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变迁中的青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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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年就业方式研究文献的回顾

在众多的大学生就业研究中,涉及大学生就业方式或就业途径的经验研究仅仅只有下列四项。

陈海平2004年6—8月在湖南长沙等三个城市的7所高校中对305位大学毕业生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高校毕业生主要通过个人直接申请和人才交流会的方式来就业”,具体分布是:个人直接申请为40%,人才交流会为30.5%,职业介绍机构8.2%,托人介绍14.7%,顶替父母2%,其他4.6%(陈海平,2005)。该研究的不足之一是其抽样的方式不太清楚,总的样本规模以及每所大学的抽取规模都偏小(每所大学平均只抽取了四十几名),另一不足则是该研究没有分析形成不同就业途径的相关因素。

郑晓涛等2006年对上海某高校应届毕业生共370人发放了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220份,其中双向就业的大学生为175人。该研究“将大学生获取工作的方式分为通过关系和通过市场两类,其中亲属、朋友、相识和学校的介绍界定为通过关系,就业市场获得工作界定为通过市场”。研究结果表明,通过关系获得就业的学生有78人,通过市场获得工作的有97人(郑晓涛等,2006)。由于该研究一方面样本规模更小(一所高校、样本不足200人),且“没有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另一方面同样没有分析与不同就业途径相关的因素,因此其结果对大学生就业途径的反映相对来说代表性更差。

张红等人2006年4—6月对西北某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了抽样调查,发放问卷280份,收回271份。其中就业的仅为179人。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通过招聘会找到工作的占57%,通过网络、学校发布的信息、媒体等方式找到工作的占23%,通过父母亲戚等社会关系找到工作的占13%,其他途径的占7%(张红等,2008)。该研究可以说与上述研究完全相似,也是对一所高校进行的调查,样本规模也同样很小,也没有对不同就业途径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

罗三桂2010年6—7月对广州市属高校的1154位毕业生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毕业生认可的排在前三位的求职途径依次是:亲朋好友介绍;通过社会实践,获得就业机会;学校及老师的推荐”(罗三桂,2011)。虽然该研究在样本上相对较好,但由于该研究调查的只是毕业生对各种求职途径重要程度的看法,而并不是毕业生实际的就业途径,因此,该研究的结果对于回答本研究的问题来说,其意义并不大。

文献分析表明,上述研究虽然都部分涉及就业途径的内容,但却存在着下列几方面的不足:一是在研究对象上存在一个重要的缺陷,那就是现有研究的主要调查对象都是正处于择业过程中的应届毕业生,即基本上都是在寻找工作,或者刚刚找到工作的“尚未真正就业者”,而不是那些已经开始工作的“真正的就业者”。二是在研究内容上大多只有对大学生“正在进行的”就业途径的简单描述,缺少对大学生“已经完成的”(或者说是“实际起作用的”)就业途径的描述,同时也特别缺少对与大学生不同就业途径相关因素的分析。三是从研究方法上看也有一个较大的问题,就是这三项调查的样本规模普遍偏小,其调查对象人数只在200—300人之间,因而其结果对全面地反映大学生的就业状况来说存在明显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