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合作研究 (代序)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坚持教育开放,深度融入世界教育。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 倡议,得到有关国家的热烈响应[1]。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在此前基础上不断深化,在政策合作与实践领域取得重大进步,逐步形成了“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合作的新格局,这既是共建“一带一路”、促进“民心相通”的重要内容,又为“一带一路”共建、共商、共享提供了坚实的高等教育支撑[2]。
一、研究背景与文献综述
高等教育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人才粮库、脑力仓库、创新智库和民心宝库。面向“一带一路”建设办好高等教育,对于沿线国家增加人力资源储备、激活创新创业活力、增强人才造血能力、提升国民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至关重要,对于中国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品质和全球话语能力、促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向好向快发展发挥关键作用。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学界先后出现了学习苏联、学习欧美、学习东亚等比较研究热潮,试图通过学术研究向高等教育强国学习,推动中国本土高等教育发展。但在此过程中,“向强国学习”的基本研究理念,却忽视了对于占全球约1/3国别、约2/3人口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系统的关注,留下了大量研究空白。
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前,中国学界对于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研究非常匮乏,中文文献对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系统都未涉及 (甚至未提及),少数研究成果也主要以浅层次的国别研究、比较研究等翻译资料为主,对沿线各国高等教育的历史与变迁、制度与政策、结构功能,以及人才培养系统、研究生招生系统、国际化系统等专门领域都少有研究。在此阶段,已有研究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俄罗斯 (苏联) 研究历史最为丰富,主要涉及俄罗斯(苏联) 的高等教育模式与经验[3-4]、高等教育改革[5-6]、高等教育发展战略[7]等内容。同时,此阶段对于印度高等教育系统的研究也较多,主要涉及印度高等教育发展的问题、模式、经验[8-9]以及高等教育政策、经费等方面。此外,少部分研究也涉及新加坡、以色列、马来西亚、菲律宾以及阿拉伯等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与趋势等[10-12],但总体而言,该部分研究 (包括对俄罗斯的研究) 都存在文献素材较少、研究深度较浅、研究成果较老等问题,无法为当前“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直接的文献支撑。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后,中国学术界迅速开展了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的研究活动。本课题组作为最早一批“一带一路”高等教育研究的参与者和见证者,认为已有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研究重要性的认识和讨论。2013年开始,中国学术界陆续出现了第一批对于“一带一路”与高等教育基本关系的研究文献,其中主要涉及对“一带一路”倡议中高等教育的作用[13]、重要性以及高等教育未来改革[14]的认识,“一带一路”倡议对高等教育研究的任务、要求[15]和未来研究方向[16]的认识,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在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17]、合作办学[18]、国际化发展[19]等具体方面的重要性的认识。《教育研究》《比较教育研究》等杂志在此阶段率先发声,引领了国内本领域的研究进程[20-22]。但此阶段有关研究成果主要以理论论述 (或口头论述) 为主,尚缺乏足够的有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统计数据和分析证据,此阶段中国本土较为活跃的研究学者大约有20人。第二阶段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研究科学性的认识和讨论。2016年之后,中国学术界陆续出现了一批对于“一带一路”高等教育运行规律的政策分析[23]、实证分析和国别分析[24],尝试通过更为深入的比较研究,找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的运行规律,研究“一带一路”建设的各类高等教育需求[25-26],分析各沿线国家高等教育系统的运行规律[27-28],提出促进中外高等教育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合的各类建议[29]。此阶段有关成果主要以对有关二手数据的统计分析 (如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数据),以及对沿线国家的文献与政策翻译分析等为主,研究成果仍然以点状为主,缺乏系统性,中国本土较为活跃的研究学者上升到50人左右。第三阶段是对“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国别性的讨论与分析。在此阶段,学术界逐渐意识到,上述无论对于“一带一路”重要性的认识,还是普遍规律的研究,都无法直接为“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建设提供支撑,学术界亟待开展直接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前沿和实际的研究。2018年第三届“一带一路”高等教育研究国际会议召开前后[30],中国一批学者逐渐开始自行收集一手“一带一路”研究数据,并通过简历分析法、问卷调查法、深入访谈法以及直接赴有关国家实地调研等方法,构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研究数据库,分国别展开更为深入的“一带一路”高等教育运行规律研究。相关研究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师、学生以及各类人才的流动[31-32],“一带一路”中外合作办学的历史、现状、问题与趋势[33],“一带一路”人才需求预测与供给改革[34],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研究生教育[35]专门领域。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学术界开始有意识地开展了“一带一路”沿线分国别的深入研究,大量增加了对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知识储备。中国本土较为活跃的研究学者上升到100人左右,《高校教育管理》《江苏高教》《高教发展与评估》《教育学术月刊》《重庆高教研究》《河北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世界教育信息》等成为新的“一带一路”高等教育研究期刊平台。虽然如此,由于“一带一路”涉及的国别众多,各沿线国家语言各异,相关研究工作仍刚刚起步。
历史地看,“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仅5年多,而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联系已接近70年。2019年4月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功召开,显示出“一带一路”建设正成为全球共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发展也将向更远、更深、更高处迈进。此种背景下,系统开展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联系的纵向研究,对于厘清历史、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对下一阶段高等教育领域的共商、共建、共享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大有裨益。
二、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政策联系:学历学位互认、教育交流、研究合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签订了上百份不同层次类型的高等教育合作条约、关系协定、联合声明等,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学历学位互认协议,教育合作协议,师生流动、合作研究和教育基金合作交流协议。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就已开展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政策签署工作。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教育协议签署数量呈显著上升趋势。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教育协议数量迅速增多,显示出中国与沿线国家教育合作的不断深化。
(一) 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已与25国签订协议,“一带一路”倡议五年来实现迅猛发展
学历学位互认互授是高等教育国际化和跨境交流中的关键环节[36]。留学目的地国的学位学历是否获得国际承认,是留学生进行留学选择的关键影响因素。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已与众多国家签订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37]。最早于1983年,中国与20个国家签署了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承认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和学位的地区公约,其中16个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1988年,中国首次与“一带一路”沿线的斯里兰卡签订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双方围绕课程、学分、资格证书、文凭和学位等互认互授。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已与2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了28项学历学位互认协议 (包含续签和修订协议)。“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学历学位互认进入新阶段,中国教育部秉承“促进民心相通,提供人才支撑”目标,加紧开展了同“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学历学位互认领域的重点合作,为更多沿线国家来华留学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也应看到,截至目前与中国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量只占沿线国家总数的39%,中国与大多数沿线国家尚未相互承认学历学位,相关工作仍有待继续推进,从而真正通过学历学位互认深化中国与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一带一路”沿线与中国学历学位互认的国家名单见表1。
表1 “一带一路”沿线与中国学历学位互认的国家名单
资料来源:根据教育部门户网站以及公开资料整理
(二) 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已与41国签订协议,从少数国家少量协议到多国多协议发展趋势日渐明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公开资料整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已与41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签署了95份教育与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国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国际竞争力总体偏弱,在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方面起步较晚,未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日益增多,从改革开放初期平均每年只与1~2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1~2份合作协议,逐步发展到每年与多个国家签署多份协议。尤其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签订的教育协议总体数量明显增多,而且可以预测,下一阶段将有望继续与剩下的约1/3沿线国家签订协议。但是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交流合作方面,新中国成立70年来,41个沿线国家平均每国与中国签订的教育合作协议数量约两份,中外教育合作水平仍偏低,尚未形成完整的协议体系,仍存在大幅提升空间。
(三) 师生流动、合作研究和教育基金合作交流协议:已与少数国家达成共识,应进一步加强政策安排,实现更大突破
师生流动、合作研究和教育基金合作交流是国际高等教育国际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已与7个沿线国家共签署11份此类协议,中国与蒙古、以色列、巴基斯坦等在师生流动、研究合作上已经达成了深度合作协议。比如,中蒙政府在教师志愿者选派、留学生交流、奖学金项目上已经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中以政府在高教委员会合作、组建大学联盟等方面也签署了合作协议;中巴政府在留学生奖学金、联合人才培养等方面签署了备忘录等。这些协议和备忘录的签署,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师生交流、研究合作等提供了必要指引和保障[38]。与此同时也应看到,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研究合作方面签订的协议数量仍总体较少,下一阶段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此领域仍存在巨大的合作协议签署空间。
三、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机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交流合作机制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局部到整体逐渐发展起来。概括而言,当前中国与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机制主要包括双边合作、区域合作和多边合作三类。
(一) 双边交流合作机制:打造了多样化交流载体,但涉及的沿线国家仍总体偏少
双边合作是指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某个国家之间进行的高等教育合作,只涉及中国与特定某个国家两个主体,双边合作是当前中国与“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合作的主要形式之一。而从内容看,当前双边合作除上述高等教育合作协议之外,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合作研讨会、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大学联盟等形式。总体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经打造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的高等教育双边合作交流机制,助推了中国与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合作,但目前合作主体主要集中在俄罗斯、波兰、印度、以色列等少数国家,中国与大部分沿线国家尚未建立起独立的双边高等教育合作机制。
(1) 高等教育合作研讨会。高等教育合作研讨会是中国与沿线国家高等教育合作的助推器,有利于双方扩大高校合作、加强科研交流、促进协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已与多个沿线国家举办多次高等教育双边合作研讨会,“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该种合作研讨会的数量、规模、层次不断提升。比如,2015年中蒙博览会“高等教育发展论坛”[39], 2016年中希 (希腊) 高等教育和研究合作研讨会[40], 2017年“一带一路”框架下中白 (白俄罗斯) 高等教育领域合作发展国际研讨会等。这些研讨会上中外签署了大量政府间、高校间合作协议,有利于双方扩大教育开放力度,促进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深入交流,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复合型人才[41]。
(2) 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中外大学校长论坛是中国与沿线国家高等教育双边合作交流的重要模式,正有力推动中外双边高等教育合作。大学校长论坛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学精神和创新思想的高层对话,是分享智慧与凝聚共识的互动平台。目前中国已经与多个沿线国家成功举办了多届大学校长论坛。比如,2017年9月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成立大会暨中俄大学校长论坛举行,与会校长们围绕“人才培养与科研合作”“中俄高等教育与 ‘一带一路’倡议”等展开了深层讨论。此外,类似的大学校长论坛还包括中以大学校长论坛、中印大学校长论坛、中印尼大学校长论坛、中波大学校长论坛等。
(3) 大学联盟。大学联盟已成为中国与沿线国家双边交流合作的重要模式。大学联盟指的是大学之间通过资源共享和项目合作,为实现学术水平的提高、降低大学管理的成本、共同解决大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契约而建立起来的松散型网络组织[42]。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组建的大学联盟集结了双方高校资源,旨在推动高校间合作,提高科学研究水平,目前已经在推动双方高等教育合作伙伴关系建立等方面取得实效。比如,在2014年第十届K2K合作论坛 (印度西孟加拉邦合作论坛) 上,中国与印度签署了多项高等教育合作备忘录,包括支持成立中印大学合作联盟等内容。比如, 2016年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成立,目前已有40所中方高校和20所俄方高校加入联盟,进入联盟高校将“在两国战略指导下进一步开展系统性合作”[43]。再比如,中国还与波兰于2017年成立了“一带一路”中波大学联盟,该联盟由中波23所高校组建成立,旨在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并落实“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成果[44]。
(二) 区域交流合作机制:铸就了人文交流平台,仍需继续探索可持续发展战略
区域合作是指中国与沿线各地区进行的高等教育合作。比如,中国与东盟、阿盟、独联体、南亚等区域,目前围绕高等教育政策、论坛、大学联盟、教育和科研等方面,已经开展了较为深入的合作[45]。总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高等教育合作最集中的区域是东盟,自20世纪90年代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以来,双方在教育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已经建立“强联系”。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沿线其他区域的教育交流合作机制也正在逐步形成。在合作形式方面,与双边合作一样,也主要包含高等教育合作研讨会、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大学联盟三种方式。
(1) 高等教育合作研讨会。在高等教育合作研讨会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合作以中阿 (10+1) 高等教育合作研讨会为主要代表。文献资料显示,中国和阿拉伯地区的高等教育合作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国清代经学大师马复初远赴埃及学习,首开中国学生留埃先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同阿拉伯地区的高教合作是从1956年与埃及建交后逐渐发展的,中阿双方从互派留学生和教师,已经逐步发展到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并相继达成学位学历互认协议,在科研项目、教师交流、合作办学等多方面都开展了深入合作[46]。其中,自2004年“中阿合作论坛”建立后,双方的教育合作得到了进一步落实。2008年,教育部举办“中阿 (10+1) 高教合作研讨会”,明确中阿大学校长圆桌会议要形成定期会晤机制,中方20所高校与阿方16所高校签署了102份合作意向书[47],是教育部进一步搭建中阿教育合作平台、建立健全中阿教育合作机制的重要举措,为中阿高等教育合作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建立起双方的沟通桥梁,为加强与落实双方交流与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阿在高等教育领域合作不断加速,留学生近年来快速增长,科研合作日益密切,中阿智库建设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了教育务实合作。
(2) 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在中外大学校长论坛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已经多次举办大学校长论坛。比如,2011年和2013年,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了第一、第二届中阿大学校长论坛,并确定银川为中阿大学校长论坛永久会址,每两年举办一次。截至目前,中阿大学校长论坛已成功举办了四届,宁夏高校与20多所阿拉伯国家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宁夏大学还在迪拜成立了海湾国家第一所孔子学院[48]。此外,中国同东盟也举办了多届中国-东盟大学校长论坛,以及中国-中亚国家大学校长论坛等,都旨在构建更具开放性、更加国际化的高教合作体系,同时培养“一带一路”建设所需要的国际化人才。
(3) 大学联盟。在大学联盟方面,东盟大学联盟、亚太大学联盟等逐渐形成,丰富了中国与沿线区域高等教育合作的形式。其中较具有代表性的是中国-中亚大学联盟。2016年9月,中国、中亚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7个国家的51所高校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中亚国家大学联盟”,旨在打造开放性、国际化互动平台,深化“一带一路”科教合作,其成员包括哈萨克斯坦欧亚大学、土库曼斯坦马赫土穆库里国立大学、俄罗斯阿尔泰国立技术大学、清华大学、中南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49]。中国-中亚大学联盟的成立为中国与沿线7国多所高校之间的教学、科研等资源的共享和充分利用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各方优势互补,从而达到良性互动,为“一带一路”的建设联合培养人才。
(三) 多边交流合作机制:搭建了多层次合作构架,但多边合作机制尚且薄弱
多边合作是指中国与多个沿线国家之间进行的高等教育合作,旨在多国联动,共同探讨高等教育重点合作,因势利导,推动多方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人员互动等多方面交流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类似的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多方合作机制尚未健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类似合作则迅速涌现并不断完善,比如新加坡—中国—印度高等教育对话论坛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的参与者也已近百所大学。该种中外高等教育多边合作,目前主要包含高等教育合作研讨会和大学联盟两种方式。
(1) 高等教育合作研讨会。高校合作研讨会是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边交流合作机制的表现形式之一。“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该种多边合作研讨会日渐增多,既有官方推动形成的研讨会,也有民间自发形成的研讨会。比如,新加坡—中国—印度高等教育论坛和“一带一路”教育对话论坛等。一些高校或研究机构也自发组织召开了大量研讨会。比如,北京理工大学举办了三届“一带一路”高等教育 (研究) 国际研讨会,北京师范大学举办了“一带一路”国家教育交流与合作高端研讨会[50],浙江大学举办了“一带一路”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讨会等。这些多边研讨会的召开,不仅吸引了大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研究者与实践者与会,推动了研究与实践合作,而且创新了教育合作模式,促进了国际化高端人才培养,为“一带一路”的建设奠定了民意基础。
(2) 大学联盟。在大学联盟方面,“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前尚无中国与沿线多边的大学联盟。“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外已形成多个“一带一路”大学联盟。比如,2015年西安交通大学领衔成立了“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引领“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大学开展合作,助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同年,文化传承创新高端学术研讨会在甘肃举行,来自8个国家的47所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高校联合发布《敦煌共识》,成立“‘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51]。2018年,浙江大学领衔成立了“一带一路”工程教育国际联盟。相关联盟的成立,既达成了中外高等教育多边合作共识,又通过制度化举措加速了高等教育合作,但目前联盟运作层次不一,有的停留在会议层面,有的则已经进行了实质性的人才培养与流动、科研合作等深层次合作。
四、沿线国家来华留学教育与中国的奖学金政策分析
(一) 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数量和占比不断增加,高于全球其他地区增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经济持续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同时也加快了教育对外开放的步伐,吸引了世界各地区 (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大批学生来华留学,尤其是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大幅促进了沿线国家学生来华留学。根据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数据统计,全球来华留学生人数自2005年的14.1万人增长至2017年的48.92万,增长了约3.5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人数自2005年的3.3万人增长至2017年的31.72万人,增长了近10倍,明显高于全球来华留学生增长速度;同时,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人数从2005年占全球来华留学人数比例的23.4%上升到2017年的64.85%,这表明沿线国家对来华留学人数增长贡献巨大。可以预测,在“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沿线国家来华留学规模仍将以明显高于全球来华留学生的增速水平继续扩大[52]。而且与美国、韩国等传统的来华留学大国相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来华留学的新增长点,呈现出较高的年均增长率,目前仍处快速增长阶段。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继续推进,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数量、比例还可能继续大幅增加。
(二) 来华留学奖学金政策:项目百花齐放,体系不断完善,有待进一步提高奖学金使用效率
中国政府奖学金是助推来华留学发展的因素之一。中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设立了中国政府奖学金,向来华留学生提供全额或部分奖学金,其类型有本科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和进修生奖学金等。近年来,中国政府奖学金在引领整个来华留学教育以及优化来华留学学历培养的层次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来华留学学历教育中,中国政府奖学金正发挥引领作用[53],随着中国教育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来华留学规模的持续扩大,中国政府奖学金体系也已得到相应完善,结构逐步优化。比如, 2010年举行的第一届中国与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提出设立中国-东盟 (AUN) 奖学金,中国政府将连续10年为东盟国家每年提供1万名学生的奖学金。尤其自“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的各种形式和特色奖学金项目纷纷设立,如2015年提出设立国别双边项目、2016年设立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等。
除教育部设立的政府奖学金外,我国一些省市也分别设立了针对沿线国家的专项奖学金项目。从资助金额来看,不同学历层次的留学生所能申请的标准也有所差异。例如,早在2004年,云南省面向东盟留学生的奖学金就分别将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资助标准设置为3万元、3.5万元和4万元。北京市外国留学生“一带一路”专项奖学金对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资助标注则分别为2万元、3万元和4万元。除此之外,一些高校也呼应“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开展教育互联互通合作、人才培养合作以及共建教育合作机制,推动与沿线国家开展教育领域共赢共享发展[37]。如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生“一带一路”奖学金、北京科技大学“一带一路”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北京工商大学“一带一路”奖学金;广东省中山大学“一带一路”奖学金;云南省云南财经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江西省赣南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奖学金;山西省太原理工大学“一带一路”专项奖学金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不断加大政府奖学金投入,并着力提高奖学金使用效率。为服务国家战略,奖学金向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倾斜,成为国家战略人才和人脉储备的重要渠道[54]。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我国不断加大对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的资金投入力度,逐渐构建了国家、地区、高校三个层次的奖学金体系,进一步增强对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的吸引力,全力支持来华留学教育的发展。当前我国政府对“一带一路”留学教育奖学金的投入已逐渐进入稳定期,从2005到2016年的12年里 (如图1所示),沿线国家来华的奖学金留学生规模逐年扩大,其增长率在11.5%到43.9%之间,最高峰出现在2009年 (43.9%)。在此阶段,理论界和实践界就如何进一步提高奖学金利用效率,以奖学金为杠杆提高留学生招生质量,以及兼顾留学生奖学金与本土生奖学金投放的教育公平问题等正展开新一轮讨论。
图1 2005—2016年沿线国家来华奖学金留学生人数及增长率
五、中国与沿线国家合作办学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外合作办学一直被作为联结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高等教育的纽带,有力地助推了中国的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办学也得到了发展的大机遇。根据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平台公布的信息,截至2018年6月,由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构及项目数量为1322个,其中机构数量为93个,项目数量为1229个;由地方审批报教育部备案机构及项目数量为836个,其中机构数量为33个,项目数量为803个。教育部审批和地方备案合作办学机构共2158个,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项目和机构共239个,共涉及10个国家。可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外合作办学正在逐步发展,在“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将迎来高速发展黄金期。但与此同时仍存在显著问题,比如沿线国家中外合作办学层次仍整体偏低,沿线国家中外合作办学规模仍较小、布局失衡,大多数沿线国家尚未真正参与到中外合作办学活动中来。
(一) 合作办学数量扩增,但整体办学层次偏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机构) 数量逐年增多 (如图2所示)。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沿线国家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数量从2012年的118个增加到2018年的239个,年均增长率达到约12.8%, 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当年增长率高达24.1%,显示出“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中外合作办学参与起到了关键推动作用。与此同时,从中外合作办学的层次机构来看,当前沿线国家参与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机构) 办学层次以本科和专科学校为主,整体办学层次仍偏低。其中沿线国家参与的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机构) 中,专科层次的共有76个,占比约为32%;本科层次的共有149个,占比62%;硕士层次的共有12个,占比5%;博士层次的只有2个,占比1%。基本呈现出以专科和本科层次为主,硕士层次为辅,博士层次零星存在[55]的基本格局。
图2 2012—2018年沿线国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数量
(二) 参与国家主体增多,但沿线国家分布失衡
根据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平台公布的数据,2012年之前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只有俄罗斯和新加坡,但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越来越多的沿线国家正参与其中,到2018年已有10个沿线国家与中国开展了中外合作办学活动。但总体而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中国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活动的国家不足总数的1/6,大多数沿线国家尚未参与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机构) 数量占全国已批准项目 (机构) 总数的比例(11.1%) 也很低。而且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一带一路”国家在项目数量分布上显著失衡,俄罗斯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数最多,占沿线国家总数的65%,其次是新加坡、波兰、白俄罗斯、马来西亚4国,其他国家中外合作办学数量则仅为个位数。
六、中国与沿线国家“民心相通”状况分析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和民意基础,是沟通多元文化和不同国家战略的纽带,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根本性作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展开了多种形式的人文交流,这些交流虽然不是直接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等议题,但却与其存在显著联系。那么,如何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外在“民心相通”领域的成就呢?本研究借鉴了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研发的国别合作度指数测评思路,该测评将“一带一路”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这“五通”中每个“通”的测评满分设定为20分,其中民心相通测评主要从“人员往来便利化”(6分)、“人才交流”(6分) 与“双边合作期待度”(8分) 三个维度来测量。具体而言,“人员往来便利”包括“友好城市”“交流活跃度”“人员往来便利”3个次级指标;“人才交流”包括“孔子学院/孔子课堂”“人才联合培养”2个次级指标;“双边合作期待”包括“对方合作期待度”与“我方合作期待度”2个次级指标。本研究以2016年“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中与我国民心相通度最高的15个国家 (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俄罗斯、老挝、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伊朗、柬埔寨、埃及、波兰、印度、蒙古和土耳其) 为案例进行分析,得到如下发现:
(一) 友好城市数量呈增长态势,但长远发展尚待探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人文交流上不断深化,友好城市关系缔结是其中一项重要表现。自1979年至2017年5月,中国已与5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城市分别缔结友好城市关系共计707个[56]。从整体趋势来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友好城市缔结呈快速上升趋势,从最开始每年只与1~2个国家的城市缔结1~2个友好城市关系,目前已经发展到每年与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缔结几十个友好城市关系,而且该种趋势在2010年后明显增速 (如图3所示)。高等教育合作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友好城市缔结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当前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高等教育合作更多停留在国家层面而非城市层面,下一阶段中国可以考虑通过友好城市途径进一步深化与沿线国家具体城市的高等教育联系。
图3 1979—2016年每年沿线国家与中国缔结友好城市数
(二) 孔子学院遍地开花,有望以孔子学院为纽带更好实现高等教育各项“民心相通”目标
孔子学院致力于促进世界各国对汉语文化的了解,有利于增进中国与各国各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是加强高等教育合作的重要基石。本研究对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公布的数据分析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在全球154个国家 (地区) 建立了548所孔子学院和1193个孔子课堂,在147个国家 (地区) 建立了548所孔子学院。其中,已经在5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地区) 建成154所孔子学院和131个孔子课堂,分别占全球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总数的28.1%和11%。当前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孔子学院建设仍在继续,下一阶段应进一步密切孔子学院与高等教育“一带一路”使命的深层联系,应通过孔子学院更加促进高等教育“民心相通”目标的达成。
(三) 与沿线国家合作期待度持续升高,各方合作热情较高,深化人文交流助推作用
统计数据显示,上述1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中国的期待合作度平均值为2.08 (满分为4),中国对“一带一路”各国家的期待合作度平均值为3 (如图4所示)。其中,与中国合作双方期待度都较高的国家包括新加坡、俄罗斯、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泰国、马来西亚、波兰、印度等。整体看来,我国对各国的合作期待度基本上均高于各国对我国的合作期待度,体现了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处于引领与推动地位,沿线各国合作期待度也处于较高水平,这与近些年来“一带一路”各项建设制度举措密不可分。下一阶段,高等教育应顺应中外合作期待,与更多沿线国家展开更多、更好的务实合作。
图4 部分沿线国家与中国双方合作期待度
七、总结与建议
本研究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高等教育联系日渐紧密。在高等教育政策合作方面,中国已与多个沿线国家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和其他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协议,涉及教师流动、研究合作等关键议题;在交流合作机制方面,中国与沿线国家已经初步构建起涉及双边合作、区域合作、多边合作的立体式合作交流机制。在来华留学方面,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规模逐年增大并保持较高增速;在中外合作办学方面,沿线国家正成为全球中外合作办学增速最快的区域之一;在奖学金设定方面,中国已经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高吸引力的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制度体系;在民心相通方面,中国与沿线国家友好城市关系缔结迅速增多,孔子学院与孔子课堂设置大幅增加,中外民众对于“一带一路”合作的期待水平高。
与此同时,本研究也显示出“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第一,从合作广度来看,中国仍未与大多数沿线国家开展实质性的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留下大量的区域空白、国别空白、内容空白;第二,从合作深度来看,中国与大多数沿线国家的合作仍停留在签订协议、举办活动等浅层水平,缺乏真正面向“一带一路”合力进行人才培养等关键活动;第三,从互动关系来看,高等教育合作仍未充分调动起沿线国家高等教育系统的参与积极性,仍然表现出显著的“以我为主”特征,沿线国家跟进的意愿、能力和速度仍然不足,中外高等教育合作的黏性不够;第四,从成本效益来看,奖学金设置等仍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尚未实现政策、资金等利用效率的最大化;第五,从民心相通的总体趋势来看,高等教育与其他“一带一路”民心相通路径仍未打通,沿线国家与中国的民心相通合作意向仍然不高。
本研究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合作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启蒙期”,即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这一阶段高等教育更多是政治与外交领域的延伸,中国与沿线国家在留学生互派等少数领域存在合作,中国与苏联及独联体阵营国家,以及中国周边的“一带一路”国家高等教育联系较为紧密;二是“发展期”,即改革开放之后到2013年之前,中国高等教育经历了40年的飞速发展,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中实现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更紧密合作,中国与沿线国家合作的国别数量、合作内容等都大大拓宽,尤其是随着中国整体的国际地位的上升和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沿线国家“留学中国”、加强与中国高等教育合作的呼声日高;三是“爆发期”,即“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合作从自由合作变为有意识合作,“一带一路”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区域概念,高等教育成为民心相通的关键着眼点,中国与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合作进入快速发展期。目前中国仍处于这一阶段,本文分析的高等教育政策合作等内容日新月异,中国正迅速成为地区性高等教育强国,正打造形成区域性学术劳动力市场,也正形成对沿线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本研究认为,当前阶段面向“一带一路”中外高等教育合作,中国高等教育应至少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开放力度,打造形成地区性高等教育国际化新系统。“一带一路”是重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努力,是继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秉持共建、共商、共享理念的“第二次开放”。开放既符合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也符合全球科学中心转移、构建高等教育国际化强国的基本历史规律。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加大教育改革和开放力度,将在助力中国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目标达成的同时,推动全球高等教育格局的转变,打造形成地区性高等教育中心,形成新的地区高等教育秩序,构建新的区域性教育与劳动力市场,这也将是中国高等教育由大到强迈进、由跟跑并跑到领跑转变的关键步骤。当前,中国已经逐步成为介于欧美主流高等教育系统和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系统之间的中间系统,成为全球学术人才流动的“中转国”。在此过程中,大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涌入正帮助中国成为全球新的留学目的地国,与此同时,沿线部分国家受限于高等教育体制、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等原因,出现“人才外逃”等最新趋势,为中国打造地区性高等教育国际化新系统提供了可能。但该种地区性系统重构也面临阻力,一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仍未与中国签署高等教育合作协议,一部分沿线国家则仍持观望态度,少数国家甚至视中国的政府奖学金等政策为“洪水猛兽”“金元外交”“教育领域的马歇尔计划”。对此,中国应沉下心来,继续提高本土高等教育竞争力的同时,推动形成涵盖所有沿线国家的“一带一路”学历学位互认体系,实现人才培养标准的基本统一和所培养人才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也应通过协议签订切实打造立体式合作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与制度体系,扩大教育合作规模,深化教育合作强度,增强教育合作保障,形成教育合作惯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国际化质量,形成高等教育国际化品牌。当前全球高等教育国际化竞争激烈,“留学日本”等国别性国际化竞争方案层出不穷。本研究显示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一直致力于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展,“一带一路”倡议则为高等教育国际化从数量到质量转型提供了关键契机。下一阶段中国的高等教育国际化布局,应转变理念和心态,从不计成本吸引外国留学生“万国来朝”的粗放式发展理念,应逐步向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声誉、吸引高质量留学生来华、按照市场规律办事等精致化方向转变,应从追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合作协议签署数量、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数量、孔子学院数量等数量型指标,逐步向追求全方位、高质量、深层次高等教育国际化合作转变,应从学习欧美、学习东亚等传统的“学习型”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思维,逐步加强教育和文化自信,不断探索形成符合“一带一路”实际的新的高等教育公共产品和运行模式,应着力打造“留学中国”等品牌标签,形成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内生号召力。
三是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应进一步开展高等教育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关系研究,应通过有效举措提高高等教育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应增强服务理念,注意分析高等教育与“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的内在联系,同时也注意研究高等教育与其他“四通”之间的内在联系,加强高等教育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人才、科技、创新、情感等支持,加强“一带一路”各项高等教育需求测算 (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需求测算),加大高等教育面向“一带一路”走出去的勇气和能力,形成高等教育与“一带一路”有机契合的新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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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河北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杂志2019年第5期,作者:李和章、林松月、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