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营改增”背景下关于产业结构的研究
自20世纪50年代法国首创增值税以来,增值税已逐渐成为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流转税制中的主体税种,在国家和地区财政收入中发挥着巨大作用。2012年1月,中国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在“营改增”试点时期,学术研究主要聚焦于对“营改增”实施必要性的研究。2016年5月,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学术研究逐渐转向“营改增”对中国产业结构的影响。
一、对中国“营改增”实施必要性的研究
杨志勇(2011)认为,中国实施“营改增”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增值税制。(60)
景顺祥等(2012)以上海市“营改增”试点模式为例,测算出该模式对西部欠发达地区地方税税收的影响相对有限,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将有所上升,而现代服务业的税负将显著下降,建议“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可进一步扩大,以进一步减轻相关行业税负。(61)
梁强等(2013)认为,增值税相比营业税,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专业化细分导向下的行业发展与提升第三产业的生机活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保持税负的稳定与合理可控。(62)
郭庆旺等(2013)认为,作为地方税体系中的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其一半的收入来自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房地产投资扩大和房价上涨均可以拉动地方税收收入,诱使地方政府推动了房地产投资和房价上涨,因此建议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63)
高培勇(2014)认为,2009年实施增值税改革带来的政策成本,导致服务业税负相对于制造业趋于上升,这种情况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潮流相背离,所以必须启动“营改增”。(64)
汤蕴懿等(2014)论证了上海市实施“营改增”试点的必要性,对1978—2012年上海市宏观税负对地区生产总值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持续强化的减税政策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增长。(65)
李忠华等(2014)分别分析了“营改增”对中国物流业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认为“营改增”虽然短期内会增加部分物流企业的税负,但从长期来看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并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提出了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66)
严荣等(2015)分析了“营改增”对上海房地产业的影响,认为“营改增”一方面有利于促使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等渗透融入房地产领域,另一方面有利于房地产企业服务(如咨询服务、鉴证服务)部门走上更加专业化、灵活化的发展路径。(67)
刘建徽等(2016)主张,国家应慎重选择“营改增”的行业及实施节奏,暂缓将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的范围,同时建议将消费税由生产环节拓展到零售环节,将其培育为地方税主体税种,并以房地产税、环保税、社会保障税作为有力补充。(68)
二、“营改增”对中国产业结构的影响研究
何建民(2013)分析了“营改增”试点对上海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的税负影响,发现旅游服务业在“营改增”试点中所能抵扣的空间十分有限,建议政府对旅游业采用最低的增值税率。(69)
高萍等(2014)认为,电信行业的成本结构存在特殊性,大量成本费用难以实现进项抵扣,导致“营改增”后运营商的税负反而加重,并建议电信业通过调整营销模式、加强增值税业务管理等手段应对“营改增”的挑战。(70)
欧阳华生等(2015)利用1995—2011年全世界90个国家宏观税负与产业结构层次系数的数据,构建宏观税负与产业结构层次系数的经济模型,发现宏观税负与产业结构层次系数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并建议中国充分利用“营改增”的契机,促进产业结构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转型升级。(71)
陈钊等(2016)采用双重差分法,以2008—2014年中国上市公司数据为基础数据进行测算,发现“营改增”能促使上市公司获得来自制造业企业的更多的业务外包,经营收入显著增加。(72)
梁云凤等(2016)利用CGE模型分析了“营改增”对北京产业发展的影响,认为将增值税税率统一设计为6%的方案,最有利于产业投资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73)
罗昌财等(2016)认为,中国实施“营改增”降低了第三产业的宏观税负,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同时,未来增值税改革应关注第三产业征税问题,包括优化税率结构、适度扩大抵扣范围、创新税收征管体系等。(74)
樊勇(2017)认为,中国实施“营改增”有利于增强服务业的盈利能力,促进产业结构向以第三产业为重心的方向发展;同时,“营改增”有利于降低其他行业对服务业的消费成本,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75)
孙正(2017)利用PVAR模型,分析了“营改增”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发现“营改增”改革对第一产业占比影响不显著,但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占比均有显著影响。同时,由于“营改增”改革对第三产业影响更为显著,因此“营改增”改革将提高国民经济中第三产业的占比,降低第二产业的占比。(76)
范子英等(2017)采用三重差分法(DDD),评估了实施“营改增”对企业减税和分工的影响,发现实施“营改增”不但在具备产业互联的企业中具有显著的减税效应和分工效应,而且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77)
黄晶(2017)以“营改增”对第三产业影响为例,对中国税负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第三产业的14个行业中,有11个行业税负显著下降,说明中国“营改增”在政策设计上实现了第三产业全面减负。(78)
李九领等(2017)对2008—2015年上海市三次产业中的税收弹性系数(79)和税收协调系数(80)进行了分析,发现“营改增”促进了第三产业转型发展,尤其2012年的试点政策让上海市抢占了产业转型升级的先机。(81)
胡怡建等(2017)测算了全面实施“营改增”的效应,发现“营改增”不仅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其中第三产业增长4.2%,第二产业增长4.16%,第一产业增长2.67%),还对研究服务业产出促进明显(其中综合技术服务业增长3.68%,研究与试验发展业增长2.66%)。(82)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7)认为,“营改增”试点改革有利于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转变企业经营模式,拓展企业发展空间,进而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新业态融合发展,培育经济新动能。(83)
魏彧等(2017)认为,“营改增”的实施从短期来看有利于减轻房地产业的税负(其中宏观税负将下降7.61%),从长期来看有利于推动产业分工与转型升级。(84)
许晖等(2018)认为,“营改增”一方面通过降低企业税负,优化了资源在各行业间的配置,另一方面减少了税收对第二、第三产业的扭曲程度,促使资源在产业间流动。(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