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史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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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结语

根据上面的论述,我们归结为下列四点:

一、西周的“耜”是铲一样的耕具,“钱”是木制的带有金属锋刃的“耜”,“镈”是用句曲的树枝制的带有金属锋刃的“耨”(短柄宽刃小锄头)。这时带有金属锋刃的农具已较殷商时代流行。

二、由于使用带有金属锋刃的耕具,由于黄土地带土壤较松,由于“耦耕”方法的采用,荒地已有一定程度的开垦。第一年初开垦的荒田叫“菑田”,第二年已能种植的田叫“新田”,第三年耕种的田叫“畬田”。

三、西周的农业生产技术已有一定程度发展。在农田中已普遍按地理修筑有整齐的“亩”“”行列,起着洗土排水和灌溉作用。在播种前,已很注意垦耕的时节。在苗生长后,已常使用镈进行耨耘。在垦耕和耨耘的技术方面,已有相当的水平。

四、由于工具和技术的进步,由于生产经验的累积,使得农业生产有了提高,粮食作物的品种有了增加。大豆是西周开始作为粮食作物而栽培的,粱是西周时代栽培出来的稷的优良品种,稻在北方地区也已开始推广种植。

西周农业生产的探索,对于当前中国历史分期问题的讨论应该是有帮助的。作者不是专攻农业史的,写这篇论文的目的,只是抛砖引玉而已。

(《学术月刊》1957年2月号,今略加修订)


[1] 尚钺:《先秦生产形态之探讨》,《历史研究》1956年7月号。

[2] 徐中舒:《试论周代田制及其社会性质》,《四川大学学报》1955年第2期,收入《中国的奴隶制与封建制分期问题论文选集》,三联书店,1956年版。

[3] 《周易·系辞传》释文引京房说。

[4] 《读书偶识》一书,收入《邹叔子遗书》和《皇清经解续编》。

[5] 见1930年出版《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第一分。

[6] 见徐中舒:《试论周代田制及其社会性质》和《耒耜考》。

[7] 见《庙底沟与三里桥》发掘报告第23页。和《考古》1961年第2期67页。

[8] 《说文解字》也说:“耦,耕广五寸为伐,二伐为耦。”

[9] 《淮南子·精神》篇说:“今夫繇(徭)者,揭臿,负笼土”,高诱注说:“臿,铧也。”这里以臿笼并称,犹如《孟子·滕文公》篇以蔂梩连称。这类例子很多,不列举。

[10] 《说文解字》也说:“疀,也,古田器也。”又说:“……一曰利也,《尔雅》曰谓之疀,古田器也。”

[11] 《方言》卷五说:“臿,燕之东北、朝鲜洌水之间谓之,宋魏之间谓之铧,或谓之,江淮南楚之间谓之臿,沅湘之间谓之畚,赵魏之间谓之喿,东齐谓之梩。”

[12] 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四又说:“刬古文铲,初简反,《说文》:‘铲,平铁也’,今方刃施柄者也。”

[13] 徐中舒:《耒耜考》,因为“耒下歧头”,布币中“方足布”下边开跨,就误认为布币是从耒演变来的。实际上,“方足布”下边开跨,根本不同于耒的树枝式的歧头。虽然春秋战国时代各个地区所流行的布币,有着各种不同形式,有所谓方足布、圆足布、尖足布等,但基本形式还是铲。其形式之所以会有些不同,该是从各个地区各种式样的“钱”演变来的。其下边锋刃所以会有方足、圆足、尖足等凸出部分,无非为了便于刺入土中。

[14] 《淮南子·氾论》篇说:“古者剡耜而耕,摩蜃而耨。”“辱”是“耨”的初字,像手执蜃。甲骨文“农”字从林从辰,金文“农”字从田从辰,也或从从田,都像用蜃进行农作情况。

[15] 《诗经》毛传说:“镈,也。”《国语·周语上》韦昭注说:“镈,锄属。”《释名·释用器》说:“耨,似锄,妪薅禾也。”

[16] 《尔雅·释器》篇说:“斪谓之定。”《考工记》郑玄注引作“句”。《广雅·释器》篇又说:“定谓之耨。”而《说文解字》说:“,……一曰斤柄,性自曲者。”孙诒让《周礼正义》说:“说文斤部云:斪,斫也,与木部字义同字异,案斫木之斤,斫地之(锄),其柄形同句曲,故并有句之称。”

[17] 春秋战国时代由“钱”演变成的“布”币,它的所以称为“布”,也该是“镈”转变来的。布与镈,古音是相同的。

[18] “耦耕”还见于《论语·微子》篇、《礼记·月令》篇、《吕氏春秋·季冬纪》、《考工记》等。《论语·微子》篇说:“长沮、桀溺耦而耕,使子路问津焉,……问于桀溺,……耰而不辍。”似乎有的耦耕时还包括耰的操作。程瑶田《耦耕释义》说:“桀溺之耰,摩田覆种也,不必耦,亦与长沮并呼之曰耦而耕,以是知呼农夫相助治田,并可曰耦,并可曰耦耕也。”日本学者天野元之助《春秋战国时代的农业及其社会构造》(《松山商大论集》七卷三号),又认为“耦耕”就是二人同时进行的耕作业和耰作业的密切配合。

[19] 近人有不同意程瑶田解释的,认为两耜同时推,比两耜分别先后推,并不能提高刺土能力。而且耜广五寸,两耜并耕,在一尺之地容不下两人的脚,不便操作。我们认为,在两人“合力同奋”之下,在同时“推”之后,又同时“发”,毕竟容易把土块翻起。

[20] 《礼记·坊记》篇郑玄注说:“一岁曰菑,二岁曰畬,三岁曰新田。”《周易》释文引虞翻说同。

[21] 《刘申叔遗书》第十九册。

[22] 《诗经·采芑》正义引孙炎说:“菑,始灾杀其草木也。”《诗经·皇矣》释文引韩诗说:“反草曰菑。”《周易·无妄》释文引董遇说:“菑,反草也。”《尔雅·释地》郭璞注说:“今江东呼初耕地反草曰菑。”

[23] 这种情况到后世还是如此。《齐民要术》卷一《耕田》篇说:“凡开荒山泽田,皆七月芟艾之,草干即放火,至春而开垦,其林木大者杀之,叶死不扇,便任耕种。三岁后,根枯茎朽,以火烧之。耕荒毕,以铁齿楱再遍杷之,漫掷黍穄,劳(即耰——笔者)亦再遍,明年乃中为谷田。”

[24] 在欧洲,三田制是在第九世纪文献中才出现的,到十至十一世纪才逐渐流行,到十二至十三世纪还不能完全排斥二田制和休耕制。三田制是欧洲中世纪中期逐渐流行的,不是西周时代的耕作技术和施肥技术所可能产生的。

[25] 参看夏纬瑛《吕氏春秋上农等四篇校释》的《后记》第四节“亩甽作用”。

[26] 《诗经·齐风·南山》说:“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所谓“衡从其亩”就是“南东其亩”。因为亩的行列南向或东向,就是衡(横)或从(纵)。

[27] 《左传》杜预注,解释“作齐之封内尽东其亩”说:“使垄亩东西行。”齐国在晋国的东面,晋出兵攻齐,兵车需要向东行,在东向的亩的行列奔驰比较方便,所以齐向晋求和时,晋为了此后兵车的便利,要迫使齐国“尽东其亩”。

[28] 程瑶田《沟洫疆理小记》的《畎浍异同考》说:“画其经界之谓疆,分其地理之谓理,……理之以成亩,所以为也。亩有东、南,故有纵、横,顺其地理以分之而已矣,故《左传》宾媚人曰:……,所谓土宜者,东南之宜,所谓物而布之者,相其地理之顺以分画之云尔,此古人为之道也。”

[29] 宋代以来,有不少学者认为西周时代已懂得用“绿肥”。宋代陈旉在所著《农书》卷上的《薅耘之宜》篇说:“诗云:‘以薅荼蓼,荼蓼朽止,黍稷茂止’,记礼者曰:‘仲夏之月,利以杀草,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今农夫不知有此,乃以其耘除之草,抛弃他处,而不知和泥渥浊,深埋稻苗根下,沤罨既久,即草腐烂,而泥土肥美,嘉谷蕃茂矣。”

[30] 见齐思和:《毛诗谷名考》,《燕京学报》第36期。

[31] 见《新建设》1954年1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