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拆村:被人为终结的村落
中国的村落在现代化浪潮推动下正发生剧烈的变化。近几年来,拆村并居,让农民进城上楼,一场规模浩大的“拆村运动”正席卷全国二十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有着千百年厚重文化积淀的无数村庄,一夜之间便从中国广袤的土地上销声匿迹。
一 拆村运动
延续了几千年的村落正在历经一个前所未有的变化,村落的何去何从,从未像今天这样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从1985—2005年不到20年的时间里,村落数量在锐减,自然村1985年约有365万个,到了2005年只剩下300万个左右,即平均每天减少约89个村落[1]。2012年5月,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协主席冯骥才在出席“中国北方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论坛”时指出:古村落消失的速度相当惊人,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时中国有360万个自然村,到2010年,自然村减少到270万个,十年里有90万个村子消失了,一天之内就有将近300个自然村落消失,而自然村中包含众多古村落。
从2007年开始,山东诸城在全市农村全面开展了“农村社区化”建设,以两公里为半径,把全市1249个村庄按照地域相邻、习俗相近的原则,规划建设为208个农村社区,每个社区涵盖5个左右村庄、1500户左右。通过设立社区服务中心,提供医疗卫生、社区警务、文化体育、超市等服务,引导农民向社区中心村集中居住。2008年6月,这些农村社区全部建成运行。从2008年6月21日起,诸城市撤销辖区内全部行政村,合并为208个农村社区。
为了吸引村民搬迁,诸城市出台了优惠政策,如果一次拆迁的宅基地能够超过30亩,那么每户居民一亩宅基地补贴20万元。对于那些不超过0.3亩的宅基地置换农户来说,除了置换相同面积的房子外,并无其他红利。张玉磊说,他家的平房是十年前建造的,拆迁的时候,除了砖瓦归属于自己之外,并没有任何补偿。集中居住地和承包地离得远,是集中居住面临的一个难题。有个叫纪会波的农民,他所在的大辛庄子村已经被撤并到岳家庄社区,这里不是中心村,离中心村还有5分钟的车程。让他担心的是,如果搬到中心村统一居住,以后回来照看承包地的瓜果就不方便了,如果不种地,把土地都流转出去,但租金又很低,没有办法保证一家老小的生活。[2]
山东济宁:一年内“消灭”534个村庄[3]
当地农民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浩大的场面——数以万计的农村住宅被夷为平地,50多万农民彻底失去了曾经安身立命的宅基地,他们正在迁入或者等待迁入当地政府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
一份公开资料显示,济宁将在五年内,对全市6274个建制村统一规划,除保留702个具有历史文化和产业特色的村庄之外,其余5572个建制村将被撤改为792个新型社区。不难想象,这将是多么剧烈的变革;难以想象的是,在过去的一年内,济宁市已撤掉了534个村庄。
按照规划,明年年终前,济宁将建成155个5000人或者10000人左右的社区,当地百姓称之为“万人村”。
江苏:将建5万余个农民集中居住点[4]
本着适度聚集、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江苏将把全省的20多万个自然村落逐步优化为5万余个农民集中居住点。目前,这一目标正在积极规划和示范建设中。
据介绍,每个居住点要有公共服务中心、一组村内道路、一套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形成一个村庄的基本形态和基本的人口聚居配套设施,吸引农民自愿到居住点居住。2006年将首先建设1千个示范点,“十一五”期间将建成1万个这样的居住点。
浙江:力争到2012年建成1200个中心村[5]
浙江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建设中心村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合理调整村庄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科学安排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用地,加快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逐步减缩自然村点数量。
浙江省力争到2012年培育建设1200个中心村,其中2010年启动培育建设420个中心村;2013年至2020年,每年按县(市)域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总量的10%进行培育建设。根据中心村的功能定位、区域定点以及农村人口的分布,强化村庄建设空间管制,采用集体土地置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村庄撤并等办法,引导自然村及周边行政村的农村人口到中心村集中居住。
河南长葛:拟建百个农民集中居住区[6]
近日,河南省长葛市出台了《关于推进迁村并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迁村并点工作重点和方向。该市拟将全市337个行政村(不含4个办事处所辖村),按照5000—10000人建一个农民集中居住区的规模,合并建设100个左右农民集中居住区,以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和农民生活条件,加快乡村城镇化进程。
根据《实施意见》,2010年各乡镇分别开始动工建设一个新型农村居住社区;2011年迁村并点工作全面铺开。《意见》强调,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迁村并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模式,鼓励建设多层住宅、高层住宅。迁村并点过程中,首先解决乡镇周边的村民进乡镇安置,再解决边远、偏僻和居住分散的群众进农村集中居住区安置。根据《意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财政奖补、群众自筹”的原则,从2010年开始,该市所有道路、水、电、气、热、教育、卫生等资源都要列入规划的100个居住区集中配置。
安徽合肥:两万多村庄2020年减少至五千以下[7]
合肥现有行政村1201个,自然村庄2万多个,平均每个行政村有16个自然村庄。农民居住分散导致城市公共服务很难向农村延伸和覆盖,为改变现状,我市计划到2020年,实现全市农村居民点数量由现在的2万多个下降到5000个以下。
2008年,我市开创全国土地整治先河,开展了4个整村推进试点项目,总规模达6.58万亩,涉及209个自然村庄。目前,4个试点项目各项建设任务基本完成。2009年12月1日,市里批准实施3个整村推进项目,即肥东县八斗镇大张村、长丰县杨庙镇十井村、朱巷镇庞孤堆村项目,项目区总规模4.2万亩,涉及51个自然村庄,将建设6个集中居住区,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可新增耕地4918亩,目前3个项目均已全面开工。
类似的宣传报道,不胜枚举。需要指出的是,上面提到的社区建设、“社区化”等概念,不是滕尼斯提出的“由具有共同的习俗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的社会团体或共同体”,而是类似一个大型的居住小区或一个行政管理区域,如“社区管理委员会”所管辖的范围等,与社会学的社区概念相差甚远。因此有了“让农民进社区”的提法,我经常质疑这些社区建设者们:“没进社区之前,农民生活在什么地方?”社区建设在这里变成了撤村并点的代名词。
村落,正在用加速狂奔的姿态,湮没在我们的视线中。大规模的拆迁使得村落遭受着空前的危机,村落正面临被终结的命运。村落被终结的同时也终结了村落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产结构:集中居住代替了农民散居,高楼建筑代替了平房瓦屋,而非农化社区也使得农民远离田地而不得不放弃农业生产,在这些地方,乡村社会已成历史。
让许多人感到疑惑的是什么东西能产生如此强大的动力来消灭乡村呢?研究发现不外乎三个原因:政绩、土地和愚昧。“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许多当权者的信条,要做出看得见的成绩给上级看,大拆大建来得最直接,一位基层干部曾直言不讳地对我们说:“不拆农民的房子,我们没事干!”“不拆、不建,哪里来政绩?”土地财政使卖地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卖哪些地?占用基本农田要国务院批准,太难了!于是,想到了农民的宅基地,创造了“增减挂钩”,通过让农民上楼,节约出大量农民宅基地,把这些地置换到城镇,通过“招、拍、挂”变成地方政府的收入,这恐怕是地方政府逼民上楼的主要动力源泉。当然,也有认识的原因。记得2010年,有一次给基层干部上课,讲到让农民上楼带来生活成本增加的问题时,一位基层领导就理直气壮地说,“农民上楼即使不取暖也比住平房暖和”。当时我就追问,“你指的是周围人都取暖,只有一户无钱取暖的情况下可以借周围人的热气,如果整栋楼都没钱取暖如何呢?”他说,“那也比平房好!”结果到了2012年上楼的老百姓就因无钱缴纳取暖费而与当地政府发生冲突,要求退还自己的宅基地。许多主张拆村并点的人是在用城市建设的思维来思考乡村建设,在他们的心目中有一种潜移默化的观念:“城市比乡村文明,住楼房比农家院进步。”因此,不顾农民的实际和需要,强迫农民上楼。
二 中国式拆迁的剧变和阵痛
农民集中居住和“被上楼”是否合理,人们还存在着很多争议。面临被拆迁的农民,每个人都抱着复杂的心理。他们盼着拆,那样可以住楼房,改善居住环境,还可以得到一定补偿;他们害怕拆,拆掉老房子、失去宅基地,他们对未来的生活心里没了底。有些拆了,有些还在当“钉子户”,村民们经受着一生中的一次剧变和阵痛。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8],2007年3月开始,天津市葛沽镇为推动当地城镇化建设,在所辖村庄陆续推行“宅基地换房”政策和“土地换保险和补偿”政策,如果村民同意,就在“村民整合工作协议书”上签字。不过,近20个村庄中,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字仍“滞留”在村里的村民,还有不少。这些村民成了当地的“滞留户”。在其他村民搬到镇里之后,“滞留户”的生活便遭遇着诸多不便和不安全。首先就是吃水问题,“村民搬走后,村里的自来水管就被拆掉了,家里的自来水也被停了”,一位“滞留户”说。要吃水,就得去附近还没有整合的村庄去拉水。“得厚着脸皮找熟人。”一名村民无奈地说。有的甚至要到几里地外去拉水。不单是水,“有线电视、固定电话也被掐了”,有的村甚至连电也给停了。南辛房村一位低保户,之前跟邻居共用一个电表。邻居搬走后,房子被拆除,他便开始了没有电的生活。要照明只能靠他从镇里买来的蜡烛。但是,与这些生活上的不便相比,“滞留户”更难以承受的是精神上的紧张与恐惧。“现在值钱的东西,比如首饰、现金、存折等都不敢放在家里了,就口袋里有一点钱,不过这并不是防贼,而是防强拆”。因为担心被强拆,一位“滞留户”晚上睡觉时,夫妇都得“轮流值班”。即使如此,他们家的大门在2012年9月的一个夜晚还是被人反锁,停在外边的夏利车被打砸一通。通过调看录像,三个砸车人中有两个是跟拆迁有关的。因为害怕强拆,有的村子的村民在床头上放着砍刀和木棍,以作防身。有的“滞留户”则被人半夜用锁链反锁在了家中,天亮报警后,才被解救出来。2012年3月,山东东营东城沙营村六旬军属纪庆玉老人的房屋前开始了大规模拆迁。为了逼迫老人搬迁,有人在他的门前拉起了高高的围墙,有人掐断了电线、自来水管,还用推土机把以前的路面全部毁掉,在房子东侧、北侧拉土抬高3米进行封堵。2012年10月21日深夜,河南省栾川县栾川乡罗庄村,据当地农民介绍,当晚有80余人,统一戴白手套、穿迷彩服,闯入农民家中,将睡梦中还穿着内衣的人们强行拖出,用勾机将4家房屋拆毁后扬长而去。
大量的村落被强行拆除,拆迁者会采用诸如引诱、收买、恐吓、施压、断路、断水等手段逼迫农民屈服。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农民拒绝搬迁上楼,是因为政府给的补偿费用不够多。很多农民也抱着这样的心理:如果把房屋拆迁和耕地征用补充费提高一些,自己也愿意上楼生活。以至于地方政府以“村民讹钱”的缘由,采取一些逼迫乃至暴力方式对待那些拒绝搬迁的“钉子户”。
然而,不论是“钉子户”还是已搬迁上楼的村民,对他们而言,都要历经生活和生产上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带来的种种不适和无奈。拒绝搬迁的村民面对的是断电、断水、恐吓等带来的生活苦难,搬迁上楼的村民则不得不面对支付水电、取暖费和完全市场化消费带来的生活成本增加,以及失地后就业困难、无所事事的生活窘态。
在天津蓟县,一位农民忧心重重地问我们:“如果住上了楼,就没了农家院,那我们想在家种点自己放心的菜吃该种在哪儿呢?”农民的担忧不无道理,如果都把农民赶上楼,农业的生产如何保障?有的地方实行把农民宅基地复垦之后把土地卖给工商资本搞大规模农业园区建设,试图解决农民上楼后的农业生产和农民就业问题,短期来看这种做法有所成效,但其并不符合农业的本质特点和规律,分割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了隐患。如果农业出现问题,不光是农民遭受创伤,全社会都要为之付出代价,这个道理许多人都明白。所以,强拆赶农民上楼的后果以及接踵而来的阵痛,或许将由全社会来承受。
[1] 高燕、郑丽香:《一个山区村落走向终结的思考》,《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2] 曾向荣:《山东诸城撤并行政村背后:农民“被城市化”》,《决策探索》2010年第7期。
[3] 摘自中国广播网新闻中心:《万人村:宅基地与新楼房的较量》,http://www.cnr.cn/gundong/201011/t20101109_507293161.html。
[4] 摘自新浪网:《建设新农村:江苏将建5万余个农民集中居住点》,http://news.sina.com.cn/c/2006-01-07/18117921093s.shtml。
[5] 摘自《中国国土资源报》:《浙江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http://www.mlr.gov.cn/xwdt/dfdt/201010/t20101011_779521.htm。
[6] 摘自《中国国土资源报》:《力促新农村节约集约用地长葛拟建百个农民集中居住区》,http://www.mlr.gov.cn/zt/yw/sbxd/gdzxd/201001/t20100125_134296.htm。
[7] 摘自《合肥晚报》:《合肥两万多村庄2020年减少至五千以下》,http://www.hfgjj.com/n7216006/n8915052/n8915073/n8915148/16220788.html。
[8] 赵剑云:《拒绝城镇化——天津葛沽镇农村“滞留户”调查》,《中国经济周刊》201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