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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小饭店开“作”

陈志远回到店铺二楼的小窝后,都已经下午四点半,今天惊险刺激的经历却让他的身体和精神都有些疲惫。

虽然不是电视剧电影中那种险象环生的经历,但在现实生活中,对陈志远这样一个普通人来说,却足够称得上惊险。

同时,也让他体会到了自身的不足,紧急关头还不如李婉一个弱女子。

虽然李婉是个警察,经过专业的训练,但在有些大男子主义的陈志远看来依旧是个弱女子。

不知道是惊吓还是中午没吃饱的缘故,还没到饭点他就有些饿了,于是就向老同学开的明秋家常菜走去。

这次正好碰上老同学马明俊一个人在,便点了两个下酒菜,开了两瓶啤酒和他一起吃了起来。

这还是他和老同学见面后第一次正正经经的吃饭,之前不是有他女朋友在,就是店里忙,但不知为何,今天明明是休息日,却没什么人来吃饭。

满脑子想着今天所发生的事的陈志远,并没有注意到小饭店中的这股不对劲,依旧和老同学马明俊聊着以前大学时期的种种。

什么晚上爬墙出去happy,一起通宵打游戏,踏青之类的事就成了两人回忆最多的话题。

大学那点回忆总有说完的时候,再说两人在大学时不在一个宿舍,关系一般。

两瓶啤酒下肚,酒劲上头后,就开始聊起了两人的现状,陈志远没有什么需要倾诉的苦恼,不需要诉说,只是经历了今天的持枪抢劫,有些受惊,两瓶啤酒下肚后就好了不少。

但看似风光的马明俊却是开始吐起了烦恼。

“志远啊!以前还没觉得这自己干买卖多累,等自己干上了才感觉到累啊!

从开业到现在也就一个来月,不说其他,光我这体重都瘦了十斤。

早晨四五点就得爬起来去菜市场买菜进货,还得帮忙给大厨打下手,晚上到九十店才关门,每天起早贪黑累的跟狗似的。

人多的时候连饭都吃不上,关键是能挣钱也成,但大部分都给了店铺房租和大厨,每月赚的钱都没有我以前打工赚的多。”马明俊感叹道。

这是正常状态,哪行都不好干,否则随随便便开一个小饭店就能赚钱,也不会有那么多家店铺关门了。

“别灰心,你这小饭店不是才刚开张吗!辛苦点累点也正常,等你慢慢适应就行了。

至于说现在不怎么赚钱也很正常,你这刚开张一个月不赔钱就不错了,等来你这吃饭的人多了,赚钱还不是分分钟的事。”陈志远劝解道。

马明俊听到此话,有些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

“话是这个道理,我也是跟艳秋这么说的,可是她却嫌这么挣钱太慢,想要我偷偷学学大厨的做饭手艺,然后就把大厨给开了,让我主厨做饭,这样就可以快速的增加收入。

可是,我好歹也是一个堂堂的大学生,这干厨师算是怎么回事!

再说就算我能在短期之内学会掌勺,但其做出的饭菜手艺肯定不如做了十几年饭菜的大厨。

关键是这样偷学手艺之后,再把人给一脚踹了,怎么想怎么觉得有些那啥!”

说完后又咕咚咕咚的喝了两大口啤酒。

一边是当成宝贝的女朋友,一边是你为人处世的基本底线,一时之间竟让马明俊进入了两难的抉择。

但这个底线终究不是马明俊的真正底线,这从他给陈志远倾诉苦恼就可以看出一二。

估计已经在心中做了决定,只是感觉有些憋屈,才想要找个熟人倾诉。

这种事在生活中随处可见,陈志远虽说现在还没有女朋友,但在农村却见过不少相似的例子。

什么婆媳干仗,儿子为了媳妇不管老人死活的比比皆是,这点事在陈志远看来不算什么。

只能象征性的再劝上两句。

“明俊,这种事我一个外人也不好说啥,不过如果你想亲自掌勺,先得把这饭菜做的差不多才行,别到时候大厨让你撵走了,客户也丢了。”

“嗯,这个当然,不过这做菜说难不难,说易不易,就算我能放下身段,也根本不是短短的一两个月就能够学会的。”马明俊有些发愁道。

“船到桥头自然直,说不定到时候就有解决办法了。”

陈志远这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劝了,道理谁都懂,但做起来却是不容易。

说是条条大路通罗马,但现实之中往往却没有那么多的选择。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因为马明俊的缘故,也让陈志远想起了远在山东老家的父母,不由得心生想念。

马上就到十月了,家里的玉米也该到了收获的季节。

以往这个时候他都会回家待上一段时间,帮家里干点农活。

但每次都只能待个七八天,不是他不想多待,而是他给家里人谎称他现在在沈城这里有正式工作,所以这时间就得跟着国家法定假期走。

多带个一两天还没什么,时间长了就会惹起怀疑。

父母年龄都不小了,将近六十的年纪,这是因为陈志远是二胎的原因,他上面还有个大他六岁的姐姐。

再加上生育晚,所以才造成了父母年龄有些偏大。

就这样,陈志远一边想着老家的父母,一边时不时的符合着马明俊的倾诉。

酒过三巡,陈志远在喝了三四瓶啤酒,带着点醉意走出了明秋家常菜。

此时的外面早已经天黑,两排店铺的牌匾上都亮起了各种颜色的霓虹灯,把黑夜照的一片明亮。

在回头看了眼身后明秋家常菜的牌匾,便不由得摇了摇头。

他虽然也希望老同学能生意兴隆,但干了不到一个月就开始“作”,能不能干的长久还得两说。

这就如他写小说一样,只有脚踏实地,你才能在每天稳定更新的基础上越写越多,火也只是时间早晚得问题。

而陈志远却是其中的一个异类,三年码字几百万都火不起来,这在整个网文圈子都是不多见的。

但他始终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自己肯努力,就一定会有拨云见日的一天。

这一天让他等到了,不过却不是他写小说的成功换来的,而是开店铺带来的。

不过这些终究和他写小说有着直接的联系,如果不是他写小说,也就不会在买来的古旧笔记本上写下新书开篇,也就不会吸引地狱十九层红衣女鬼的注意,也就没有了千万打赏之说,更不会有后来的晚上摆摊卖黄纸的经历。

从而结识陈建国陈大哥,接手陈氏寿衣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