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层政权的建立和完善
一、榆林分区政权组织
新中国成立后,榆林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属陕北行政公署。榆林分区辖北部5县1市,即神木、府谷、横山、靖边、定边和榆林市。
1950年4月,榆林县人民政府迁驻榆林城的同时,原榆林市人民政府撤销,所辖区域划归榆林县,县长杨在清,党政机构有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文教科、建设科、武装科、工商科、劳动科、粮食科,共有工作人员47人。另设公安局,工作人员25人,税务局有工作人员28人。10月调整行政区划后,榆林县设有区政府9个、区级市政府1个、乡政府56个、街政府12个。同年全县结合土地改革,各乡召开乡民代表大会,民主选出乡(街)长、副乡长和乡(街)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
榆林分区下辖的神木、府谷、横山、靖边、定边5个县,在新中国成立前,已经解放并建立了人民政权,在新中国成立后做了局部调整,大部分继续保留了原有的建制。神木县于1947年10月31日解放,1948年5月成立神木县人民政府,1950年5月神府县并入神木县,县长为李子科,调整后的神木县人民政府设有9个工作部门,下辖10个区公所。府谷县全境于1948年1月18日解放,新中国成立后县长为李登秀,县人民政府有10个工作部门,下辖8个区公署。横山县于1946年10月13日解放,于旧城建立了横山县人民政府,新中国成立后县长为高俊德,设7个工作部门,下辖9个区公署、53个乡政府。靖边县1935年大部分地区获得解放,1949年6月人民解放军解放了柠条梁,宣告全县解放,1950年2月27日,靖边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靖边县人民政府,县长陈世芳,政府设10个工作部门,下辖12个区公所(署)、66个乡政府。定边县人民政府成立于1949年9月28日,县长蔺士魁,设11个工作部门,下辖6个区公所(署)。上述5个县中,除靖边和定边县人民政府初期隶属于陕北行政公署,后于1950年5月改属榆林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领导外,其余3个县均隶属于榆林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领导。
二、绥德分区政权组织
绥德分区辖米脂、绥德、清涧、佳县、吴堡、子洲南部6县。1940年2月29日绥德县解放,在县城设立绥德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属陕甘宁边区政府,辖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5县。1944年元月,绥德分区增辖新成立的子洲县。1948年7月,绥德分区又增辖横山县、镇川县。1949年5月,绥德分区改属陕北行政公署(驻地延安)。1950年5月,绥德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为绥德分区专员公署(绥德专区),隶属陕西省,辖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子洲、子长、延川等8县,至1956年专署下设机构由7个增加到10个,专员为霍祝三,副专员先后有曹扶、丁子文。
绥德分区下辖各县多属革命老区,在新中国成立前基本建立了较完备的人民民主政权和基层政权,新中国成立后没有做较大的改变,基本保留和延续了原有的政权和组织。绥德县人民政府辖10个区、65个乡、344个行政村、641个自然村,县长吴补功。1950年1月,陕甘宁边区米脂县政府改称陕西省米脂县人民政府,县长高鹏贵,下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科,以及监察委员会、检察室、粮食科、公安局和人民法院,县、区两级政权机构基本健全。佳县人民政府于1944年1月1日成立,先后迁驻白家铺村、郑家坬村、神泉堡村、乌龙铺镇,1949年1月迁回县城,新中国成立后县长为李身修,政府设10个工作部门,下辖11个区公署和73个乡人民政府。新中国成立时,吴堡县、区两级政权机构已基本健全,县长王锦荣,县人民政府设10个工作部门,下辖4个区公署,机关驻宋家川。清涧县政府成立于1940年3月19日,隶属绥德专员公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清涧县已具有相当巩固的县、区、乡政权机构,县长白云腾,县人民政府设9个工作部门,下辖8个区公所,有47个乡人民政府,机关驻清涧县城。子洲县人民政府于1944年1月10日成立,县、区两级政权机构基本健全,新中国成立后县长为冯祖烈。子长县政府成立于1942年,新中国成立后县长为樊志杰。延川县政府成立于1945年冬,至1949年3月,县政府共有10个工作部门,1950年6月改称延川县人民政府,县长贺正明。
1950年5月,陕北行政公署撤销后,榆林、绥德两分区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年底,两分区皆改称专区,设专员公署。榆林、绥德两专署组织机构发展较快,公检法机关也相继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