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护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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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概述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简称新冠肺炎,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该病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

一、病原学特点

新型冠状病毒属于β属的新型冠状病毒,基因特征与SARSr-CoV和MERSr-CoV有明显区别。目前研究显示与蝙蝠SARS样冠状病毒(bat-SL-CoVZC45)同源性达85%以上。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 30min、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

二、流行病学特点

(一)传染源
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二)传播途径
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三)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

三、临床特点

(一)临床表现
潜伏期1~14d,多为3~7d。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可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及多器官衰竭等。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
(二)实验室检查
发病早期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少,淋巴细胞计数减少,部分患者可出现肝酶、乳酸脱氢酶(LDH)、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部分危重者可见肌钙蛋白增高。多数患者C反应蛋白(CRP)和血沉升高,降钙素原正常。严重者D-二聚体升高、外周血淋巴细胞进行性减少。重型、危重型患者常有炎症因子升高。在鼻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粪便等标本中可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
(三)胸部CT检查
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

四、诊断标准

(一)疑似病例
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1.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d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d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d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上述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二)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五、临床分型

(一)轻型
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
(二)普通型
具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
(三)重型
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呼吸窘迫,呼吸频率(respiratory rate,RR)≥ 30次/min。
2.静息状态下,指血氧饱和度(SpO 2)≤93%。
3.动脉血氧分压(PaO 2)/吸氧浓度(FiO 2)≤ 300mmHg(1mmHg=0.133kPa)。
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h内病灶明显进展>50%者按重型管理。
(四)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2.出现休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六、治疗原则

(一)根据病情确定治疗场所
1.疑似及确诊病例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单人单间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多人收治在同一病室。
2.危重型病例应尽早收入ICU治疗。
(二)一般治疗
1.卧床休息,加强支持治疗,保证充分热量;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密切监测生命体征、指氧饱和度等。
2.根据病情监测血常规、尿常规、CRP、生化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等)、凝血功能、动脉血气分析、胸部影像学等。有条件者可行细胞因子检测。
3.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和经鼻高流量氧疗。
4.抗病毒治疗 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5.抗菌药物治疗 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三)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
1.治疗原则 在对症治疗的基础上,积极防治并发,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
2.呼吸支持
(1)氧疗:重型患者应接受鼻导管或面罩吸氧,并及时评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是否缓解。
(2)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机械通气:当患者接受标准氧疗后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无法缓解时,可考虑使用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通气。若短时间(1~2h)内病情无改善甚至恶化,应当及时进行气管插管和有创机械通气。
(3)有创机械通气:采用肺保护性通气策略,即小潮气量(4~8ml/kg理想体重)和低吸气压力(平台压<30cmH 2O)进行机械通气,以减少呼吸机相关肺损伤。较多患者存在人机不同步,应当及时使用镇静以及肌松剂。
(4)对于严重ARDS患者,建议进行肺复张。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每天应当进行12h以上的俯卧位通气。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者,如条件允许,应尽快考虑体外膜肺氧合(ECMO)。
3.循环支持 充分液体复苏的基础上,改善微循环,使用血管活性药物,必要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
4.康复期血浆治疗 适用于病情进展较快、重型和危重型患者。
5.对于氧合指标进行性恶化、影像学进展迅速、机体炎症反应过度激活状态的患者,酌情短期内使用糖皮质激素,对有高炎症反应的重危患者,有条件的可考虑使用血浆置换、吸附、灌流、血液/血浆滤过等体外血液净化技术。
6.患者常存在焦虑恐惧情绪,应加强心理疏导。
(四)中医治疗
本病属于中医“疫”病范畴,中医治疗分为医学观察期和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根据患者病情、当地气候特点以及不同体质等情况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推荐的方案进行辨证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