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桃花灼灼 (一)
一路上阿秋都不曾开口讲话。她既不问他要去哪里,也不问要做什么,只是紧随他左右,仿佛对要去的地方要做的事漠不关心,那张总是洋溢着快乐、自信的脸如一潭死水般波澜不惊。三公子只是看上她一眼,偶尔说几句无关痛痒的话,也不在乎她回答不回答,像是只是为了斗个闷子,仅此而已。
傍晚时分二人来到一个叫‘桃花’的小镇,找了间客栈住了进去。梳洗完毕,阿秋懒懒的不想动,可偏偏肚子饿得咕咕叫起来,从早上到现在她几乎没怎么吃东西,此时只觉得前胸贴后背,只得来到隔壁三公子的房间。
刚踏进门,一股饭菜的香味扑面而来,只见换了一身蓝色长衫的公子哥正优雅的在用晚膳。
这厮竟一个人在这里偷吃。阿秋两步走过去,一屁股坐下,伸手去抢他手中的筷子。三公子避过,笑道:“本公子可不喜欢和别人用一双筷子。”讲完从旁边的托盘中拿起一双筷子递给她。
阿秋也是饿得很了,抓起一个馒头也不顾什么姑娘家的礼仪了(当然这两年在外面她也没顾什么女子礼仪,有时候旁边放着尸体她也能很安然的吃饭。),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三公子看她饿死鬼的样子,不禁感叹道:“也难怪没人敢要你,只怕是要了你便要而死全家了。”
阿秋并不理会这只玉面狐狸的嘲讽,残风扫落叶一般将一桌子饭菜收拾的干干净净。三公子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用手摸了一下嘴巴,不知羞耻的连打了两个饱嗝,然后拍着胸口一口一口的灌下两盏茶水。他再次看看光掉的盘碗,又看看眼前这个身形苗条甚至是有些纤瘦的女人,手中还举着他那双白玉筷子,一副呆掉的模样。
阿秋看他一眼,道:“没见过别人吃饭?这副没见过世面的傻样子,有损你三公子的威名。”
三公子放下筷子,笑的眉眼弯弯。
:“恕本公子没见过世面,还真没见过有人这样吃饭的,尤其是个姑娘。”
阿秋拍拍肚子,道:“想差遣本姑娘,连点饭都舍不得?”
三公子看她一眼,看样子她已恢复了自己的心情,只道:“我有什么好差遣你的?左不过是五小姐想躲避老爹的催婚罢了。”
:“那好,即是这样就此别过。”
讲完站起身来便要走。三公子伸手拉住她的手腕,那只修长的手光洁无暇,竟比她的手腕白上许多,惹得她心中愤慨,一个大男人怎就能生成这般。
:“真走啊?”
阿秋见他一脸的坏笑的样子,道:“你我也不是有多熟,只不过在一起破了个案子而已,连您到底是谁我也不清楚,不如就此别过。”
:“阿秋这是在怪我了?”
边讲边将她拖到眼前坐下,一张俊脸熠熠生辉。
:“这么想了解本公子?”
在那灼人的目光下,阿秋只觉得面颊发烫,甩开他的手,道:“你即用不着
我,我也不需要你,你我总不能还待在一处,毕竟男女有别授受不亲。”
看她面色红润,目光躲闪,他不禁起了玩笑之心,将身体向前探了探,阿秋给他逼的身体向后傾去。
:“怕什么?大不了我娶你,反正我是不怕被吃穷的。”
阿秋抬眸看他,但见近在咫尺的脸如清风明月般使人心动,一双眼睛含着笑直直望进她心中。
心跳如擂鼓的阿秋强自镇定的一把将他推开,佯装怒道:“你再胡言乱语我真的走了。”
三公子坐直身体,道:“我说欣赏你破案的才华,想邀你去帝都与我共破一桩案子,可好?”
帝都?她虽是想天大地大的四处走走,可从未想过去整个大禹国最繁华的帝都。她看向他,他眼中的神情却不像是在开玩笑。
:“帝都中有的是破案高手,三公子会需要我?况且你的手段机智远在我之上,怎会是我?”
三公子嘴角浮起一个好看的弧线来。
:“帝都是有不少破案高手,可这桩案子我不想过多的人参于,尤其是别人有可能熟悉的老面孔。”
:“秘密调查?”
:嗯。”
:“有危险吗?”
:“嗯。”
:“复杂吗?”
:嗯。”
:“既然又有危险又复杂又得秘密调查,那是不是说我随时都有可能挂了?”
清贵的公子一本正经地点点头。
:“嗯。”
:“那本姑娘有什么好处?总不能给你白干吧?”
三公子笑道:“你扮成我身边的随从,一个月五两银子。”
:“什么?!”
阿秋站起来。
:“三公子您也太小气了,五两银子就让我为你卖命?你使唤傻小子呢。”
三公子展开折扇轻轻摇动几下,道:“据本公子所知,让五小姐感兴趣的是案子而并非钱财,好多案子连食宿你都是自己掏腰包的,我这包吃包住的还有银子拿,况且我敢保证这桩案子比你接触的任何案子都复杂难解,这买卖不亏。”
:“我——。”
阿秋刚想张嘴,他便打断她的话,继续道:“此案如若不凶险复杂,难以破解,我何用将你拉进来?能让本公子都觉得难破的案子你就不好奇?”
自从十五岁那年食下那东西,她就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所驱使,总想找寻真相。如果十五岁前她只是胆子大了一些,对审案,破案有一点点兴趣,那十五岁后这些东西才真正的令她着迷。她时常能在案发现场感知一些东西,一些听起来诡异莫测的东西。她从一开始的恐慌到后来的习以为常,经过一次次的验证,那些诡异的感知都是当时真实发生的。最初她在不经意间帮助镇子上破了一起入室伤人案,使得不明就里的人们觉得她了不起,在他老爹跟前夸了她一通,当时老爹很是自豪了一阵子。真正让她扬名的是距塞米镇三十里的杏家埠杀人案。那时十六岁的她正在杏家埠姑妈家做客,那是她第一次接触杀人案,也是第一次感知杀人现场,那真实的场景使她终身难忘,她凭借着这种神奇的力量帮助捕快们抓住了凶手,从此以后经常会有人上门请她,不过大多数都被她老爹赶走了,实在是赶不走的都是一些连张镇长都得罪不起的人,也只能叫她去了,但是老爹下了死命令,若是她敢做什么女捕快就再也不认她。就这样几次下来她虽不是每次都能感知,却长了不少破案的经验,也逐渐迷恋上了破案的感觉。但那时她毕竟心有所恋不会义无反顾地走上这条路,当时心中最重要的还是那个人,直到十七岁那年他悔婚,使得她为避情伤远走他乡,这才使她正真走上了追寻真凶这条路。有时她常常想,可能自己命中注定不是一个相夫教子的女人,才会一步步踏上这条路。
三公子一语中的,她根本不在乎钱财,越有难度的案子越能使她兴奋,越想让她探求真相,那些话不过是她虚张声势罢了。
阿秋对着笑颜颜的人伸出一个拳头,道:“十两。”
:“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