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党政机关公文的行文方式
发文机关在行文时,不仅应明确行文关系、掌握行文方向,还应根据工作需要正确选用行文方式。
行文方式是根据行文关系、行文方向及公文性质、效力范围等多种因素而确定的公文发布、传递的层次与形式。
2.3.1 按发布与传递层次分
按照发布与传递层次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四种行文方式。
1.逐级行文
逐级行文,即发文机关向其直接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的方式。在逐级行文时,要特别注意逐级上行文与逐级下行文在主送机关的数量或范围上是有区别的。
逐级行文是一种最基本、最常用的行文方式。对于逐级上行文来说,一般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在正常情况下,下级机关一般都应当采用这种逐级行文的方式向所属上级机关请示和报告工作,以保证正常的领导关系和业务工作关系。
逐级下行文,是指采取逐级下达或者只对直属下级机关下达的一种行文方式。对于逐级下行文来说,主送机关可以是下一级的所有机关,也可以是下一级的部分机关或个别机关。
2.直接行文
直接行文,即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不受系统归属与级别层次的制约而直接向对方机关行文的方式。直接行文可以使用的文种是函以及平行的意见。
3.越级行文
越级行文,即越过自己的直接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的方式。越级行文通常应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越级上行文,是指在非常必要的时候,下级机关可以越过自己的直接上级机关,向更高一级的机关直至中央行文的一种方式。
应该注意的是,由于越级行文打破了正常的工作程序和行文方式,是一种非正常的行文方式,因此一般不轻易采用,只能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采用。
4.多级行文
多级行文,即发文机关根据需要同时向上一级机关及更高层上级机关行文,或者同时向几层下级机关行文的方式。多级行文可以省去逐级上报或逐级转发的麻烦,有利于提高党政机关办理公务的时效。
多级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同时下达几级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方式。一般来说,上级机关下达重要的方针政策、文件精神,经常采用多级下行的行文方式。
多级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同时向自己的直属上级机关和最高级的上级机关行文的方式。比如,市委行文给省委并报党中央、市人民政府行文给省人民政府并报国务院等。但是,这种行文方式只有下级机关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如报告重大紧急情况时)才可以采用。
2.3.2 按发文机关数量分
按照发文机关的数量不同,主要有以下两种行文方式。
1.单独行文
单独行文,即只有一个机关署名发出的行文方式。
2.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即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机关的名义共同行文的方式。当遇到事涉几个机关的某项工作时,联合行文对于这几个机关共同贯彻有关这项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做好这项工作,无疑是非常有利的。
联合行文的文稿必须经各方的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联合行文的各个机关或部门必须是同级的,级别低的机关或部门不能与级别高的机关或部门联合行文。属于联合行文的公文有通知、决定、报告等。
2.3.3 按发文对象主次分
按照发文对象主次不同,主要有以下两种行文方式。
1.主送
主送,即发文机关直接针对与行文内容关系最密切、需主要负责受理公文的机关行文的方式。
2.抄送
抄送,即发文机关在主送的同时,向需执行或知晓行文内容的其他机关行文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