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选举新的中央委员会的条例

1945年5月24日通过。

一、由大会主席团提出本届应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名额于大会请求同意。倘大会中对此名额有不同意见,须先讨论此不同意见,然后以讨论中的提议及主席团的原提议依次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