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ECE.01
勺子
三个穿丧服的人站在殡仪馆出殡处的门口,天上斜雨霏霏。
褐色的薄木棺材被抬上黑色灵车的后厢时,夏工之本能地挺身往前,准备搭把手帮忙。“别摔着。”他一片空白的脑子里缓慢地闪过这个念头,就像这一个多月来,他在父亲床前帮忙护士和护工照顾病中的父亲,心中时时注意的一样。接着,他反应过来了,便收住步子。
棺木往长长的车厢深处滑去,发出沉闷的摩擦声。棺木一端贴着一张纸,上面陌生的字迹,毫无感情地,工整地写着“夏亭芳灵柩”。正是这张迎面撞来的字条点醒了夏工之。
穿黑色制服的殡仪馆职员上来关上车门,“呯”地一声,眼里“夏亭芳灵柩”几个大字消失了。不过乌亮的车厢盖上,倒映出了四张从丧服的黑色中浮现出来的面孔。唯一微笑着的,是照片里的脸。那是个容长脸儿的中年男人,一头乌发用发蜡整整齐齐梳成三七开,夹大衣勃克领里的羊毛薄围巾里,露出雪白的衬衣领子。他的眼睛里带着一股旧时代商人的机灵劲。他比另外三张脸都要年轻,开朗,精明,优渥,好像与他们毫不相干似的。
夏农之的喉咙里突然发出一声陌生的呜咽。这声音吓着了她,她禁不住望了望四周。她看见哥哥铁青的脸,紧抿着的,以至于只剩下一条缝的嘴唇,这嘴唇的样子很像爸爸。她心里有点不着边际。再看见母亲惨白的脸,母亲脸上姣好的轮廓至今都没有走形,头发仍旧梳成一个发髻,整齐地盘在脑后。她浮肿的眼帘里含满了泪水,但却没有狼藉地流得满脸。这仍旧是夏农之多年前熟悉的彬彬有礼,控制良好。于是,夏农之确定,刚刚那声响亮的呜咽是自己发出来的。她就是打破这石头般静默的那个不审慎的人。她连忙在口腔中压低下颚,缩紧自己的喉咙,控制住自己。在她身体似乎是本能的反应过后,她吃惊地意识到,本以为自己终于脱胎换骨,但从前那个如母亲般坚如磐石的自己,还悄悄住在身体的至深处。
灵车溅起地上的雨水,缓缓启动。夏工之连忙跟上车子。夏农之搀了母亲一下,也跟在后面。雨水落在脸上,仿佛是陌生的眼泪。灵车极慢地向前开了几分钟,慢慢加快了速度。夏工之随之疾走,他似乎不明白,灵车怎么可能不等家属,就擅自开走。他心里想,爸爸已经不能自理,一步也离不开人,怎么能自己走开。于是他回过头来,询问似的看看妹妹,这次已经不该追了吗?
一个多月前,父亲被送进病房时,护士拿了张纸塞给他,说,病人很危急,急诊间已经给用上了急救药,让他马上去付费。他拿上钱就跑。那天也是下着小雨,一路上都是浅浅的水洼。那时他混乱的脑子里只留下护士吩咐的一句话,这是急救药,得马上去付钱。
他一步踏进水洼里。水洼里的水溅到裤腿里,袜子瞬间变得又湿又凉。夏工之突然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刹那间回到了少年时代,在上海潮湿的冬天里奔跑,黑色帆布的回力球鞋常常溅起冰凉的雨水,袜子湿了,小腿上一片冰凉。父亲骑着部蓝翎牌脚踏车,跟在后面。父亲盯住他长跑,因为医生说过,少年时代增强体质,能带好他小时候的哮喘病。那时他刚刚发育,声音变得很难听。“米奇!不要跑呀,爹爹已经用上药了。”身后传来妹妹的劝慰。听到有人叫他小时候的名字,感觉太奇怪了。他回过头去看了一眼,妹妹站在住院部的屋檐下,她的身体几乎是幼年时代的两倍,看上去极像父亲年轻时的样子。她虽说是二妈所生,比自己小十几岁,但彼此感情却一直很好,没有通常同父异母孩子之间的隔膜。从前她总是信赖地仰着头发黄黄的圆脑袋,对自己言听计从。如今,则是以手足之间才能提供的安慰,安慰了自己的焦躁。
这次也是雨中。夏农之苍白的手捂着口鼻,眼泪涟涟地向他摇了摇头。夏工之再次收住了脚步。“就到这里了?”他不相信地问自己。当时,父亲败坏的身体上,各种管子被一一从各种洞眼里拉出来时,他也这样不相信地问过自己。要知道,爹爹上大学的时候是学校篮球队的前锋呀!夏工之的三步投篮,是十岁的时候,由爹爹教会的呀。爹爹在学校里抱着篮球的照片还登在《良友》杂志上的呀,夏工之看着妹妹红肿的脸,不相信。
灵车眼看就到了窄弄的街口,转上了街道,消失在右边的围墙后。夏工之这才急了,拔脚便往前追去。平躺在车厢里的那个人,从你第一眼看这个世界时就在眼前,不论以后有多遥远,他都是世界理所当然的一部分,幸与不幸,都紧紧相连,见与不见,都紧紧相连。现在他已被黑色汽车带离。从今往后,不必避到天涯海角。从今往后,无论走到哪里,全都找不到他,不能摸到他,不能听到他,永远不能。生活中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它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代名词。
追到街口的夏工之看到的是一条对某人永失父亲这件事毫不知情的马路。那里车水马龙,情侣们脸上散发着梦幻般的笑意,城市高架路就横在街道上空,无数汽车在那里无声地飞奔。这么多年来,他不知梦见过多少次失去父亲的时刻,父亲从楼上跌下来,或者别人在梦里说,还不快回家,你爹爹自杀啦,或者爹爹在晚饭桌上,若无其事地用剪刀戳着自己的太阳穴,二妈却笑眯眯地给他剥一只蟹钳。梦中的自己永远是个少年,场景则永远是光线幽黯的春日黄昏。可他唯独没想到,这惊天动地的时刻终于到来时,这条大街竟是这样无动于衷的样子。
爹爹终于消失了。
夏工之的头发,在幽黯的雨天里,是微微浮动的雪白一团,就好像浮动在心中的茫然所失。
夏工之雪白的短发令夏农之心中震动。父亲过身后,夏农之为他擦洗更衣,她发现即使是已九十七岁的父亲,他脑后稀疏的头发还是夹杂着些许黑发。米奇的头发却比父亲的头发还要苍白。多年不见,他已然变成了一个干瘦的内地老人,甚至说话时带着一些新疆人的口音。虽然大家都回到上海,吃的是幼时一样口味的饭菜,但她分明在他呼出的口气里闻到一股粗重的西北气味,那是一股生大蒜在肉体中发酵,又透过温暖的消化道冉冉升起的刺鼻气味。在夏农之看来,如自己一样,米奇肉体的内部都已经改变了。
这是一对分离比相聚的时间长得多的兄妹。夏工之毕业后,就响应国家号召远去新疆。夏农之却在大学毕业后,马上设法远去美国。他们兄妹都在远离父母的地方落地生根,脱胎换骨,与本地人结婚生子,约好了似的,没有教过自己孩子一个字的家乡话。他们一头沉入浩瀚的日常生活之中,难得回家探望父母,直到父亲病重。他们的父母也从未去他们的家里探望过,从未召集过哪怕一次新年团聚,他们简直就不认识第三代。夏农之在换美国护照时,早已用回了自己1952年前的名字,明妮。她在美国中西部安静小城的生活中成功地埋葬掉“夏农之”这个名字。但看起来,夏工之却是从生理到地理,完全埋葬掉了穿黑色回力球鞋,骑蓝翎脚踏车,着迷于海涅诗歌的忧郁的“米奇”。
三个穿着丧服的人站在南京东路街口斯沃琪艺术中心门口,等待过街红灯转绿。夏农之远远望见和平饭店大门上黑色铸铁的拱门,还有黑色窗框上两条猎犬护卫盾牌的标志。童年时代的情形突然浮现,那时六岁?也许五岁。多年前的那个早晨,他们三个人也是站在南京东路街口,望着街对面。那时对面墙上的黄铜牌子还未被卸下,上面写着SASSOON HOUSE。那时街这边也不是斯沃琪艺术中心,而是汇中饭店。
那时街对面大厦的墙根下有一列长长的队伍,都是心事重重,满脸晦气的成年男人。他们穿着倒是很整齐。大多数人穿着端正的中山装,也有人穿三件套的西装,或者外加一件哔叽呢西装大衣。他们脚上的皮鞋也大都是系带的。爹爹默不做声地过了街,站到了队伍的末尾。他向他们挥挥手,要他们别再干等着了。可是那天米奇却执意要看到爹爹进了黄铜把手的旋转门才肯离开。
那种从记忆中浮现出来的郑重其事的装束,黑压压的沉默,如今却让夏农之对应上了殡仪馆刚刚结束的葬礼。
那是1952年的春天。那天早上,母亲站在门厅里,一样样递给爹爹大衣和围巾,好像就要哭出来似的。爹爹身边站着哥哥,他没去上学,定要陪爹爹去沙逊大厦开会,好像陪爹爹去医院看急诊一样。
“明妮,”母亲叫她,“明妮来跟爹爹再会。”
夏农之磨磨蹭蹭地从挂外衣洋伞的壁柜旁边走上前去。
家里人都站在门厅的亮处,看不清他们的脸。只看见米奇胸前衣扣的反光。
爹爹远远伸过手来,拍了拍她的脑袋,似乎叫她不要怕。他手指上有一股龙虎万金油的气味,用来提神的。她一直睡在父母卧室旁边的小套间里,夜里醒来,能看见父母房间里亮着灯。他们最近总是通宵磋商。有时他们噼里啪啦打算盘轧账,有时他们说到小黄鱼大黄鱼什么的。爹爹白天瞌睡,就用万金油提神。母亲就在厕所里吸骆驼牌香烟,吸完烟,嚼一撮茶叶祛掉烟味。夏农之虽然幼小,但都看在眼里。
爹爹手掌沉甸甸的。但他无名指上褪下多日的金戒指,此刻又不同寻常地戴上了。她心里害怕,觉得爹爹一去就不会回来了。如今,夏农之想起来,这种怕,似乎过了半个世纪后,终于变为现实。但爹爹的模样却直接从葬礼的照片上,走回到街对面的回忆中。中间那漫长幽黯,就宛如殡仪馆那条长长窄弄的岁月被一笔勾销。
哥哥耐心等待爹爹穿戴好,便哗地一下打开门,像警察一样站在门口,握着门把手,等待大家出门。走廊里涌来一股热咖啡气味,那是对面教授家在煮咖啡。他们家生活依旧安稳,与从前的夏家相仿。
母亲突然一把拉起夏农之的手,随他们一起出了门。母亲说,反正也没什么事,不如大家一同去送爹爹开会。到南京东路捻号开会,总归算是光荣的。说着母亲将夏农之一推,推到爹爹与哥哥当中,自己则在另一边挽住爹爹的胳膊。
这下,一家人又好像去公园。外滩公园的堤岸边,能看到从入海口进来的远洋船,爹爹过去常常教他们兄妹认识蒸汽烟囱旁边的外国旗。母亲米色的华达呢夹大衣下,露出小腿后侧,玻璃丝袜后侧的袜筋纹丝不歪。
爹爹深灰色的哔叽呢大衣下摆处露出黑色系带的皮鞋。夏农之对这双纤尘不染的英国皮鞋印象深刻,后来她一直都强烈建议自己的丈夫买CLARKS的系带皮鞋穿,最好是黑色的。因为这是夏农之记忆中安稳生活的最后一瞥,这种联系,不用心理医生分析,她自己都能分析出来。
红灯转绿,夏农之发现母亲走下街沿时脚步虚浮。她连忙挡了母亲一下。母亲竟然像所有的老人那样头重脚轻,夏工之却像那些贫寒的老人一样,穿了一双杂牌子的白色旅游鞋。
报纸上都说和平饭店新修好的大堂富丽堂皇,即使过了几十年再现于上海滩,它的阔气仍是亚洲之最。他们三人走过旋转门,却有一步跨入大教堂的震动,连母亲都忍不住仰头张望。金色的光线自天而落,到处充满上个时代考究的花纹与线条。这地方,似乎一粒钻石落在大路的尘埃里多年,却突然发现它竟然在原处完好无缺。只是他们三个黑衣人,被周身散发出来的一股与这炫耀华美格格不入的沮丧笼罩着,好像罩在玻璃钟罩里残破的旧钟表一样,被放置在这闪闪发光之地,对比强烈。
夏工之心中一震,原来爹爹当年走进来交代问题的地方,是这样的光芒四射。
母亲放低下巴,悠悠地说,这里修好以后,竟是比大战以后她与爹爹来吃冰激凌时还要堂皇。顿了顿,又叹道,你们的爹爹此生实在是个喜欢摩登东西的人,可惜他这次没了眼福,口福。
他们走进咖啡座,在团团围起的沙发上落了座。
母亲又说,这个下午茶她来会钞,算是爹爹请你们吃的。她四顾后,抬手指指天上,似乎向一双儿女指出他们爹爹如今所在的方向。
“奶茶。”夏农之与母亲相继对走路像尾金鱼似的服务生说,“大吉岭的,或者锡兰的。”
“咖啡,就上清咖啡。”夏工之说。
“要一个HIGH TEA吧。”夏农之又对服务生说。
小时候,下午母亲常常在家里备了奶茶和华夫饼干当点心。现在,印度大吉岭已经不再出产红茶,锡兰也早已改名为斯里兰卡,想想,这是多少年过去了。此刻,咖啡座的一角,灯光明亮地泻下,照亮一八角桌,一高背椅。那里有个外国女人正在朗读一本关于茶叶的书,作为背景声音。竟然,南亚的第一株茶树是传教士从中国的云南偷运出去的。“因此,南亚的红茶,应该也是中国红茶。”那女人的声音沉静柔和,是那种非常适合回忆,带有启发性的声音,从高高的天花板上匀称地落下,洒在他们四周,仿佛是那些让夜显得格外渊静的夜色。
三个即使脱下黑色外套,仍旧满身晦气的人静静面桌而坐,空荡荡的桌面上遍布茫然。
茫然也像煮开的水散发白色烟气那样,从他们身体深处冉冉升起。他们的亲人已经离开,葬礼已经结束,肉体已经消失在焚化炉里,亲人病危时的担忧与劳累,惴惴不安的预感,目睹亲人被病痛折磨时内心经受的折磨,回顾往事时内疚的痛苦,面对死别时的震惊,多日来的心力交瘁,此时寂静无声地结束了。这结束里,有种明知不能阻挡,却仍令人难以置信的决断。
大限到来的那天夜里,夏农之眼看着监护仪上,爹爹的心跳渐渐慢下来。从二百跳降到六十跳时,爹爹早已筋疲力尽的痛苦表情突然消失,就像一阵风吹开天上薄云一样,爹爹的脸豁然松弛,甚至出现了一丝笑意。夏农之看了看守护在旁的医生,她以为出现转机了。可医生没有应答她。然后,爹爹的心跳一路慢下来,慢到了三十跳,紧接着就变成一道绿色的直线。夏农之以为监护仪坏了,又看看医生,医生开始在爹爹身上再放一台心电图,爹爹胸前软绵绵的,有种奇怪的舒适。可是,突然,绿色的曲线再次出现,上升到六十跳,只是不停地震动颤抖。夏农之忍不住指着它叫起来。医生这时才开口,他说,这是死亡后的心脏痉挛。
就在几天前,爹爹久病过世,过程都这样反复,所以夏农之不适应葬礼后这种干净利落的结束,也许,是心里犹有不甘。
她张开自己的右手,仔仔细细地看。最后送走爹爹时,她将自己的手塞到爹爹散开的手掌里,像小时候一样。那里尚存依稀暖意。夏农之望着自己手上的纹路想,它,这双手,从此再也摸不到爹爹的手了?这种茫然,就像在深水中下坠的感觉,并不痛苦,只是什么也抓不住。它像光滑的桌面泛着的光芒那样,真切,却是反光。这是金灿灿的光线,从大堂的八角玻璃顶上均匀落下的光线。
夏农之突然想起来,小时候的某一天夜里,被妈妈摇醒,领到父母的卧室里。床上放着金灿灿的一大堆,爹爹坐在床边的矮沙发上一言不发。妈妈说,明妮,你睁大眼睛看看清楚,这是家里的金货,明天以后,你就再也见不到它们啦。
以后,自己再也看不到爹爹了。夏农之想,爹爹与床上的金货,都已变成心中那种能感到,却无从触摸的记忆。
大堂里渐渐拥挤起来,面向南京东路的门口积聚了许多人,那些人手里都拿着一只统一写着“卷宗”二字的牛皮纸大信封,好像来交什么东西。看上去,他们彼此大多认识,但却很少交谈。然后,他们的队伍寂寂无声地延伸而来,却不是进咖啡座里,而是一直走进酒吧。酒吧原先“马与猎犬”的名字还在石头的门楣旁,但看这些男人们惶恐和自惭形秽的样子,显然不是去酒吧间喝点什么这么轻松的事。
夏工之在人群里找到一张熟悉的面孔,那是荣毅仁。他在照片中见到过这张脸。
他穿着深色的夹大衣,领口露出一条雪白的衬衣领子,与爹爹当年的装扮很相似。实际上,爹爹与他当年还算是圣约翰大学历史系的同系校友。荣毅仁英俊挺拔,比队伍里的其他人差不多要高出整整一头。虽然他看上去文质彬彬,非常内敛,但他也有成竹在胸的威严。荣毅仁手拿一只牛皮纸信封,随队伍缓缓向酒吧移动。
接着,他又认出在队伍里的刘鸿生和郭琳爽,还有郭棣活和胡厥文,那队伍里唯一的女人是汤蒂因,她端正的圆脸上有一对意志坚定的明亮眼睛,在男人们的队伍里格外醒目。她是上海的金笔大王。
这是1952年4月。站在沙逊大厦墙根下的队伍走进了大厦。当年这里是上海市增产节约委员会办公室,是“五反”运动中上海市委最终圈定的三百零三个著名资本家集中学习过关之处。
经历了从1月到4月,上海两百多个资本家和小业主经不起“五反”运动冲击而自杀的黑色早春,经历了身体上的冲击,经历了道德危机和自尊心崩溃,幸存的资本家最后被集中到了这里。夏工之日夜动员爹爹自新,在吃饭时说,甚至在爹爹睡觉前刷牙时,靠在厕所间的门框上,也要说上两句。有次说得太急,口中自动说出一句:“你不要影响大家的政治前途!”自己却被这句突如其来的话吓住了。这不是别人天天灌进自己耳朵里的话吗?这一日,它终于自动跳到自己舌头上来了。就好像在清水里滴进去墨汁,顷刻,满盆皆乌。
当时爹爹头上戴了顶二妈用蓝色丝线勾的压发帽,满嘴牙膏沫,好像没听见一样,手上却顿了顿。
其实,他想说的是:“你难道真是要钱不要命的吗?”不知为什么却没说出口。
那时正值上海老板的自杀风潮,有人夫妇双双在七层楼公寓自杀。有人从国际饭店的屋顶花园跳下来,自己没摔死,却砸在过路的黄包车上,将黄包车夫压死了。还有人怕自己跳黄浦江自杀,死不见尸,会被怀疑逃亡,连累到家属的生活,孩子的前途,就选择跳楼自杀,而且事先在衣服口袋里放好注明自己身份地址的小纸条。
夏工之心中一笑。父母双无的孤儿,这就是今天他已然成为的角色,可见怕终究是没有用的。
这队人身上有种二战时犹太人身上诡异的惊恐气氛。他们在金黄色的灯光里晃动着深色的背影,如履薄冰般走在闪闪发光的大理石地上,他们头上金光灿烂的八角亭好像天堂的入口般华丽,他们的衣服却摩擦着发出呜咽般琐细的声音,好像行尸走肉。那就是最后一夜,夏工之在父亲终于答应自己将家里所有浮产全都退赔,绝不留一片金叶以后,从大菜间的桌前站起来,摇摇晃晃走回卧室时的样子。父亲的背影像刀刻一样留在夏工之的眼底,从未淡去。
郭琳爽宽大的脸上有种隐忍的不快。荣毅仁的脸上什么不快也找不到,只有深如渊壑般的镇静。他们都面临着将两代人创下的庞大家产悉数交给国家的命运,但郭琳爽脸上的不甘衬托出了荣毅仁的抱负。这个荣家的庶出子实在是不简单。
最早全面向工作组投降的那个资本家,瘦高个子,身穿一套薄呢的人民装,戴着人民帽,是南下干部的装束,却没有人家的气势,让人想起“沐猴衣冠”这四个字。如今人家要他说自己做过什么,他就说自己做了什么。所以,他是来给这些人做榜样报告的。相比起来,爹爹虽然灰溜溜的,却还算周身工整。能看出来,这队列里的大多数人都已崩溃,虽然还勉力支撑着体面,但内心已像爹爹那样放弃一切是非判断,只有荣毅仁,他像漂浮在惊涛骇浪上灯火通明的巨轮,漂浮中有任重道远的沉稳与坚强。
政府将选择过的重要资本家集中到华懋饭店交代五毒问题,保全了他们在工人中的面子,防止他们自杀,也逐个坐实了他们经营中的五毒。“我们就像生了梅毒的人,表面上看看个个都好,可到医院检查,个个都有暗病。”这是日后上海的统战官员周而复的小说《上海的早晨》里,资本家们聚餐时的对白。夏工之在偏远寂寞的边陲,工余细细考据这段被迅速湮灭的历史,他想象着爹爹将自己比喻成梅毒患者,他体会到这个比喻里晦暗并受辱的心情。
这是1952年,资本家们从旧时代的佼佼者直落向一个被强力消除的阶级,他们终于明白,自己已从上海民族工业缔造者的身份,转变成没立足之地的罪人。这一年的四月,冠生园老板洗冠生被工人围困在办公室里两天后,跳楼自杀。而荣毅仁却从华懋饭店学习班里冉冉升起,成为由毛泽东首肯的全国第一个红色资本家明星。
夏工之跟着这行队伍,一直相跟进酒吧里。
原来那里放了一排排的长条木凳子,布置成会场的样子。吧台里没有穿白衣的酒保,没人将调好的鸡尾酒递出来,是穿黄色军装或者蓝色列宁装的人高坐在里面,资本家们在外面,鱼贯地将他们手中的信封交过去。吧台后面放酒的架子上,贴了各种白色纸条,上面分写着五金组,纱厂组,医药组等等各种行业的小组名称。从北京特派到上海的“五反”运动领导薄一波,将这三百个人按行业分入不同的小组,让同行业的知情人互相监督交待情况。检举别人企图隐瞒五毒的人算有立功表现,可减轻自己的五毒罪责。如此布局,诱发了人性最阴暗的潜物质,一举击溃了资本家最后的栖身之处。荣毅仁先是坦白违法得利二百八十亿,随后增加三百多亿。郭棣活坦白了一千亿以上。到再次坦白时,郭棣活宣布他偷工减料和盗窃国家资财合计即达到一千零九十七亿元,荣毅仁则拿出两千零九十六亿的天文数字来。夏工之还记得爹爹最后向自己承诺的数字,当时自己以为也已经是天文数字了,其实,他们只是太老实了,不晓得如荣家那样计算,让自己先过了关再做计较。不晓得这其实是通向新生活的唯一血污之路。
直到如今,夏工之还是懊恼不已。
交了信封(他猜想里面就是一次次加码上去,终致骇人听闻的五毒认罪材料,最后连逼讯者都不能相信,却最终令他家徒四壁),他们依次坐到长条椅上。他们的身体已经开始小心翼翼,双手规矩地放在腿上,顶多插在衣袋里。他们面对着一个主席台,主席台后面的墙上贴着一长条标语:“自动彻底坦白并能戴罪立功者从宽处理,抗拒坦白威胁职工者一定严惩。”标语的下面是一幅宣传画,画上有个穿黄色军装的解放军用手狠狠地直指过来。那是幅很有气势并直指人心的宣传画,但他想到的,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本土的参战宣传画,同样的构图,同样的姿势,同样的透视效果。
他们黑压压地坐满了沙逊的酒吧。民族资本家们的骄傲荡然无存。如今他们更像一块放久了的生猪肉那样,散发出腐烂无望的强烈气味,让人不禁想掩鼻而过。一个外国人在回忆录里写到上海,说上海是个有乐观主义血统的城市:
它的人民总是拒绝相信最坏的事会发生——无论那最坏的是什么。MASKEE,他们叫道——用的是上海地道的混杂语言,那种语言只在多元化语言背景的人中使用。
MASKEE!这是个很有象征意味的乐观主义的词,它一个世纪以来鼓励着上海的发展。这个词来源于葡萄牙语,那些葡萄牙商人是最早到东方来的冒险家。这个词的意思是“没关系”,或者“别担心”,另一个词NICHEVO的意思也相当,但这两个词有着精妙的不同,用这个俄文词的时候,常常伴随着一个悲观主义的耸肩动作。
但是MASKEE是不同的。当令人发狂的夏天让你快要崩溃时,一个朋友富有同情地对你说:“MASKEE!”那意思不是没关系,你只能忍受。那意思是没关系,就会好的。苦力就要断粮了,他们也叫“MASKEE!”不是因为他正在饿死,而是因为他希望明天就会有好运降临到他头上。
还有一本书里,有对四十年代初上海商人和实业家特性的评价,“大班们的行为无论有怎样的缺点,但他们却有个最大的长处:始终抱着希望。”
这些书虽然古旧冷僻,但夏工之还是能在互联网上找到它们的链接。
幸存到1952年的上海的民族资本家们,以往是比外国大班们还要坚韧和乐观的人,他们熬过了太平洋战争和内战,经历了1950年工厂主短暂的黄金时代,在“三反”运动中曾饱受惊吓,但也挺过来了。而从那些酒吧里一眼望去委顿下去的后背上,夏工之终于看到他们希望的灰烬。这个民族资本家的阶层,就这样从此消灭。
“今后的资产阶级没有做头,不如趁此丢包袱。他们中的许多人是这么想的,‘厂不要了,反正赚了钱也要全放在厂里,自己也拿不到手,不如干脆送给政府的好。’在这个资产阶级被铲除的春天,他们自己动手铲除了这个阶级的所有希望。”
不过,爹爹是再也不会对自己讲这种话了,从那天晚上在大菜间谈完以后。
荣毅仁走到门口。他保养良好的皮肤在幽暗的门口泛出光来。他看上去虽然饱受惊吓和伤害,但并不畏缩。当他远远看到他的时候,他身上散发着的好像尽是灰心,但近看他的脸,那灰心和害怕则悄悄地转变为坚忍,夏工之看到的是一张静候转机的脸。在心中对比着这张脸与爹爹关灯熄火的脸,夏工之直至今日,还是忍不住摇了摇头。
这个人曾说,“我赞成共产党只举一只手,举两只手就是投降。”
“MASKEE!”夏工之对迎面而来的荣毅仁说。
不久以后,荣毅仁代表上海资本家去北京参加会议。毛泽东给荣毅仁题了词:“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掌握自己的命运。”这的确是圣约翰大学历史系毕业的荣毅仁的过人之处。他是一个有历史洞察力的人,又极其沉着和顽强。即使身为资本家,在剿灭所有民族资产的时代,他仍旧创造了上海人的神话。
一个资本家,能进入共产党政府工作,了不起。四十一岁时他成了上海市政府主管工业的副市长。四十三岁时前往北京,进入中央政府,做纺织部副部长。晚年,他做了国家副主席,去世时享受国葬。夏工之曾想,要是中国当时缓慢地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荣家大概能恢复他们的纺织厂和面粉厂,或许他们能越做越大,但荣毅仁本人绝不会有政治上的远大前程。
沧海桑田之后,郭家差不多已四散海外,销声匿迹。维克多·沙逊也不过逃得快而保全了自己,只有荣家不仅东山再起,还迅速恢复了资本家的身份。他们成了八十年代后中国第一个能重操旧业的资本家,而且,从四十年代的民族资本家成功转为八十年代受国家扶持保护的资本家,更为强势。夏工之想,维克多·沙逊要是知道他的酒吧里后来出现过这样一个人,一定想要结识他。这两个人都曾在当代最好的大学里学习历史,并获得学位,他们看问题的角度一定因此而与别的商人不同。他们都仪表堂堂,从出生起就享受到这个通商口岸城市财富与视野的诸多好处。他们都经历了一般人抵挡不住的惊涛骇浪。
所谓一般人,比如爹爹。
爹爹久经磨难的衰老躯体已经不可触及,即使他为爹爹购买的是一只降解的骨灰盒,在深埋地下一个月后,这只骨灰盒将会与泥土融为一体,这是真正的尘已归尘,土已归土。爹爹的一切,就这样完全终止。爹爹最后骨瘦如柴,就好像一堆当柴火烧的枯枝。但每次为爹爹洗干净周身失禁的屎尿,夏工之还是仔仔细细为他涂上乳液,就像为一段木头刷上清漆。爹爹后背上那粒颜色鲜红的朱砂痣唤醒了夏工之儿时的回忆,宽条的木头百叶窗背面,被太阳晒得发白的细帆布条,开明书店版的《海底两万里》,凡尔纳的小说,蚀刻铜版画里的海涅。
“叮”地一声,空荡荡的桌面上轻轻放下一把乳白色的茶壶,“大吉岭红茶”。过去这么多年,连爹爹都不在了,可大吉岭红茶还和以前一样,在白色茶杯里荡漾着好似威士忌般的金红色。大吉岭是二妈喜欢的,威士忌是爹爹喜欢的。两者在上海这地方,似乎依然万寿无疆。
“叮”地一声,茶壶旁边放下HIGH TEA的金属架子。蛋糕切成小小的菱形,巧克力表面上有细细的可可粉覆盖,乍一看,甚像在西北小城街道上,驴车过后,毛驴子屁股上落下的一串驴屎蛋。那是比利时巧克力,小时候吃过的。
“叮”地一声,夏农之拿起茶杯,她的手瘦长白皙,手背上皱纹密集,活像小时候看到的二妈的手。西北大饥荒时,大多数饿毙的人都已认不出来原来的样子,大家就看手。一个人到死,手的变化总是全身变化最小的。可是,明妮原先肉鼓鼓的,修长的手显然是变化了。单纯的手,变成了那种精明势利女妖精的手。
“叮”地一声,蛋糕架子旁边放下一只白色的咖啡杯,发黑的咖啡衬着白白的热气。“哥伦比亚清咖啡。”金鱼一般的服务生轻声对夏工之说道。
清咖啡在孟建新的胃里泛酸,他的胃溃疡还未好利索,照医生吩咐,其实是不宜喝咖啡的。这褐色的皮沙发大约与多年前的那一张差不多,他的身体立刻回忆起皮沙发在身体下缓缓下沉的感觉。接着,他听到皮革在沙发深处发出吱吱的被拉扯声,他的耳朵立刻回忆起那声音带来的惊奇:那是他第一次坐皮沙发。布沙发是不会发出这种声音来的。
大学时代,他与中学时的班主任在历史系那条幽黯的长走廊里重逢,班主任竟调入他所在的历史系当老师了。为庆祝他们重逢,老师请他到和平饭店来喝咖啡。那就是他第一次在大堂里坐下。虽然那时的大堂只是狭长的一条,看不到金光灿灿的八角亭。
皮沙发沙沙地响,八十年代和平饭店还在使用的华懋饭店皮沙发沙沙地响,微轻的皮革臭气冉冉升起。
那时,为付和平饭店的咖啡钱,他们还特地到中国银行外面的新疆外汇贩子那里,用1:2的黑市价换了外汇券。
“奶咖还是清咖?”服务生问。他没听懂这些简缩词组,只好惭愧地望了望老师。冬天寒冷的日子,只有很少几家接待外国人的酒店开放暖气,他看到老师清瘦的脸颊上挂着两团酡红,那是被突如其来的暖气熏出来的。老师的脸沉在一团金色的灯光之中,好似伦勃朗的画像。
“在历史系的楼里看到你,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高兴的事之一。”老师帮孟建新点好了咖啡,待服务生离开后,郑重地说。老师的脸在沉沉灯光中呈现出一种上海读书人蜗居室内的瓷白颜色。
老师一直都格外关照他,好像仍旧要尽中学班主任的责任。孟建新做的第一个个案研究,就是给老师的沙逊集团的案子做助手。第一次做访谈,对象是胡道静先生。太平洋战争前的1932年,胡道静就入柳亚子主持的上海通志馆,参加编写第一部上海人角度的上海史。他拿着老师给写的介绍信,得到了老先生推心置腹的接待。像胡道静这样一生风雨不绝的老人,只有绝对信任的人,才会稍露真言,但也是以足够谨慎委婉的方式。第一次参加国际上海学会议,是陪老师去金山,在那里他接触到海外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学者和他们的新史观,听到西蒙宣读他对黄浦公园“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牌子的考证结果,他认为上海从未有过这样一个八字木牌。后来他们俩成了朋友,互相邀请对方为自己的博士生上课。孟建新有时想,自己所有的成就,都是站在老师的肩膀上。套用这句话来评价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再中肯不过了。
孟建新能看到在桌子对面的阴影里,老师瘦削的长脸,和他脸上的酡红。老师肺癌去世了,从发现到去世只有三个星期,大家都说老师是被病吓死的。孟建新心中暗想,要是自己,大概也是希望这样速死的。老师脆弱,但并不苟且。此刻,那金光灿灿,却又明艳高雅的大堂光线给大堂深处的咖啡座带来了柔和的阴影。孟建新的咖啡桌上,在玻璃碗里摇曳的烛光正好照亮茶碗上的金边。
“历史这门学问是为了看懂现在。”大堂里的光线稳定幽微,适合谈话。老师在小圆桌对面嗑了一小口咖啡,准备长谈。那时,他和老师两个,都穿着厚厚的家织毛衣,里面汗流浃背,满面红涨,却无法脱下来,因为里面只有松垮变形的内衣和一副假领子。但孟建新心中却充满某种激情。
老师那天向他解释了自己对“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的理解。当历史因为现实的对照,显现出事物被表面现象遮蔽住了的规律时,尘封旧事才会再次复活,这一次,它内在的意义会凸现出来。“好像受刺激后,你皮肤上会凸起一层鸡皮疙瘩似的。平时它们肯定是藏在皮肤里的。”老师做了这样文学性的比喻。
本地历史之所以是本地人最大的财富,因为历史能为不同的现实提供各自的背景和意义。它是多元的,而且随着现实变化显露内在的价值。不过,历史的这种非物质的价值,只有少数人能够得益。从前孟建新总以为是自己和老师这样醉心于历史的学者得益良多。此刻,他猜想,也许学历史出身的大资本家也能得益,比如维克多·沙逊和荣毅仁。他们从历史中获得了深远的见识,因为这些见识创造了肉眼可见的,具体的价值。
“坏的历史学家,会将历史看成是可以随意打扮的小姑娘。好的历史学家,会说历史是个经历丰富的老人,它自有洞察力和智慧。”老师老人般尖细的嗓音好像尘埃一般在孟建新的耳朵里沙沙作响。这的确是老生常谈,但也是历史研究的基本真理。
孟建新看着西蒙与一个东方女人正合着音乐缓缓起舞,他看到那女人将自己双脚踩到了西蒙脚背上面。他们在金色光晕中奇异的样子,好像梦境中所见那般不真。
这时,突然有个人无声地走了过来,拉过西蒙的椅子就坐下来。那是个看上去有点古怪的外国人,有张神经质的脸,非常苍白。
孟建新吃惊地看了那个人一眼,但那人却仰着头,将双手撑在老式的皮柄手杖上,像一只站在树枝上的猫头鹰,什么表示也没有。
像一只夏季桌上熟透的桃子,默不做声的外国人身上散发出一股沉甸甸的古龙水气味。从前的人用香水,喜欢的不是清新,而是实实在在的香气。孟建新熟悉这种香气,是因为他的老师也曾特意托人从德国的科隆买过这种配方古老的古龙水,老师那时已成为海外上海史专家喜爱的本土专家,他那些旧时代留下的爱好,都像上海史本身一样散发着纯正的旧气。而且,只有老师这样的人才能把玩这种爱好,别人似乎都不配。
那人撑在手杖上的手有种病态的苍白。
那人的裤子看上去是精工纺织的开司米料子,古老的月白色。
那人身上,有种二十年代默片时代的精致,油头粉面的趣味。
那人用的是二十年代式样的袖卡,那袖卡上居然还镶了钻石,孟建新碰巧在伦敦的老古玩店里见过这种袖卡,知道那是英国古老名牌,伦敦的古玩商开价上万英镑一副。
那人的衣袖上有一行刺绣的名字:RAGINALD SASSOON。
这个名字怎么这样熟?孟建新知道饭店大修后,号称沙逊家人的人赠送了沙逊夫妇的油画和沙逊制作的明信片,但其实,那些回来饭店的家人,只是沙逊夫人的娘家人。年轻的记者们在本地报纸上号称维克多·沙逊夫妇终于回到了自己从前的家,似乎无视维克多·沙逊在离开上海的沙逊大厦后,差不多过了二十年,才娶自己的护士为妻。在上海时,他还是个富有精明,有点玩世不恭的单身汉。因此,这个人不是大修之后回上海来的沙逊。
他突然想起,这个名字,RAGINALD SASSOON,属于维克多·沙逊来上海以前,沙逊洋行的大班。
此人是维克多·沙逊的表弟,梅耶的儿子。在沙逊洋行的档案里,将他的名字翻译成:艾格乃尔德·沙逊。他和维克多·沙逊一样喜欢赛马,1933年死于骑马障碍赛比赛事故,也有人说,他活够了,借机自杀。
在上海接到他死讯的电报,维克多第一次,也是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当着正在沙逊大厦三楼开会的众人哭出声来。
孟建新端着杯子,不做声地望着桌子对面的人,艾格乃尔德·沙逊。他凝视着正在朗读的女人,仿佛陷入沉思。他的鼻梁上有块与维克多·沙逊相似的隆起的鼻骨,除此之外,几乎再看不出他有纯种的犹太血统。他消瘦敏感的脸在一副金丝眼镜的衬托下格外精致和颓废,更有脆弱和一种高高在上的不耐烦。到了大卫·沙逊的第四代,当年沙逊家几死几生都没被扑灭的勇猛攫取之气,终于在一团锦绣中,伴随着伊顿公学,剑桥,牛津,英国爵位,伦敦郊外的大宅子,化为第四代人的玩世,乖张和强烈的艺术气质。
从沙逊家族第四代的经历,孟建新看到人有了自由后,人性如何变得淫冶与脆弱,以及挑剔。想死就死了。
他身上那股气味滞重微甜,和徐家汇藏书楼里旧报纸散发出的气味一致,都是如木乃伊般永恒的旧时代气息。还有一种更加含混的,刺激的,无以名状的气味,在《北华捷报》的黄脆报纸里散发出来,在外滩临水的洋行大楼里散发出来,在艾格乃尔德·沙逊的古龙水气味里散发出来,作为上海近代史专家,孟建新是熟悉它的,那是鸦片的气味。
艾格乃尔德·沙逊将他的头靠在沙发高背上,搁在膝盖上的茶碗里,锡兰红茶有着一种漂亮的金红色。孟建新想起妻子说过的事。四年前,住在大修前的饭店里,她最是不肯自己回房间去,因为怕电梯间的皮沙发。她总觉得,高背后面端坐着一个从时空巨轮里滑落出来的外国人,穿了一套白色礼服,满头满面的血。那时他们躺在天花板高高的套房里,大床好像大海中的一条船。他们没睡着前,翻出各种陈年旧事来讲。因为知道有人爱你,探究你,你就势翻检自己的经历,仿佛也更爱自己了。孟建新知道每个人对旧时代的感应都不一样,能看到的东西也不一样。妻子有慧根,比不少学历史出身的俗人,对历史要敏感得多。至于他自己,当然更是天生应该研究历史的。孟建新想,要是妻子这次一起来喝下午茶的话,不知她是否能看到艾格乃尔德·沙逊脸上的血污。他正穿着她想象过的白色茶礼服,后来他也正死于满脸血污。
艾格乃尔德·沙逊死在1933年。他的墓在伦敦。他见到沙逊家很多人的照片,甚至还有大卫·沙逊在孟买的大理石雕像的照片。要是没注明那是大卫·沙逊,他还以为是《圣经》故事里的摩西。但独独未看到艾格乃尔德·沙逊。斯坦利·杰克逊曾在书中形容他是个戴眼镜的,神经质的伊顿男孩。
“我看见过所有的沙逊,一个接一个,包括那些已经钉在棺材里的。”与维克多·沙逊和艾格乃尔德·沙逊的堂姐赛贝尔结婚的罗克,在给自己家人的信里,这样表达了他加入那个古老家族时的感受。此刻,这句话浮上了孟建新的心头。
沙逊家族支系庞大,那时孟建新帮助导师整理沙逊家族在上海经济活动的资料,主要是为租界经济史研究之用。可以说,他在很年轻的时候,也看见了差不多所有的沙逊,那时他们大多数人都已经钉在棺材里了。他看到的只是他们的名字。
如今沙逊们的故事由于年代久远,更像是传奇。
旁边桌子上正在送茶,服务生从褐色茶点车上一一取下杯盏和高茶的架子,桌上发出清脆的叮当声。孟建新目不转睛地看着艾格乃尔德·沙逊。邻座发出的那些羽毛般轻柔的叮当声在咖啡座几乎凝固的空气中飘荡坠落,令孟建新感到梦境般奇异的清醒与奇异的乏力。他听到艾格乃尔德·沙逊也“叮”地一声,将茶碗放进碟子中,他看到他的手掌上有纤长的骨节突起,那是一双已经在上海和伦敦装饰着各种精美古董、挂毯与油画的大宅子里活得不耐烦了的手。他们以为自己的一生是一场漫长的晚会,自己需要做的,就是一直保持新鲜有趣。但孟建新总是在那纤细风雅的身影中找到某种神秘和黑暗的,与鸦片和飞剪帆船的连接。
他用力吸了一下鼻子,果然,又闻到那种令人窒息的沉重香甜,缓缓地从对方的手上,衣袖里以及身上的古龙香水味道里散发出来,那种独一无二的香气,那种令他不能呼吸的香气——是鸦片烟的气味。孟建新禁不住咳了一声,喉咙毛拉拉的,好像气管突然痉挛了,不能好好呼吸,他又咳了下,已沉甸甸地滑入喉咙里的那些鸦片气味,像一块果冻似的被咳了出来,他感到胸中一松,呼吸恢复了。可孟建新的两眼已被一层呛出来的薄泪遮住,看什么都朦朦胧胧的。他心中微微惊骇地一再环视四周,从大堂玻璃八角亭上匀称地洒下来的金色光亮稳稳地铺在大理石地面上,人声与杯碟交错的清脆响声如微风般在富丽堂皇的天花板上徜徉,好像九十年代从外滩的汇丰银行旧楼墙壁里恢复了尘封多年的壁画一样,和平饭店大修时,恢复了五十年代被切割成三段的丰字型大堂,和平饭店为此焕然一新。可是,这鸦片的气味,仍旧挥之不去。“它果然还在。甚至,沙逊家当年在上海停留过几年的一个小角色,艾格乃尔德·沙逊也回来了。”孟建新朦朦胧胧地看着他的白色领呔,想。
夏工之的手指上总有股大蒜的臭味。夏农之很奇怪,从爹爹病重他们两个人相继回家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过去,日日都是吃家里的饭,家里从来不放大蒜进门的,他怎么身上还会有大蒜气味。夏工之端起杯子,“霍”地喝了一口,那响声让夏农之想起描写中西部生活的旧电影里,红脖子的农场主们常常也是如此霍霍有声地喝热咖啡的。要是咖啡太烫,他们就将咖啡倒在碟子里,就着碟子喝。不过这些人通常也是敏感的,她刚在中西部住下的时候,见有人如此喝咖啡,忍不住多看那人一眼,那人便笑了笑,称她为“布尔乔亚女士”。
夏农之环视着这个充满默片时代奢华之气的大堂咖啡座,黑色几何线条里金光沉淀的立灯,还有保留着微温的起酥泡芙明亮的一小团融化的蜂蜜。这地方与爹爹没缘分,他走进去时,是头发被凡士林整理得一丝不苟的绅士,走出来时,已是被充公了家中所有金条银元银行定期存折,甚至用过的照相机和祖传银筷子的凋零资方。可惜爹爹后来又活了六十年,都没等到来这里吃下午茶的一天。她想。
爹爹喜欢摩登是不用质疑的事。吃定息的时候,去红房子西餐社吃焗蜗牛,去老饭店吃草头圈子,去朱家角吃蹄髈。到什么也没得吃的七十年代,抽阿尔巴尼亚香烟,喝锡兰红茶,吃伊拉克蜜枣,就是夹缝里一点点的空隙,爹爹也不愿意放过。再后来,人不得不渐渐邋遢下来了,冬天洗澡不方便,身上老是带着一股油耗气味,头发也不再讲究,都是到最便宜的里弄小店去剃的。可是,他到天山路的上海咖啡馆门市部去买咖啡回来,只为了门市部可便宜几角钱。
阿尔巴尼亚香烟的烟屁股并不丢掉,照例是收集在一只用旧了的骆驼香烟铁听里的。时不时的,爹爹在桌子上铺一张报纸,将铁听里的烟屁股倒上去,一一撕开烟纸,将烟屁股里的烟丝拣出来,摊平,滴上几滴蜂蜜,母亲再收过去,将它们摊在洋铁锅子里,放在煤气上小火烤干。爹爹从福州路小店里讨来宣纸边料,平平整整地卷起烟丝来,做成纸烟。抽起来满室生出甜甜的烟气来,味道堪比当时特权人物喜欢抽的凤凰牌纸烟。
夏农之谈恋爱时,照例要与男朋友泡咖啡馆的,这好像是恋爱进程中的一个重要仪式。这个仪式是两个人要进一步发展下去的门槛。在她看来,一杯热咖啡就能检验一个男人是否合格。不合格的人在咖啡面前坐不定,好像橄榄要竖起放那样,不住地东倒西歪。因为咖啡这样东西衬托出他的害怕和害羞。这种男人多半喜欢喝酒,可夏农之对醉酒男人的本相最讨厌。
常常人还在咖啡馆门口,将门往里一推,热咖啡的浓香就扑面而来,那种香,热烈,遥远,又锐利,还有点失落,直击人心。就凭这股香气,便将咖啡馆内外区别成两个不同的世界。里面,就专门是谈恋爱的地方,启发人想入非非。熏得久了,头发里都浸满咖啡微酸的香气。人就好像被麻痹了一样,轻易就能将真心放开,让藏着的温柔涌出。和男朋友分手时,夏农之就选公园。风将什么气味都刮散了,心里已将彼此撇得干干净净的两个人,踱到公园岔路口,面对门口的花坛一拍两散,不要酝酿任何情绪,只想快快走开,回家好好洗个热水澡,好重新做人。
夏农之此生的第一口咖啡是就着爹爹的杯子喝的。爹爹说,上海人的口味清淡细腻,要不配上极甜重的蛋糕一起,就受不了清咖啡的刺激。实在是因为咖啡在上海永远摩登的地位,所以人们舍不下它。那时她还小,似懂非懂。她看夏工之放下杯子望了望,拣了块布朗尼放进嘴里。她从哥哥大张的嘴里,瞥见一排被劣质香烟熏得焦黄的牙齿背面。
爹爹最后几天极为痛苦,全无传说中高龄长者辞世的安详。他好几次都忍不住咬哥哥伸过去的手,像一头走投无路的老狼。哥哥此时便用另一只手托起爹爹摇摇欲坠的后脑勺,让他多少能够咬到一点自己实在的皮肉。实际上,爹爹都只是颤抖不已,已无力可使。然后,夏农之为颓然倒在枕上的爹爹抹净满面的急汗。爹爹力气用尽,常常连嘴唇都无力合拢。夏农之就帮他把两片薄得宛如鸭蹼般的嘴唇拉拢来。爹爹的假牙早已摘去,空荡荡的牙床上,几枚残存的牙根好像朽坏的木榫头一样留在牙床上,焦黄色的,看得夏农之心惊肉跳。
爹爹昏迷了,却日夜睁着眼睛。医生从衣袋里挖出一只小手电筒来,在爹爹眼前从左到右慢慢晃过。然后说,他已经昏迷了。其实这是用了镇静剂的缘故,他太痛苦了,日夜不停地哀号。夏农之每天早上走近爹爹病房的时候,都要奋力吸足一口气,将自己的身体撑起来,才走得进去。
爹爹以一种准备跑步的姿势,仰面躺在一大堆管子和电线里面,一动不动地看着右边天花板的某个方向。夏农之总觉得爹爹其实还有知觉,只是无力表达。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爹爹还醒着。爹爹的眼睛已经变得非常混浊,仔细看,似乎表面上渗出一层淡淡的血痕。那不是有生命的眼睛,死气已经弥漫其间,但却还有一种活生生的悲怆与急迫,它勉力维持着,等待着,坚持着,盼着,怎么也不肯散去。
夏农之觉得,这具身体越来越陌生,钢丝般竖起的稀疏白发已光泽尽失,体味中只有抗生素从毛孔中散发出来的干涩气味,好像一块纱布。但当她试图回想爹爹在她心中熟悉的身体与眼睛的时候,却什么也想不起来,他的身影好像是枕头上的那股熟悉的气味一样,能感到,却摸不着。夏农之觉得自己已经失去爹爹了。
“为什么爹爹不闭眼睛呢?”她悄悄问哥哥,却不敢碰到爹爹的脸。
夏工之摇了摇雪白的头,他伸手去揉爹爹的眼眶,随后,将爹爹已薄成一张纸般的眼皮捋下来,包在手心里,慢慢揉着,用自己的手心暖着。夏农之遥远地想起,哥哥的手背看上去倒是很像爹爹的样子。
爹爹脸上淌下两滴混浊的眼泪。
从哥哥的手指缝里望去,哥哥的手一松,爹爹的眼睛就又睁了开来,在暗处紧紧盯着近在咫尺的哥哥的手掌。
爹爹到底有什么未了的事?夏农之想不明白。爹爹虽说一路在教会学堂读书,却并不信教。不过即使如此,妈妈还是将《圣经》拿来,放在爹爹枕下,里面夹着一个小十字架。爹爹的寿衣早已准备好,放在医院的橱里。那是一套爹爹从前出客穿的旧衣服,夏农之为他洗干净,烫平整了,新鞋新袜也都准备好了。护工悄悄对夏农之说,要是旧衣服,就要好好摸摸衣袋里有什么忘记拿出来的东西没有。要走的人,口袋没有掏干净,有时候就走不掉。夏农之赶忙去检查,不过,衣袋里什么也没有。
孙子孙女们的确都没回来送终,但这是爹爹清醒时特别吩咐过的。爹爹自己的兄弟姐妹多年都不怎么来往了,而且大多也都谢世了,或者去国外儿女处养老了。夏农之算来算去,爹爹该见的都见过了,该了的也已经了掉。她不知道爹爹还在苦等什么。
爹爹无声地大睁眼睛的样子,让这对兄妹渐渐开始坐立不安起来。他一生经历过的委屈,不得不渐渐又在他们心中翻腾出来。
“爹爹,我知道你委屈。可这是时代不好,怨不得你,也怨不得别人的呀。”夏农之对着爹爹的耳朵说,“爹爹,你再投胎时,一定要找个好时辰,投个好人家,好像别人说的,定要衔个银勺落地。”
夏工之什么也不说,先前他还帮父亲揉眼睛,后来就光垂着头不说话。间或他叹一口气,就叹出一股陈宿的大蒜臭气来。
“爹爹,这里没什么好留恋的啦,早就没什么好留恋的啦,你就安心走吧。”夏农之几乎是哀求。她突然想到自己,对自己来说,上海的确是没什么好留恋的,可美国难道就真的有什么好留恋的?这世界难道就真有什么不能舍下的人和事?为自己想想,似乎也是没有的,何况父亲。
第三天,夏农之走进病房的时候,发现父亲眼睛上松松地盖了一块小毛巾。
她赶忙看看哥哥。夏工之摇了摇头,嘟囔了一句:“我就想让他歇会儿。”夏农之发现,哥哥整个人好像缩水的生羊毛毛衣一样,突然变得又小又僵硬。
为爹爹翻身时,夏工之让妹妹站在面向父亲的一边。脸上的小毛巾滑落下来,夏农之便看到爹爹大睁的眼睛死气沉沉地一直穿过自己的身体,望向自己身后辽远的地方。夏农之不得不别过头去。
爹爹,你到底要看到什么才能安心走呀。夏农之心中忍不住喊起来。
音乐声起,西蒙愣了一下,才意识到这是一支二战中纳粹德国的流行曲《莉莉·马莲》。德国人并不怎么喜欢提起这曲子,他从未在德国的爵士酒吧里听过这支曲子。西蒙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东方角落里总能听到这支令德国人不安的曲子。在和平饭店修复前的一个星期,他正好住在这里,在酒吧里听到过这支老曲子。现在,他凑巧又听到了。上次是几个老人演奏的爵士乐,这次,是几个年轻人演奏的音乐小品。这地方真是奇怪。
而且,居然还有个东方女人着意点了这支歌。当乐曲响起时,正独自坐在一隅的女人向乐手们伸出一只细长的手掌来致意。他想,这是她点的歌。西蒙想,也许这女人有过一个德国情人吧,虽然看她的年龄,一定是战后发生的事,但他相信时代的阴影一定会从某个角度泄漏出来的。
他在一边观望,看那个面无表情的女人静静地在一杯咖啡后面听专门为她演奏的德国歌曲,看她精心控制着自己脸上的肌肉和眼神,即使这里谁也不认识她。看她那只保养得很好的洁白细长的手,一动不动伏在烛光中的桌面上,好像一只睡着的鸟。那的确是一只日本女人的手,手指尖会微微向上翘起,指甲修剪得非常干净,有洁癖的女人才能做到这一点。
《莉莉·马莲》是支缠绵而抑郁的曲子,很像在二战中流行过的另一支曲子:《忧郁星期天》。那些音符缠绵在优雅的痛苦中,有种非常奇怪的饮鸠止渴般对毁灭的享受。正在静静享用下午茶的客人大多数是体面的本地人,他们说的上海话陌生而熟悉,令西蒙想起他第一次到上海时那些对陌生语言极为新鲜和强烈的感受。这两种声音交织在一起,让他仿佛再次置身于年轻时代,置身于在东方发生的精神危机中。与十八世纪抱着东方幻想来到东方的基督教传教士们一样,东方的现实击碎了启蒙主义对东方的幻想。他的桃花源之梦,也是这样碎灭的。
那日本女人,大概也因此而有个碎灭的德国梦吧。
她让西蒙想起了松本芭蕾舞团里那个跳白毛女的舞蹈演员。八十年代松本芭蕾舞团到北京演出,西蒙曾去看过他们的演出。那正是西蒙一生中痛苦的时期,北京大学的留学生活是他人生的分水岭,他在那里渐渐明白了革命与洗清原罪之间的机巧。从那以后,他总是喜欢重复他父亲的话:一个人在二十岁的时候没有参加过革命,他就从未年轻过。而一个人在三十岁的时候血还是热的,他就是个傻瓜。在痛苦的北京,他渐渐感到自己的血凉下来了。他发疯般地想念欧洲。
旋转门外传来海关大钟的《东方红》报时曲。西蒙的记忆一跃而起,这是中国古老编钟演奏的《东方红》。“东方红,”西蒙用中文跟着唱了一句,“太阳升。”这支曲子已经在他耳畔回荡一整天了。“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心里跟随着唱。这钟声听上去有种伦敦大本钟的腔调,很难让西蒙真正相信这是编钟发出的声音。其实是谁的声音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东方红》的曲调响彻在这里。
西蒙1972年时第一次来中国,就住在和平饭店。欧洲左翼学生领袖小组访华,虽然西蒙是个德国人,可他是牛津小组的主要成员之一。当时他就住在一个套间里,就是七楼。但直到这次,他才知道七楼的套间里有一间,是当年尼尔·考沃德住过的,那是个头发上擦着凡士林,脚上穿着香槟矮帮皮鞋的资产阶级作家,他在七楼套间里写的戏,直到七十年代,还在伦敦的剧院中上演。
新中国的旅馆竟然精心保留着欧洲二十年代的奢华之气,这是西蒙做梦也没想到的事。套间里有分外宽敞的更衣间,更衣间里完整地保留着褐色的抽屉,鞋架和衣架。身处寂静的套间,似乎地理大发现时代还未过去。西蒙当时只带了一个小背囊,他将它放进那里,感到自己很孤单似的。
学生小组在西蒙的起居间里开会。他们得到通知,王洪文要来饭店接见欧洲学生。按中国的习惯,第一个与他握手的,应该是学生访问小组的领导。这时,学生们才意识到,成员们来自不同的左翼组织,根本没有一个大家都承认的领导。问题非常严重,在上海是王洪文接见,已有了第一个握手和要在接见时坐在他右手边的位置的问题。到北京是周恩来接见,那个位置因为周恩来,甚至有可能是毛泽东的接见而变得非常重要。所以学生们必须在一开始就解决这个问题。西蒙的起居间里气氛紧张。大家都想当这个领导,但没人真正能让别人甘心退让,后来,决定大家轮流当领导,获得坐在东道主右手边的位置。
在西蒙的记忆里,年轻的共产党人王洪文有些愚蠢和自大。特别是他吃饭的时候,没有基本的礼貌,会发出很响亮的声音。从王洪文嘴里发出的声音,竟然一举击垮了西蒙对革命的精英主义理想。他并不相信文化的革命可以在草莽中发生,并得到成功。这种世界观的基础,当然是马克思主义的,而不是列宁的。西蒙一直以为自己仍旧是个毛主义者,他一直以为文化的革命,可以在古老的文化中发生,比如中国。毛是一个与古老龙文化决斗的勇士,这点上西蒙和达利差不多是同样的观点。
后来,他听到过一种无聊的说法,他听说王洪文不肯请他们吃西餐,是因为他不会用刀叉吃饭。他只肯请他们到上海大厦吃扬州狮子头。
年轻的学生们,中分的金色长发,曳地的喇叭裤,坐在龙凤厅窗前的桌上。阳光从江边薄雾中白亮地闪烁,照亮了整张桌子。桌上放着整张金黄色的维也纳猪排,和洋葱汤。炸猪排的盘子上,烧制着红色的和平饭店标记。旁边是紫红色的甜菜头,配菜。还有削成橄榄形的淡黄色土豆。他也能看见穿着白色卡其立领制服的服务生,他们的制服烫得笔挺,配着蓝色长裤。那是1972年。那时他痛恨德国历史中的重重羞耻,痛恨父母辈对大战历史的缄默回避,他有意用英国化的名字,穿系带皮鞋。他在中国过得挺自在,中国人看到他,只叫他外国人,并不追究他到底是哪个国家的。
西蒙推开椅子站起身来,走到那女人身边,用德语问她是否想要跳支下午的茶舞。“就像最普通的中年人那样。”西蒙说得并不得体,话一出口,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妥。他为自己说德语的声音吓了一跳,他这些年来已经习惯说英语了。
但那女人不动声色地用德语简洁地答道:“好。”
西蒙一直住在英国,在英国研究上海道台的历史,和乔伊住在一起。他特意在老家玛堡老城的陶瓷铺里特地定制了一块瓷砖,上面写着“西蒙和乔伊”,将它挂在伦敦家的大门上。它看上去好像塞林格短篇小说集的封面,一个如塞林格小说封面的门牌,是西蒙狂飙的年轻时代最后的纪念。在伦敦安顿下来,他的两鬓已白发丛生。
当西蒙和那个女人在音乐中移动身体起舞时,《莉莉·马莲》已经演奏到一半了。他们只专心跳舞,好像是与自己痛苦而不能忘记的过去跳舞一样。
在这支曲子里,他只是个还没到牛津读书的德国激进学生罢了,他在大街上烧毁了中学历史教科书,因为书上隐瞒了二战的历史,他在集会时喊着“不要相信三十岁以上的人”的口号。他想到,现在他已经六十多岁了。他正置身遥远的上海,他听到了《莉莉·马莲》,一支流连于痛苦中,并紧紧抓住它不放的曲子。人到底为什么要紧紧抓住痛苦的过去呢?西蒙不能解释,但被深深打动。
突然,西蒙感到那女人轻轻站到了他的脚面上。这真是个聪明女人。是的,学生在七十年代曾这样跳舞,那些恋人们,这风气是从西班牙传过来的。大麻令人飘飘欲仙,女人的重量正好能压住飞翔般的双足。西蒙承受着她的重量,比起欧洲女人,东亚女人真是轻盈多了。松本小姐在舞台上掀起了她的白色假发,旋转,旋转,旋转。人民大会堂里飘荡着一股面条气味,是从中国人的衣物上散发出来的,西蒙很容易分辨出来。理想世界正在崩溃,一片泥泞,披着白发的松本小姐还在旋转,旋转,旋转,日本女人脸上那种不同于中国女人的凛冽神情令他印象深刻。现在,那些痛苦呈现出了诗意。
西蒙在那女人的眼睛里读到了心心相印。西蒙心想,也许应该带这个女人上楼去,化身为她的德国情人,与她做爱。与她做爱,就好像与自己痛苦而不能忘记的过去做爱一样。即使他们做爱,也是因为找到了与那过去相会或是告别的渠道。这样的做爱,更多来自于不可自拔的心灵需要,而不是精力旺盛的生理需要。西蒙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明确地感受到了身体与精神之间这种曲折的需求。
陌生女人在西蒙脚面上只停留了短短几个小节,在乐曲的最后。然后,那女人离开他的脚面,松开手,鞠躬,回到了自己的桌前,一切恢复原状。
西蒙回到自己桌前时,接着喝他杯子里剩下的威士忌,那是美国出产的威士忌,四朵玫瑰。他的上海史学家朋友孟建新则在喝一杯黑咖啡,他那东方人不动声色的脸上浮现着点点笑意。
“一股鸦片气味。”孟建新对西蒙轻声说。
“你又看见什么了?”西蒙徒劳地环视了一下四周,他只看到他们旁边桌上坐着面容相似的三个人,正悄无声息地吃着糕点,那三个人之间一直没有交谈。接着他又看到八角亭下有闪光灯闪电般地亮了一下,又亮了一下,有人在照相。他知道自己是看不见孟建新看见的那些旧景的,尤其无法闻到他总是纠缠不休的所谓鸦片气味,那是上海原罪的气味。
每个人都浸泡在自己的原罪之中。西蒙的脚面上又感受到那个陌生女人的体重。
有个人穿着烫得平平整整的咔叽棉布人民装,左边胸袋里,学着南下干部的样子,别了一支钢笔,一脸的谦恭收敛。他悄悄走进咖啡座来。他在旧皮圈椅上坐下,叫了一壶上海咖啡厂生产的咖啡。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陪领导出差来上海,他才住进了和平饭店。同事还问,怎么不住家里,他说,家里太小,转个屁股都转不开。当时每层楼的柜台上,凭住宿证供应上海产的香皂和香烟,算是和平饭店内宾的特权。
“清咖还是奶咖?”服务生问。
他猜想这清咖就是清咖啡的缩略语,里面透出一股上海市井的油滑之气。“清咖。”他说。
那是他去新疆地质队后第一次回上海出差,整整十一年之后。他却没回家。要不是有一天在福州路劈面遇到爹爹,家里谁也不会知道他回上海来出差了。
喝下第一口咖啡,他整个人像皱而干的棉布入了水,微微飘荡着平展开来。他终于松开拘谨的后背,向后靠去,陷进吱吱轻叹的皮椅子里。不常喝咖啡的人的身体,对咖啡也会有像对烈性酒那样的反应,意识有些飘移。他的身体竟然经历过极度饥饿后,还能喝到上海的咖啡,这是连胃都不能相信的。身体的反应,与饿得将要晕厥前相似,即使坐着一动不动,也会突然大汗淋漓,心剧烈地跳动。在幽黯的壁灯光里,视野似乎收得窄了,也好像要晕厥前眼前出现的聚焦模糊。
他软绵绵地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口咖啡。是的,不是昏过去,而是回到了“从前”。
夏工之眺望那个人,他坐在一团暗色之中,恍惚不知所在。甚至这个人,他应该不知道自己是谁。他就是六十年代的自己。
母亲清了一下嗓子,从大衣内袋里摸出两个布包来,放在桌上摊开。一样,是爹爹从前戴在手上的金戒指。另一样,是一把小指长短的银勺子。
母亲将金戒指推向夏农之,说,“爹爹吩咐过,这个给你,我们结婚时,自家银楼师傅做的,刻了我们的名字。”
然后,她将那柄银勺子推向夏工之,“1952年退赔时,你爹爹拼死也要留下这把勺子给你。金条银币当年都退赔出去了,只有这把勺子,是爷爷早年发家时,家里铸的第一批老货。你小时候曾用它吃饭呢。”
夏农之将爹爹的戒指戴在中指上。可是戒指太大,在手指上晃荡,她知道,它就是那枚不祥的戒指。她取下它来,对妈妈说,等回美国后,找根项链来挂在颈上。可母亲马上捋下自己手上的戒指,让夏农之先戴上爹爹的戒指,再用母亲这枚稍小些的戒指挡在外面,使它不至于滑落。
夏工之伸手拿起那只勺子,应该是许久未用了,勺子面上黑黢黢的,却似乎留着些牙齿咬过的痕迹。这是自己小时候的齿痕吗?惊奇淡淡浮上他的心头。透过手指的缝隙,他看到包裹勺子的旧手帕上,有爹爹工整的钢笔字:米奇吾儿。
仅仅这四个字,没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