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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和向社会主义过渡
(1949年10月—1956年9月)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时间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性转变。
新中国成立初期,时榆林境内设有榆林、绥德两个分区,同属中共陕北行政区委员会领导。1950年4月,陕北区党委撤销,两分区直属中共陕西省委领导。到1950年底,榆林、绥德两分区改称专区,榆林专区辖榆林、神木、府谷、定边、靖边、横山6个县,绥德专区辖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子洲、延川、子长8个县。1956年10月,绥德专区撤销,其所辖延川、子长2县划入延安专区,其余6县合并入榆林专区。
新中国成立初期,榆林、绥德两分(专)区依靠人民力量,建立健全中共组织和各级人民政权,清匪肃特,镇压反革命,巩固了新生人民政权,进行了社会改造和民主改革,开展了抗美援朝运动,整风整党,推进了党的建设,恢复发展了国民经济,为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1953年,榆林、绥德两专区以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为指导,开始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实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同时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召开了各县人民代表大会,实现了普选,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推进了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到1956年,榆林、绥德两专区第一个五年计划顺利实施,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起来,实现了最深刻的社会历史变革,为榆林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