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
【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问题调研】 首次全面开展省属民办学校办学发展情况调研活动,分别形成《陕西省民办高校发展情况调研报告》《陕西省独立学院改革发展情况调研报告》《陕西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各调研报告客观反映了陕西各类民办高等教育办学实际和发展成就,同时研究分析了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针对民办教育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问题进行调研工作,形成的调研报告被省委维稳办评为“优秀调研文章”二等奖。
【民办高校结对帮扶】 陕西按照“补短板、提质量”的原则,积极探索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之间结对帮扶,帮助民办高校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办学教育质量。2016年,计有西安培华学院与延安大学、西安外事学院与陕西师范大学、西京学院与西北大学、西安思源学院与西安交通大学等6所民办高校与7所公办高校签订对口帮扶协议,在教育教学管理、师资培养、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等领域开展合作。
【民办教育培训月】 为提高民办高校领导干部管理水平,陕西将10月份确定为“民办教育培训月”,集中时间分2批次举办民办高校领导干部培训班、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招生工作培训班,邀请民办教育研究专家做专题培训。“培训月”活动累计培训民办高校管理骨干逾320人次。
【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年度检查。完成2015年度检查工作,年检对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等,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计17所单位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检查组逐校书面反馈年度检查整改意见,运用年检手段推进民办高校规范办学。2016年度检查,到年底完成12所独立学院、24所省属民办非学历机构的年检工作。二是做好两项备案。从严审查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严格程序及标准,为47所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省属民教机构累计备案招生简章近300份;依法备案民教机构决策机构及章程,指导西安华美专修学院等5所机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学校决策机构,树立依法办学意识。三是加强“问题导向”督促检查。针对个别民办教育机构资金风险、招收军校自考生、“一校两牌”等问题,通过实地查看整改状况、组织专家组检查指导、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方式,督促学校妥善处理相关问题。9月,专门开展省属民教机构开学检查,排查隐患,确保学生利益不受损害。
【加强办学许可证管理】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市(区)申领、发放和管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工作,明确了申领时间及程序,规定了使用及发放要求,先后在3月、9月分2批次发放办学许可证2365套。严格审核换发办学许可证,指导西安外事学院、西安欧亚学院、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通过教育部审核并领取办学许可证。按有关规定,为西安海棠职业学院等4所民办高职、独立学院和西安华美专修学院等9所省属民教机构换发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