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合战
由于大乘院与一乘院的对立,兴福寺别当的控制力大减,一乘院、大乘院两门迹实际上掌握着大和的守护职权。然而,其职权范围却无法达到南部的宇智、吉野、宇陀三郡,基本上只能控制奈良与国中(奈良盆地)一带。
应永十二年(1405)八月,幕府将宇陀郡交与兴福寺大乘院管理。然而,割据宇陀郡的泽、秋山两氏强占宇陀郡内的兴福寺领属庄园,与其对抗。(《宇陀郡奉行引付》)他们原本是南朝一方的武士,奋起反抗幕府一方的兴福寺实属理所应当。此外,同为南朝一方的多武峰寺⑲(现在的谈山神社)也侵入宇陀郡,与兴福寺相争。因此,兴福寺并未实际支配宇陀郡。
应永二十一年五月,多武峰寺与泽氏发生纠纷,由于多数国民介入此事,一场大规模的纷争爆发了(国中合战)。四代将军足利义持虽下达停战命令,却未收实效。幕府遂命令兴福寺别当东院光晓出面制止争端。接受幕府之命的兴福寺学侣和众徒协助幕府使者出面调停,支援泽氏的越智氏遂应幕府要求,表示撤兵,多武峰寺的僧人却对幕府使者暴力相向。(《兴福寺日次记》)
幕府再度派遣使节,两军终于撤兵。兴福寺的学侣、众徒就防患之策协商,认为国民们以个人理由擅自发起军事行动是造成大和国内乱的原因。于是他们向幕府传达自己的意见,应该叫停国民之间的“私战”,凡有纷争应由幕府裁决解决。
同年六月二十日,幕府依照兴福寺的愿望,命令众徒二十六人、国民二十八人于次月五日之前上京。七月八日,幕府对上京的众徒和国民下达了七项要求,主要内容是:“今后无幕府命令擅自私战者,处以流放大和之外的刑罚,并没收领地。协力者连坐。即便有两门迹指示,也不得擅动。凡有问题,应向幕府上诉。反之,若是幕府下达了讨伐命令,即便讨伐对象是亲属也绝不可饶恕。”众徒和国民提出起请文⑳,宣誓遵守命令。(《寺院事条条闻书》)
起请文里面还有对兴福寺宣誓忠诚的条文,有的研究者认为,“幕府对众徒和国民的处置也反映了兴福寺的愿望”。然而,要依靠幕府才能解决问题,正体现了兴福寺的衰微。如今的兴福寺,若无幕府为后盾,已无法阻止众徒和国民的肆意妄为了。幕府于十月又命令兴福寺学侣二十四人上京,让他们宣誓绝不追求私利私欲,专心修行佛道。幕府也看得很明白,正是学侣的腐败导致了众徒和国民的嚣张跋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