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索亚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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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

R.肯特·拉斯姆森

马克·吐温语出惊人,认定所谓“文学经典”不过是“一本人们赞扬有加却不屑阅读的书”。如果他说这话时想到了《汤姆·索亚历险记》,那他没准会收回这话,改口说他这部小说是一本人们争相阅读却大可不必赞美的书。当然,人们一直在争相阅读它。自从《汤姆·索亚历险记》一八七六年首次问世以来,从来没有间断印刷,已经翻译成了六十多种文字,并且出版了多达一千种截然不同的版本。尽管它的姊妹篇《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1885),近来被认为是一部更伟大的作品,但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几乎肯定是马克·吐温阅读最广泛的一本书。查看一下任何家庭拥有的各种藏书,不言自明的是,最旧最烂的那本书,准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当然,这本书之所以容易破旧另有原因。它也许不止因为阅读而成了破旧的书,也可能是孩子们手下无轻重,乱翻乱扔的结果。实际情况也八九不离十。这本书初版还不满十年时,马克·吐温的哥哥,奥里昂·克莱门斯,写信给马克·吐温,告诉他艾奥瓦州有一家人的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读过后借给别人看,最后不得已抄写了一本(此处原文不清楚)。

《汤姆·索亚历险记》在青少年读者群里一直广受欢迎,这一不争的事实让人们认为它首先是一本儿童读物,因此顺理成章地认为它不是一本严肃的作品。不管这样的看法是否真实,马克·吐温当初写作《汤姆·索亚历险记》把成年读者考虑在内,这是很有想法的。但是,作为一个伟大的作家,他对自己的作品一贯不是一个最佳评判者,这还得让他的文学编辑(原文不清楚)威廉·迪安·豪厄尔斯告诉他究竟写出了一部什么样的作品。马克·吐温于一八七五年写完这部小说时,给豪厄尔斯写信说:“这不是一本儿童书,根本不是。这本书只能让成人读。它只是为成人写的。”他还表达了在《大西洋月刊》上连载的愿望,豪厄尔斯就在该杂志做编辑,显然那不是面向儿童的杂志。当豪厄尔斯在十一月份终于看完马克·吐温的手稿时,他欣喜若狂,承认他看到夜里很晚才把书看完了,“只是因为不可能停下来”。他接着说:

“这是我读过的最棒的一部儿童书。此书获得了巨大成功。不过,我想你应该不假思索地把它当作儿童书看待。成年读者同样会百看不厌,如同你所希望的;如果你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是用成人的眼光研究孩子性格而写出来的,那么,你可对错了号。”

豪厄尔斯把这本书誉为一则伟大的“儿童故事”,毫无疑问是想到了汤姆特有的“历险活动”会让青少年读者兴趣盎然,尤其对男孩子来说。然而,即使豪厄尔斯努力想让马克·吐温相信,他一口咬定它只是成人文学是很不明智的,马克·吐温还是固执己见,在前言里对成人定下了这种调子:

“尽管我的这本书主要是写给男孩和女孩消遣的,但我希望男人和女人不要因此就拒绝翻一翻它,因为我写书的部分计划是试图愉快地让大人回忆他们原本是什么样子,让他们回忆他们如何感觉,如何思考和如何交谈,让他们回忆曾经从事过什么奇妙的事业。”

马克·吐温完全是一厢情愿。这部小说大量的段落都是针对成年读者的,其中一些段落也许还会让青少年读者无动于衷,如坠云里雾中。比如,第五章,关于开始严肃的礼拜的描述:“只有特别座位上的唱诗队在低声嬉笑和悄声细语,打破了教堂的安静。在整个布道期间,低声嬉笑和悄声细语总是不断。”这些段落也许多少还可以让孩子们感到有趣,但是在接下来的两行文字里,那种深刻的讽刺也许就使他们的头脑无法领略了:“过去曾经有一支唱诗队教养是不错的,可眼下我记不得那是什么地方了……不过我想那是在某个其他国家发生的事情。”这些句子表明了马克·吐温对教堂礼拜的讽刺。二十一章几乎所有的言辞都是用同样的口气讽刺成人主导的乡村学校的“大考夜晚”。

有一个写给成人看的段落,甚至更加直白地包括了第二章里那件著名的趣事,即汤姆吸引别的孩子给他粉刷围栏的场景。那个插曲,巧得很,也许是孩子们最喜爱的内容。成人能够领会汤姆大获全胜的讽刺所在,而且肯定他们得出了合适的结论,马克·吐温于是索性把汤姆的道德篇详细阐述出来:

他事先虽然不清楚,却早发现了人类行为的一大法则——那就是,为了诱使大人或者小孩渴望干某件事情,只需要把做这件事情的机会弄得难以到手就行了。他要是个了不起的大圣哲,就像这本书的作者,他就会理解到“活儿”实际上是一个人不得不干的事情,而“玩儿”才是一个人所不一定要做的。

值得怀疑的是,青少年读者从这样的段落里能得到什么教诲。是的,很多青少年读者对假花、单调繁重的劳动、爬山以及客运马车的讽刺言论,也许会觉得是毫不相关的扯闲篇——很可能理解不了。

在一九九六年牛津大学出版社重版《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前言里,小说家E.L.多克托罗谈到了这本书的读者群的双重性:“我们可以用孩子的眼光读它,也可以用成人眼光读它,而且每种眼光都有一种截然不同的聚焦着眼点。”多克托罗还进一步说明,汤姆·索亚生活的那个世界的成分是“两种清晰的,而且大部分情况下不可调和的生命形式,孩子和大人”。多克托罗说那个世界里的孩子和大人拥有不同的文化,不断地碰撞,产生摩擦,这话是很正确的。这些不同之处从这本书的读者变动的视角得以反映。

即使马克·吐温认为《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的合适观众是成年读者,这话也没什么错,你用不着非要找出多少理由,说明这本书在青少年读者群里才一贯广受欢迎。现代美国儿童也许会发现十九世纪中期中西部的背景匪夷所思,但是却会为书中展示出来的无拘无束的自由感受欢呼雀跃。现代儿童日常生活被刻板的、组织有序的常规管得死死的,教室和音乐课后各种项目,组织有序的体育活动,以及其他成人监管下的活动等。相比之下,《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世界里孩子们的生活,简直就是完全无拘无束的。除了大人期望孩子去上学,去做礼拜,汤姆和他的朋友几乎不受大人们什么管束,他们轻而易举就能钻进树林里去扮演罗宾汉,到河里游泳或者捕鱼,一般情况下都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躲开横加干涉的成人的监督。

波莉姨妈使出浑身解数管束汤姆,但是从书中第一页起,汤姆便从波莉姨妈的手心里溜掉,跳过围栏消失,波莉姨妈的管束显然不堪一击。她只能连连叹息,心想:“今天下午他又要逃学了,我只好明天逼着他干活儿,好好罚他一下。”事实上,汤姆真的逃学了(差不多都是因为不得不去上学),波莉姨妈第二天逼着他去干活儿,实际情况却只是提供了另一个汤姆摆脱管束的例子:他把一种讨厌的杂活儿转变成了招揽雇工的重大成功,从中获利多多,这让他第二天在教堂赢得另一次心满意足的成功。几乎没有哪个青少年读者对此能够无动于衷,不去分享他的一次次胜利,尤其这些胜利是以让他的竞争对手损失惨重为代价的。

汤姆早期的胜利也是他一肚子点子的展示。电影、收音机、电视、电脑、电子游戏和手机等各种技术可能实现的时代尚在未来,汤姆的世界在技术上一片混沌,用不着寻求法子去寻找乐子。汤姆只需要一桶涂料、一把刷子,让自己脱贫致富。(在之后的一章里,另一个孩子用一把刷子赢得了一次截然不同的胜利。)孩子的工具也许简单,但是他们的许多游戏——例如罗宾汉、打仗、强盗、绿林好汉——却很复杂。他们从他们简单生活中获得的许多快活,都是在他们自己的想象中展现的。

在马克·吐温的时代,孩子们的文学选择要比现在少得多。马克·吐温儿时就是一个如饥似渴的读者,但是作为男孩阅读的选择很有限,难免屡屡受挫。他晚年写的传记,回忆起他被允许从主日学校借到的那些书“没劲透了……因为整个书架上都看不见一个坏孩子。他们都是好男孩、乖女孩,没劲透了,一点意思也没有,不过有他们做伴总比没有强,我很高兴他们陪伴在身边,却对这种陪伴很不以为然”。你从这样的叙述中能看见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一粒种子的萌芽。

《汤姆·索亚历险记》于一八七六年问世,这之前的那个时期,儿童作品阅读最广泛的作家,是雅各布·艾博特[2],一位公理会牧师,写作了大量作品,包括许多道德说教的儿童读物。艾博特流行最广的读物是他的“罗洛系列”,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起一直贯穿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书名诸如《罗洛干活儿》《罗洛玩耍》以及《罗洛在大西洋上》,每个故事都用心良苦,给青少年读者上一堂道德课。威廉·泰勒·亚当斯——他所用的“奥利弗·奥普迪克”的笔名更为人知,在十九世纪下半个世纪,写作了多达一百多种广为流行的儿童读物,多数为男孩子所写。他笔下的故事多数都是塑造英勇无畏、洁身自好的男孩,在各种刺激的历险活动中,干些令人难以置信的英雄事迹。这一时期另一个读者甚众的多产作家是小奥拉西奥·阿尔杰。他最广为人知的书,《愤怒的迪克:与擦鞋人在纽约街头的生涯》,写了一个贫穷的男孩,通过艰苦工作,诚实的本质和坚定的决心,终于跻身于中产阶级,受到人们的尊敬。在这个主题上,阿尔杰在这部产生了巨大影响的书之后,又写出了十几本读物。这几位作家的作品以及当时其他作家,都无一例外地塑造好孩子,写他们克服艰难困苦,不向逆境妥协,最后取得成功,赢得尊敬。少年英雄的出身也许粗俗,但是他们的性格却始终是光明磊落的。

《汤姆·索亚历险记》问世时,书中刻画的那种特有的性格,一定会猛烈地冲击青少年读者,和他们过去读过的绝大多数流行一时的读物中所描写的那种中规中矩的性格相比,他们看见了一种令人耳目一新的变化。和那些乖孩子相比,汤姆无疑是一个“坏孩子”。尽管汤姆是一个孤儿,来自一个体面的家庭,他对破坏规章制度却毫不含糊,逃学,讨厌上教堂,对大人的好言相劝置若罔闻,专爱进行禁止的,甚至引火烧身的冒险。也许,按照当今的标准,多数顺从的品质,在十九世纪的孩子们看来,都无疑具有令人愉快的颠覆性。但是,尽管许多十九世纪的青少年读者对摆脱大人管束的观念可能打心眼里喜欢,他们的道德意识却传递了不一样的信息——表现好真的比表现坏更可取。如此,他们一定会宽慰地意识到,虽然汤姆屡屡出格的行为很有吸引力,但是汤姆实际上是一个让人感到放心的坏孩子。是的,他不守规矩,但是从来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事实上,他从来没有蓄意犯坏。还有,他不仅心心念念地关心朋友和家庭,还为了朋友和家人去进行危险的冒险,做出慷慨的牺牲。不过,汤姆是好是坏这个问题,在书中并没有明确定论。在第二十三章,当汤姆表现出真正的英雄主义行为时,一些同村人认为他可以成为美国总统——“只要(他)大难不死”。只是当小说到达高峰时,汤姆的未来前景才似乎确定下来了。

汤姆·索亚本质上是一个好孩子,喜欢胡闹,喜欢热闹,外表看来就算不上好了,这倒和当代文学后辈哈利·波特有一比,哈利·波特在那个最成功的系列小说中一直是主角。哈利的创造者,英国作家J.K.罗琳显然在公开场合从来没有承认受过马克·吐温的影响,但设想她或多或少受到了《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的影响,这一点也不困难。男孩子们以及他们的历险活动相似之处很多,给人强烈的印象,人们不会认为这些只是巧合的产物。

尽管汤姆的岁数在书中一直没有明确告知,但是十一岁这个年龄是明摆着的——哈利·波特在后来成为七大册的系列作品之初也是十一岁。这两个孩子都是孤儿,由他们亡故的母亲的姐妹抚养。汤姆和同母异父弟弟锡德一起生活,锡德专和他作对,暗地里监视他。哈利一起生活的对头是他看不起的达德利。汤姆的铁杆小哥们儿是哈克贝利·费恩,村子里的问题少年和最穷最野的男孩,他都会以朋友相待。哈利最好的朋友是罗恩·韦斯利,虽然算不上最野的男孩,但是作为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家庭的成员,他屡屡成为别人羞辱和恶意取笑的对象。哈利大多数冒险活动,都有罗恩和他们共同的异性朋友赫米奥娜·格兰杰陪伴。汤姆大多数惨痛的历险活动则有心上人贝基·撒切尔和哈克陪伴左右。汤姆和哈利相同之处还远不止这些。

尽管哈利·波特和汤姆·索亚因为破坏规矩和蔑视权威而名声不佳,但是他们两个都有大胸怀,多次不畏风险救人于危难,最后作为英雄凯旋。也许有人会说,哈利是个巫师,具有魔力,这点让他和汤姆从根本上有区别,但是多数对立面几乎都是真实的。汤姆对魔力深信不疑,肯定那个霍普金斯老大娘就是一个真正的巫师。他相信死猫能够治愈瘊子;仪式表演对路,咒语念得准确,就能找到丢失的弹子;用血写上字,搞一些沉闷的仪式,说几句符咒,谁要胆敢违反,就会遭遇不测。事实上,汤姆对魔力深信不疑,这对《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的叙述大有裨益——尤其他很怕违反血誓后的种种结果。如果像哈利拥有的那些魔力送到汤姆跟前,他肯定会不失时机地照单全收。还有,他和哈克深夜在墓地进行的历险活动以及在闹鬼的宅邸的冒险活动,都有闹鬼的性质,表明迷信的力量在起作用,这些和哈利·波特的故事其实如出一辙。汤姆最后几近毁灭的那次历险,发生在贝基迷失在麦克道格尔洞之时,汤姆正是在这里遭遇了那个他最害怕的坏蛋。在哈利·波特多数系列小说中,哈利遭遇了黑暗的地狱般的情景,和麦克道格尔洞的情景类似,这难道仅仅是巧合吗?

不管《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是否影响了J.K.罗琳创作哈利·波特,成千上万青少年读者对她的书痴迷,在书中得到的种种快活,他们也会在马克·吐温的书中得到。汤姆和哈利均身处逆境而不屈,和邪恶斗争,被人误解,但是最终以胜利姿态现身。哈利的胜利在七部书中各有呈现,每部书占有了他一年的光阴。汤姆却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跨度经历了显而易见的胜利,但是这部小说的结构却让这段时间过得似乎更长,汤姆好像在一岁岁长大,在一步步成熟,这是很有意义的。

汤姆的首次胜利来得很早,早在第二章里,波莉姨妈因为他逃学,让他刷围栏以示惩罚,他却诱导别的孩子给他粉刷围栏,而且还要付出东西。儿童喜爱耍骗术的人,还有什么能让别人掏腰包为自己干活的更好的把戏呢?汤姆的第二次胜利接踵而来,可能就是以第一次胜利为基础的。第二天,他带着粉刷围栏获得的战利品到教堂去,和别的男孩做交易,换到了主日学校背诵《圣经》诗歌奖励的“票”。那天,威严的郡上法官撒切尔莅临主日学校,他大驾光临激发了“奇才现身”,手里的票很多,足以因为背诵了两千多首《圣经》诗歌而获得一本《圣经》奖励。汤姆站出来用所要求的票数换奖励让这位校董吃惊,也让读者吃惊。他如愿获得奖励,扬扬得意地和那位大法官一起坐在台上。

在后来的一部作品里,马克·吐温写道:“被人妒忌是人类最主要的欢乐。”被人妒忌而产生的快活,贯穿了他的写作,是一个持续的主题,是儿童很容易理解的概念。这当然也是汤姆·索亚的主要乐趣,毫无疑问,青少年读者而非成年读者,对汤姆在主日学校因为背诗而获奖感到欣喜。还有,这第二次胜利比起前一天从那些他收集战利品的男孩手里收买票而获得的胜利,甚至更让青少年读者开心。“蒙我一次,是你丢人;蒙我两次,是我丢人。”青少年读者无须对这则谚语了如指掌,便能领略到汤姆第二次胜利的深度。

成年读者也许看待主日学校这件轶事有点不同感受。马克·吐温又一次直接对他们讲话了。汤姆获得那本《圣经》后,那位大法官对他直皱眉头,于是,法官和他的妻子要汤姆说出基督最早的两个圣徒,考察一下汤姆的《圣经》知识,汤姆立马现了原形。汤姆紧张不安地哼哼哈哈一阵儿,脱口而出道:“大卫和哥利亚!”青少年读者也许不知道正确答案是彼得和安德鲁,但是他们知道汤姆的回答是多么离题万里。不过,马克·吐温对这一趣事简短的收场白一定让他们摸不着头脑:“我们还是拉上慈悲的帷幕,别让下面的戏演下去了。”马克·吐温没有描述下面一定会发生的惨败,而写下这样一句话,是他在偷懒吗?或者他估计成年读者能想象出接下来发生什么情况,所得到的快活要比他们读到他提供的任何描述更开心吗?

比汤姆前两次胜利更加精心安排,他的第三次胜利发生在他和哈克·费恩以及乔·哈珀在杰克逊岛上扮演海盗冒险的结局。汤姆偶然听说因为他和他的朋友丢失很久,人们以为他们掉在河里淹死了,他们的葬礼因此在筹备之中。经他提议,三个男孩突然在葬礼上现身了。人们喜出望外地接受了他们,汤姆看到别的孩子有多么妒忌,他认为这是“他有生以来最最引以为豪的时刻”。在孩子们眼里无疑是胜利的成就,在成人眼里却一定是分文不值的。人们以为汤姆死了,哀悼他,而他利用人们的这种痛苦而风光一时——不久让村民知道他和他的朋友还活着,他又能轻而易举地消除他们的痛苦。但是,他这种自私行为更多是因为年幼,没有脑子——如同波莉姨妈指出的——而非真实的冷酷无情。他无心伤害别人,只是不计后果。

汤姆在小说的进展中渐渐成熟起来,是他学会更多为别人着想,对自己的利害得失想得少了。在他接下来的两次胜利中,这种变化很明显,富有戏剧性。在第二十章里,汤姆和贝基失和是典型的孩子闹别扭,两个人在学校谁也不理谁。在午餐时间里,汤姆闯进另外一间空教室,把贝基吓了一跳,因为她正在翻看一本老师落在一个没锁的抽屉里的神秘的书。慌乱之中,贝基把首页插图几乎撕掉了一半。她对汤姆大发脾气,痛斥汤姆故意要告发她。尽管感到恼火,想报复,但是汤姆真的没这样的用心,只是因为他十分清楚老师会如何让贝基忏悔她的罪过。他想到贝基一定会挨打受罚,也有些幸灾乐祸。汤姆在这件事情上的私下想法,再清楚不过地让人看到他对女孩子的庇护态度。“女孩子家都是莫名其妙的傻子,”他想,“从来没有在学校里挨过打!活见鬼了。挨揍又怎样!这才真是女孩子家的见识——她们脸皮薄,胆小如鼠。”他因为没有告发贝基,甚至感到有点骄傲,但是这只是因为他相信“女孩子的脸能暴露一切。她们都是胆小怕事的主儿”。没有他掺和这事儿,贝基也会挨揍的。老师要找出那个撕毁他的书的人,便挨个儿直接审问,最后问到了贝基。当汤姆看见贝基脸上那种担惊受怕的神色时,意想不到的新感情催促他一下子站起来,大声说:“是我干的!”

汤姆自我牺牲的高尚行为换来了一顿那个老师有生以来“下手最狠的一顿毒打”,放学后又在学校里多罚了两个小时。他更大的牺牲还在于他违反了男孩在学校总是否定做了错事的不开口的习惯,因此受到同学们的鄙视,大家都对这种“愚蠢的行为”感到不解,怒目相视。青少年读者对汤姆忍受毒打的牺牲行为当然很欣赏,但是也许只有年纪更大的读者才能充分领会他的牺牲的另一种意义。这一次,汤姆的胜利不在于赢得同龄人的妒忌——事实上恰恰相反——而是纯粹为了爱情而甘受双倍的牺牲。尽管他这样做没有指望回报,可他前去领受毒打时从贝基的神色里得到了感激和爱慕,似乎“足够他挨一百鞭子的抵偿了”。他坐过禁闭准许回家时,贝基感激地喊道:“汤姆,你怎么能表现得那么高尚啊!”贝基的父亲,撒切尔法官,后来了解到汤姆如何替贝基受过,让贝基免受鞭打,他也称赞汤姆的行为是“一种高兴、宽宏和伟大的谎”。

汤姆的第五次胜利上升到了更高的层次,要求他做出更大的牺牲——实际上是威胁到他的生命的牺牲。小说有一条中心叙述线索开始于第九章,汤姆和哈克在村子的墓地目睹了一次谋杀,他们深夜走访墓地是为了履行一次除掉瘊子的仪式。他们偶然看见村里那个酒鬼,穆夫·波特,还有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混血种”印琼·乔。两个人在帮助罗宾森医生盗一个新墓,后来却打起架来,最后波特被打昏时,乔把那个医生杀死了。两个孩子吓得仓皇逃走,并发下血誓,永远不把他们看见的事情讲出去。第二天,他们吃惊地听说乔声称是波特把那个医生杀死了,便感到不知所措。接下来的十四章里,汤姆的良心因为想到波特会被不公正地绞死而深感不安。他相信,如果他毁掉他的血誓,把这桩谋杀的真相讲出来,他就会不得好死,而且即使他安然无恙,印琼·乔也会把他杀了。因此,他在波特最后受审时出庭作证会面临双倍的致命的危险。他贸然在法庭露面,又引发了另一次轰动,汤姆发现自己“又当了一次耀眼的英雄”。但是,这一次,他的胜利带有严重的代价。他没有暴死,但是“印琼·乔在他的梦里频繁出现,他眼里总是有一股凶光”。如同沃尔德莫特,那个纠缠哈利·波特的“黑色主星”,印琼·乔代表纯粹的邪恶,这下汤姆为自己的生命担忧名正言顺了。

汤姆第六次胜利少了许多小孩子家历险的成分,更像一个足智多谋的青年所为了。当贝基把早些时候在书中讨论的野餐最终付诸实际时,她和汤姆在迷宫一般的麦克道格尔洞迷失了好几天。在可怕的煎熬中,汤姆设法让贝基保持精神,而贝基似乎要听天由命一死了之,汤姆只好把他发现印琼·乔也在洞里一事藏在心里。正当所有希望都泡汤时,汤姆机灵地发现了一个出口,他和贝基逃出了岩洞。汤姆死里逃生,返回村子——第二次在村子里现身,再次成为耀眼的英雄,受到欢迎。与他返回自己的葬礼让人匪夷所思不一样,这次他的胜利是真正的英勇,是青少年读者和年长的读者都会为之欢呼的英勇行为。到了这个点上,被故事吸引的读者本来在纳闷儿汤姆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下一定会接受他是真正英雄的可能性了。这个结论有了,下面所发生的故事的精彩之处,就更在情理之中了。

在岩洞事件之前,汤姆和哈克在一个被认为闹鬼的宅子里挖掘海盗埋下的宝藏,费了不少时间。他和哈克是偶然闯进这个宅子的,当时印琼·乔伪装成了一个“西班牙聋哑老头儿”,躲避因为谋杀案遭到的追捕,他的新伙伴在地板下发现了一箱金币。冒着撞上这两个罪犯的危险,两个孩子决心找到他们藏匿的宝贝,从而占为己有。这事开始时还只是孩子们希望得到埋藏的宝贝,美梦成真,却危险之极。岩洞事件打断了汤姆继续寻找宝贝的活动,这让哈克在阻止印琼·乔偷袭道格拉斯寡妇时扮演了一个英雄的角色。后来,汤姆经受了岩洞的苦难,了解到乔死在了岩洞里,之后,他恢复了元气,正确地推断出罪犯埋藏金币的地点,那就是乔隐身岩洞的地方。有了哈克的襄助,他返回岩洞,找到了金币。与此同时,村民们为表示他们对汤姆和哈克近来的英雄行为的欣赏,聚集起来送给两个孩子礼物,以示敬意。这事非同小可,让汤姆自己大吃一惊,赢得最壮观的胜利——向村民展示了他和哈克发现的一万两千枚金币。读者们,尤其青少年读者,像他们凯旋的英雄一样,很难想象一部关于男孩的小说有比这更令人满意的结局了。

与青少年读者的趣味不同,除了印琼·乔不再威胁汤姆和哈克的生命让人感到放心,汤姆最伟大的胜利反倒引起了人们对倒霉的命运更多关注。但是,马克·吐温把乔的葬礼写成了一次节日盛会,人们从方圆六七英里远的地方赶来看热闹,这是写给成人看的。许多人都“毫不讳言说看见这葬礼如同看见上绞架一样满意”。尽管乔的死亡引起了如释重负的普遍的感情,但是村子里还是掀起了一次运动,请求州长对印琼·乔赦罪。马克·吐温在这儿只是对成人讲话了:

许多流泪和演讲的集会都举行了,还选出一批心地善良的妇女组成请愿团,穿着丧服到州长的身边去恸哭,恳求他做一个慈悲的傻瓜,把他的职责丢置一旁。据说印琼·乔有五条人命在身,可是那有什么关系呢?即使他是撒旦本人,也还是会有许多低能人儿随时把他们的名字签在请愿书上,从他们那永修不好、漏水如筛的龙头里往外抛洒泪水。

这些段落触及了散布在马克·吐温写作中的另一个主题——很多人对罪犯比对他们的受害者给予更多的同情。例如,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当哈克为那几个困于轮船里的诈骗犯寻求帮助时,他希望道格拉斯寡妇明白他在干什么:“我估计她准会因为我帮了这些坏蛋而骄傲,因为坏人和骗子正是寡妇和善人所关心的。”

《汤姆·索亚历险记》一般认为是男孩喜欢的书,理由充足。不仅因为书中主人公及其最亲近的朋友都是男孩子,就是叙述调子也绝对和女性胃口相悖,这在学校那个场合里汤姆那些轻蔑的思想活动中得以窥见。马克·吐温在序言里声明,这本书是写给“男孩和女孩”看的,但是书中几乎看不见女孩子的表现。本书唯一给人印象的女性人物是汤姆的波莉姨妈、他的表姐玛丽以及他的心上人贝基·撒切尔。波莉在书中作为“老太太”被反复提及,她基本上是一个阉割了性别的家长形象,她的性别之所以是女性,主要是因为这有利于她对汤姆更加公开地表达爱意,而这是男性人物不容易做到的。马克·吐温以姐姐帕米拉·克莱门斯的原型来塑造玛丽,玛丽在书中多次露面,却没有做多少事儿,只是帮助汤姆准备上教堂,当汤姆遇上麻烦时替他着急。如果她被从小说中彻底清除了,也不会引起多少关注。

贝基·撒切尔的名字与汤姆在书中处处招人眼目紧密联系在一起,但是即便是她,也没有做很多事情,只是对汤姆的别出心裁耍耍小女孩子的风情,到了危难时刻还得汤姆来救助。小说快到一半时,她的芳名才提及,而且在第二十章和汤姆重归于好时并未帮助叙述有力地展开。马克·吐温在他的小说里很少创作鲜明的女性人物,这是明摆着的,他留给贝基这样一个无足轻重的形象,让读者猜出她的年龄比猜测汤姆的还困难,汤姆似乎在长大,而她一直没有长大多少。到了马克·吐温写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书时,他把贝基几乎忘掉了,在那部小说里只提到她的芳名,而且用的是“贝西·撒切尔”这个名字。马克·吐温在看小说的校样时改正了这个错误,但是小说的排字工人漏掉了他的更正,“贝基”一直在正文里没有恢复,美国首版问世一百多年之后才予以更正。

贝基的对手,即汤姆前任心上人艾米·劳伦斯,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命运比贝基还糟糕。她的名字只出现在了五个章节里,被描写得总在巴结汤姆,她和汤姆唯一一次对话时,她所说的话只不过一个词儿。同时,对她“兴致勃勃的聊天”,汤姆变得难以忍受,这又一次反映出他那男孩子普遍对女孩子不以为然的态度。

尽管《汤姆·索亚历险记》对待女性人物是这种态度,但是女孩子对这本书的喜欢程度似乎不亚于男孩子。在马克·吐温收到的青少年读者的信中,女孩子的数量令人吃惊。比如,一八八三年,俄亥俄州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名叫弗洛伦丝·迪安·科普(巧得很,是威廉·迪安·豪威尔斯[3]的一位远亲),请求马克·吐温为汤姆·索亚再写一本书,她把汤姆描述得“完美无缺”。一九〇七年,另一个弗洛伦丝,纽约城十四岁的弗洛伦丝·本森,称汤姆是“我见过的最乖巧的男孩”。威斯康星州十一岁的范妮·詹姆斯于一八九一年进一步写道:

我是生活在欧加利的一个小女孩,对“哈克贝利·费恩”和“汤姆·索亚”十分欣赏。尽管我是一个女孩,但是我喜欢和他们玩耍,与他们打闹,找到一万两千个金币会欣喜若狂。我不喜欢他们带着那只死猫,不喜欢他们到坟墓去;因为我喜爱小猫,不会因为基督教徒的瘊子而把小猫杀害。

尽管喜欢看《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女孩子数量很多,但是她们没有因此注意不到书中的性别偏见。著名学者谢莉·费希尔·费什金在她一九九七年出版的《为领土匆匆离去》一书的序言里反思说,在她小时候,“哈克和汤姆读来津津有味”,但是同时她“把贝基·撒切尔看做令人厌烦的人匆匆翻过”。小说家莉诺·哈特儿时对贝基持有相同的看法,认为贝基和真实的女孩子比起来,更“爱哭,多情,犯傻”。多年后,她动手修正这种不足,重写贝基。《贝基·撒切尔的生活和爱情》(2008),在这部小说里,年长的贝基讲述她生活中的故事。她开篇就纠正山姆·克莱门斯★★★马克·吐温的原名是塞缪尔·克莱门斯(Samuel Clemens),“Sam”(山姆)

是“Samuel”的简称。◆◆◆在《汤姆·索亚历险记》讲过的“种种谎言”。哈特笔下的贝基声称她“从来不是那个苍白、软弱、金色鬈发的小女孩,耍耍小女孩子家的脾气。我像男孩子一样坚强,守着自己的秘密”。她属于“汤姆野气帮的一员”,甚至与汤姆和哈克夜里一起看见罗宾森医生在墓地被杀害。

马克·吐温后来表达过支持女权主义的观点,但是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我们丝毫看不到这一点,在该书的世界里,男学生被安排在女孩子身边同坐,就是一种惩罚。学校“大考晚上”,打扮精致的女孩子们背诵那些堆砌词藻、无病呻吟的文章——“都是她们的母亲和祖母在这样的场合表演过的东西,不用说,她们的母系分支上所有祖先,远至十字军的时代,也都是在这样的题材上显过身手的”。

无巧不成书,这章的多数文字,马克·吐温都是针对成人而写的,孩子们背诵的那些折磨心灵、冗长拖沓的字里行间尽是些令人发笑的谎言。这些段落就是对所有学校“大考夜晚”千篇一律的讲演练习的辛辣讽刺。“在我们的国家,没有一所学校的姑娘们不会感觉到她们的文章,非得有一段说教的话才能结尾……不过且打住吧。实话实说总是赢得不了掌声的。”

熬过这整章内容的孩子们,最后得到了开怀大笑的释放。在多宾先生班级的男孩长期忍受他的残忍折磨,对这位喝多了的老师进行了报复,在他费劲地在黑板上画地图之际,把一只猫从天窗放下,悬在他头上。那只猫把他的假发抓掉,把他的秃头暴露无遗——在他打瞌睡时,一个男孩把他的头刷成了金色。“会场就这样散了。孩子们总算报了仇。暑假也就到来了。”

那么,《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到底最适合谁呢?孩子,大人,还是两者都适合?撇开马克·吐温的种种用意不说,一个多世纪以来,孩子和大人显然都喜爱这本书,因此,也许更加中肯的问题是孩子和大人是否在看同一本书。出于这一原因,关键是读者在阅读《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时,要始终明白他们对该书持有的视角。

(苏福忠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