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时代分类
以时代发展为线,古典诗词有《诗》(《诗经》)、《楚辞》、汉乐府、古诗十九首、南北朝民歌、唐诗、宋词、元曲等。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入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诗歌,共三百零五篇,取其成数,又称“诗三百”。据传为孔子编定。最初称《诗》,被汉代儒者奉为经典,始称“诗经”。《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
“风”即“国风”,也就是各地的民歌。“风”在这里的意义就是乐调。它是相对于王畿——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而言的。如“秦风”“魏风”“郑风”,就近同我们说陕西调、山西调、河南调。
“雅”是王畿之乐。“雅”是“正”的意思。周人把王畿之乐看作正声——典范的音乐,带有一种尊崇的意味(清代人把昆腔叫做“雅部”与此相同)。不少人认为,所谓“大雅”“小雅”是根据其音乐特点和应用场合不同而分的。
“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也就是颂歌、祭歌。
《诗经》运用的主要表现手法为赋、比、兴。按朱熹的解释,“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赋就是陈述铺叙(铺陈)的意思;比就是比喻、象征;兴就是描叙其他事物作为诗歌的开始,引出想要真正表现的事物。
风、雅、颂、赋、比、兴合称为“六义”。
《楚辞》是继《诗经》之后的我国又一部重要的诗歌总集。它是战国时期以屈原为主的楚国诗人创造的一种诗体。作品运用楚地(今湖南、湖北一带)的方言声韵,叙写楚地的山川人物、历史风情,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所以称“楚辞”。它由汉代大学者刘向编辑成集。
《楚辞》的另一位重要作者是宋玉。
《诗经》和《楚辞》是我国文学的两个重要源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乐府”是汉以后的一种常见的诗体。“乐府”,本是汉代专门掌管音乐的官署,汉代人把当时由乐府机关所编录和演奏的诗篇称为“歌诗”。魏晋时开始称这些诗为“乐府”或“乐府诗”。它的特点是可以入乐,按曲谱演奏。
汉乐府著名的有《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又称《孔雀东南飞》)、《陌上桑》等。若从历代乐府诗的整体上看,最有名的应当是东汉的《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和北朝的《木兰辞》。人们一般将这两首诗称为“乐府双璧”。
今天我们所说的“乐府诗”,还包括历代文人仿作的乐府作品:一是按乐府旧题曲谱创作的能入乐的新词,如李白的《关山月》、王维的《渭城曲》;二是沿用旧题创作,但不能入乐;三是自创新题、新意,也不能入乐,称“新乐府”。
中唐的白居易、元稹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即事名篇”,针砭时弊,反映社会现实,开一代诗风。他们创作的这类作品即“新乐府”。《卖炭翁》就是“新乐府”名篇。
词是今体诗之后产生于盛唐、流行于中唐、发展于晚唐与五代、成就于宋代的一种新诗体。词又称“曲子词”(即歌词)、“长短句”(与诗相比,句子字数不等,长短不一)。根据词调的长短,词又分单调(也叫小令,一般认为五十八字以内)、中调(一般分上下阕,五十八字至九十六字)、长调(九十六字以上)。词有词牌,词牌严格规定了每首词的格律和音韵。
曲即散曲,是宋金时期逐渐形成的一种新诗体。曲与词的最大不同,是曲可在词调规定的字数中增加衬字,从而增加语言的生动性,更自由灵活地表达思想与情感。
按时代先后进行分类,其实可以看到古典诗词发展的大致脉络,其不同时代的区别既有形式的,也有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