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年鉴.201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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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振霖副主任在全省公共卫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6年4月13日)

一、“十二五”公共卫生工作成效显著

过去的五年,是陕西省公共卫生工作投入力度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群众受益最多的时期。五年来,各地党委政府坚持把公共卫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卫生计生部门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牵头抓总作用,各市县、各部门协调配合,实现了防范应对全覆盖和高效协同。各级卫生计生系统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加强。五年来,我们协调省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确定了具有陕西省特色的以“四大体系、四大行动”为核心内容的公共卫生优先发展战略措施,联合省编办、省财政厅印发了《陕西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对各级疾控中心的功能定位、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进行了制度性安排。先后投入2.88亿元为4个市级、40个县级疾控中心进行改(扩)建,投入5000万更新所有市县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配齐市级疾控机构应急车辆,启动省级P3实验室建设项目。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持续改进,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完善,先后制定、修订10余部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省级各部门以及军警信息互通制度。积极进行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先后投入21.3亿元为全省48所妇幼保健院改建基础设施,更新基本医疗配备,配备孕产妇急救转运车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二)实施专病专策精准策略,重点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五年来,我们注重遵循疾病发生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因病施策,不断优化重大疾病防控策略,防治能力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全省甲乙类年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10.4/10万和0.46/10万以下,平均年报告发病率较“十一五”下降约13.3%。率先在全国实施艾滋病、结核病、乙肝、出血热、狂犬病、手足口等6种重点传染病精准防控策略,实现防控政策和措施的创新和突破,继续保持艾滋病发病低流行态势,强力推进“三位一体”的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全省肺结核报告发病率由2010年的67.8/10万下降至2015年的57.4/10万,降幅15.4%。在出血热疫区重点县推行16-60岁适龄人群接种全覆盖,出血热发病率、病死率大幅度下降,分别由2010年的6.4/10万、1.2%下降到2015年的3.7/10万、0.14%。

(三)加强主动防范和监测预警,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有序有效。五年来,我们不断加强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疾病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开展省级和市级日常和专题风险评估工作。在各市和有关单位的支持下,全面建成1支国家级、10支省级卫生应急救援队、12支市级疾控应急救援队,以及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先后有效处置新型冠状病毒、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陕南胡蜂蜇人、甘泉皮肤炭疽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50余起,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四)妇幼保健工作日益加强,母婴健康状况不断改善。五年来,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孕产妇从孕期到产后的全程免费服务,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率92%,育龄夫妇孕前检查率99%,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率99.9%。孕产妇死亡率从2010年的35.98/10万下降到2015年的14.5/10万,下降了59.7%。婴儿死亡率由2010年的11.92‰下降到2015年的6.75‰,下降了43.4%。

(五)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五年来,我们始终以群众健康需求为牵引,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实施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年活动,累计免费为240万0-6岁儿童接种11种疫苗5265万针次,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为232万高血压患者、52.9万糖尿病患者提供了规范管理。将普通结核病、犬伤处置和狂犬疫苗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范围,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少。

(六)爱国卫生工作稳步推进,健康教育逐渐深入人心。五年来,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9个、县城41个。累计完成农村改厕30万户,城乡居民宜居环境质量和幸福感明显提升。《百姓健康》系列栏目的宣传效应持续放大,开展健康教育“六进”活动,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公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

二、2015年公共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1.坚持精准防控,落实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

围绕重点传染病专病专策精准防控思路,集中出台6种重点传染病专病专策“1+10”政策文件,实现防控政策和措施的创新和突破。发挥医疗机构对公共卫生的支撑作用,将艾滋病、结核病、犬伤等重大疾病的诊疗移交至定点医疗机构。首次针对成人重点人群进行乙肝免费接种。全省建成规范化犬伤门诊393个,西安、汉中等市实现了辖区所有乡镇全覆盖,西安市全年无狂犬病报告病例。2015年全省乙丙类传染病共报告18.67万例,较2014年同期下降了2.45%,发病人数减少了4691人。

2.坚持规范管理,强化一类疫苗接种工作

全省全年免费为280万0-6岁儿童接种11种疫苗1136.1万针次,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以消除麻疹、控制乙肝和保持无脊灰状态为重点,组织开展全省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累计接种2.97万针次,接种率97.9%。加强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化管理,从接种机构、人员资质、安全接种、接种宣传、异常反应处置及疫苗管理6个方面对疫苗接种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在全省开展跨年度规范管理专项活动。

3.坚持综合治理,科学防控地方病、慢性病和精神卫生工作

全省105个县(区)连续10年达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目标,62个大骨节病病区县全部达到国家消除标准,29个克山病病区县中8个达到国家消除标准,20个达到国家控制区标准。加大对已经创建成功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力度,对命名满三年的11个示范区进行复审。在西安市启动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推广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心脑血管高危筛查干预项目完成3.74万人筛查任务。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232.06万、Ⅱ型糖尿病52.86万,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9.27%和87.87%;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2.61万人,管理率91.97%。

4.坚持技术支撑,实施人才培训和针对性科学研究

制定全省疾控人才培训实施方案,建立4个省级疾控人才培训基地,开办首期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班,举办疾控中心主任、结核病诊疗人员和信息报告等培训班12期1300人,通过培训,实现所有县区疾控中心主任接受培训全覆盖,每个县区至少有2-3名结核病诊治医生和信息报告员。委托驻陕科研院校开展陕西省重点传染病针对性科研,着力破解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

(二)妇幼健康服务取得新突破

不断加强体系建设,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15年,完成17所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先后举办各类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培训班462期,培训技术人员22997人次,使陕西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有效整合,母婴健康安全行动持续推进。创新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机制,在25个县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试点,整合8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项目,实行孕产妇从孕期到产后的全程免费服务。这为陕西省乃至全国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免费基本生育服务制度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刘延东副总理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领导的肯定。

以公共卫生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为抓手,不断提高群体保健服务水平。开展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有56万人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3.3万人受益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32.36万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4万新生儿接受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8万名贫困地区儿童受益儿童营养改善项目,491.9万人接受母亲健康工程项目体检,57.2万人接受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管理规范运行,全省安装1000台智能型避孕药具免费自助发放机,设立8767个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为14万人提供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卫生应急和保障能力得到新提升

1.卫生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日趋完善

全省已有4市、17县设立了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组织对《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以及多个部门预案进行修订,开展市(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及突发事件报告处置情况考核评估。

2.卫生应急队伍日常管理工作明显改善

建成1个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12个市级疾控应急队伍,加快实施应急血液冷链运输装备建设和卫生应急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先后组织参与“中东呼吸综合征防控演练”“神盾-2015陕西核应急医学救援演习”“8.28省级疾控队伍应急演练”“8.31省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拉动演练”。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按照“严密防控、科学救治、正确引导”的原则,有效处置甘泉皮肤炭疽疫情以及镇巴、佛坪两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蒲城兴华中学群体性发烧腹泻事件,积极防范中东呼吸综合征等输入性疫情,及时开展淳化特大交通事故、山阳山体滑坡事故等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向新疆、甘肃等地派出相关医疗专家支持兄弟省市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得到国家和相关省市的好评,被省应急管理办公室评为2015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四)爱国卫生工作取得新成绩

1.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城乡面貌显著改善

印发全省城乡环境整洁行动方案,启动新一轮城乡整洁行动。西安市建立“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环境卫生运行体制。宝鸡市以创建卫生城市为总揽,延伸工作触角,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陕南三市积极实施综合整治项目,大力发展循环产业,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环境问题。全省共完成环境卫生整治村庄4232个,垃圾、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27.66%、35.04%,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85%、51.5%,全省城乡“脏、乱、差”现象明显减少,呈现出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新气象。

2.卫生创建活动不断深化,着力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015年,9个卫生城市(县城)全部通过国家复审。安康、宝鸡启动健康城市建设,推动爱国卫生向更高层次迈进。坚持把病媒生物防制作为卫生城市(县城)创建和复审的前置考核条件,切实提高了各地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重视程度。全年共对25个城镇进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单项考核,综合通过率72%。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公共卫生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1)公共卫生相关政策策略还不够完善,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进力度不够,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尚未得到有效落实,重治疗轻预防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效衔接的防治结合机制尚未完全形成。(2)突发事件的严要求、高标准与当前的卫生应急能力还有较大差距,这在历次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医学救援中或多或少有所显现。(3)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人才队伍总量不足,激励机制不完善,基层业务人员流失现象较为严重,服务能力相对薄弱,难以满足当前人民群众公共卫生需求。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落实发展新理念,破解发展新难题,争取发展新成果。

三、扎实做好2016年工作

2016年,全省公共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委党组“四个坚持”(坚持将健康融入所有经济社会政策;坚持保基本、强基层、补短板;坚持三医联动;坚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和“三个结合”(防治结合、中西医结合、医养结合)的要求,围绕加强“四大体系”建设、实施“四大行动”,切实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编制重大疾病防治“十三五”专项规划

规划编制出台是2016年的重头戏,一切工作要围绕编制和实施好规划展开。(1)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健康陕西建设2030纲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深化医改规划编制中去,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合理设定疾控工作发展目标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要充分体现系统性、前瞻性、战略性和操作性。(2)要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制订并落实艾滋病、结核病、乙肝、地方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与精神卫生工作专项规划,确保年内全部出台。(3)要深化重点传染病精准防控策略研究,组织开展耐药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救治救助保障政策等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各地也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编制本地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分解目标落实任务,切实把规划任务落细落实。(4)要在认真调研,积极借鉴其他先进省份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制定陕西省“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夯实健康城市建设基础。

2.加大重点传染病精准防控力度

2016年是陕西省实施专病专策精准防控重点传染病的第二年。总体要求: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高发传染病、高发人群和高发县区,逐病种、逐地区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切实减少发病和死亡。省上正在制定完善重点传染病专病专策的具体措施,各地要按照即将下发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重点传染病精准防控工作。(1)西安、宝鸡、咸阳等艾滋病高发市要进一步完善艾滋病“三个全覆盖”的防控措施。各级定点医院要按照《陕西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职责调整工作指导方案(试行)》要求,积极开展从事抗病毒治疗医生培训工作,贯彻“治疗即预防”理念,进一步扩大对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免费抗病毒治疗范围。(2)深入推进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各地要强化疾控机构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分工合作和职责衔接,落实结核病病人发现治疗管理各项措施。省上依托省结核病院,组建省级结核病诊疗质控中心,着手制订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诊疗质控标准,开展市、县(区)定点医疗机构质控督查工作。阎良、泾阳、岐山、富平、王益、子长、府谷、镇巴、白河、商南等10县(区)要严格按照省上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力争取得实效。(3)西安、咸阳、宝鸡、渭南等出血热高发市要逐县(区)推行16-60岁适龄人群出血热疫苗接种全覆盖,并实行16岁学生“压茬”接种措施。(4)各地要规范犬伤门诊设置,切实提高犬伤人员处置能力,同时要开展狂犬病例个案调查,倒查发病原因,实行责任追究。(5)各地要在继续提高和巩固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和全程接种率,规范实施母婴阻断的同时,各地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利用省上统一采购的疫苗,继续组织好成人乙肝疫苗接种工作。(6)商洛、西安、渭南等手足口病高发市要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重点场所,细化防控措施,夯实防控责任,切实减少儿童手足口病的发生和死亡。

3.做好常规接种、查漏补种和补充免疫工作

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省上将组织开展免疫规划综合评估,就预防接种组织领导、疫苗接种、疫苗管理、冷链运转、规范检测、信息化建设和工作效果等方面,对各地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将与地市目标责任评价相结合,对综合评审不达标的实行黄牌警告。要继续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诊断,严格按照《陕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处置工作。要加快推进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前已建成运行的免疫规划系统由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对业务功能、管理功能和信息化成熟程度满足现行工作要求的,2016年6月底以前,可逐级向上申请进行平台对接;对没有建设不能满足现行工作及信息化成熟度要求的,要复制成熟地区的建设模式,力争年底实现全省免疫规划系统的互联互通。

4.切实加强二类疫苗使用和管理

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媒体和群众的高度关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冲击了免疫接种的正常秩序,干扰了“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尽管这是一起刑事犯罪案件,但暴露了疫苗销售流通、运输储存、使用和监管等环节的漏洞,我们一定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二类疫苗接种安全。前期,陕西省已经安排了针对二类疫苗使用和管理排查工作。各地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完善政策,限期整改。对在核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接种以及失职渎职行为的要进行取证,依法依规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涉案的没有资质违法接种的要严厉打击。对省食药局、省公安厅移交省卫生计生委涉案疫苗流向线索尚未核实涉案疫苗品种、数量、批号以及接种人员名单等信息的,要争取食药、公安部门支持,集中人力,加快核查进度。对新增的案件线索,要随交随查,及时报告。各地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涉案疫苗受种人员上访等情况,做好预案,妥善处置;针对近期通报的所谓“疫苗受害者”串联上访的相关信息,要全面掌握涉及人员的基本情况、诉求和动向,积极寻求解决方案,落实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目前,中省正在研究并建立二类疫苗在省级公共资源平台交易机制,研究推动将安全有效的重点疫苗逐步纳入免疫规划,制定二类疫苗的使用管理办法,以建立健全疫苗流通领域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在中省关于二类疫苗的采购和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各地仍要继续开展和规范二类疫苗的采购和接种管理,确保重点二类疫苗,特别是狂犬疫苗的正常采购和使用不断档,满足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需要。(1)疫苗采购前,要制定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备案,获得批准后再行采购。(2)购买疫苗时,要认真查验疫苗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疫苗批签发文件、疫苗运输冷链记录等,进口疫苗还需索取通关单,以上证明材料均需供货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接种机构留档备查。同时,采购结果要向县卫生计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备。严禁从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进疫苗。(3)储存和使用当中,接种单位要强化第二类疫苗储存、运输、出入库管理,实行与一类疫苗同样的冷链状态和工作规范下运行。(4)接种时,在严格落实“知情同意、自费自愿”的前提下,客观告知,仔细核实有效期,确保接种安全,严禁接种过期和伪劣疫苗。接种后,接种单位要完整填写二类疫苗接种记录并存档。各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综合监督机构,要把二类疫苗的使用管理监督作为2016年监督的重点内容。

5.全面推进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

开展碘缺乏病、克山病、大骨节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等的核查评估,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加强对儿童、孕妇等人群的碘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引导做好科学补碘。加快消除地方病危害,探索将大骨节病患者按照残疾人政策进行补助。加强国家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普及慢性病防控和营养知识,逐步提高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干预水平。加强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成人和学生营养监测等工作。继续做好脑卒中、心血管疾病筛查干预、口腔疾病防治、癌症早诊早治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省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加快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精神科执业医师转岗培训,指导西安市开展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

6.进一步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强化政府的主体地位和领导责任,整合结核病、地方病、精神卫生等单病种防治机制,建立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市也要参照省上尽快建立相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统筹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2)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文件,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中的功能定位、职责分工及科室设置。把医疗机构对公共卫生的支撑工作纳入公立医院改革、医院等级评审和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传染病院以及结核病、艾滋病等定点医院基础设施和实验室建设以及服务能力的提升。加强结核病定点医院痰培养和药敏试验实验室建设,推动市级艾滋病定点医院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逐步建立医疗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3)按照《陕西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推进落实各级疾控机构人员编制。(4)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6号),保障传染病防治人员职业安全,切实维护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健康权益。加强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为30个县级疾控机构改善实验室设施设备。(5)制定疾控机构能力建设评估实施方案,启动疾控机构能力建设评估工作。落实《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人才培训实施方案》,继续办好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班、疾控中心主任培训班和实验室检验、重点疾病防治等专项培训班。

(二)妇幼健康工作

1.加强能力建设,全力保障两孩政策实施

(1)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指导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规范设置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四大业务部门,体现妇幼健康服务的特色和亮点,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保健服务。省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妇儿保健、新生儿急救、医学遗传、危重孕产妇救治和辅助生殖技术等5个中心建设,使之成为全省妇幼医疗保健技术的示范和引领中心。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建立区域妇幼保健中心,引进适用技术,加强对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技术指导。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达到妇幼健康基本服务条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2)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各地要加快助产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规范化建设,规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救治流程,健全急救绿色通道,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救治网络,提高产科急危重症救治能力。2016年每个设区市要建成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各1个,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各2个。

(3)推进妇幼和计生技术资源融合。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联合出台的《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强化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各市要选择2个县开展妇幼、计生技术项目整合试点工作,为资源整合奠定良好基础。

(4)加强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各地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快妇幼健康服务技术人才培养,省妇幼保健院要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对接世界先进技术和经验,成为国际国内创新理念和先进技术引进应用的窗口。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培养好学科带头人,带动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成为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分级诊疗枢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着力培养实用型人才,提升妇幼保健、常见病、多发病服务水平。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地加强妇幼群体保健、优生优育、妇幼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2.推进母婴安全行动,提供优质服务

(1)积极推进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扩大覆盖面工作。2016年,省财政投入6千多万元,将项目实施范围扩大到50个县,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及时启动项目工作。要总结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培训、检查和指导,规范新增项目产前筛查、产前超声检查管理,指导新增项目县做好8个项目衔接和管理。2017年项目将全覆盖,各地要提前做好宣传、摸底工作,对服务能力不足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尽早开始补短板,确保项目在陕西省全面实施。

(2)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深化爱婴医院管理,严格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加强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要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建立高危孕产妇救治、转诊等机制,建立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建立产科、儿科协作机制,确保每个分娩现场均有一名经过新生儿复苏培训的专业人员在场,有效减少新生儿死亡,共同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要积极设立再生育服务咨询室,加强对高龄妇女的健康咨询和指导,加强妊娠风险评估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要动员高龄孕妇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分娩。加大孕产妇孕早期艾滋病、乙肝、梅毒检测,对感染孕产妇及早进行母婴阻断,减少母婴传播。尤其是要做好“三个落实”措施,确保“三个不发生”。即落实医疗管理核心制度,不发生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发生推诿艾滋病阳性的孕产妇事件;落实院内感染管控制度,不发生孕产妇和新生儿院内感染暴发事件。

(3)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防控。各地要加大妇幼健康知识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群众优生意识。加强与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沟通与协作,推进婚检和孕前优生免费检查项目落实。加强产前诊断技术的准入和管理,完善筛查、诊断、会诊流程。加强区域产前检查分中心的技术协作和超声筛查等技术培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实施康复干预,促进患儿早诊早治。

3.全面落实两纲任务,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继续做好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各地要加强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加强督导和绩效考核。要加强对口支援,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为建立基层首诊、分级管理的孕产妇安全管理新机制打下良好基础。要加强基保科建设,落实专人管理项目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汇总上报项目信息,定期组织专家指导基层开展业务,加强群体保健工作。

(2)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要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在提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的基础上,规范提供取环、复通等服务。完善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服务,加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提供安全避孕服务。

(3)加强妇幼健康信息管理。要着力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尽快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省互联互通。各市要积极开展人员培训,提高数据质量,及时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分析和上报工作。按国家要求完成产妇分娩信息登记上报工作。

4.加强依法监管,保障妇幼健康工作发展

(1)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监管。各地要按照省政府行政审批权下放要求,强化属地化管理,加强监管。要规范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完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并建立机构技术档案。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各地要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建设。

(2)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组织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预防出生缺陷日等广泛宣传妇幼健康、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开展义诊咨询服务,营造关注妇幼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卫生应急工作

1.继续推进市区及重点县卫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

落实卫生应急各项规划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推动市(区)及突发事件多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独立建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强化卫生计生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中的牵头、主导职能,密切同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责任明晰、上下对口、分级负责、信息畅通、指挥有力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

2.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充实卫生应急专家队伍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地实际,有目的、有侧重、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本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定期召开例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继续充实、更新卫生应急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各自领域内的业务指导作用,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反应速度和救治水平。持续做好寨卡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3.加强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陕西省积极争取中、省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已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卫生应急救援队共23支,基本装备已配置到位。各地、各应急专业队伍要加强队员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国家级和省级队伍要组织队员开展快速集结、生存保障和救治能力演练,市级疾控队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队员基本技能规范化培训。同时,各地要继续加强预案管理以及物资储备等工作,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及时有效地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及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继续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和专题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对埃博拉出血热、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以及动态信息收集和疫情信息研判,制定针对性的防控策略,有效应对新发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健康危害和生命财产损失。

5.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及卫生应急宣传教育

进一步加强日常应急值守,及时收集、甄别和报送值守信息,提高信息报告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应急宣传教育和媒体信息监测,增强以青少年和社区居民为主的广大公众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提高民众应对避险和自救能力,对收集到的信息、疫情资料及时组织分析、评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开展疾病症状监测,积极探索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报、预警机制。

(四)爱国卫生工作

1.打造卫生城市(县城)升级版,启动健康城镇建设试点工作

(1)宝鸡、铜川、安康要加快健康城市建设。要完善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等各项公共政策,认真组织开展基线调查,明确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

(2)各地要尽快确定健康县城建设试点县。要借鉴宝鸡市、铜川市、安康市开展健康城市做法,为防治“城市病”开具社会“大处方”。

(3)积极组织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幼儿园、健康医院、健康村庄、健康企业等“健康细胞”示范建设,为健康城市建设夯实基础。

(4)持续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要以陕西省重大疾病和重点传染病防控、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着力提升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按照《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任务分工方案》及2015年陕西省爱卫会扩大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年内启动改厕示范镇建设试点工作。每个县区要确定一个示范镇,到2016年底,使示范镇所辖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率先达到85%,示范镇境内棚户区、旅游景点景区、农家乐及公路沿线等人口集中区和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幼儿园和村卫生室等公共场所公厕全面达到无害化。各地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统筹涉农项目,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3.卫生城市(县城)创建和复审工作

2016年,陕西省有西安市、宝鸡市等51个国家(省级)卫生城市(县城)要迎接复审,同时有1个以上的城市和15个以上的县城(镇)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各市务必要提早动手,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省爱卫办要做好创建和复审技术培训和以暗访为主的审查把关工作,严格退出机制,确保卫生创建工作质量。

四、转变作风,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一)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全年重点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巩固和落实“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联县包乡进村”工作安排,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凝民智、聚民力、惠民生,使政策更接地气、措施更有效、工作取得突破。

(二)着力解决难点问题。难点问题是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直接关系到工作的效率和成败。各地要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理念,坚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认真查找制约本区域重点传染病防控、妇幼健康管理以及卫生应急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求每年在一两个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2016年公共卫生各项重点工作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各地要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要负责日常督导考核,县(区)级每月1次,市级每季度1次,省级每半年1次。2016年7-8月,省上将组织重点传染病专病专策精准防控等专题督导检查,年底还将进行专项考核,并将考核考评情况通报各地政府,确保各项公共卫生工作,尤其重点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