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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大会纪实》:会址的选定
早在1921年11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局通告》即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要在“明年7月”召开。至于会议地点,中央局考虑:“如在上海,显然要预防租界当局的干扰;如改在广州举行,自然是很安全,不过当时广州的政情很复杂,孙(中山)陈(炯明)摩擦之说已甚嚣尘上,如果国民党内部真发生冲突,我们在广州举行大会就会有些不便。”于是,中共中央局委托陈独秀、张国焘借参加全国劳动大会和青年团大会之际,考察广州的政治情况,以决定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是否便于在广州举行。到1922年5月中旬,“鉴于广州局势的严重,觉得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是不适宜的,因而决定仍在上海举行”。
此时,自从法租界望志路李汉俊家和渔阳里2号陈独秀寓所遭到法国巡捕搜查后,辅德里625号李达的家就成了中共在上海尚未暴露的联络站。在这里,一排排的石库门房子完全是统一格式,就连墙壁也一样,用青红砖相间砌成,侧身一闪而入,不易辨出哪家哪户,各家都有前后门,独进独出,与他人无干,比较安全。所以中共中央局就决定在此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1922年7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霞飞路以北的英租界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今成都北路7弄30号)的“李公馆”客厅里秘密召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