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政治经济学之父”威廉·配第有一句至理名言,即土地是财富之母。占有了土地,就等于间接拥有了财富,因此,土地资源的配置成为社会冲突的焦点之一。在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下,土地资源配置的工具是不同的。比如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成为土地资源配置的首要工具,通过政府的行政权威来推动土地资源在社会成员间的分配。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成为土地资源配置的主要工具,各种经济活动主体(比如企业)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土地资源的配置。中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渡时期,渐进式改革的发展路径决定了计划和市场并存的“双轨”制资源配置形态,导致社会冲突的加剧。除了体制转轨因素之外,由于国家又处于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一系列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急遽地拖动着尚还徜徉在旧体制之中的社会成员和组织,因此就不可避免地加剧了社会冲突发生的频率和强度。
因土地利用而引发的社会冲突在体制转型和城市化加速发展两股力量的推动下愈加尖锐而频繁。由于宏观调控不力以及行政违法,土地问题失控已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的焦点以及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土地涉腐成为中国最大最多最集中的腐败问题,成为中国农民与地方政府发生直接冲突对立的焦点,成为中国社会经济问题的透视镜。比如,随着城市用地规模不断扩张、土地征用所引发的冲突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冲突的重要方面,征地纠纷已经成为农民上访的首要原因和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问题。据估算,目前全国1/3 以上群众上访归因于土地,而其中60% 直接由征地引起[1]。
再比如,企业、个人、集体经济组织等在利益驱动下置国法于不顾,导致违法用地屡禁不止。2005 年国土资源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2003 年10月到2004年9 月,全国15 个城市70 多个区县违法用地宗数和面积数分别占新增建设用地的63.8% 和52.8 %;而2004 年9 月以来,一些城市违法用地比例少的也在60% 左右,高的甚至达到90% 以上[2]。而其中最为严重的、最触目惊心的则是政府的土地违法使用行为。2007年,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透露,地方政府和涉及政府为违法主体的违法用地案件的土地面积,占到了被查违法用地面积的80%[3]。
基于土地利用的社会冲突还表现为其他形态,比如因城市拆迁、大型设施建设、争议性项目建设等所引发的政府与社区居民的冲突。如2003年的怒江筑坝建设水电站事件引发环境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争议,2007年的厦门PX 化工项目和青岛丽东化工事件,因为化工企业存在的巨大的环境风险引发了市民的恐慌,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政府面临艰难抉择,而市民则为了自己的生存权利不受侵害而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维权。如果上述事件还没有出现政府、居民和发展上的直接冲突的话,2007年重庆城市开发中的“钉子户”事件、长沙“钉子户”事件则出现了市民与开发商的直接冲突。在广州市,2003 年大学城建设征迁引起了政府与社区的矛盾,2007 年官洲国际生物岛开发再次引起社区与政府的龃龉。2008 年4 月,广州番禺某居住小区的业主因为高速公路建设对小区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因而将抗议的条幅直接拉到了省政府门前,并组织人员多次上访。可以说,当前社会由土地利用所引发的社会冲突已经成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隐患,因此,亟需社会各界的关注并探索化解与预防的对策。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土地利用冲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首先,它往往涉及多样的利益相关者,比如涉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涉及企业团体,涉及城市居民或农村居民,还涉及新闻媒体、人大政协代表、提供职业服务的团体和个人(比如规划师)等。其次,它往往涉及多样的根源。比如说可能涉及利益纠纷,可能涉及价值观念的差异,可能涉及制度层面的不合理,更有可能涉及程序设计中的疏漏、人际交往中的不合作等。第三,在不同时期,土地利用冲突的现象和类型也是不同的,社会冲突发生的频率和强度也存在较大差异,土地利用冲突的解决方式也不一样。比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权力运作既是产生冲突的根源,又是解决冲突的手段;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则由冲突各方通过利益交换、通过相互协商和妥协而达成一致,消弭土地利用冲突。第四,在不同的空间位置上冲突所表现的形态也千差万别。比如,旧城区的拆迁安置纠纷解决的关键是住房安置和补偿问题,而在农村土地征用时则涉及被征地村民的就业、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配置等更为复杂而广泛的内容。
本书正是基于社会的现实需要,以及理论应用与拓展的需要,选取当前社会中广泛存在的土地利用冲突现象作为研究对象,以城市空间政治经济学理论为指导,以城市空间的社会生产为切入点,试图对这一社会现象进行深入剖析和解译。书中以广州市海珠区为案例,试图通过对土地利用冲突现象的类型划分、机制分析、根源探索、治理机制等方面的考察来了解当前社会土地利用冲突的解决对策,并且希望借助对这一案例的分析,能够在理论上得以拓展,丰富城市规划和城市地理研究的理论工具。
马学广
自序于2013年5月
[1] 吴利生 。 2002. 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革。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4:2426.
[2] 汤小俊 。 2006. 政绩考核不改,违法用地难止。中国土地,8:47.
[3] 刘爱民 。 2007. 违法用地中的政府行为。国土资源,9: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