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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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社区、原住民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于文学、艺术、日常生活与生产、医疗、宗教等领域积累起来的知识、技术和某种形式的表达,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能够直接影响现代社会经济生活,对人类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See WIPO Inter-Regional Meeting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raditional Knowledge, Meeting Statement: A Policy and Action Agenda for the Future, Nov. 9—11, 2000, 来源于http://www.wipo.int/meetings/en/details.jsp?meeting_id=4209,最后访问日期2011年12月7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日益受到认可和重视,也就是说,文化遗产本身也可以作为一项财产进行流通,于是,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而展开的争夺和竞争在全世界范围内愈演愈烈,因而,传统社区和原住民不可避免地卷入到这个利益分割的“漩涡”之中。为了保护文化多样性,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在利用中受到侵害,就需要建立起相关法律机制,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续生存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就这项“工程”来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主题的内涵首先就应当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定义,如此,我们在探讨其法律保护的问题时,就不至于自说自话、陷入不在同一前提下却相互批驳的无谓之争。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范围,就能够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性内容——我们才能明确对它的保护意味着什么、什么样的保护是有利于其可持续性发展的,使我们的探讨不会成为“无源之水”。

此外,由于历史上曾出现如前所述的诸多与文化遗产有关的概念,除了《1899年海牙协议》和《1954年海牙协议》中使用的“文化遗产”和“文化财产”,此外还有传统知识、传统文化、传统资源、民间文化、原住民文化资源等诸多表达,从而造成许多研究中常常发生概念混用的情形,所以,我们在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时,有必要先区分这些容易发生混淆的概念。

[1] See WIPO Inter-Regional Meeting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raditional Knowledge, Meeting Statement: A Policy and Action Agenda for the Future, Nov. 9—11, 2000, 来源于http://www.wipo.int/meetings/en/details.jsp?meeting_id=4209,最后访问日期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