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
交通行业管理改革
【大交通管理体制改革】
顺应大部制改革和“四个交通”“三个陕西”建设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综合交通运输重点课题研究。同时,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新“三定”职责划分,与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协调建立了实质性工作衔接机制,首次将铁路、民航、机场、邮政发展纳入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厅人事处)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015年初,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4〕4号)精神,省交通运输厅对厅属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各单位职责,提出厅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5月,省编办印发《关于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通知》(陕编办函〔2015〕286号),确定了厅属27个事业单位的分类意见。其中,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1个;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2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2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9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5个。根据省编委分类意见和省编委《关于印发〈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编发〔2015〕55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整合精简,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和编制配置,基本实现机构、人员编制分别精简30%的目标。厅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方案已上报省编办,待省编办批复后施行。
(厅人事处)
【落实普通公路发展政策】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办发〔2014〕110号)各项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就普通公路发展模式、财政保障、目标责任考核等方面提出落实意见,争取省政府召开合力办交通座谈会,共同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在干线公路分类发展、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公路两侧用地管理、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公路安全保护等方面,建立起地方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基本实现普通公路发展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由行业行为向社会行为的转变。
【推进农村公路协调发展】
为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有关部门深入榆林、延安、汉中、安康、商洛、咸阳等市10余个县、区,现场督导项目建设进度,督促市、县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质量管理。为推进、配合建设计划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制定《陕西省2015年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实施意见》《陕西省2015年农村公路桥涵配套工程实施意见》,规范项目管理,提升建设质量。积极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省交通运输厅代省政府拟定《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陕西省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发展,使农村公路发展适应优化城镇布局、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的需求,不断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继续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内容,打造农村公路阳光工程。
(王礼珍 曹志华 宋亮 杨继华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