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日本答覆承认伪国抗议强词夺理,自卫权可以任意滥用?东北人谁曾自愿建国?伪独立当然日本负责!擅承认自系违反盟约!
【南京二十八日下午九时发专电】 日本于本月十五日正式承认叛逆组织,外部即于当日电驻日公使蒋作宾,向日政府提出严重抗议,同时并将抗议书送交日本驻京代表。闻外部顷已接得蒋公使转来日政府之覆照,内容大意谓:日军在东三省行动,系本正当合法之自卫权;叛逆组织之成功,系出于该地人民自由意志,与日本无关;叛逆组织之行为,日本不能负其责任;日本承认与否,乃日本之自由,与国联行政院决议、国联盟约、非战公约、九国协约及国际法毫无抵触等语,强词夺理,至为荒谬。外部日内或将再提抗议,严予驳斥。
【日内瓦二十八日哈瓦斯社电】 国联大会昨日会议,中国代表郭泰祺演说,谓中日问题对国联各问题皆有影响,故此问题可为条约之试验。关于裁军问题,郭氏谓,中国希望成立裁军协定,较他国为切。但裁军与安全有连带关系,如法国之立场然。中国不欲为一军事国,但须能维持国防。郭氏后对各国协助救济水灾表示谢忱,并对已故法前外长白里安于一九三一年日本侵占东北时指导国联工作表示敬意,彼谓白氏受中国永久敬仰云。
莱顿报告书要点:尊重我领土主权
【东京二十八日日本新联电】 据外务省所接之情报云,莱顿报告书之重要点在于依据中日直接交涉处理,已属确实。该报告书不仅主张中日两国,即满洲居民亦参加商议,殊值注目。但报告书一方支持直接交涉之原则,同时并有希望国联行政院及大会更行树立为原则之意。报告书所支持之原则,系以抽象的文字表示,以尊重领土主权为中心,而与国联规约第十条之精神相符合。其用意乃系为国联设立退步,同时并为国联留发挥相当程度威力之余地。
【日内瓦二十七日合众社电】 合众社本日得悉,莱顿报告书中重要条款之一,指责日本去年九月十八日攻击沈阳。上述重要条款,乃调查各委员间经长时间讨论后所得之妥协。该条款大致如下:“调查团相信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之军事行动,不能认为自卫行动。但同时调查团之结论,相信负沈阳事变发动责任之日本军官,自信系根据自卫权。关于此点,不能确切将其排除。”莱顿报告书公布之期日近,各方愈注意其内容。但因推测中日政府如何接受此项报告,对于实际报告内容,注意较差。
报告书副本送日,日方请延缓发表
【东京二十八日日本新联电】 携带面交莱顿报告书副本与日政府之国联政治部副部长巴斯吉法夫氏,偕同三十日由横滨回国之秘书长哈斯夫妇及秘书齐尔鲁氏,本日午前九时抵东京。巴氏手提装有四百页巨大报告书之皮包,与日本参与员吉田握手,遂于警戒中乘汽车赴帝国旅馆。
【日内瓦二十七日路透电】 莱顿报告书发表办法或将修改,因日本请求在接到后延缓三日发表,俾能加以研究。国联提议于十月一日清晨通知中日政府,俾得熟览该报告书内容,至晚间通知新闻界,而国联秘书厅则将于是日午刻发表报告。故实际日本能有八小时阅览报告之时间,并将其译出。报告书发表或将延至星期日(十月二日),但刻间尚未决定。
(《大公报》,1932年9月29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