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组织机制建设
在《愿景与行动》公布前夕的2015年2月,“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首次公开亮相,其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后简称“发改委”),下设综合组、丝绸之路组、海上丝绸之路组和对外合作组等四个组,初步建立起落实“一带一路”顶层设计的国内领导和协调机制,(63)中央到地方的推进机制也逐步建立。
首先,三部委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机构。其中,发改委围绕顶层设计、部门与地区协调、国内外产能合作等展开工作;商务部侧重内外自由贸易投资体制与环境的建设,着力于优化全球资源配置;外交部负责“一带一路”沿线外事外交,促进各类双边、多边合作协议的接洽与签署等。它们一方面直接对接、协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共建,另一方面着力于组织国内部委、地方政府与相关机构参与建设。如发改委在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期间主办国际产能合作论坛;在2016年5月联合多方机构举办中国伊朗产能合作研讨会,于2016年9月举办中国—秘鲁产能合作暨工商企业投资洽谈会等;以及与哈萨克斯坦、巴西等国签署产能合作协议,指明双方将推动产能与投资合作的具体领域与方式。发改委牵头搭建起各部门、各地区统一国际产能合作对外工作平台。
其次,相关部委分别制定与落实《愿景与行动》的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并形成合作机制。如201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要求做好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拟建立“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分国别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指南,介绍有关国家税收政策,提示对外投资税收风险;6月,交通运输部通过《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实施方案》,计划新开通昆明、大连、哈尔滨至欧洲的货运通道,促进互联互通;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编制完成《“一带一路”能源和其他重要矿产资源图集》,通过63张图,介绍“一带一路”沿线石油、天然气、煤、铀、铁、铜、铝土矿、锰、铬铁矿、铅、锌、镍、钨、锡、钼、金、银、铂族元素、钾盐、磷等20个矿种的分布情况,并给出相关决策依据。在部门合作方面,如第一个双边合作规划——中哈《“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制定过程中,发改委首先委托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开展规划的前期研究,而后与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部共同牵头成立编制工作组,外交部、商务部、交通、水利等部门通力合作,并多次征求国内有关部门意见,最终签署体现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双方共同诉求的规划文本。(64)在规划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协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组织机制逐步建构。
再次,地方政府着力于地方建设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在《愿景与行动》公布之前,新疆、陕西等西部省份均较早的提出各自建设方案;随着顶层规划的出台,全国各省份转向制定对接“一带一路”的实施方案,以与国家规划相衔接。2015年6月,广东省率先上报《广东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的实施方案》,提出将广东打造成为“一带一路”的战略枢纽、经贸合作中心和重要引擎;同时制定《广东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方案(2015—2017年)》,梳理形成《广东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优先推进项目清单》,涉及68个项目、554亿美元的总投资。陕西在同月发布《陕西省“一带一路”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于2016年6月发布《陕西“一带一路”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提出将从构建交通商贸物流中心、构建国际产能合作中心、构建科技教育中心、构建旅游金融等中心、强化国家生态安全新屏障、建立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等方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甘肃省兰州新区则于2015年9月印发实施《兰州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指明发展目标、重点工作、支撑体系和保障措施等。在各地方政府的协调方面,发改委依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分别与河北、江西、湖北、安徽、重庆、内蒙、陕西等20余个省市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协同机制,明确各地区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领域、国别等,以及发改委提供的宏观指导与具体支持。
最后,以央企为代表的各类微观组织与机构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投资与建设。央企是中国资产规模、经营实力较为领先的企业,它们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不少已经开始走向国际化。在“一带一路”提出不久后的2014年底,国资委监管的110余家央企中有107家在境外共设立8515家分支机构,分布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80多家已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65)在具备一定海外经营基础和能力的前提下,央企配合国家愿景,成为建设“一带一路”的主力军和骨干力量。其中,央企参与了大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包括中俄、中哈、中缅原油管道、中俄、中亚、中缅天然气管道,以及俄罗斯等周边国家的10条互联互通输电线路以及中缅、中泰、中老铁路,中巴喀喇昆仑公路、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等项目;同时,参与电力、建材、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以及在马来西亚、老挝、蒙古等国家建设钢材、水泥、玻璃等生产线。(66)在金融领域,国家推动成立亚投行、丝路基金等多边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成为国内重要的融资支持方,五大行为主力军的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布局也已初具规模,由此构成“一带一路”建设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力量。此外,各类智库和民间组织亦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的共建,它们通过组织建设、国内外论坛、投资洽谈会等形式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加强对话、促进共识。2015年11月,发改委西部司与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签署加强对接合作协议;2016年9月,发改委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研究机构、企业等与国家战略的协调机制有所建立。
可见,近一年多时间以来,为落实与贯彻《愿景与行动》,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由“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发改委、商务部、外交部为核心,部委与地方政府为推进主力,央企为建设骨干,民间机构并行的多层次组织与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