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内分工、贸易利益分配与中国对外贸易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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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国内研究现状

(1)产品内分工下的我国外贸失衡机理

近年来,我国的很多学者开始从国际分工深化的视角来研究中国贸易失衡问题。

第一,产品内分工是中国贸易失衡的重要原因。一些学者(尹翔硕、王领,2004;平新乔,2006;卢锋,2006;邱斌、唐保庆,2007;徐毅,2009)认为,在产品内分工全球生产体系中,我国处于全球产品内分工的下游环节,前向承接东亚国家或地区的中间产品的加工、装配阶段,后向则将最终产品出口到欧美等发达国家,导致东亚地区对欧美发达国家的贸易顺差大量转移至中国,造成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贸易失衡。

第二,跨国公司在中国贸易失衡中承担了重要角色。在全球生产网络中,由跨国公司所推动的国际贸易活动越来越活跃,从而导致了中国对外贸易失衡呈现不断扩大的态势(杨正位,2005;钱学锋、黄汉民,2008)。

第三,在中国贸易失衡过程中,产品内分工对贸易利得分配产生了重要影响。尽管中国已经深度参与产品内分工,然而在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生产网络中,中国始终处于低端环节。中国获得的较大的贸易顺差仅仅是以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为代价而获取的微薄的“加工费”,而跨国公司则通过高附加值优势获取了大部分的收益(姚枝仲,2006;曾铮、张路路,2008;赵蓓文,2008)。发达国家通过潜在的收益弥补了贸易逆差的劣势,中国企业的收益则小于其他经济实体,导致贸易失衡的利益分配呈现一种各方“互利”的格局(陈继勇、刘威,2008)。

第四,产品内分工环境下中国的贸易失衡是全球经济失衡的一部分。在当前全球贸易失衡的背景下,“美国贸易模式”和“东亚贸易模式”产生了激烈的冲突,而中国则起到了贸易模式冲突突破口的作用,对解决贸易冲突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巨额的贸易顺差使中国成为当前全球分工体系中新型市场经济体的主要代表,对优化国际贸易格局、重构产品分工体系起到了基础性作用(陈继勇、吴宏,2008;张海燕、宋玉华,2009)。发达国家企业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主导地位,由此形成了有利于发达国家而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分配格局(李翀,2005;卢锋,2006;姚枝仲,2006;江静、刘志彪,2007;林玲、段世德,2008;刘建江、杨细珍,2011);发达国家通过产品内分工同时获得了“贸易利益”和“分工利益”,而发展中国家仅仅获得了“分工利益”,“贸易利益”则有可能受损(曹明福、李树民,2005)。

(2)产品内分工网络内的利益分配机制

在产品内分工的视域下,双边贸易的收益分配秉承由宏观到中观再到微观的原则,即由国家间到产业间再到产品内的演变思路。通过视角的不断缩小,相关的研究进展得以逐渐深入。张幼文(2002)认为,资源稀缺程度影响着要素收入的高低,进而影响着国家资源要素投放的收入,在贸易利益分配中也应遵从这一具体原则。田文(2005)认为,科技先进的经济体由于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和主动权,相对于其他经济体能够获得更高的产品内分工收益,保持其在价值、利润分配中的垄断地位。张纪(2006)通过实证分析研究,提出先进经济体的国际性企业在产品内分工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获得了较高的利益分配,而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从属地位的发展中国家收益较少,验证了产品内价值链两端多为发达经济体、中间多为发展中经济体的现象。唐海燕、张会清(2009)认为,价值链中间位置的价值增值最低,价值增值高的环节则位于价值链的两端。

产品内分工网络中不同链节的市场结构状况,对链节内企业所获利益具有决定性影响(田文,2005;宋玉华、朱思敏,2008;文嫮、张丛生,2009)。张二震(2004)认为,贸易收益总额的增加主要由要素分工引起,同时也导致了贸易利益分配复杂化。落后国家的本土公司在利益分配中处于被动地位,而具有优势的跨国公司则通过转移价格来夺取落后国家公司的贸易收益,从而在国际利益分配中保持主动地位的优势。曹福明、李树民(2005)认为,国际大型公司通过国际利益分配的主动地位优势获取贸易收益增加值,这一现象破坏了国际贸易的合理配置,导致国际贸易分配逐渐缺乏内在的自发调节机制。干春晖、黄亮(2010)采用合作博弈理论,构建了产品内分工贸易利益分配模型,探讨了产品内分工条件下的国家贸易利益和分工利益。杨细珍(2011)通过古诺模型来研究跨国公司贸易问题,得出居于战略价值核心环节的发达国家获得的经济收益高于发展中国家的结论。

由此可以得出,基于产品内分工的视角对贸易利益分配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有助于发展传统贸易理论,并激发贸易理论研究的新突破。同时,学者们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产品内分工视角下的国际贸易进行系统研究,形成了产品内分工视角下国际贸易利益分配的主体框架。

(3)产品内分工背景下的贸易利益测度

产品内分工带来国际贸易利益分配机制复杂化,传统贸易利益评价指标难以准确、客观地反映贸易利益分配关系(周玮、方勇、张二震,2005;陈继勇、刘威,2008;马野青,2010)。考虑进口中间品在国内产业循环和产业波及效应的净附加值指标,可以更真实地测度产品内分工时代的贸易利益(陈宏易,2002;刘遵义、陈锡康、杨翠红,2007;曾铮、张路路,2008)。李昕(2012)认为,中国的贸易总额被严重高估,必须运用增加值贸易统计方法对中国出口额进行重新核算。经测算,2007年中国贸易总额的高估率为20.5%,高于2002年的14.1%。贾怀勤(2012)认为,当前的国际贸易统计应引入增加值贸易统计核算来获得更精确的贸易总额,这是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的必然。此外,贾怀勤还提出了改进中国国际贸易统计的具体思路和方法。蒋庚华(2013)认为,新的贸易统计方法(增加值贸易统计核算法)对我国国际贸易研究具有深远影响,有助于更好地适应全球价值链背景下国际贸易体系的变更。江希、刘似臣(2014)运用非竞争性产出模型,构建出口增加值分析方法,通过对1995—2011年中国制造业、14个制造业细分行业对美国的出口增加值的研究分析,得出:中国制造业按照细分行业来讲,电子仪器行业的出口增加值位居第一,虽然中国制造业对美国出口的增加值逐年攀升,但由于中国制造业承担的是低附加值的环节,中国出口增加值率并不高。易琼(2015)在国际投入产出表的基础上建立贸易附加值的核算模型,利用WIOD数据库对我国制造业的静态贸易利益进行测算,同时对动态贸易利益进行实证分析,证明我国制造业获得的实际贸易利益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多。

丰富多彩的研究成果为本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该领域仍存在进一步研究的空间:首先,现有研究多从宏观层面研究静态贸易利益,而在产品内分工条件下,静态贸易利益已经与国际投资收益、技术溢出等动态贸易利益渗透融合,贸易利益与全球生产网络运营、企业利益驱动密不可分。本研究注重从宏观、中观、微观多视角探析中国贸易综合利益。其次,现有文献多聚焦于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利益,而在产品内分工条件下,贸易利益分配是贯穿所有国际分工参与主体的一个整体。本研究从全球生产网络多边视角出发,更能把握贸易利益分配格局的全貌。最后,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果来看,以往的研究往往是针对产品内分工贸易利益分配机制的某一方面而进行的理论性探讨,结论缺乏基于国际贸易发展的实证检验。本研究在产品内分工背景下,通过拓展Falvey和Yu(2005)的模型,从基于企业异质性的微观视角,来探索产品内贸易利得分配的驱动因素和作用机理,以解释价值链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贸易利益的分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