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八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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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金田起义

英国用大炮强迫中国输入名叫鸦片的麻醉剂,“看起来很奇怪的是,鸦片没有起催眠作用,反而起了惊醒作用”。(1)面对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闯入国门和清朝统治者加重压榨的局面,中国广大人民的反抗斗争普遍兴起,农民大起义的风暴日益来临。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近代中国最早向西方寻找救国救民真理的洪秀全发动了金田起义。中国历史上最大一次农民战争,即太平天国革命由此正式开始。

洪秀全与“拜上帝教”

太平天国起义是由洪秀全创立“拜上帝教”,并与冯云山一道进行了多年宣传、组织活动而准备起来的。

洪秀全,原名火秀,谱名仁坤,广东花县客家人。1814年1月1日(嘉庆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诞生在花县福源水村的一个农民家庭,第二年全家迁居县城西南约五十里、离广州约百里的官禄。他七岁入塾,至十六岁因家贫辍学。在这十年里,他熟读了“四书”“五经”和其他文史书籍。辍学以后,在家助父兄务农。十八岁起受聘在本村和附近乡村任塾师。从十六岁起到三十一岁止,他多次赴广州参加科举考试,每次都名落孙山,连个秀才也始终未能考上。

家境和经历使洪秀全对广大贫苦农民的疾苦,有切身体会,对当时社会的腐败,有较多感受。广州一带在鸦片战争前后是中国接触外国资本主义最早,人民反侵略反压迫最激烈的地方,这又使洪秀全有机会较早地接触西方的事物,能强烈感受到人民群众的斗争情绪。

1836年,洪秀全在广州应试时,有人在街头送给他一部基督教的布道书,名叫《劝世良言》。此书是广东肇庆府高明县(今高鹤县)人梁发编写的,初刊于1832年,约九万字,分九册,由六十多篇内容互不连贯的短文构成,主要是摘录基督教圣经的段落,然后针对中国的某些现实问题加以阐发,反复宣扬上帝耶和华(书中译作“爷火华”)是“独一真神”,人人只应敬拜他而不应拜别的偶像,以及关于天堂、地狱之类的教条。洪秀全当时正忙于应试,只略做翻阅,便漫不经心地放进书箱,带回家乡。

1837年,二十五岁的洪秀全赴广州应试,又是落第。在愤恨和苦闷中,他回家后大病一场,历时四十天。在病中他神情恍惚,梦幻缠绕,梦见自己来到天上,有一位金发皂袍的老人,向他指出妖魔迷惑世人,并给他一柄剑,要他把各种妖魔斩除驱尽,并封他为“天王大道君王全”,等等。因此他在病中经常大叫:“斩妖!斩妖!”在室内奔走跳跃。这些梦境,可能是他一年前涉猎《劝世良言》后留下的片段印象在病中的再现。

太平天国革命领袖洪秀全

1843年,洪秀全第四次赴广州应试,又是名落孙山。这时,鸦片战争刚结束,广州一带笼罩着高昂的抗英和反清的气氛。时代的召唤,加上屡试未中的悲愤,终于促使洪秀全毅然抛弃科举仕途的幻想,开始摸索救国救民的真理。

洪秀全赴考回来后,在离家约三十里外的莲花塘教书。6月初的一天,他的表兄李敬芳偶从洪秀全处借去《劝世良言》。李敬芳看完送还时兴奋地告诉洪秀全:这本书内容非常新奇,与中国的经书完全不同。因而引起洪秀全的注意,他细心研读之后,受到极大震动。原来书中所宣传的只有上帝是真神,别的偶像都是假神之类说教,使洪秀全联想到自己对文昌、魁星两像的膜拜并不稍懈,然而考了十五年,连个秀才都没有考上,这岂不说明平时所崇拜的神佛、偶像,皆为假神吗?他熟读中国古书,古书中确实屡屡提到“上帝”二字,这说明古人是尊崇上帝的,因而古代有过传说中的“唐虞盛世”。他又联系到六年以前大病中的奇梦异象,认为在天上所见到的那位赐给自己宝剑的老人,就是上帝。把这些个人遭遇、古书记载和病中奇梦串在一起,洪秀全相信《劝世良言》所说的:只有上帝是独一真神,别的偶像都是邪魔,并认为自己确曾上天,见到过上帝。于是,他首先说服李敬芳、冯云山、洪仁玕等人信奉上帝,并根据“只拜上帝,不敬邪神”的信条,把各自执教的村塾中的孔子牌位除去。

洪秀全这位对现实绝望的年轻知识分子,从此走上了叛逆的道路,狂热地向人宣称自己受上帝之命下凡救世,劝导人们只拜上帝,不拜别的偶像,从而开始创立一种独特的“拜上帝教”,尽管他本人及其信众并未给这种新信仰命名为“拜上帝教”。

不久,洪秀全又和李敬芳定制了两把剑,剑上镌刻“斩妖剑”三字,各执一把。洪秀全还作了这样一首诗:

手提三尺定山河,四海民家共饮和。

擒尽妖魔归地网,摧残奸宄落天罗。

东南西北归皇极,日月星辰奏凯歌。

虎啸龙吟光世界,太平一统乐如何。(2)

诗中反映洪秀全立志“斩妖除魔”,以达天下太平一统的决心和理想。

洪秀全宣传拜上帝,不拜包括祖先在内的其他偶像,而且除去孔子牌位,这些,招致了村中传统势力的激烈反对,他执教的村塾亦被迫散伙了。他和冯云山等难以在本乡立足,乃决定外出传教。

1844年4月初,洪秀全和冯云山等离乡外出,先在珠江三角洲一些州县,继而于5月下旬到广西贵县赐谷村洪秀全表兄王盛均家,在附近开展传教活动,并打毁了当地的六乌神庙中的偶像,题诗斥其罪恶。但在贵县只吸收信徒一百多人。

同年11月18日,洪秀全离开广西,于月底回到花县,一面继续教书糊口,一面宣传拜上帝,直至1847年春。在此期间,他写了许多诗歌和文章,以充实“拜上帝教”的理论,保存至今的主要有《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等篇。1847年3月,他和洪仁玕同往广州,向美国基督教南浸礼会的传教士罗孝全(I.J.Roberts)学道,细读了“圣经”原著《新约全书》和《旧约全书》,直到7月离开。在此同时或稍后,洪秀全又写了《原道觉世训》。上述三文,1852年合编成《太平诏书》,洪秀全创立“拜上帝教”的基本理论,大多已包含其中了。

《原道救世歌》用诗歌形式,着力宣传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说明上帝是唯一真神,是人人共同的父亲,一衣一食都受其赐予者,人人都应该并且有权敬拜上帝,不拜别神,“无分贵贱拜宜虔”,“何得君王私自专?”在这些宗教平等的宣传中,表露出政治平等的愿望。二是论证做一个“正人”的行为标准,就是反对奸淫、忤父母、行杀害、为盗贼、为巫觋、为赌博等“六不正”,反对吸鸦片、饮酒、看风水、相命,提倡贫富有命和儒家宣传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等等。

《原道醒世训》揭露了中国的黑暗现实,谴责“世道乖漓,人心浇薄,所爱所憎,一出于私”;宣传“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因此人们不要“存此疆彼界之私”,“起尔吞我并之念”,而应通过“淑身淑世”,“正己正人”的道德修养,把这个“陵夺斗杀”之世,改造成“公平正直”之世,以使“天下一家,共享太平”(3)。这里反映了洪秀全对社会黑暗的强烈不满,对经济平等和社会大同的向往;他把基督教的说教与中国古代大同理想相结合,提出了改造社会的设想。他还认为,“乱极则治,暗极则光”,“于今夜退而日升矣”,对于建立理想社会很有信心。

《原道觉世训》最重要的是提出了一个“阎罗妖”,作为各种邪恶丑行的集中代表,让它与代表光明、正义的“皇上帝”相对立,并把世间各种人为的偶像,称之为阎罗妖的“妖徒鬼卒”。洪秀全宣布:阎罗妖是“最作怪多变,迷惑缠捉凡间人灵魂”的“老蛇妖鬼”,号召人们赶快“共同击灭之”。洪秀全所说的“阎罗妖”,事实上是指的清朝皇帝。文章中有一处几乎指名直斥了清朝皇帝:“耶稣尚不得称帝,他是何人,(腼)称帝者乎!只见其妄自尊大、自干永远地狱之灾也”。(4)可见,他号召人们共同击灭阎罗妖,无异于发出向清朝统治进击的讯号。树立起一个罪恶、丑行的代表阎罗妖,并号召人们向它进击,这是洪秀全对《劝世良言》及基督教教条的重大突破。《劝世良言》按照基督教的教义只劝导人们拜上帝,不拜别神,只要求贫者安贫、富者慕义,把美好的天国建立在天上,供人们死后去享受,完全是愚弄和欺骗。而洪秀全却要求人们向罪恶、丑行进击,用斗争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从而改变了《劝世良言》的本旨,使得上帝由愚弄人民的工具,变成用以宣传和组织革命的旗帜,把西方殖民主义的上帝,改变成中国农民能接受的上帝。

从《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到《原道觉世训》,也可看出洪秀全的思想,从浓厚的宗教色彩中显现出反清革命色彩。

大约在1848年冬,洪秀全经与冯云山商量后,写了《太平天日》一文(此文迟至1862年经修改后刊印)。它大大完善了洪秀全1837年病中“升天受命”的奇梦故事,宣称自己是上帝第二个儿子,是“天兄”耶稣的弟弟,受命下凡救世,上帝嘱他下凡杀妖时,“放胆为之,凡有烦难,有朕作主”。还编造上帝鞭挞孔丘,斥其“教人之书多错”等情节。编造和完善这些故事,是在于说明跟着洪秀全,独尊上帝,反对其他一切偶像和现世一切黑暗、压迫,是正义的,并且是必能取得胜利的。

以上三篇诗文,连同《太平天日》,完成了洪秀全创立“拜上帝教”的过程,也为太平天国起义准备好理论基础。洪秀全生活在一百多年以前的中国,还不可能建立科学的理论。由于当时广大农民普遍没有文化,和受封建迷信的严重影响,比较容易接受洪秀全这种宣传。

洪秀全用宗教语言所说明的道理,即只有上帝是真神,其他一切偶像,包括孔夫子、菩萨、阎罗等都是邪神;人人都是上帝的子女,而上帝是万能的,同情大家的,派了自己的儿子下凡来指引大家,通过斩妖驱魔,建立人人都能过上平等、和睦生活的人间天国,这些道理,除了“上帝”为当时一般中国农民所生疏以外,其他都是当时广大农民容易明白的。他们相信这些道理之后,在精神上就大大受到鼓舞,敢于站在上帝的一边,敢于同一切妖魔及其徒卒斗争。这种一神论的理论,严格的道德要求(“六不正”之类),也易于把习惯于散漫生活的农民,结为统一的组织。所以,这些用宗教语言宣传的理论,成了发动太平天国起义的精神武器。然而,无论是上帝或任何别的宗教偶像,都不可能把广大被压迫的群众真正引向光明、幸福之途。所以,这种浓厚的迷信色彩,在一定条件下反而起到麻醉的作用。后来在洪秀全本人身上和太平天国历史上,这表现得非常清楚。

荆山紫水汇群英

当洪秀全在从事创立“拜上帝教”的各项工作时,冯云山正在广西紫荆山地区从事艰苦的宣传、组织活动,为太平天国起义聚集和准备基本队伍。

冯云山(1822—1852)出生在离洪秀全家乡官禄五六里的一处名叫禾落地的村子。其家原为“殷实”之家,但到他成年时已家道衰落。冯云山青少年时代的经历,与洪秀全有不少相似之处。他自幼聪颖好学,除了熟读“四书”“五经”之外,还研读了兵法、天文、地理、历算等书,具有丰富的学识;成年以后,也在家乡及附近村塾中教书,同时多次应科举考试,皆失败。1843年,洪秀全开始向人宣传拜上帝时,冯云山和洪仁玕是最早的信徒。1844年,他随洪秀全到广西贵县赐谷村后,在洪秀全11月间返回花县之前,冯云山已在9月间前往广西桂平县,深入紫荆山地区。

紫荆山地区方圆二百多平方公里,居民除世代居住的汉人外,还有很多壮、瑶等民族和大半来自广东的汉族客家人。他们多以“种山烧炭”为生,生活极为贫苦,有长期反压迫斗争的传统;这里又地处桂平、武宣、平南、象州各县交界,官府力量有所不及,“无岩泉之灵秀,有草木之苍莽”,(5)一向被封建统治者视作“离城甚远,地辟而险,久为藏污纳垢之区”。(6)冯云山选择这样一个有利于组织群众,积蓄反抗力量的地区作为活动中心,是很有见识的。他不顾自己身无分文,举目无亲,排除一切困难,于1844年11月先到桂平新墟,打算在此给人佣工,但因找不到雇主,就转到与金田村只隔一条小河的紫荆山口的古林社,受雇于曾槐英家。他住在曾家的牛房里,干挑担挖土、割禾打谷、拾屎拣粪等各种苦活,借此糊口和接近群众。他还经常跋山涉水,深入紫荆山里,开展宣传拜上帝和物色人才、聚集力量的活动。1845年春,冯云山被介绍到紫荆山里的高坑冲张家,次年又转到紫荆十八山内的鹏隘山大冲曾玉珍家教书。他在曾家教书时,在书房门前贴过一副对联:“暂借荆山栖彩凤,聊将紫水活蛟龙”,明确地把紫荆山地区作为聚义造反的立脚地。

经过冯云山几年来栉风沐雨,历尽艰辛的努力,到1848年时,紫荆山及其周围一带已有各种群众几千人信奉上帝。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农夫之家,寒苦之家,包括紫荆山里种山烧炭的贫苦农民三百余家、贵县龙山矿工几百人,以及其他农民、小手工业者、挑夫、小贩;此外,还有少数地主和士绅。在这些人中,涌现出杨秀清、萧朝贵、韦昌辉、石达开以及秦日昌(后改名日纲)、胡以晃等核心人物。杨秀清是紫荆山里的鹏隘山(属桂平县)人,出生在贫苦雇工家庭,五岁丧父,九岁丧母,从小孤苦伶仃,由伯父抚养成人,以种山烧炭为生。他虽不识字但极机警,喜用权谋,有组织能力。在冯云山的引导下信奉上帝后,很快成为一个骨干分子,在鹏隘山吸收了很多信徒。萧朝贵,原籍武宣县东乡罗禄洞,其父时迁居鹏隘山古棚村,与杨秀清比邻,遂相结纳,也以种山烧炭为生。韦昌辉,原名韦政(又作韦正),桂平县金田村人,出身地主家庭。其父韦源玠,用钱捐了个“国子监生”,为了显耀乡里,在家门前挂起荐称“登仕郎”匾额。同乡的秀才梁嘉,挑唆大湟江巡检黄基逮捕了韦源玠,勒索数百金后才释放。韦昌辉欲寻机报仇,信奉了“拜上帝教”。石达开,贵县龙山那邦村人,出生于小地主家庭,他自幼读书,也参加过耕种和兼做些小生意,少年时,喜读《孙子兵法》,有经略四方之志。

“拜上帝教”的参加者,不但都只信上帝,不信别神,不拜祖先,而且有强烈的排他性,其宗教活动有日益强烈的政治色彩。它定期礼拜祈祷,又有严格的纪律,共同遵守各种条规,“犯者,亲爱必杀”(7),稍后还实行“凡拜上帝者团聚一处,同食同穿,有不遵者即依例逐出”。(8)因此,紫荆山及附近一带的拜上帝信众,事实上形成了一个大的统一组织,被远近称为“拜上帝会”。

洪秀全在广州向美国传教士罗孝全学习基督教经典后,于1847年7月离广州重赴广西。8月27日到达大冲,会见了分别已有三年的冯云山。

洪秀全的来到,给紫荆山地区拜上帝会会众以很大的鼓舞。当时,拜上帝会与地主团练间的冲突不时发生,“拜上帝人与拜上帝人一伙,团练与团练一伙,各自争气,各自逞强,因而逼起”。(9)形势促使洪秀全、冯云山等人加快起义的准备工作。他们一面天天写信或派人四出,劝人加入拜上帝会,一面加紧制定和完善各种条规和宗教仪式,其中包括作为全体拜上帝会众行动准则的《十款天条》,即崇拜皇上帝、不好拜邪神、不好妄题皇上帝之名、七日礼拜颂赞皇上帝恩德、孝顺父母、不好杀人害人、不好奸邪淫乱、不好偷窃抢劫、不好讲谎话、不好起贪心。与此同时,为了扩大拜上帝会的影响,洪秀全、冯云山等人还亲自带领会众在附近破坏偶像、捣毁神庙,其中最著名的一次是1847年10月28日捣毁象州的甘王庙神像,传闻甚远,信从愈众。

随着拜上帝会的发展,它与地主团练之间的冲突也日趋激化。紫荆山团练头子王作新,于1848年1月间逮捕冯云山和卢六,向府县控告冯云山等“阳为拜会,阴为谋叛”。当时正在贵县的洪秀全得讯后,于4月初旬赶回广州,设法营救。他幻想利用1846年清政府正式颁布准许洋人传教的命令,向两广总督呈诉,但是毫无结果。

冯云山等被捕后,由于王作新没有抓到冯云山等人谋叛的证据,加以杨秀清、萧朝贵等又发动会众捐钱营救,冯云山本人也作了坚决机智的斗争。因此,1848年10月,桂平县将冯云山以“无业游民”释放,押解回籍。卢六则在此之前已被折磨死于狱中。冯云山在被押回原籍的路上,说服两个押差,一同返回了紫荆山。

冯云山得知洪秀全为营救自己已回广东,便立即赶去找他。两人几经路途相左,于1848年冬在花县重会,共同商讨了起义计划后,于1849年7月再次一起回到紫荆山区。这时,以紫荆山为主要基地,拜上帝会的势力已经扩大到东自平南、藤县,西至贵县,南起陆川、博白,北迄武宣、象州,以及广东信宜、高州、清远等广大地区,成为两广一股新崛起的、富有生命力的反清力量。

从1849年秋天起,洪秀全、冯云山等人派人分赴桂平县金田村、紫荆山里的洴田村、平南县花洲的林长坳,以及陆川县的陆茵村等地,开炉制造武器。其中以金田村的规模最大,有十二座炼铁炉,日打农具,夜打武器,制好的武器秘密投入村西犀牛潭隐藏。他们还在信众集中之地设立“大馆”,进行思想教育和作战训练。

为了防止在重要时刻再发生意外,1850年上半年,洪秀全、冯云山从紫荆山秘密转移到平南县花洲山人村胡以晃家。6月,洪秀全派人回花县接家人来广西。7月,洪秀全发布总动员令,派人分赴各地,通知会众于11月4日(道光三十年十月初一日)之前到金田村集中,即“团营”。并命杨秀清、萧朝贵在金田设立机关,主持“团营”工作。这时,洪秀全豪情满怀,作诗抒志:

近世烟氛大不同,知天有意启英雄;

神州被陷从难陷,上帝当崇毕竟崇。

明主敲诗曾咏菊,汉皇置酒尚歌风;

古来事业由人做,黑雾收残一鉴中。(10)

洪秀全以开创帝业的汉高祖、明太祖自况,决心推翻清朝,建立新的国家。举行武装起义的计划,终于正式提到日程上来了。

金田起义

各地拜上帝会的会众接到“团营”命令后,纷纷变卖屋宇、家产,全家离村,先按照规定的地区集中,然后开向金田村。

在“团营”的过程中,会众先打击当地地主劣绅,包括抢割其田禾,毁坏其房屋,还捕杀某些罪恶深重的地主,以及向敢于阻挡的地主团练直接进行武装反击。因此,武装冲突事实上已经陆续开始了。

到达金田村以后,会众将所携带的财物交给公库,其生活一概由公库按照规定供给,这就是太平天国史上“圣库”制度的开始。同时,按男女分别编制,男的按《周礼》“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的方式编制成军,分别由伍长、两司马、卒长、旅帅、师帅、军帅率领,一军合计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人;女营则每军只二千五百人。老人和小孩另外编制,随营服务。

到了预定的11月4日,各地会众大多数陆续到达金田,男女老少总人数约一万以上。立即按统一的编制和指挥,分头进行各项起义的准备工作,如修建工事,赶制武器,储存粮食,等等。

由于广西到处掀起反清斗争,加以拜上帝会与当地反动势力的冲突日趋激烈,清政府从各地调兵遣将,前往镇压。1850年9月,清政府调湖南提督向荣为广西提督,率楚兵入广西,并令云南提督张必禄率兵会剿。10月,清政府起用已退职在家的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命他赴广西主持军事(林则徐由福州起程后,于11月22日病死广东潮州途中)。11月,清政府革除镇压不力的广西巡抚郑祖琛,命周天爵继任;12月,又命原两江总督李星沅为钦差大臣,主持广西军务。到1850年年底,先后调入广西的清军已逾万人。拜上帝会与清军已是两军对峙,战云密布了。

12月25日,清军浔州协副将李殿元包围花洲,当地拜上帝会众奋起反击,但因寡不敌众,不能突围。杨秀清得讯后,立即从金田派蒙得恩率精锐数百人东出,在花洲会众配合下,27日在平南县思旺圩大败清军,并于次日迎洪秀全等回到金田,此即太平天国史上的“迎主之战”。1851年元旦,拜上帝会又在桂平县新墟西南三里的蔡村江边大败来犯的清军,歼灭副将伊克坦布所部三百余人。“迎主之战”和蔡村江之战表明,武装起义的正式发动已经刻不容缓。

1851年1月11日(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初十日),是洪秀全三十八岁生日。已经到达金田“团营”的全体会众,拿起武器,汇集金田村西边犀牛岭古营盘周围。洪秀全登上中央的高台,宣布起义,建国号太平天国,并规定太平军军纪五条:(1)遵条命;(2)别男行、女行;(3)秋毫莫犯;(4)公心和傩(即和睦),各遵头目约束;(5)同心合力,不得临阵退缩。(11)这就是举世震惊的金田起义。

金田起义后,太平军先后在牛排岭、屈甲洲打败向荣的清军,进入武宣县境。3月23日,洪秀全在武宣东乡,正式称“天王”。接着,授杨秀清为左辅正军师,领中军主将;萧朝贵为右弼又正军师,领前军主将;冯云山为前导副军师,领后军主将;韦昌辉为后护又副军师,领右军主将;石达开为左军主将。这就是太平天国前期的五军主将制度。

金田起义的营盘遗址

清政府闻金田警报,就在3月派广州副都统乌兰泰率军入广西;4月,命大学士赛尚阿为钦差大臣,赴广西统帅各军,加紧调兵遣将,妄图把太平天国扼杀在广西。太平军则于4月3日在武宣三里圩设伏击败广西巡抚周天爵、提督向荣的追兵;6月9日,在象州县中坪墟打败向荣、乌兰泰的追兵,歼敌三百多人;7、8月间,在桂平双髻山与敌激战失利,9月11日移军至平南县思旺、官村一带。9月15日,向荣追到官村,太平军在萧朝贵、冯云山指挥下,袭击向荣大营,一举击溃敌军一万多人,缴获了大批粮饷、武器,继而乘胜北上,水陆两路向永安州(今蒙山县)挺进。9月23日,由罗大纲率领的太平军先锋部队一千多人抵达永安城郊,驻守在城外水窦和湄江沿岸的清军,仓皇逃入城内。9月25日,罗大纲部队架梯攻入城内,一举夺取永安。

太平军攻克永安后,乌兰泰率军跟踪追到湄江西岸,在佛子村及中营一带扎营,但不敢贸然攻城;向荣则在官村败后逃入平南,托病不出。在清廷督催下,他率军来到永安城东古苏冲。10月20日,太平军突袭向荣军营,向荣败逃昭平,继而又托病到桂林。此后二三个月,永安周围无大的战事。太平军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整顿队伍,补充弹药,加紧进行各项军事、经济和政治活动。

在军事上,洪秀全多次下诏鼓舞士气,重申整顿军纪。还刊印《太平条规》,具体规定包括服从指挥、爱护群众、保护武器等军队的纪律制度。同时,还抓紧修城门,设岗哨,在城外要地筑垒,建炮台,起望楼,树栅寨,分兵扼守,加强城防。

在经济上,除了继续迫令地主、富户捐献钱粮等外,还派人下乡宣传太平天国政策,发动群众抢收地主田禾,将一半分给农民,一半归太平军食用。

在政治上,一是封王和建立官制。洪秀全于12月17日发布封王诏令:杨秀清为东王、萧朝贵为西王、冯云山为南王、韦昌辉为北王,石达开为翼王,并明令由东王杨秀清节制各王。秦日纲、胡以晃为丞相,罗大纲为总制。在11月17日发布的诏令中,还提到了各种官职,如监军、总制、丞相、军师等。说明此时,太平天国的官制已基本上确立,即军师(加衔“王”)、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和两司马等十二级,其中将军以上为朝内官,总制以下为军中官职。二是颁行《太平天历》。以1852年2月3日(清咸丰元年十二月十四日)为壬子二年元旦。它删除旧历书的“干支生克”,“日时吉凶”和其他封建迷信文字,增加了农业知识和气候变化的文字;定一年为三百六十六天,十二个月,单月三十一天,双月三十天,全年二十四个节气;年、月、日仍用传统的干支记法,但地支中的丑、卯、亥三字,分别以好、荣、开代之;其记日的干支比当时阴历的早一天,其礼拜日则比西历的也早一天。太平天国颁行自己的历法,是对清朝“正朔”的公然否定,宣告与清皇朝彻底决裂,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三是制订和刻印了许多书、文,除《太平条规》之类规定军纪的书籍外,还刻印了包括《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奉天诛妖救世安民谕》《谕救一切天生天养中国人民谕》等揭露清朝罪恶、号召人民踊跃参军的宣传文告。

太平天国还在永安进行了肃奸斗争。金田起义后,清政府在派兵镇压的同时,还企图使用奸细从内部破坏太平军。当太平军驻军永安,清政府更特谕赛尚阿“设法密委有胆有识者,潜入城中,探悉军情,或设法诱擒,或与城内被胁绅民密相要约,以为内外夹攻之计”。(12)洪秀全察觉敌人的阴谋,特下诏要大小兵将“千祈坚耐,莫被诱惑”。因此及时破获了周锡能通敌案。周锡能,广西博白人,金田起义时受职军帅。1851年6月,他诡称回原籍招集未及参加金田团营的兄弟,借以脱离太平军,投降清朝,接受清军指令,与朱八、陈五等人来到永安,刺探军情,扰乱军心,准备里应外合。因其行踪鬼祟,被杨秀清识破,遂于12月21日当众审讯。周锡能等供出实情,被处以极刑。

太平天国的各项体制和立国的规模初步确立,从而提高了太平军的战斗力,为太平天国运动的迅猛发展打下了基础。


(1) 马克思:《中国记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5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545页。

(2) [瑞典]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太平天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以下简称《太平天国》第6册),神州国光社1952年版,第850页。又据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上),第62页,对一些译文作了改动。

(3) 《太平天国印书》(上),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5—16页。

(4) 《太平天国印书》(上),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7—22页。

(5) 民国九年(1920年)编《桂平县志》卷4,第10页。

(6) 半窝居士:《粤寇起事记实》,《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4页。

(7) 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编《浔州府志》第27卷,第30页。

(8) 《洪仁玕自述》,《太平天国》第2册,神州国光社1952年版,第85页。

(9) 《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第2册,神州国光社1952年版,第788页。

(10) 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太平天国》第6册,神州国光社1952年版,第869页。

(11) 《天命诏旨书》,《太平天国印书》(上),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19页。

(12) 《东华续录》(咸丰朝)第1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