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基层指导
【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被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2016年初,省委、省政府通报了2015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与11个市(区)、省级21个成员单位签订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市、县、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陕办字〔2016〕59号),进一步明确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点,完善考核制度和指标体系,规范考核程序和方法,健全定期督查制度,严格兑现奖惩。12月下旬,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抽调30名同志,分五个组对各市区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1.及时安排部署。1月7日,陕西省政府召开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陕西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进行全面安排部署。2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戴征社主任部署了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工作,将其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首要任务。
2.加强顶层设计。经陕西省人大、省政府同意,下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意见》,明确政策实施的适用范围、实施对象、实施时间、政策衔接和保障措施。6月30日陕西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意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9月,省政协深入延安、汉中4个县区专题调研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并召开了人口资源环境发展态势分析会,听取卫生、发改、教育等部门工作汇报,提出对策建议。
3.强化宣传培训。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15年12月31日,刘宝琴主任在各个主流媒体就陕西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群众和广大基层干部关注的十一个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通过各大门户网站、陕西大卫生、12320热线、百姓健康栏目、微信公众号、编印《陕西省全面两孩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解读全面两孩政策。省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了全省学习中央《决定》暨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培训班,邀请全国著名人口专家做专题辅导,7个市、县交流了经验。
4.政策效应逐步显现。9月4日至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司副司长周美林一行四人来陕西省调研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工作,并对陕西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陕西省准备充分,动作快,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2016年,陕西省多次在国家卫计委指导司组织的全国会议上,就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做经验交流。截至2016年底,全省常住人口3812.62万人,出生人口40.46万人,其中二孩14.39万人,人口出生率10.64‰,自然增长率4.41‰。二孩出生明显增加,基本符合预期。
【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1.改革生育证服务制度。全面实行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畅通登记渠道,由过去女方户籍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放宽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均可办理,也可委托村(居)委会、社区进行登记。下发《再生育审批办法》,简化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程序,精简审批所需材料,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办理,推行承诺制、代办制、首接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乡镇审核和县级审批都缩短为10个工作日。
2.创新基层服务模式。以推进计划生育转型发展为目标,稳定和加强县乡级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在乡镇开展精细化服务,在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提高基层服务管理水平。2016年,全省有80个乡镇实现精细化服务,100个社区实现网格化管理。
3.创建新一轮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制定实施意见,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考核体系,分解落实任务,召开创建动员会,筛选推荐20个县参与创建,争取省财政给每个县补助创建经费50万。10月31日至11月8日,分6组,对陕西省19个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经综合评估,18个县(市、区)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命名表彰。
【健全计划生育法制体系】
1.修改《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配合省人大、省法制办修订省《条例》,重点对生育政策、奖励扶助政策、生育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修改,使之与全面两孩政策相配套。2016年5月26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条例》完善放宽生育政策,加大奖励扶助力度,延长产假、护理假,增加哺乳假,明晰相关法律责任。
2.完善配套措施。省级发改、财政、人社、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相关配套政策进行修改完善。省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意见》,对各级党委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提出明确要求;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分工的通知,对22个省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并列入2016年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省卫计委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条例》的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对完成时间提出明确要求。
3.加强宣传培训。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召开《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部署会,7-8月,开展学习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千名卫生计生干部大培训。
【出生人口动态监测】
健全县、乡、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掌握出生人口动态,构建全面、动态、准确的出生人口信息监测机制。2016年列支200万元,选择20个县(区)开展出生人口动态监测,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收集汇总各市计划生育半年统计报表,召开人口计生统计分析会议;对全省上半年、全年的人口形势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国家。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