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代汉语方言
现代汉语方言
现代汉语除规范语言即普通话外还有方言。从语言学发展的角度讲,普通话和方言处在相互融合、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方言在语音、词汇方面逐渐向普通话靠拢,普通话也不断从方言中吸纳词汇,丰富自己。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因此方言的情况也比较复杂。通常把我国的方言分为七大方言区,即北方方言(官话方言)、吴方言、湘方言、赣方言、客家方言、闽方言和粤方言。在复杂的方言区内,还可以再划分成若干方言片(又称次方言区),甚至还可以再分成“方言小片”,具体到某市、某县等地点的方言就称为“地点方言”,如长沙话等。
1.北方方言
北方方言又称“官话方言”,以北京话为代表,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基础方言,是通行地区最广的汉语方言,包括整个东北、华北、西北、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西南地区,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以及江苏省、安徽省的大部分地区的方言。北京话、天津话、东北话、西安话以及南方的成都话等都是北方方言的代表,使用这一方言的人占汉语区总人口的73%。
北方方言分为4个次方言区。
(1)华北方言。华北方言通行于京津两市及东北三省、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其中吉林、辽宁和黑龙江三省方言最接近北京话。
(2)西北方言。西北方言通行于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部分地区、青海省部分地区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西南方言。西南方言通行于重庆市和四川、云南、贵州等省以及湖北省的大部分地区(东南角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和湖南省西北角。
(4)江淮方言。江淮方言俗称下江官话,通行于长江中下游,包括安徽省、江苏省、江西省部分沿江地区。
2.吴方言
吴方言又称江浙话或江南话,典型的吴方言以苏州话为代表。其中安徽省西南部受赣方言影响,浙江省南部保留了较多古代百越话特征,以致不能和作为典型吴方言的太湖片吴方言通话。吴方言通行地域主要是江苏省长江以南、镇江以东,南通小部分,上海市及浙江省大部分地区。使用人口大约占汉语区总人口的7.2%。
3.客家方言
客家方言又称客家话或客语,以广东省梅县话为代表。客家方言在中国南方的客家人中广泛使用,包括广东省东部和北部、福建省西部、江西省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等地。虽然是一种南方方言,但客家方言是在北方人移民南下过程中形成的,因而保留了一些中古中原话的特点。使用客家方言的人口大约占汉语区总人口的3.6%,他们大多集中生活在广东省梅州地区,海外华人及华侨中也有部分人说客家方言。客家方言是早期北方移民后裔的语言,带有较多唐代以前的北方话特征。
4.闽方言
闽方言又称福建话,也称闽语。闽方言分布在福建、海南两省的大部分地区和广东省东部潮汕地区、雷州半岛部分地区、浙江省东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少数地区以及台湾省部分地区。由于闽方言的内部区别比较大,通常分为闽南方言(以厦门话为代表)、闽北方言、闽东方言(以福州话为代表)、莆仙方言和闽中方言,其中以闽南方言最具影响力。闽方言是所有方言中唯一不完全与中古汉语韵书存在直接对应关系的方言。使用闽方言的人口约占汉语区总人口的5.7%。
5.粤方言
粤方言又称粤语或广东话,以广州话为代表,在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等地被广泛使用(海外华人中也有部分人说粤方言)。使用粤方言的人口大约占汉语区总人口的4.1%。粤方言是汉语中声调最复杂的方言之一,同时也是保留中古汉语最完整的方言之一。
6.湘方言
湘方言又称湖南话,也称湘语,主要分布于湖南省,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也有少量分布。湘方言内部通常被分为老湘语和新湘语两类。老湘语广泛流行于湖南省中部宁乡、衡阳等地,新湘语流行于长沙、株洲等大中城市,新湘语更接近于北方话。湘方言以长沙话(新)及双峰话(老)为代表,使用者约占汉语区总人口的3.2%。
7.赣方言
赣方言又称江西话、赣语或溪语,以南昌话为代表,通行于江西省大部分地区以及安徽省西南部、湖南省部分县市,使用人口约占汉语区总人口的3.2%。因历史上北方汉人南迁多从江西省中转,加之地理上与江淮方言、湘方言、客家方言区接壤,就使江西省边缘地区深受其他方言影响,也导致赣方言自身特点被淡化。
在以上各大方言中,闽方言、粤方言与普通话的差距最大,其次是吴方言,湘方言、赣方言和客家方言与普通话的差距较小。由此看来,推广普通话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