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被迫离家
我们走了大约一里多路,我的手绢也湿透了,那赶车的忽然把车停住了。
我往外面看了看,想弄清楚为什么停车,感到非常惊讶,因为我看见裴果提从一排矮树篱笆里窜出来,爬上了车。她伸出两只胳膊把我搂在怀里,一使劲儿,她那紧身内衣硌得我鼻子生疼。我当时并没觉得疼,是后来鼻子难受,才想起来的。裴果提什么也没说。她腾出一只胳膊,伸到口袋里,几乎连胳膊肘子都伸进去了。她掏出了几包点心,用纸口袋装着,塞进我的口袋里。她还掏出了一个钱包,塞到我手里;但她一句话也没说。最后她又用两只胳膊使劲搂了我一下,接着就下车跑了。我现在认为,而且一向认为,当时她那件长袍上连一个扣子也没有了。车上就有好几个扣子滚来滚去,我捡了一个,珍藏了很长时间,也算是个纪念。
那赶车的看了看我,仿佛问我,她还回来不回来。我摇了摇头,说我认为她不会回来了。那赶车的冲着那匹懒马说了声“那就……走!”那懒马便应声走了起来。
这时候,我也哭够了,而且意识到再哭也没有用,我还特别想到,无论是罗德里克·兰登,还是英国皇家海军那位舰长,谁也没有在困难条件下哭的。那赶车的见我决心已定,就说我该把手绢在马背上摊开晾晾。我说了声谢谢,采纳了他这个意见。那手绢往马背上一放,显得特别小。
现在我有工夫来看看那个钱包了。那是一个硬的皮钱包,有一个碰扣儿,里面装着三个先令,闪闪发光,裴果提一定用白灰擦过,为了让我高兴。但是钱包里最珍贵的东西是一对半克朗的硬币,用一块小纸包着,纸上是我母亲的亲笔字:“给大卫。我永远爱你。”我一阵心酸,麻烦赶车的把手绢递给我。但是他说他认为我最好不要用手绢,我也觉得的确是这样,于是只用袖子擦了擦眼泪,也就止住了。
这一下子,可就永远止住了,不过有的时候,过去的事使我激动起来,还不免要大哭一场。我们晃晃悠悠地又走了一阵子,我就问那赶车的,是不是一直把我送到底。
“送到底是哪儿呀?”赶车的问道。
“那儿呀!”我说。
“那儿又是哪儿?”赶车的问道。
“伦敦附近呀!”我说。
“哎呀,这匹马呀,”赶车的说着晃了晃缰绳,表明他指的就是这匹马,“连一半的路程也走不到,就上西天了。”
“这么说,你就到亚茅斯了?”我问道。
“差不多吧,”赶车的说道,“到了亚茅斯,我把你送上驿车,驿车送你到……到你要去的那个地方。”
那赶车的名叫巴吉斯,让他说这么多话可真不容易,因为我在前面一章里说过,他这个人沉默寡言,不喜欢聊天儿。为礼貌起见,我请他吃一块点心,他一口就吞下去了,和大象吃东西完全一样,吃的时候,他那张大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这也和大象一样。
“这是她做的吗?”巴吉斯问道,他总是朝前弓着身子,两脚踏在踏板上,两只胳膊搭在膝盖上。
“你是说裴果提吗,先生?”
“啊!”巴吉斯先生说,“是啊!”
“是的,我们的点心都是她做的,饭也都是她做。”
“是吗?”巴吉斯先生说道。
他把嘴一收,好像要吹口哨,但是没有吹。他坐在那里,两眼盯着马耳朵,好像看见了什么新鲜玩艺儿。他这样坐了很长时间,后来他说:
“没有心上人儿吧,我想?”
“你是说杏仁儿吗,巴吉斯先生?”我以为他还想吃点儿别的东西,所以特别提到这种食品。
“心上人儿,”巴吉斯先生说道,“我说的是心上人儿;没有人和她相好吧?”
“和裴果提?”
“啊!”他说,“是啊!”
“,没有。她从来没有心上人儿。”
“是吗?”巴吉斯先生说道。
他又把嘴一收,好像要吹口哨,却又没有吹,只是坐在那里,两眼盯着马耳朵。
巴吉斯先生沉思了好一会儿,接着说:“苹果点心都是她做的,饭也都是她做,是吧?”
我回答说是这样的。
“你听我说呀,”巴吉斯先生说道,“也许你要给她写信吧?”
“我肯定要给她写信。”我回答道。
“啊!”他一边说着,一边慢慢朝我转过脸来,“你要是给她写信,请你想着告诉她,巴吉斯愿意,好不好?”
“巴吉斯愿意,”我莫名其妙地重复了一遍,“要说的就这些?”
“是……是的,”他一边说,一边还在想,“是……是的;巴吉斯愿意。”
“可是明天你就回到布伦德斯通了,巴吉斯先生,”我吞吞吐吐地说,因为我想到那时候我就离开很远了,“你直接对她说,不是更好吗?”
可是他把头一晃,不采纳我的意见,他还郑重其事地说,“巴吉斯愿意。这就是我要说的。”借以重申他刚才提出的要求。看到这种情况,我就痛痛快快地答应为他传话了。(就在那天下午,我在亚茅斯一家旅馆里等车的时候,要了一张纸和一副墨水池,给裴果提写了一封短信,我是这么写的:“亲爱的裴果提。我已平安到达这里。巴吉斯愿意。问我妈好。你的亲爱的大卫。——他说他特别希望你知道:巴吉斯愿意。又及。”)
我承担了为他传话的任务之后,巴吉斯先生就陷入沉默,什么也不说了。最近发生的这些事,闹得我也挺累,我就躺在车上的一个大口袋上睡着了。我睡得很香,一直睡到亚茅斯,车停在一家旅馆的院子里,我感到周围的一切是那么新奇,那么生疏。我本来还盼着见一见裴果提先生家里的人,说不定还能见到小艾米丽本人,现在我一下子就把这个念头打消了。
驿车停在院子里,擦得锃亮,不过马还没有套上,看样子似乎没有一点儿要去伦敦的迹象。看到这种情况,我就琢磨起来,我这箱子最后可怎么办呢(巴吉斯先生为了磨车,把车赶到院子里,就顺便把我的箱子卸在院子里马路牙子上靠近驿车车辕的地方了),我自己最后又落得个什么结果呢。这时候,忽然在窗口出现了一个女人。那是一个突出墙外的半圆形窗户,旁边挂着一些家禽和腌肉在那里风干。只听那女人说:
“这就是从布伦德斯通来的年轻人吗?”
“是呀,太太。”我说。
“你姓什么?”那女人问道。
“科波菲尔,太太。”我说。
“那不对,”她说,“没有人用这个姓在这里订过饭。”
“摩德斯通对吗,太太?”我说。
“你就是摩德斯通少爷,”那女人说,“干吗还先说另外那个姓呢?”
我对那女人作了解释,她拉了拉铃,喊道:“威廉!餐厅伺候!”话音未落,只见一个堂倌从院子对面的厨房里跑了出来,他显出非常惊讶的样子,因为他发现让餐厅伺候的就是我。
餐厅很大,里面挂着几幅大地图。如果这些地图是真的国家,把我放在它们中间,我也不知道会不会比现在更感到陌生。我手里拿着帽子,在靠近门口的一把椅子的角上坐下,就这样我都觉着是越轨了。那个堂倌专门为我铺了一块桌布,还摆上了各种调味品,闹得我怪不好意思,我想我的脸一定是通红通红的。
他给我上了排骨和青菜,揭盖子的时候动作很猛,我的反应大概使他感到有些不快。不过他又为我搬了一把椅子,放在桌子旁边,还非常和气地说:“喂,六尺大汉!来吧!”这样一来,我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我说了声谢谢,便在桌子旁边就了座。使用刀叉,我想不管怎么说也得使得像个样子,我也不想把菜汤溅到身上,可是非常困难,因为那个堂倌就站在我对面,那么使劲儿地盯着我,我每次对上他的目光,都羞得满脸通红,难受得要命。他看见我吃第二块排骨了,就说:
“还给你准备了半品脱啤酒。现在就喝吗?”
我说了声谢谢,让他现在就上。他一听这话,就把啤酒从缸子里倒进一个大酒杯里,对着亮处,举得高高的,把啤酒照得非常好看。
“哎呀!”他说,“看起来还真不少呢,是不是?”
“看起来的确不少。”我笑着答道,因为他对我这么热情,我也很高兴。这个人两眼直眨巴,脸上长着疙瘩,满头的头发向上奓着。他站在那里,一只手掐着腰,另一只手对着亮光举着酒杯,显出很和气的样子。
“昨天这里有位先生,”他说,“胖乎乎的,他姓托普索耶,你也许认得他吧?”
“不认识,”我说,“恐怕不……”
“他穿着短裤子,系着绑腿,戴着宽檐儿帽子,穿着灰色上衣,衬着带点儿的硬高领。”堂倌说道。
“不认识,”我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没有那么荣幸……”
“他来到这里,”堂倌一面说,一面隔着酒杯看亮光,“要了一杯这样的啤酒,——我劝他别要,他非要不可——喝下去,倒在地上就死了。对他来说,这酒搁的时间太长了。本不该拿出来,情况就是这样。”
我听了这个悲惨的故事,不禁大吃一惊,就说我想我最好还是喝点儿白水吧。
“我告诉你呀,”堂倌说道,一面仍在闭着一只眼睛,隔着酒杯看亮光,“我们这儿不喜欢客人要了东西又不用。我们会生气的。不过,你要是愿意,我可以替你喝。我喝惯了,最要紧的是得喝得惯。我想,我要是一仰脑袋,一口气喝下去,对我是不会有什么害处的。我喝了好吗?”
我回答说,如果他觉得他喝下去是安全的,不会出什么问题,那就喝吧,我会非常感激他的。在他果真一仰脑袋,一口气喝下去的时候,坦白地说,我还真吓坏了,怕他和那倒霉的托普索耶先生碰上同样的命运,倒在地毯上就不省人事了。其实对他毫无妨碍。我觉得他这杯酒下去,反而更精神了。
“这是什么呀?”他说着就把叉子伸到我的盘子里来了,“不是排骨吧?”
“是排骨。”我说。
“托老天爷的福,”他大声说道,“我还不知道这是排骨哪。喝了那种啤酒,用排骨来解酒,真是再好不过了!怎么这么巧啊?”
于是他这只手捏住骨头,拿起一块排骨,那只手拿起一个土豆,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看他这样吃,觉得真好玩儿。后来他又拿起一块排骨,一个土豆;吃完了以后,他又拿起一块排骨,一个土豆。他吃够了,就给我端来了布丁,在我面前放好之后,仿佛就思考起来,好半天,想得出了神。
“这饼怎么样?”他说,这时他又清醒过来了。
“这是布丁呀。”我答道。
“布丁!”他惊讶地说道,“哎呀!上帝保佑,还真是布丁哩!”他又凑到近处看了看,接着说:“你看,这不会是奶油布丁吧?”
“没错儿,就是。”
“怎么,是奶油布丁,”他说着就拿起一把大勺子,“这可是我最喜欢吃的布丁呀!怎么这么巧啊?来呀,小家伙,咱们看谁吃得多。”
当然是堂倌吃得多。他一再让我,叫我多吃点儿,可是拿他用的大勺子和我用的茶匙比一比,拿他那一口和我这一口比一比,拿他的胃口和我的胃口比一比,吃第一口的时候我就落后了一大截,我是没有办法赢他的。我觉得从来没有见谁吃布丁吃得这样津津有味。吃完了以后,他还笑呵呵的,好像那个高兴劲儿还没完呢。
既然我发现这个人这么热情好客,这时候我就问他要了笔、墨水和纸,准备给裴果提写信。他不但马上给我拿来,而且还好心地看着我写这封信。我写完信之后,他就问我到哪里去上学。
我说:“在伦敦附近。”我也就知道这些。
“哎呀,天哪!”他说,脸上显出一筹莫展的样子,“这可太糟糕啦!”
“为什么呀?”我问道。
“哎呀,老天爷!”他说,一面摇了摇头,“就是那个学校,把一个学生的肋条骨都弄断了……断了两根……还是个挺小的学生呢。他大概是……让我想想……你大概几岁啦?”
我告诉他八岁多,不到九岁。
“正是这个年纪,”他说,“他们弄断他头一条肋骨的时候,他正好八岁半,弄断他第二条肋骨的时候,他八岁八个月,这就要了他的命了。”
无论是对我自己,还是对那堂倌,我都无法掩饰这种巧合实在让我感到难受,于是我就问他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他的回答并没有解除我的苦闷,因为他只说了两个可怕的字:“打的”。
就在这个时候,院子里驿车喇叭响了,转移了我们的注意力,于是我就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钱包(这钱包使我又自豪又不好意思),犹犹豫豫地问他,要不要付什么钱。
“有一张信纸,”他答道,“你以前买过信纸吗?”
我不记得买过。
“很贵呀,”他说,“因为要上税。三便士。在这一带,我们就是这么上税的。除了堂倌以外,就没有什么别的了。墨水就不算了,我白贴进去了。”
“你要……我要……我应该……堂倌给多少合适,请你告诉我。”我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
“我要不是有孩子,要不是他们在生牛痘,”堂倌说,“我是不会要六便士的。我要不是养活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还养活一个可爱的妹妹,”堂倌说到这里特别激动,他接着说,“我就分文不要。我要是在这里有一份好差使,而且待遇也不错,我就不但不要别人的钱,还会请别人从我这里得到一点好处。可是我现在吃的是残羹剩饭,睡的是煤堆。”堂倌说到这里,放声大哭起来。
我对他这不幸的遭遇非常关心,觉得如果要有所表示,就不能少于九便士,否则就未免太残酷,太狠心了。于是我就从那三个闪闪发光的先令之中拿了一个给他。他毕恭毕敬地接了过去,马上就用拇指一捻,看看是不是真的。
后来有人帮着我从后面上了驿车,这时候,我发现有人说没人帮我吃,我一个人就把饭都吃光了,心里有些不痛快。我是怎么发现的呢?上车的时候,我偶然听见窗口那个女人对车上的警卫说:“乔治,注意照看那个孩子,要不他的肚子就该爆啦!”我还看见女仆都跑出来看我这个小怪人儿,一边看,一边叽叽嘎嘎地笑。我那个在这里做堂倌的不幸的朋友,这时候也来了精神,他看到这种情况,好像并不感到过意不去,反而跟着那些人起哄,一点儿也不觉得难为情。如果说我对他有所怀疑,恐怕一半是从这里引起的,不过我还是认为,就在当时,总的说来,我也没有真正对他有什么不信任,因为孩子单纯,容易相信别人,碰上比自己大的,自然是信赖的(如果一个孩子过早地失掉这些优点而变得老于世故,我会感到难过的)。
我必须承认,我感到很为难,因为我成了车夫和警卫讥笑的对象,而这并不是我的过错。他们说驿车后边太沉了,因为我坐在那里,不如趁早改坐货车去吧。我吃得多的故事也传到驿车外面的旅客耳朵里,他们也都觉得好玩儿,就问我在学校里是不是按哥俩或哥仨的费用交费,是订了合同,还是按一般的条件办,还问了一些别的可笑的问题。但是最糟糕的,是我知道再有机会吃东西的时候,我就没脸再吃什么东西了。虽然刚才吃饭的时候吃得很少,也只好饿上一整夜,因为我走得匆忙,把点心落在旅馆里了。我所担心的事果然发生了。停下来吃晚饭的时候,虽然我很想吃,却鼓不起勇气来,只好坐在炉子旁边,说我什么也不想吃。就这样,我也没能逃脱别人的讥笑。有一位嗓音沙哑的先生,长着一脸横肉,除了对着瓶口喝酒的时候以外,一路上不停地从盒子里拿三明治吃,却说我像一条蟒蛇,一顿饭吃饱了,可以挺很长时间。在这之后他又吃煮牛肉,结果闹了一身红疙瘩。
我们下午三点钟离开亚茅斯,大约早上八点钟到达伦敦。时值仲夏,夜晚行车十分舒服。我们经过一个村子的时候,我就想象住宅里面会是什么样子,里面的人在干什么,有时孩子们跟在车后跑,抓住车后面的什么东西,吊在那里吊一会儿,我就在想他们的父亲是不是还在世呀,他们在家里快活不快活。所以说,我除了不断地想象我要去的地方是个什么样子——一想到这里,我就觉得害怕——我还想到许多事情。我还记得有时候我满脑子想的是家,想的是裴果提,有时候使劲儿回想在我咬伤摩德斯通先生以前,我是怎么想的,我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但是想不出个头绪,想来想去,还是找不出满意的答案,因为我咬伤他这件事,似乎是老八辈子的事了。
后半夜就不像前半夜那么舒服了,一来天冷,二来他们把我放在两位先生(那个一脸横肉的人,还有另一个人)之间,本来是怕我滚下车去,但是他们一睡着,就挤得我动弹不得,差一点儿把我憋死。有时候,他们把我实在挤得太厉害了,我不得不喊一声:“哎,你们别挤啦!”这样一来,就把他们弄醒了,惹得他们好生不高兴。我对面坐的是一位老太太,穿着一件皮斗篷,因为全身裹得很严,黑暗之中像是一堆干草。这位老太太带着一只篮子,老半天不知放在哪里才好,后来看见我的腿短,就觉得可以放在我的腿底下,结果挤得我两腿动也不能动,而且硌得我生疼,难受得要命。可是我要是稍微一动,弄得篮子里的玻璃杯咔的一声磕在别的什么东西上(磕一下,自然是要响的),她就拼命踹我,还说:“我看,你还是不要乱动吧。我敢说,你的皮肉还太嫩哪!”
太阳终于出来了,我那些车友们也似乎睡得轻松一点儿了。夜里他们睡得那个吃力,呼噜打得那个可怕,就甭提了。太阳渐渐升高,他们也就睡得越来越轻,随后也就一个一个地醒来了。我记得他们都假装根本没有睡,谁要是说他们睡了,他们就抵赖,而且大发雷霆,使我感到非常惊讶。使我至今仍然感到惊讶的是我每每看到,人虽有各种弱点,但大家最不愿意承认的弱点就是曾在驿车上睡着了。为什么是这样,我百思不得其解。
在我远远地看到伦敦的时候,我觉得它是一个多么奇妙的地方,我怎样认为我喜爱的书中人物一再地在伦敦演出他们那些有趣的故事,以及我怎样模糊地想象伦敦比世界上任何城市都更美好,也更丑恶,这些情况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我们越来越近,最后终于来到我们的目的地——白礼拜堂区的旅店。我忘了它是蓝牛旅店,还是蓝猪旅店,反正是蓝什么东西,驿车的后面还画着它的图像。
那警卫下车的时候,眼光落在了我身上。他在售票处门口问道:
“有谁来接一个孩子,是用摩德斯通这个姓在这里登记的,是从萨福克的布伦德斯通镇来的?”
没有人答应。
“先生,请你再用科波菲尔这个姓试一试。”我无可奈何地朝下看着他说道。
“有谁来接一个孩子,是用摩德斯通这个姓在这里登记的,他也姓科波菲尔,是从萨福克的布伦德斯通镇来的?”警卫说道,“哎,有没有?”
没有,没有人来接。我焦急地往四下里看,警卫的问话没有在任何人身上引起反应。只有一个戴着绑腿的独眼龙说,最好给我戴上个铜脖套儿,把我拴在马棚里。
有人拿来一把梯子,我跟着那个看上去像一捆干草的女人下了车,当然是先拿开篮子,否则我是连动也不敢动的。这时候,旅客全下了车,过了一会儿,行李也全卸完了,在这之前,马也已经从车上卸下来,现在那车也由照料车马的人退到一边去了。直到这时,仍然没有人来认领从萨福克的布伦德斯通镇来的这位风尘仆仆的年轻人。
当年鲁滨孙没有别人在一旁看他,也没有人看出他的孤独,所以我感到这时我比他更为孤独。于是我就走进客房部,承蒙值班先生邀请,来到柜台后面,在他们称行李用的磅秤上坐了下来。我坐在这里,两眼望着那些包裹和账本,闻着那马棚的气味(从那以后,我一想起那天早上的情况,就联想起马棚的气味),许多极为重大的问题就接连不断地在我脑海里出现了。假如一直没有人来接我,他们会让我在这里待多久呢?会让我待到把七先令全花光吗?晚上我是不是要在行李中间找个木头匣子睡觉,早上在院子里的水泵那儿洗脸呀?还是每天晚上把我赶出去,早上开门的时候再把我放进来,等人把我领走呢?也许并没有出什么差错,只是摩德斯通先生设了这个圈套儿甩掉我,那我可怎么办呢?即便他们让我在这里待到把七个先令全花光,一旦我开始挨饿了,也就不能指望再待下去了。那显然会对顾客造成不便,而且让人家讨厌,说不定那个蓝什么旅店还得负担丧葬费呢。我要是马上动身往家走,我怎么认得路呢,我怎么能走那么远呢,即便我回到家里,除了裴果提以外,别人怎样对待我,我有什么把握呢?如果我能找到最近的有关当局,自愿去当兵,或者当一名水手,很可能因为我个子太小,人家不要我。这些想法,还有其他许多类似的想法,使得我浑身发烧。我又害怕,又难过,头昏脑涨。就在我烧得厉害的时候,一个人走进来,和值班先生唧咕了一阵,值班先生就把磅秤一撬,把我掀到一边,然后把我推到那个人面前,仿佛他们把我过了磅,转了手,交了货,付了款。
我和这位新朋友手拉着手走出售票处的时候,我偷偷地看了他一眼。这个年轻人面黄肌瘦,两颊深陷,下巴发青,几乎和摩德斯通先生的下巴一样。不过这相似之处也就到此为止,因为他的络腮胡子剃得光光的,头发不但不亮,而且又干又柴。他穿的那身黑衣裳,也显得又干又柴,袖子和裤腿也都偏短,那条白围巾也不太干净。我当时就认为现在仍然认为这条围巾不会是他身上唯一用亚麻布做的东西,但是露在外面的,或者说看得出的,只有这么一点儿。
“你就是新来的学生吧?”他说。
“是的,先生。”我说。
我想我就是,其实我也不知道。
“我是萨伦学堂的老师。”他说。
我朝他鞠了个躬,心里感到非常害怕。他是萨伦学堂的学者,又是老师,我就不好意思说我还有个箱子,因为这东西太平常了。我们走了一段路之后,我才鼓起勇气,提起这件事。我低声下气含含糊糊地说这箱子我以后也许用得着,我们才转身往回走,回到售票处,他对值班先生说他吩咐赶大车的中午来取。
“请问先生,”我说,这时候我们又走到刚才走到的地方了,“学堂远不远?”
“就在布莱克希思附近。”他说。
“那地方远不远,先生?”我怯生生地问道。
“远着哪!”他说,“咱们得坐驿车去呀。大约有六英里路呢。”
我已经筋疲力尽了,听说还有六英里,我觉得实在受不了。于是我就鼓起勇气对他说,我一夜没吃东西,他要是能让我买点儿东西吃,我会对他感激不尽。他一听这话,似乎感到惊讶——我现在还看见他停下来看我的样子——他考虑了一下,说他打算去看附近一位老太太,我最好买点儿面包,或者别的我最喜欢的有营养的东西,然后到她家里去吃,我们还可以向她要一点儿牛奶喝。
商量好了以后,我们来到一家面包房,往橱窗里看。我要买的东西,他都不赞成,说这些东西吃了要得肝炎。最后我们决定买一小块挺不错的黑面包,花了三便士。后来又在一家食品店买了一个鸡蛋,一片五花咸肉,我用第二个锃亮的先令付钱,找回的零钱我觉得真不少,所以我认为伦敦的东西很便宜。我们带着这些东西在非常吵闹的大街上走,弄得我这本来就发胀的脑袋昏昏沉沉的,简直难以形容。我们还过了一座桥,那肯定是伦敦桥(我的确觉得他是这么对我说的,不过我当时几乎睡着了),最后我们来到那位老太太家里。老太太住在济贫院里,那房子我一看就知道是济贫院,大门上方的石匾上也刻着字,说这些房子是为二十五位贫苦妇女修建的。
济贫院是清一色的小黑门儿,门旁有一个菱形小玻璃窗,门的上方还有一个菱形小玻璃窗。这位萨伦学堂的老师来到一家门前,提起门闩,我们就走了进去。住在这所小房子里的穷苦女人正跪在地上往炉灶里鼓风,想让那小奶锅赶快开锅。她看见老师走进门来,便放下手里的风匣,说了点儿什么,我觉得她说的是“我的查利”,随后她看见我也进来了,就站起来,搓了搓手,慌里慌张地行了个半屈膝礼。
“可不可以麻烦你给这位年轻的先生做顿早饭哪?”老师说。
“可不可以?”那女人说,“当然可以呀!”
“费比岑太太今天怎么样?”老师看着另一位老太太问道,这位老太太坐在炉子旁边的一把大椅子上,看上去就像是一捆衣服,我当时没有不小心坐在上面,至今还感到幸运。
“唉,不好哇,”头一个女人说,“今天犯病犯得厉害。这炉子里的火要是碰巧一完,我敢说她也就完了,永远活不成了。”
他们看这个女人的时候,我也跟着看了看。天虽然挺暖和,她却好像光惦记着烤火。我觉得她甚至忌妒炉子上那个小奶锅;我还认为她对使用小奶锅为我煮鸡蛋,煎咸肉,也感到不快,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因为在做饭的过程中,没人注意的时候,我虽然困倦,却亲眼看见她朝我挥动拳头。阳光透过小窗户照进屋里,但是她是背着阳光坐在那里,那大椅子的靠背也是背着阳光,这样她就把炉火遮得严严的,好像是她在尽心尽力地使炉火温暖,而不是炉火使她温暖,而且她还两眼注视着炉火,显出对它极不信任的样子。我的早饭做好了,就把火腾出来了,这使得她极为高兴,不禁大笑起来——我不得不说那是一阵很不好听的笑声。
我坐下来吃我的黑面包、鸡蛋、咸肉,还有一罐子牛奶,那是一顿非常可口的早餐。我正吃得来劲儿的时候,住在这里的那位老太太对老师说:
“你带笛子了吗?”
“带啦。”他答道。
“吹上一段,”老太太怂恿他,“来吧!”
老师一听这话,把手伸到上衣的下摆底下,掏出了他的笛子。这笛子分为三截,他拧在一起,就吹起来。我考虑了许多年之后,仍然认为世上没有人能比他吹得更糟了。我听到过各种声音,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为的,都没有他吹的这么难听。他的表演有什么曲调可言,我很怀疑,即便是有,我也不知道他吹的是什么曲调,不过这曲调对我是有影响的。首先它使我想起我所有的不幸遭遇,几乎流下泪来,其次它叫我倒胃口,最后它还使我昏昏欲睡,睁不开眼。现在回想这段往事,我的眼睛又闭上了,我也又点起头来。我回到了那间小屋,墙角里放着一个三角柜,柜门开着,有几把方靠背的椅子,一溜儿方方正正的小楼梯通到楼上的房间,壁炉前的横板上搁着三根孔雀毛,记得我一进门的时候就曾想过,要是那只孔雀知道它的漂亮羽毛落到这步田地,它会作何感想。所有这些东西都在我面前渐渐消失了,我又点头,我又睡着了。笛声听不见了,能听见的是车轮滚动的声音,我上路了。车轮颠了一下,把我吓醒了,我又听见了笛子的声音,萨伦学堂的老师两腿交叉,坐在那里吹着凄凉的调子,住在那里的老太太在一旁显得很高兴的样子。后来她消失了,老师消失了,一切都消失了,这时候,没有笛子,没有老师,没有萨伦学堂,没有大卫·科波菲尔,什么也没有了,剩下的只有沉睡。
我觉得我在梦中看见住在那里的老太太听他吹的悲哀的曲调,听得兴奋起来,就一点一点往他身边挪动,靠在椅子背后,亲热地使劲搂了一下他的脖子,弄得他不得不停了下来。我当时或稍后一点儿,正处在半睡半醒的状态,因为等他接着往下吹的时候——这就说明他刚才的确停下来过——我就看见而且听见那位老太太问费比岑太太美不美(她指的是那笛子),费比岑太太回答说:“啊,美!美!”还冲着炉火点了点头,这使我感到,她把整个演出的功劳都记到炉火的账上去了。
我在那里打盹好像打了好半天,这时萨伦学堂的老师又把他的笛子拧开,成了三截,放回原处,然后就领着我走了。我们没走多远就找到了驿车,爬上了车顶;不过我实在困死了,所以中途停车上人的时候,他们就把我弄到车里去了,车里空无一人,我就爱怎么睡怎么睡,后来我发现我们的车正在爬一个绿树成阴的小山坡,那山坡很陡,车慢得像走路一样。又过了一会儿,车停了,因为已经到达目的地了。
我们——我指的是我和老师——没走多远就来到萨伦学堂,学堂四周有一堵很高的砖墙,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学堂的门开在墙上,门的上方挂着一块匾,上面写着“萨伦学堂”几个大字。我们拉铃叫门的时候,门上小格子窗口出现了一张气呼呼的面孔,看了看我们。门一开,我看见那人是个胖子,长着个大粗脖子,有一条木头假腿,他两鬓突出,头发剪得短短的。
“新来的学生。”老师说。
那瘸子把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这倒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因为我统共那么大点儿——放我们进来,又顺手把门锁上,拔下了钥匙。我们正朝着几棵枝叶茂密的大树覆盖着的房子走去,忽然听见那瘸子冲着老师喊道:
“喂!”
我们回头一看,只见他站在一所小房子门口,手里拿着一双靴子。他就住在这所小房子里。
“给你!”他说,“梅尔先生,你走了以后,皮匠来过,他说这靴子不能再修了。他说原来的靴子一点儿都不剩了,不知你怎么会觉得还能修呢。”
随着这话音,他就把靴子朝梅尔先生扔过来。梅尔先生往回走了几步,把靴子捡起来,看了看(我觉得他的样子很可怜),我们就又一起往前走了。这时候,我才第一次注意到,他脚上那双靴子也早就不能穿了,袜子有一处也就要破了,像花骨朵儿一样。
萨伦学堂是一座方形砖房,两头各有一翼,显得空荡荡的,没有什么家具。四下里非常安静,我就对梅尔先生说,学生大概都出去了吧。他似乎很惊讶,因为我竟然不知道现在正在放假,学生都各自回家去了,校长克里克尔先生带着太太和小姐到海滨去了,假期把我送来,是因为我做了坏事儿,要对我加以惩罚——这都是我们一边走,他一边告诉我的。
他把我领进一间教室里,我定睛一看,从没见过这样荒凉破烂的地方。现在我还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间很长的屋子,有三大排书桌,六行长凳,墙上钉着许多大钉子,供学生挂帽子和石板用。地上扔着破烂的习字本和练习本,有几个养蚕用的小房子,是用那些本本儿叠的,乱扔在书桌上。两只可怜的小白耗子,主人走了,只好自己在那用硬纸板和铁丝构筑的散发着霉味的城堡里跑来跑去,睁着红红的眼睛,跑遍各个角落,搜寻可吃的东西。一只小鸟关在笼子里,那笼子比它大不了多少,它在两寸高的横棍上一会儿跳上,一会儿跳下,发出充满哀怨的扑棱扑棱的声音,但是它既不会唱,也不会叫。屋里有一股子很不卫生的怪味儿,像是发了霉的灯心绒、闷坏了的甜苹果和烂糟糟的书本发出的气味。屋里到处洒的都是墨水,即便这房子从一开始就没盖屋顶,天上下雨下墨水,下雪下墨水,下雹子下墨水,刮风也是刮墨水,一年到头都这样,屋里洒的墨水也不会比现在更多。
梅尔先生把我丢在教室里,就拿着他那双不能再修的靴子上楼去了。我小心翼翼地朝教室的另一头儿走去,一边走,一边看到了上面说的那些东西。忽然间,我看见一块用硬纸板做的牌牌儿,扔在桌子上,上面写着一笔好字,写的是:“小心!他咬人!”
一看这牌牌儿,我马上就爬到桌子上去了,因为我怕至少有一条大狗藏在底下。我心里着急,东张西望,可是连个影子也没有。就在我往四下里张望的时候,梅尔先生回来了,他问我爬到桌子上干什么。
“请原谅,先生,”我说,“对不起,我在找狗呢。”
“狗?”他说,“什么狗?”
“那指的不是一条狗吗?”
“什么指的不是一条狗吗?”
“让人们小心的,先生,那咬人的?”
“不是,科波菲尔,”他严肃地说道,“那指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学生。我接到指示,科波菲尔,要把这块牌子挂在你背后。我很抱歉,从一开始就这样对待你,可是我必须这样做。”
他说着就把我从桌子上抱下来,把那块牌子拴在了我的肩膀上。那牌子做得正合适,背在身上就像背着一个背包一样。从那以后,无论走到哪里,我都背着这块牌子,可美啦。
这牌子让我受的那个罪,什么人也想象不到。无论会不会有人看见,我总觉得有人在看那块牌子。有时我一转身,发现身后并没有人,但我并不感到轻松,因为无论我背朝哪里,我总觉得那里是有人的。那个瘸子心眼儿坏,更增加了我的痛苦。他也能管我,一看见我靠在树上,靠在墙上,或贴着房子站着,就站在他的房门口大声吼叫起来:“喂,说你哪!说你哪,科波菲尔!把牌子露出来,要不我就报告去!”有一个院子,沙砾铺地,光秃秃的,是学生们做游戏的地方。这个院子在教室后面,伙房、库房等等也在这里。所以我知道勤杂人员看见过这块牌子,前来送肉的看见过,前来送面包的看见过,总而言之,我早上起来奉命在那里散步,凡是这个时候学堂里出出进进的人都知道要对我加小心,因为我咬人。回想起来,我当时的确害怕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胡乱咬人的野孩子。
这个游戏场有扇旧门,学生们好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全都刻满了。我害怕假期结束,学生回来,所以每看到一个名字就问自己,他会以什么腔调来念牌子上写的“小心!他咬人!”,他会采取什么态度呢。有个学生,名叫詹·斯蒂福,他的名字刻得很深,而且刻了很多遍,我想他一定会用有力的声音念那牌子,然后就来揪我的头发。还有个学生,他叫汤米·特拉德,我怕他会拿这牌子开玩笑,装出被我吓坏了的样子。还有一个叫乔治·丹普尔,我觉得他会把牌子上的话配上曲子唱起来。我看着这扇门,越看越胆怯,后来这些名字的主人——当时学堂里共有四十五个学生,这是梅尔先生告诉我的——好像一致同意都不理我,以各自的腔调齐声喊道:“小心!他咬人!”
我看到书桌和条凳之间的地方,也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在我上床以前,或躺在床上,看见那林立的空床时,也会产生同样的想法。我记得每天晚上做梦,梦见和我母亲在一起,她还是原来的老样子,梦见到裴果提先生家里去聚会,梦见坐在驿车顶上旅行,梦见又和我那不幸的堂倌朋友在一起吃饭,在所有这些场合我都弄得人家睁着大眼又喊又叫,因为,算我倒霉,人家发现我什么也没穿,身上只有一件小睡衣,和那块牌子。
生活单调,我又老怕开学,那痛苦实在难以忍受。我每天要和梅尔先生做大量的功课,但是我都完成了,因为没有摩德斯通姐弟两人在场,而且还完成得不错。做功课之前和做完功课以后,我就到处走走,不过要在那个瘸子的监督之下,这一点,我在上面已经说过了。我现在多么清楚地记得:那房子很潮湿,院子里铺地的方块儿石板裂着缝,长着青苔,一个旧水桶已经漏了,几棵阴森森的树,树干也变了颜色,和别的树相比,已是晴天开花少,雨天滴水多。我和梅尔先生,我们一点钟吃午饭,饭厅很长,空荡荡的,里面放着许多松木桌子,到处是油腥味儿,我们坐在离门远的那一头。饭后继续做功课,一直做到下午喝茶的时候。梅尔先生用一个蓝色茶杯喝茶,我用的是一个锡罐儿。梅尔先生整天工作,一直工作到晚上七八点钟。他在教室里单独有一张书桌,上面有钢笔、墨水、尺子、账本、白纸。他忙个不停,结算半年来的账目。晚上在他收拾起东西,准备歇息的时候,就把笛子拿出来吹上一阵。我听到后来几乎觉得他会通过笛子一头儿的大孔把自己一点儿点儿吹进去,又通过下面的眼儿一点儿点儿消失。
现在我又看见我小时候在那昏暗的屋子里,手托着脑袋坐在那里,一边听着梅尔先生悲哀的演奏,一边准备第二天的功课。我又看见自己把书本合上了,依然在听梅尔先生悲哀的演奏,听着听着回想起过去家里的情景,听见了亚茅斯海滩的风在呼呼地刮,感到非常伤心,非常孤独。我又看见自己在那空屋子里朝着自己的床铺走去,坐在床边哭泣,希望裴果提来说上一句安慰的话。我又看见自己清早走下楼来,从楼梯窗口一条可怕的大裂缝望出去,望见挂在小屋顶上的校钟,上面还有一个风标,我心里害怕,因为校钟一响,詹·斯蒂福那帮学生就回来上课了。说起我对未来的恐惧心理,这还是件小事,我最怕的是那瘸子打开生了锈的大门,把克里克尔先生放进来。我认为我在上述任何情况下都不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物,却在所有情况下都背着那块牌子,让人们提防我。
梅尔先生从不对我说很多话,但也从不对我粗暴。我们大概是互相做伴儿吧,虽然不说话。我忘了说了,他有时候自己跟自己说话,发笑,攥拳,咬牙,抓头发,不知道是为什么。但他就是这么怪,起初我感到害怕,不过很快也就习以为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