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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脚手架

3.1 扣件式脚手架

见图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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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扣件式脚手架检查流程图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为强制性条文摘录如下:

3.4.3 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7.4.5 卸料时各构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9.0.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9.0.4 钢管严禁打孔。

9.0.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9.0.7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 连墙件。

9.0.14 当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3.1.1 施工方案

搭设高度超过一定规模要求的脚手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经设计计算,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搭设高度超过50m的架体,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

1)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见图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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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 施工方案检查流程图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摘录如下: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3.1.2 立杆基础

脚手架基础土层、排水设施、扫地杆设置对脚手架基础稳定性有着重要影响;脚手架基础应采取排水措施,减少或消除在搭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的架体变形。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200mm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产杆上,横向扫地杆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

见图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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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 立杆基础检查流程图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摘录如下:

6.3.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7.1.4 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应使排水通畅。

7.2.3 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100mm。

7.3.3 底座安放应符合下规定:

1 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 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的木垫板。

3.1.3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形式、拉结部位对架体整体刚度有重要影响;脚手架与建筑物进行拉结可以防止因风荷载而发生的架体倾翻事故,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边墙件应靠近节点位置从架体底部第一步横向水平杆开始设置。见图3-4。

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2)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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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检查流程图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摘录如下:

6.4.1 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6.4.2 脚手架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计算要求外,还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表6.4.2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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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步距;la纵距。

6.4.3 连墙件的布置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3 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6.4.5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6.4.6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6.4.7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

6.4.8 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3.1.4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纵向水平杆设在立杆内侧,可以减少横向水平杆跨度,接长立杆和安装剪刀撑时比较方便,对高处作业更为安全。见图3-5。

1)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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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5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检查流程图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摘录如下:

6.1.1 常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单、双排脚手架结构的设计尺寸,可按表6.1.1-1、表6.1.1-2采用。

表6.1.1-1 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式双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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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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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表中所示2+2+2×0.35(kN/m2),包括下列荷载:2+2(kN/m2)为二层装修作业层施工荷载标准值;2×0.35(kN/m2)为二层作业层脚手板自重荷载标准值。
2 作业层横向水平杆间距,应按不大于la/2设置。
3 地面粗糙度为B类,基本风压w0=0.4kN/m2

表6.1.1-2 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式单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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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表6.1.1-1。

6.2.1 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

6.2.2 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2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6.3.6 脚手架立杆的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

6.5.1 单、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形式(图6.5.1),斜杆与地面的倾角α应在45°~60°之间。门洞桁架的形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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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5.1 门洞处上升斜杠、平行弦杆桁架

1防滑扣件;2增设的横向水平杆;3副立杆;4主立柱

1 当步距(h)小于纵距(la)时,应采用A型;

2 当步距(h)大于纵距(la)时,应采用B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h=1.8m时,纵距不应大于1.5m;

2)h=2.0m时,纵距不应大于1.2m。

6.5.2 单、双排脚手架门洞桁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排脚手架门洞处,应在平面桁架(图6.5.1中ABCD)的每一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应在其余5个平面内的图示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图6.5.1中1-1、2-2、3-3剖面)。

2 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图6.5.1A型)时,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

……

6.6.1 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

6.6.2 单、双排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应按表6.6.2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表6.6.2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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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搭接应符合本规范第6.3.6条第2款的规定;

3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6.4 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5.2条第2款的规定;

2 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距设置一道。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3.1.5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架体使用的脚手板宽度、厚度以及木材类型应符合规范要求,通过限定脚手板的对接和搭接尺寸,控制探头板长度,以防止脚手板倾翻或滑脱。见图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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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6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安全检查流程图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牢靠。

2)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3)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4)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摘录如下:

3.3.1 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30kg。

3.3.2 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

3.3.3 木脚手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中Ⅱa级材质的规定。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宜各设置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3.3.4 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串片脚手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的相关规定。

6.2.4 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

2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横向水平杆可靠固定,严防倾翻。脚手板的铺设应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mm~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 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应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的两端均应固定于支承杆件上。

7.3.12 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 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 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7.3.13 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2 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本规范第6.2.3条的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 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用镀锌钢丝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防止滑动。

9.0.12 单、双排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沿架体外围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应与架体绑扎牢固。

3.1.6 交底与验收

脚手架在搭设中,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方案结合现场作业条件进行细致的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应包括用数据衡量合格与否的项目,确认符合要求后,才可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阶段作业。见图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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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7 交底与验收流程图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摘录如下:

7.1.1 脚手架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8.2.1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 每搭设完6m~8m高度后;

4 达到设计高度后;

5 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6 停用超过一个月。

8.2.3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要求内容:

1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2 地基应无积水,底座应无松动,立杆应无悬空;

3 扣件螺栓应无松动;

4 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满堂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8.2.4项次1、2的规定;高度在20m以上的满堂支撑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8.2.4项次1、3的规定;

5 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6 应无超载使用。

3.1.7 横向水平杆设置

横向水平杆应紧靠立杆用十字扣件与纵向水平杆扣牢;主要作用是承受脚手板传来的荷载,增强脚手架横向刚度,约束双排脚手架里外两侧立杆的侧向变形,缩小立杆长细比,提高立杆的承载能力。见图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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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8 横向水平杆设置安全检查流程图

1)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两端应与纵向水平杆固定;

2)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3)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180mm。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摘录如下:

6.2.2 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2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3 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3.1.8 杆件连接

1)纵向水平杆杆件宜采用对接,若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2)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

3)杆件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并符合规范要求。

4)扣件紧固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见图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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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9 杆件连接安全检查流程图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摘录如下:

6.2.1 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2 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1.9 层间防护

1)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平网封闭。

见图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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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0 层间防护安全检查流程图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摘录如下:

9.0.11 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网封闭。

3.1.10 构配件材质

1)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见图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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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1 构配件材质安全检查流程图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摘录如下:

3.1.1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钢管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

8.1.1 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的有关规定,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

3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 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本规范表8.1.8的规定;

5 钢管应涂有防锈漆。

8.1.2 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本规范表8.1.8序号3的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 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本规范表8.1.8序号4的规定。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3.1.11 通道

1)架体应设置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见图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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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2 通道安全检查流程图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摘录如下:

6.4.1 脚手架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6.4.2 脚手架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计算要求外,还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表6.4.2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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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步距;la纵距。

6.4.3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3 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6.4.5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6.4.6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6.6.2 单、双排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应按表6.6.2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表6.6.2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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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搭接应符合本规范第6.3.6条第2款的规定;

3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6.6.4 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5.2条第2款的规定;

2 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距设置一道。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6.7.1 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1 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 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6.7.2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道应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 运料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坡度不应大于1∶6;人行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m,坡度不应大于1∶3;

3 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4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5 运料斜道两端、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本规范第6.4.1条~6.4.6条的规定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应按本规范第6.6.2条~6.6.5条的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