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坚守
鞑子骑兵嚣张驰骋,铁蹄扬起沙尘,从遥远的北方滚滚而来。
长河弯曲,落日好似烧红的烙铁,坠入薄云,飞霞掠远,红彤彤一大片,仿佛血染红了天空。
孤城中狼烟不绝,扶摇参天。
神策安西军第七团,死守酒泉城三十八日。
血淋满了城墙。
天城一色。
——
胡人又开始冲锋。
包围酒泉城这么久,他们的攻城物资快用光了,可他们依然不肯放弃,好像啃着骨头的狼。
他们在距离酒泉城不到十里的马鬃山宿营,每次攻城失败,就撤回到山里,砍伐大树,制造简易云梯。
每造几架云梯,就碰运气似的冲过来再攻城。
因为他们知道,梁军的兵不多了。
这次他们制造了三架云梯,先冲上来两架吸引梁军兵力,然后再选择距离西城门较远的北马面垛口冲锋。
梁军守城官兵刚毁了两架云梯,扭头向北望去,军官一声惊吼,大家集体向北边跑。士兵们脚步沉重,气喘吁吁。
敌军已经闯到城下,把云梯竖起,向城垛口靠去。
就在云梯靠上城墙的一刹那,城头上几名梁军士兵抱着长叉抵住云梯。刚僵持住,突然飞来箭矢,瞬间夺走几条人命,长叉落地。
敌军的攻城设备简陋,可他们的箭很准。
在弓箭的掩护下,第三架云梯终于靠上城头,体格彪悍的胡人举盾攀爬。
“长矛手!快!”
梁军长矛手两侧就位,中间站着一名陌刀铁甲武将。
刀盾手为他们遮挡箭矢。
其他人躲在垛口后面,不时站起身向敌军反射一箭。
可惜梁军太少,他们的箭压制不住敌人。
敌人开始抢夺梁军士兵的长矛。
一旦长矛脱手,敌人就能冲上城头。
就在这时一名身穿皮甲的梁军小兵,自己扛着四百多斤的滚木跑了过来,他看起来还很年轻,身材也并不十分强壮,可这名叫陈牧的新兵力气大得惊人。
见陈牧跑过来了,陌刀武将喊:“盾牌手给陈牧挡箭!其他人让开!”
陈牧冲到云梯前面,一拧腰,把滚木搭在云梯上,顺势一推。
正在攀爬的敌人见到滚木,瞪大双眼,有的立刻跳离云梯,有的躲闪不及被滚木碾压。
滚木一过,敌人阵中惨叫连连,其中一人被滚木撞下高梯,头磕石头,红白四溅。
“火油来啦!”
一名稍有腿疾的老兵冲了过来,他手里拎着长杆大勺,大勺上有火油在燃烧。
把火油浇到云梯上。
火,顺着云梯流淌下去。
一勺接着一勺,火越烧越旺。
这云梯已经不能用了。
梁军再次抱起长叉,把燃烧的云梯推翻。
敌军见大势已去,长官喊了一句,众人举盾逃跑。
——
敌军又一轮进攻被击退。
陈牧背靠着城墙大口喘着气。
这一战打得太惨。
瘫坐城头,满眼都是战友的尸体。
横七竖八,什么姿势都有。
活下来的士兵疲惫不堪,有的躺在战友尸体旁边就睡着了,有的脸上还挂着泪痕。
伤病号颓废地靠在垛口后面,忍着剧痛,不时发出呻吟声。
有的人经过一场血战后精神崩溃,疯了,一边走,一边笑,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无论别人怎么喊他,他也不回应。
疯子突然倒地。
他可能再也起不来了。
三营临时都尉典效忠把陌刀放在一边,双手把在女墙垛口上,继续盯着敌人败退的方向。
这时一名百夫长走了过来,百夫长的左手只剩下两根手指,绑着绷带,依然鲜血淋漓。他哭腔道:
“典都尉,咱们撤吧,援军不会来了!”
典效忠回过头来看了看自己的兵,包括这名百夫长还剩下十七个,他们的目光有些怪异。
在抵抗这次冲锋之前,这名百夫长就曾私下找典效忠念叨,说自己家里有父母,媳妇刚怀了孕,他不想死。又说就算我们守住,其它城门也守不住,不如现在趁乱逃掉算了。
当时典效忠训斥他一顿,他也没说什么。
他在这次战斗中的表现其实还算不错,并且最终活了下来。
可是现在,他竟让当着大伙的面说这些。
“要走,你就走吧。”典效忠声音嘶哑:“在其它城门失守之前,我典效忠绝不会主动离开阵地。”
百夫长跪到地上,给典效忠磕头,随后站起身,扭头便走。
一支箭从百夫长脑后刺入,从眼眶扎出,百夫长的身体一挺,随后软塌塌地倒在了地上。
这一幕就发生在陈牧的眼前,眼瞅着百夫长的尸体倒下。
再看典效忠的脸,硬汉的脸在抽搐。
“你有父母,别人就没有父母吗?你有孩子,死去的那些弟兄,有多少连女人还没碰过。”典效忠举弩高呼:“再有言退者,如是惩之!”
还剩下十六个人,默默低下头。
这时陈牧的心里很乱。
他本不是这个年代的人,可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就魂穿到这个受伤昏迷的大头兵身上。巧的是,他叫陈牧,大头兵也叫陈牧。
穿越之前,他辛苦半生创建的商业帝国轰然倒塌,在无数股民的诅咒声中,他只感觉心脏一缩,然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印象了。直到现在,他还因为没能亮出杀手锏而感到隐隐不甘。只要他亮出底牌,一套组合拳下去,就可以把竞争对手置于死地,从而挽救股市,在商业战场的废墟上重建他的商业帝国。可惜,他没有那个机会了。
穿越之后,毫无冷兵器战斗经验的他,经过多次激烈搏杀,还能活到现在,简直是一个奇迹。
他在一个月前苏醒,刚从病床上坐起来,就被拽到城头上。
当时正在打仗,箭矢在眼前横飞,受伤的士兵惨叫着在地上打滚,到处都是乱糟糟的。
不知所措间,他发现一名老兵很是圆活。
老兵名叫张有田,一条腿稍微有点瘸,大家都叫他张瘸子。他这种身体状况,肯定算不上精兵,随时都有可能被军队淘汰。但他真的很机灵,应对各种状况都是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是补缺查漏见机行事的好手。
最关键的,他总能让自己忙活着,却不落入险境。
什么能比活着更重要呢,陈牧决定,就跟着他干了。
他扛木头,陈牧就跟着扛木头,他抬石头陈牧就跟着抬石头。敌军撤了,如果留下尸体,他坐着吊框下去翻尸体,陈牧也战战兢兢跟着去翻。
偶尔弄到些银子、铜板、胡饼、肉干,还令陈牧感觉到一丝小确幸。如果没捞到这些,抱着一捆箭矢回去,也算没白下来一趟。当然,白下去一趟,非挨骂不可,鹰视狼顾的典都尉逮住机会就咆哮一声:咱们三营不养废物!
有一次陈牧正“全情投入”地翻一个敌军军官的尸体,“死人”却突然活过来了。
陈牧一刀刺过去,那军官喉咙喷血,挣扎几下才停下来。
这次死透了。
翻出军官的腰牌,上面全是弯弯曲曲的楔形文字,陈牧看不懂,拿回去给大伙看,这才知道那军官的级别相当于梁军都尉。
那百夫长的尸体需要处理。
这次没等张瘸子动手,陈牧就站了起来,一手抓住百夫长的胳膊,一手抓住脚腕,背过去斜肩一扯,就把尸体扛在了背上,一抖,又把尸体颠到了肩头。
尸体扛多了,这套动作已经熟练。
这时身后传来典效忠的声音:
“把他扒了,他的铠甲给你穿。他的尸体也不要放在兄弟们的旁边,给我丢到城下去。”
典效忠提高嗓门:“逃兵!就应该是这个下场!”
既然不用扛下去,干脆就地处理。
箭,已经拔不出来,只能把他的头盔硬扯下来。
对于从来没穿过制式铁甲的新兵来说,拆卸铠甲还真不是一个轻松的活儿。
各种扣子都藏在甲片的下面,绑得像粽子似的,一时间都不知道应该先解哪个扣子好。
陈牧摸索着拆卸,一样一样来,逐渐找到了窍门。
护项、护肩、胸甲、背甲、束甲绦、护腹甲、双代扣皮带、缺胯袍、大口裤、胫甲,皮靴,最后连里衣里裤一件不剩全扒干净。
扭头看了看典效忠,他面无表情。
陈牧把白条鸡似的百夫长丢下城墙,听到“噗”的一声闷响。
蹲下来,继续整理那些遗物。
银钱上交典都尉,盔甲什么的就留给自己。
毕竟人家也是个百夫长,盔甲比普通小兵的皮甲强了不知多少倍。守城战中,盔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给自己增加了几条命。
当陈牧整理盔甲的时候,不经意间瞟了几眼身边的人,在他们的目光中,看到了些许羡慕,又或者说是嫉妒。
陈牧心中窃喜:“一个营只有三个百夫长,另外两个还没死呢,他们眼馋也捞不着。”
把头盔整理一下,戴在头上,立刻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汗腥味。
这个头盔原来的主人,刚刚被人射穿了脑袋,皮革上还留了一些血渍。
味道更浓了些。
戴好头盔,又开始翻这些铠甲零碎,竟然不知道先穿哪个好。
“来,我帮你穿。”
张瘸子笑嘻嘻地走过来,一边帮陈牧穿搭铠甲,一边说:
“小子,这一个月来,你表现越来越好。更可贵的是你还认字。典都尉看上你了,让你穿百夫长的甲。这次战斗结束,如果你还有命的话,你小子就是二队百夫长了。恭喜你呀。”
陈牧苦笑:“恐怕熬不过今夜了。我也就是穿这一次,不知道还有没有活着卸甲的机会。”
张瘸子安慰口气:“我打了大半辈子仗,多少次都是眼瞅着不行,援军杀到了。”
陈牧扭头看了看张瘸子,在他低垂的眼角里,看到一抹掩饰不住的悲伤。
他今年五十二岁,两鬓已泛起白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