乡间山林,游玩河边原野,因而《诗经》中,既有“将仲子兮,无逾我墙”这样鲁莽生动的爱情,也有“女曰鸡鸣,士曰昧旦”这般充满情趣的婚姻生活,还有“君子于役,不知其期”这种对远方征人的彻骨思念,更有“心之忧矣,曷维其亡”这类斯人已逝,睹物思人的悲凉情怀。
从《野有蔓草》的一见钟情、私订终生,到《雄雉》中漫长无期却从未放弃的念念不忘和等待,再到《鹊巢》中步入婚姻殿堂,为爱筑巢的圆满幸福,及至《谷风》中女子被弃的哀怨凄苦,最终到《击鼓》中难觅归期的生离死别,《诗经》将所有人间情爱,无一遗漏地挨个演绎过去。喜、怒、哀、乐,莫不直白热烈,却也蕴藉深沉。
《诗经》的这份“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来源于先民们原始天然的心性。在那个天地初立、民心尚未开化的时代,无论下地耕作、上山砍樵,还是虔诚祭祀、合众狩猎,或是远行出征、淇水游玩,都是先民生活的一部分。《诗经》中每一场爱情的起、承、转、合,都与这些日常的风俗习惯息息相关。所以,先民们从不在自恋和自怜中将爱隔绝于现实,而是在原野、山川、河流边,在采摘、砍伐、游乐之中,尽情去享受爱情中的美丽,同时也尽力去承接爱情中的苦恼与伤害。
鬼斧神工的《考工记》
《考工记》是我国古代重要的科技文献,作者、成书年代俱已不详。一般认为,这本书写于春秋末期战国初期的齐国,作为齐国的官书,出于稷下学宫的知识分子手中。
西汉时,河间献王刘德编著《周官》,缺《冬官·司空》篇,便选择用《考工记》补缺。后刘歆时把《周官》改为《周礼》,于是《考工记》也被称为《周礼·考工记》。
《考工记》是我国最早的手工技艺文献,虽然只有七千余字,但内容涉及广泛,包括先秦时代的制车、乐器、兵刃、钟磬、洗染、水利、建筑等方面的工艺技术。还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天文等自然科学知识。可以说是一部集理、工于一体的著作,在我国科技史、工艺史上占据重要地位。
另一方面,由于这本书被认为是齐国的官书,用来作为官府指导、监督科技工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了当时齐国对于上述领域的要求和行业标准,从中可以看出春秋战国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
《考工记》虽然内容主要涉及理工领域,但是出自稷下学宫士人之手,因而文字优雅,语句顺畅,语约义丰,既具备科技书籍应当具有的严谨性和条理性,又具备一本先秦典籍所具有的文化底蕴和文学气息。
这本书的注释与研究具有多个角度,既可以从科学技术的层面切入;也可以从社会文化的层面切入,因此历代对《考工记》的研读层出不穷。汉代郑玄、唐代贾公彦、清代戴震、程瑶田等人都有论著。
20世纪以降,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考据学也随之带动发展,并产生了革命性的飞跃。利用考古实物和模拟实验,可以将古代典籍中记录的很多科技、工艺手段进行部分再现,让人们更加真实地领略古人的智慧和见识。
在思想内容方面,《考工记》一方面体现出了先民崇拜天意的精神,又反映了中华民族重视实际的特点。它把天下职业分为六类:一是执掌国家,深谋远虑的,是为王公;二是事必躬亲、为民父母的,是为大夫;三是审视建材方圆曲直、加以锻造的,是为百工;四是羁旅四方、供民所需的,是为商旅;五是埋首田间、辛劳耕作的,是为农夫;六是纺织丝麻,搬弄机杼的,是为妇功。并且认为工艺乃是天地精气共同铸就而成,人不过是因袭模仿。
《考工记》还将诸多工艺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分,将同一行业的工匠进行了具体的分类,并加以定性。
难能可贵的一点是,《考工记》的作者已经初步认识到了生产力的重要性。书中特别强调生产工具的改进,仔细地列出了不同种类生产工具的制作加工方案,力图将当时最先进的工艺标准化。
文章对于具体工艺的描述可谓细致纤毫,充分体现出其作为指导性、纲领性文件的严谨认真,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一一将应对方案列出。
在生产工序上,《考工记》可谓是高标准,严要求,将天时、地利、人和全部涵盖到了生产要素之中,虽然不无理想化色彩,但体现了古人对工艺生产的虔诚和严肃。文章还将不同的手法详细描述,给学习者以提高的空间。在制作标准执行上,《考工记》明确指出了什么样的残次品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体现了高度的负责精神。
《考工记》还创造性地提出了工程过程管理的理念,要求在施工时根据工人的普遍水平进行工期的预计,控制完成进度,将一切量化以提高效率。
虽然《考工记》是一本政府色彩浓厚的“官书”,但是它并没有“重官而轻民”,它指出,有一些诸侯国并没有设立部门专门制造某些物事,原因在于这些东西在民间生产,无论是质还是量都能够保证,所以没有必要再由官府专门生产,这就体现出了对民间工艺和民间经济活动的保留。
《考工记》非常深广,可以说是蕴含了先民在农业生产、工业制造、科学技术、社会管理和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存在状态,意义远远超越了一本科技工业指导手册的范畴,而是作为一部充满着智慧和艺术气息的经典而在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