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十四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能源互联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能源互联网是推动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战略支撑,对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综合效率,推动能源市场开放和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宁夏中宁县能源互联网PPP 项目是由宁夏中宁工业园区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对辖区内火电、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余热发电等调峰、调频、备用等发电辅助服务和电解铝等可中断负荷等灵活性资源进行商品化改造,建立相应的灵活性资源的分时、实时价格体系和交易机制,并在灵活性资源市场基础上开展多能虚拟发电厂试点,对城市的工商业用户以及家庭开展柔性负荷改造工程,采用需求响应负荷集成商等新型商业模式建设运营的示范项目。
宁夏中宁工业园区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由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网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宁夏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宁县工业(物流)园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共同参股组建的集能源系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互联网技术应用,以及能源配售、用能服务、节能管理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公司按照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服务的模式,帮助企业实现能源节约、提高效益,并持续推动中宁县工业经济深度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
(二)社会资本方选择
该项目通过与大量能源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本土企业的深入交流与讨论,最终确定了具有成熟管理经验,先进技术方向和熟悉本地环境的三家企业作为合作方,充分体现了资本与技术相结合,成熟管理与创新发展相结合,企业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相结合,切实为该项目的高效运作和高质服务奠定了基础。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宁夏中宁县能源互联网PPP 项目包括光伏发电210 兆瓦、风力发电100 兆瓦、生物质发电50 兆瓦、余热发电55 兆瓦、火电厂660 兆瓦、330千伏变电站4 座、110 千伏变电站9 座;新建光伏发电47.3 兆瓦、余热发电60 兆瓦、火电厂700 兆瓦、330 千伏变电站3 座;电解铝等可中断负荷2280 兆瓦以及城市中空调、热水器等可灵活调节负荷。项目全部投入运行后,可消纳弃风电、弃光电、宁夏火电合计149.6 亿千瓦时。项目总投资195834万元。
(四)实施进度
2015年9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同意《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该方案是继深圳、蒙西试点改革方案后全国第二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也是国家电网辖区内获批的首个试点方案。
2015年12月23日,宁夏中宁县召开了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73 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成立宁夏中宁工业园区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由县工业(物流)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项目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为3 亿元人民币,首期出资额为2 亿元人民币。
2016年1月25日,宁夏中宁工业园区能源管理服务公司正式揭牌成立,明确了中宁县供电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
2016年3月16日,中介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进驻中宁工业园区,对园区内由中宁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变电站、供电线路等电力设施开始进行评估。
2016年3月底,完成了智能微网规划方案、分布式新能源初步可行性研究方案、天元锰业自备电厂2 台350 兆瓦机组接入设计和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建设方案。
2016年5月21日正式开工建设能源管理服务中心,经中宁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建设选址为中宁工业(物流)园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东侧,占地面积23 亩,建有声光电展厅和能源管理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4500 平方米,按照招投标程序公开招标后开工建设。
2016年5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委正式下达《关于宁夏中宁工业园区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开展购售电业务试点的公示》。项目公司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唯一公示的售电市场主体资格,与园区19 家用电企业签订了购售电意向性协议,开展直供电交易,月交易电量达到3.52 亿度。
2016年9月,项目公司依照《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39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科技〔2016〕20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以“中宁县基于灵活性资源的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参与了由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的“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申报。
2017年3月6日,根据国家能源互联网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战略布局及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了首批“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名单,公司项目入选首批“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公示期为2017年3月6日至3月13日。
二、运作模式
(一)合作模式
项目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采用PPP 方式建设运营,把由政府方投资建设的变电站、供电线路等电力设施按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价与社会资本结合成立新合资公司,聚集园区管委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社会融资团体三方力量共同出资组建,形成多元投资和有效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政府授予新合资公司(项目公司)能源综合配售的特许经营权。
由项目公司进行能源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综合服务,以满足区内所有用户的能源需求,以商业模式建立公平、透明和开放的电力交易市场。存量资产由项目公司入股或租用,增量资产全部由项目公司独家投资持有,项目公司具有能源配售的整体经营权,承担安全运营和能源保障的责任。
(二)投融资模式
项目总投资195834万元,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47574万元、二期投资121400万元,三期投资26860万元。
项目资本金39166.8万元,占总投资(工程静态投资)的20%;融资总额156667.2万元,占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通过贷款解决,贷款年利率4.9%,贷款期10年,宽限年限2年,按本金等额方式进行偿还。
资金使用计划为:第1年,60%;第2年,40%;注册资金与融资等比例同步使用。
(三)建设运营
项目能源互联网总体设计方案如图14-1 所示。
图14-1 中宁县能源互联网总体设计方案
项目包含火电、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余热发电,消纳弃风电、弃光电、宁夏火电等发电资源,包含热、电等多种能源消费形式,包含城市的工商业用户、电解铝等可控制、可中断灵活性负荷资源。通过对能源生产与消费侧各种能源信息的采集、调度、控制及交易,通过示范工程多能虚拟发电厂试点,其中需求侧响应可调节负荷合计374 兆瓦,占示范工程最大负荷的7.25%。
1.能源供给
项目包含光伏发电257.3 兆瓦、风力发电100 兆瓦、生物质发电50 兆瓦、余热发电115 兆瓦、火电厂1360 兆瓦,有330 千伏变电站7 座,有110 千伏变电站9 座。规划新建火电厂1 座,为天元锰业2 ×350 兆瓦自备电厂,该电厂已经核准,目前正在建设。规划新建新能源发电107.3 兆瓦,年发电量4.82 亿千瓦时,其中新建光伏发电47.3 兆瓦,年发电量0.62 亿千瓦时;新建余热发电60 兆瓦,年发电量为4.2 亿千瓦时。
2.能源传输
(1)电能传输。项目电力传输为330 千伏电压等级,由750 千伏黄河变—330 千伏锰业变—330 千伏佳盛变—330 千伏巨科变—330 千伏锦铝变—330 千伏枣园变(公共电网变电站)形成环网供电;330 千伏兴尔泰变和330 千伏天元变作为终端负荷,形成双辐射供电。
同时通过柔性直流技术将750 千伏黄河变—330 千伏锰业变—330 千伏佳盛变与330 千伏巨科变—330 千伏锦铝变—330 千伏枣园变(公共电网变电站)形成了两个分区,避免了电磁环网的问题。
新建天元锰业自备电厂(一期)2 ×350 兆瓦发电机组接入330 千伏锰业变;新建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 ×30 兆瓦碳化硅尾气余热发电项目接入330 千伏兴尔泰变。
(2)热能传输。热力网主干管从天元锰业自备电厂向南出DN1400 高温热水管线一条,沿园区道路到达宁夏天元锰业供热中心,引出一条DN600 的分支;然后主干管继续沿园区道路向南,到达109 国道后,沿109 国道继续向西,到达石空镇后引出一条DN600 的分支;主干管沿109国道向南跨越黄河后沿中央路向南,到达新堡区。
3.能源消费
(1)电能消费需求。规划电力负荷516.2万千瓦,其中中宁县城区17.5万千瓦,中宁工业园498.70万千瓦;规划电量为311.43 亿千瓦时,其中中宁县城区7 亿千瓦时,中宁工业园304.43 亿千瓦时。
(2)热能消费需求。中宁县城区近期规划采暖建筑面积为2056万平方米,考虑用热率后实际采暖面积为1716万平方米,实际采暖热负荷为721 兆瓦。
中宁工业园区已确定的生产装置的蒸汽参数和蒸汽总耗量为:0.5—1.0 兆帕蒸汽耗量,预计2020年小时蒸汽耗量为328 吨/小时。
4.信息化基础设施
信息系统分为信息应用主站、通信网络、终端采集设备三个层次,主要采用光纤通信。设置一个总的信息主站,每个变电站或企业设置一个通信子站(例如RTU、PMU、数据集中器DC 等),负责汇集终端设备采集的电力数据以及冷热监测数据,实现通信的汇集与转发。
5.运行管控
运行管控平台包含4 个核心子系统:能量交易服务系统、微电网运行监控管理系统、需求侧管理和需求响应与能效分析系统、分布式能源监控及调度系统。
项目通过能源互联网运行管控平台实现运行控制,通过火电厂、余热发电等可调控电源,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等随机性电源及需求侧协调运行,在灵活性资源市场化的基础上形成多能虚拟发电厂。保障电网清洁能源的全部消纳,保证与电网交换功率平稳,同时支撑宁夏电网调频、调峰和系统备用工作。
(四)各方主要权利义务
1.政府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对项目公司进行监管。
(2)政府负责及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提供资料文件等项目配套条件。
(3)政府负责协助项目公司及时获得相关的许可或批准,协调办理项目所需审批手续。
(4)政府负责协调城市各项依附于该项目的设施建设计划,匹配该项目建设进度及年度计划安排。
(5)政府负责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等。
2.项目公司的主要权利义务
(1)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完成项目设计工作,按照合同要求的进度完成融资交割,确保项目资金满足建设进度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建设。
(2)项目公司严格按照法律及合同规定运营,并确保项目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3)项目公司应发挥专业优势,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运营管理服务,有权通过服务收费获得合理回报。
(4)项目公司应编制运营维护手册,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五)收益回报机制
项目收益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使用者向项目公司支付一定费用,项目公司通过电网与辖区的发供电能的综合优化利用和大用户直供、辖区内的能源互补优化、技术创新、集成创新等综合手段以比较优惠的价格为使用者提供可靠的能源供应。
项目公司开展多种综合节能、节电服务,使园区企业满足自治区政府的产业及能源政策,享受直接交易电量的相关优惠政策。区域内的所有用户均通过项目公司获得冷、热、电能源,并按照相应的价格水平支付有关费用。
(六)主要风险分配框架
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风险由最适宜的一方来承担”的原则,合理分配政府和项目公司需要承担的风险责任。
项目的核心风险分配框架为:项目设计、建设、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征拆、法律、政策等风险由政府承担;项目审批手续办理、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的建设资金缺口主要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可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完成。项目优先选用政策性银行贷款,政府保留对于融资利率的监管权,保证使用利率水平最优惠的融资贷款方式。
(七)经济社会效益
项目按照投资收益率12%计算,年息税前利润为23500万元,企业平均用能成本由目前的0.3355 元/千瓦时最低可降至0.264 元/千瓦时。此外,项目需要对需求侧响应的用户给予奖励,以增加用能企业积极性,当需求侧响应奖励费用达到10.224 亿元,占投资收益率50%时,则企业平均用电成本为0.302 元/千瓦时。
项目将节省煤炭69.35万吨/年;减少碳粉尘、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为9.02万吨/年、70.78万吨/年、11841 吨/年和6901 吨/年。
项目三期按照2015年生产总值的单位电量产值计算,将拉动生产总值分别增加47 亿元、199 亿元和507 亿元。
三、借鉴价值
(一)重要经验
1.运营模式
该项目通过宁夏中宁工业园区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这一能源服务公司采用发配售一体的运营模式,进行区域能源的合理配置与优化设计、能源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综合服务,来满足区内所有用户的冷、热、电需求。能源服务公司可以对区内的发电厂、供电、供热、供冷与用户侧资源进行综合调度控制。
该项目将接入区域配网的大型发电厂及分布式能源纳入能源服务公司的运营范围以内,建成区域能源中心,再配套建设储能系统,形成冷热电协同的区域能源中心。授权区域能源中心对外与电网调度中心和交易中心实现电能的优化交易与调度运行控制,对内通过签署调度协议、收购、租赁等手段,协调运营归属辖区控制内的发电、供热、制冷以及储能设备。向用户侧销售能源资源、实施负荷互动供应,引入合同能量管理与需求响应服务,提供基于大数据和全过程的用电行为方式分析等,为用户提供辅助决策和信息增值服务等项目,帮助用户降低其能源消费成本。
2.组织模式
项目公司在选择股东合作方时充分考虑了资本与技术相结合,成熟管理与创新发展相结合,企业先进技术和有效率的管理经验的引入,从而提高了项目的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项目团队既有电力领域的专业化团队,在发电、配电、售电和管电四个环节均具有竞争优势;也有国际国内能源互联网领域的领先技术支撑团队,从规划设计的战略制定到关键技术的具体实施都紧密围绕国家能源革命政策和技术发展方向;同时还有上市公司的融资优势,为项目实施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3.管理模式
该项目通过项目公司建立了长期紧密的政府与企业合作机制,借鉴利用行业专业的规范的信用监管体系,建立了严格的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
项目通过《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强化对项目公司信用监管。项目公司的相关信息材料和信用承诺书由电力交易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等政府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司注册情况须向能源监管机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备案,并通过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动态监管。
(二)实施效果
(1)通过能源互联网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解决了由于生产成本高导致企业外迁、能源负增长的现象。
(2)项目结合光伏、风电的天然互补特性,进行常规能源与风、光、火、生物质多能互补的优化,解决光伏发电与风电的间歇性和随机波动性的问题;利用电、热等多种能源供给与需求协同优化,解决能源利用率低的问题。
(3)项目开发能源互联网运行管控平台,实现分布式能源的监控及调度、需求侧管理和需求响应与能效分析、电网运行监控管理系统、能源交易服务等功能。
(4)项目提出一体化运营模式,通过项目公司进行能源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综合服务,以满足区内所有用户的能源供需要求,并以商业模式建立公平、透明和开放的电力交易市场。
(三)示范价值
(1)该项目标志着中宁工业园区电力综合改革的正式启动,是中宁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电力市场改革新的尝试,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落实中央电力体制改革精神新的举措,是推进电力市场改革新的起点,更是宁夏电力市场改革新的里程碑。“中宁模式”在宁夏的进一步推广,可发挥领头羊作用,对于推动宁夏电力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2)该项目对于能源互联网建设运行具有很强的示范探索意义,为具备灵活性资源的能源互联网技术应用、商业模式及政策创新的试点示范探索了新的途径,可以有效解决目前在风、光资源丰厚的西北地区“弃风”、“弃光”的严重现象,尤其在西部一些省份负荷可灵活调节的地区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前景。
(3)该项目对于在能源互联网领域推广PPP 模式具有较强的示范价值,政府以自有配网资产与社会资本结合,提高了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同时依托专业团队的管理和技术团队的支撑,最优化组合资源、技术、资本,不仅增强了项目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也为消费者维护了更多利益,实现了多方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