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报道与评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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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从不抵抗到绝交(续)

(丙)第三次为十二月十日在巴黎通过的决议。此次决议与前两次不同的地方在那里呢?第一次决议非常含糊,仅空空洞洞的规定日方应将军队撤至铁路区域,而中国须负保护日侨的责任。第二次决议较为具体,对日方撤兵加以时间上的限制。而第三次决议则为设调查团,调查团员得由非国联会员国人——美国人充当。日本初本反对,后因格于情势,不得不承认,但仍斤斤于调查团权力的限制,并声明调查团的报告仅能作为中日交涉的参考,至交涉则仍由中日双方任之,绝对的拒绝第三者参与。此次调查团的成立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就是日本以前一口咬定满州[洲]问题为中日问题,绝对的不容第三者置喙,此次调查团的成立,即为满州[洲]事件国际化的第一声。满州[洲]事件既由第三者出而调查,尚何能说满州[洲]问题仅仅是中日两国间的问题呢?此外还有一点值得附带声明的,就是第三次开会地点在巴黎。巴黎的空气与我国是不利的,法人已中了日人宣传的毒,舆论界早已为日人所收买,颇不同情于我国,即向以公正称的《巴黎时报》,亦多袒日之辞。在这种环境之下而欲发扬正义,那更是一件很难的事。

(三)划锦州为中立区问题。自十一月二十五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间,中国外交当局换了一个新上台的旧人物,刹那之间,全国报纸盛传锦州将划为中立区。虽屡经政府否认,但当时的外交当局确曾一度有此拟议。虽未成为事实,但其经过实堪令人玩味。十一月二十四、五日之间,外交当局向英美法三使表示,请驻日法使向币原征求关于中立区的意见。按照我国外交当局的意见,锦州应在国联行政院指导之下,由英法美及其他中立国军队屯驻,以资缓冲。如国联行政院提出是项主张,则中国军队即撤退至长城以内。十二月一日左右,外交当局又与日使重光葵会见,关于划中立区的事亦有提及。不料此项中立区消息由日本通讯社透出,国内舆论闻之大哗。日本对中立区原则表示许可,但主张此事应由中日两国直接办理,不必劳第三者参加。日本赞成将中国军队撤退至长城以内,仅留小[少]数警察维持治安,至警察权及行政权,则仍属中国,并且当中国地方当局与日领事进行撤兵谈判时,由日本军官参加会议。由此看来,日方意旨显然又与外交当局的期望相左。而同时在国联方面,对中立区事亦不肯作积极的赞同:一则因为中立国军队不敷分配,天津外国军队又不能抽调,且国联又无直接指挥各国军队的权力;二则锦州一带的义勇军势力颇为浓厚,中立国军队如派驻该处,难保不为袭击。因此之故,国联不赞成中立区的提议,而赞成遣派视察员赴锦。划锦州为中立区的主张,遂因此宣告终结。当时外交当局提出划锦州为中立地带的意思,无非欲为某方保存实力,不料国联不肯主张,国人激烈反对,而日人则又欲外交当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主张。日本希望由锦州以东,迄滦州为止,一律划为中立地带,所以苏人马相伯等致电外交当局,谓如将锦州以东划为中立区,则锦州以西归何人管理?各方既不讨好,政局亦旋起变化,外交当局连带下台,而此议遂罢。今锦州已在日人掌握之中,中国军队亦已无条件的撤至关内,以上各节,真可谓明日黄花了。(未完)

(《大公报》,1932年3月1日,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