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教育年鉴(201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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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继续推进《陕西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7年)》,狠抓2016年度工作落实,将第二期行动计划列为《各市(区)和省直部门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省教育厅重点任务,并将公办园占比目标、公办园建设等任务纳入年度督导任务,开展专项督导工作。同时,配合教育部、财政部开展学前教育调研活动,为全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言献策,并结合陕西实际,提早启动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形成了初稿。

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过程中,陕西努力提升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水平。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物价局出台《陕西省支持企办幼儿园发展指导意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将普惠性幼儿园的总量和覆盖率纳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园的监督管理。

【学前教育内涵发展】 出台了《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召开了以“幼小协同、快乐成长”为主题的全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以“幼小协同,科学衔接”为主题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召开全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推进会;开展幼儿园骨干体系建设,组织专家对41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进行创建复验评估;推进示范园与薄弱园结对帮扶工作,开展了第一期省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视导活动;开展了“小区域·大发展”区域活动、“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韵律操展示活动、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立项以及全省幼儿园骨干保育员培训等内涵提升专项活动。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陕西强化社会公平理念,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为目标,加强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提升政策保障。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思路,重申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法定要求。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健全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的财政投入机制。(2)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明确入学年龄、学区划分、招生入学等政策。(3)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召开了学区制管理改革座谈会,创建7个学区制管理改革示范县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扩大全省优质教育覆盖面。(4)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了陕西省“消除大班额计划”的实施方案。(5)召开现场推进会。省政府于10月24日—25日在宝鸡召开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对推动各市县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发挥了极大作用。(6)督导评估20个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通过督导检查、回访督导、下发督办函、约谈县级党政领导、召开迎国检动员部署会和材料布置会等方式,做好各方面准备,共20个受检县经国家评估组认定为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双高双普”工作】 修订“双高双普”(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评估标准,以适应全省教育发展水平的需要。加强过程督导,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22个“双高双普”拟达标县进行了“两个全覆盖”(覆盖所有学校、覆盖学校工作每个方面)的检查督导,全部追回欠拨教育经费23.83亿元,有14个县区“双高双普”工作通过评估验收。将“双高双普”与推动义务均衡发展工作结合起来,根据省上梯次推进的要求,组织专家组对通过了国家义务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14个县的“双高双普”进行了评估验收。本年,省、市两级政府督导办公室还对31个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进行了督导考核。

【立德树人“四新四大”活动】 创新性开展立德树人“四新四大”活动,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活动、课堂教学改革“新常态·大视导”活动、学校文化建设“新体系·大构建”活动及学校管理“新标准·大规范”活动,引导义务教育学校重视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1)“大实践”活动。省教育厅与省委宣传部在咸阳市召开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场推进会,宣传推广咸阳市教育局、安康市汉滨区教育局、汉阴县堰坪小学的德育模式。(2)“大视导”活动。先后在榆林市榆阳区、商洛市柞水县、宝鸡市太白县、延安市富县、咸阳市武功县、渭南市合阳县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视导活动,受益教师万余人。(3)“大规范”活动。推动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确立300多个试点学校,引导义务教育学校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章程建设、家校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学校规范办学。(4)“大构建”活动。推动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学校文化建设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品位,突出办学特色,开展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创建,首批评选出25所学校为省级示范校。为推动立德树人“四新四大”活动科学有效开展,陕西将系列活动列入省级基础教育重大招标课题,运用研究成果指导实践活动。

【普通高中建设与实施13年免费教育】 到2016年底,全省建成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342所,占到学校总数70.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65所,占比13.3%,全省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

加大力度实施13年免费教育。巩固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各级财政按照生均13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小学和初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达到800元和1000元,均高出国家基准定额200元,同时对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出台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方案,从秋季学期开始,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费,各级财政按照收费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财政新增经费2.93亿元。

【特殊教育】 2016年是陕西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收官之年。全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3.4%,超额实现省政府提出的90%目标;提前一年实现义务段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6000元的目标。建设完成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实现投入使用。

【出台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加快陕西民族教育发展,提升民族教育水平,4月,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民族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民族镇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到97%;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部实现标准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民族镇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断增加;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明显提高。要求建立完善保障机制,积极做好“组团式”援藏工作,加强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素质教育评价】 修订《陕西省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出台了《陕西省中小学素质教育读本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开展素质教育评价提供了依据。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西安市开展了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发挥考试导向作用,在陕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中,融入综合素质评价因素。

【青少年校外教育】 一是加强场所建设。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的专项督导,为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招标采购设施设备,实行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双月报”制度。二是加强师资建设。开展校外活动骨干教师培训,组织3批管理人员赴山东、贵州、广东等地考察学习,提高管理水平。举办校外活动中心骨干教师培训18期。三是加强活动开展。暑期开展传统文化、现代农业和少年足球等3个夏令营活动,参与学生2000余人。推动研学旅行,扩大了青少年学生的知识视野,培养了意志毅力。在全省中小学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等专题教育,帮助学生不忘初心、继承红军精神、牢记革命传统。

【中小学影视教育】 省教育厅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影视教育实验区,先后召开了实验区的启动会、推进会和座谈会,在全国进行经验交流。全省107个县区设立216个流动放映队,服务学校1.1万所,覆盖学生450万人,将充气大棚、礼堂、班班通等多种放映渠道相结合,共放映影片23部4.64万场,观影人次上千万。开展第三届、第五届中小学生爱国主义影评活动、第5届中小学影视教育巡讲等拓展活动。陕西省教育厅被教育部和新闻广播电视部评为全国唯一的省级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