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与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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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资本与基于绝对相对视角的贫困

(一)社会资本与农村绝对贫困

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是关于贫困概念的最常见划分。绝对贫困又叫生存贫困,该定义最初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的布什和朗特里关于贫困问题的研究。在《贫困:城镇生活研究》(Poverty: A Study of Town Life)这本著作中,朗特里明确提出了绝对贫困概念:一个家庭处于贫困状态是因为其所拥有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其生理功能的最低需要,这种最低需要包括食品、住房、衣着和其他必需品(Rowntree,1901)。按国际标准,每天收入低于1美元的人处于绝对贫困中,不同的国家因国情不同其标准略有差异。我国在2011年将人均年纯收入1 500元定为贫困线,实际低于国际标准。

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认为,穷人可以利用社会资本来储备粮食、信贷等资源,以抵抗诸如健康、恶劣天气、政府削减投资等冲击;并且指出,贫困的人们是否拥有社会资本,将决定他们能否创立小型的企业和能否增加收入。是否拥有社会资本,对这些贫困的人们来说,还常常意味着生存和绝望的区别。[1]关于社会资本对增加收入、减少农户(绝对)贫困发生率等的作用,既有的文献主要从村级信任和社会网络的视角给出了较为肯定的回答,但家庭社会资本的作用却并不明显,而且随着市场化进程而减弱。

经验研究发现,社会资本中的信任在农村贫困地区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因为处于绝对贫困地区的村庄具有更强的封闭性,因此村庄内长期重复交易,使得博弈各方更容易选择合作,从而克服搭便车的难题,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Narayan & Pritchett(1999)研究了坦桑尼亚农村地区的社团关系和村庄社会规范,发现村庄社会资本对农户家庭收入有很大程度的、可信的影响,对微观数据的分析发现,社会资本影响农户收入的直接渠道来自更好的公共服务、更多的社区合作以及对信任的利用。由于处于绝对贫困村庄的市场化程度与社会开放程度都比较低,所以村庄信任更容易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与发展(Hu,2007),而公共信任则能显著地减少农户的贫困,且不会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而显著下降(张爽等,2007)[2]。更具体的研究还发现,村特质中的村内社会关系良好程度对家庭收入有显著的正效应(Sato,2006),而以村层面社会稳定程度为村级社会资本代理变量的研究则发现其对村庄人均收入增长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佐藤宏,2009)[3]。在市场化进程中,基于信任的社会网络对获取非农就业机会和提升打工收入也起到了重要的正面作用。随着非农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地位不断上升,“关系”带来的非农就业机会能够增加农民收入。经验分析表明,“关系”网络对获得非农工作机会有显著的影响,在促进劳动力市场信息流动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Zhang&Li,2003)。在中观层面上,社区层面的社会网络不仅对减少绝对贫困有作用,而且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在减少绝对贫困中的作用并没有明显地减弱(张爽等,2007)。

理论研究方面,Chantarat & Barrett(2011)通过模型分析和数值模拟方法,探讨了社会网络资本在促使穷人家庭摆脱绝对贫困的陷阱中所起的作用。他们发现,社会网络可视为物质资本的替代品或互补品,可以提高穷人家庭的劳动生产率并增加收入,这种收入水平的增加反过来能加强穷人家庭的社交能力,从而扩大社会网络资本,这种良性的循环,将可能促使穷人家庭最终摆脱绝对贫困的陷阱。

不过,理论和实证研究也发现,某些形式的社会资本并不能减轻穷人的绝对贫困,尤其是穷人在某些社会资本的积累方面具有劣势,而且农民家庭层面的乡村社会网络对减少贫困的作用随着市场化的深入而减弱。Collier(2002)指出:首先,社会资本也是需要投资的,如关系、网络社会资本,那么处于绝对贫困中的穷人显然缺乏相应的投资能力;其次,模仿是降低贫困程度的有力武器,穷人在模仿高收入者方面存在一定的社会性相互作用障碍,因为共享的作用是互惠的,但在富人建立私人信息共享的过程中存在排挤穷人的倾向;再次,社会资本通过重复交易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但是重复交易的一个作用是排除新的进入者,这对处于绝对贫困中的穷人参与新的交易也是不利的。近年来基于对非洲坦桑尼亚最贫困人口进行的民族志学研究也发现,社会关系、集体行动和地区组织也不断将穷人结构性地排除在外,穷人并不能依靠社会资本来减轻绝对贫困(Cleaver,2005)。基于中国数据的研究发现,尽管农民工在城市中新获得的异质性网络社会资本与收入呈正相关关系,但他们基于乡村的原始社会资本在消除内生性后对城市打工收入没有显著影响(叶静怡、周晔馨,2010),这也印证了张爽等(2007)基于中国微观调查数据的经验研究结论——家庭层面的乡村原始社会资本对减少贫困没有显著作用,而且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家庭层面的社会网络减少农户贫困的作用总体上来说会显著减少。

(二)社会资本与农村相对贫困

绝对贫困、临时贫困和长期贫困概念关注的均是绝对收入水平,而相对贫困则关注相对收入水平的差距。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收入少于或等于平均收入三分之一的社会成员处于相对贫困中。如果最穷人群的绝对收入和发展机会在增加,但是富裕阶层的绝对收入增加更快,导致收入差距扩大,底层的人群仍然会处于相对贫困中。因此,即使社会资本能够减轻上述三种贫困,也并不一定能够减少相对贫困。目前关注社会资本与收入差距或相对贫困之间关系的文献不是很多,但该问题正受到更多关注,文献也正在不断增长,并可能成为未来的研究热点。

在Fuchs(1967)最早明确地提出相对贫困概念并首次使用相对贫困标准,继而Townsend(1979)和Townsend(1985)又进一步发展完善了相对贫困概念之后,林南是较早从理论上分析社会资本不平等影响收入不平等的学者(Lin,2001)。他认为这种不平等主要是通过资本欠缺(capital deficit)和回报欠缺(return deficit)两个渠道形成。这两个渠道与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概念不谋而合,而相对剥夺是相对贫困概念提出的理论基础,由Runciman(1966)较早地运用于贫困分析中。社会资本可能造成和加剧相对剥夺,从而扩大收入差距。第一个渠道,即资本欠缺,主要是指因为投资和机会的不同所导致的不同群体拥有不同质量和数量的资本,这一渠道实际上反映了社会资本在不同收入群体间的分布。仅从理论上是难以判断穷人是否占有优势的:一方面,穷人的时间的机会成本比富人低,因而在具有时间密集型生产特征的社会资本上可能具有优势(Collier,2002);另一方面,社会资本与人力资本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Cole-man,1988;Gradstein&Justman,2000),尤其是教育对于社会信任和社会参与也有正的效应(Huang et al.,2009),而人力资本又与收入、财富正相关,因此,穷人拥有的社会资本也会更少。Mogues &Carter(2005)也从理论上研究了社会资本的不平等在收入不平等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正规市场不完全的情形下,社会资本(如血缘、地缘或业缘关系)可被视为一种无形资产或担保品,为拥有社会资本的人提供更多机会而增加收入。因此,给定初始的经济两极分化和财富不平等状况,社会资本的不平等将引发进一步的收入或财富不平等。第二个渠道,即回报欠缺,是指由于群体间动员策略、行动努力或制度性反应的不同,从而引起一定数量社会资本对于不同的个体会产生不同的回报。农民低收入群体的社会资本回报率相对富人而言到底是更高还是更低,可能主要取决于两个方向力量的对比:一方面,对于作为一种投入要素的社会资本(Narayan & Pritchett,1999),如果边际产出递减规律也成立的话,则社会资本的回报率会随存量的增加而降低,如果穷人拥有的社会资本更少,那么相对富人而言,穷人的社会资本有可能会有更高的回报率;另一方面,按照林南提出的而被学术界广为接受的达高性、异质性和广泛性三维标准来测量,那么穷人是缺乏高质量社会资本的(Lin,2001),穷人能够获取和动用的社会资源也劣于富人(Lin,1999),因此社会资本对穷人的回报也可能会低于对富人的回报。

更细致的研究则聚焦于微观个体的社会资本尤其是社会网络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Calvó-Armengol & Jackson(2004)较早从理论上分析了社会网络对就业及其不平等的影响,他们通过分析初始就业成本以及初始就业率的不同,解释了社会网络对未来就业率和就业前景从而对收入差异的影响。Mckenzie & Rapoport(2007)的理论分析发现,地区迁移率与该地区的收入不平等之间呈倒U形的关系,而这种关系的形成主要依赖于社会网络。由于受到初始高额迁移成本的限制,只有富人家庭才有机会向外迁移,因此会加剧迁入地区的收入不平等。但是当迁入地的社会网络形成后,将会降低后续的迁移成本,从而穷人家庭也有能力迁移并增加非农收入,最终会缓解所在地区的收入不平等状况。他们还利用MMP和ENADID两个数据,验证了迁移率与收入不平等之间的倒U形曲线,并发现其曲度主要由该社区在迁入地网络的发达程度决定。这些文献主要从社会网络视角推进了农村地区的相对贫困问题研究。

在实证研究方面,已有一些文献发现穷人在社会资本的占有上并不具有优势。社会关系、集体行动和地区组织不断将穷人结构性地排除在外,因此穷人会拥有更少的这类社会资本(Cleaver,2005)。DiPasquale & Gläser(1999)发现,房屋的所有权和社会资本投资呈正相关关系,且使用工具变量分析后进一步发现这种关系具有因果性,从侧面证明了社会资本拥有量和财富的负相关关系。La Ferrara(2002)利用坦桑尼亚的数据发现,村庄层面的收入不平等对穷人参加经济组织的概率有负面影响,说明穷人在对经济组织这类社会资本的拥有方面具有劣势。在对三个非洲国家的研究中,Fafchamps & Minten(2001)也发现,贸易合作伙伴数量对农产品产出有正向影响,而且个人家庭背景、工作经验也会有利于扩大这种由商业贸易关系形成的社会网络,进一步说明对穷人不利。而Grootaert et al.(2002)对布基纳法索(Burkina Faso)农村的研究则发现,社会资本在贫富间的分布比其他资本更平均,似乎对穷人有利,但仍然是从穷到富增加的,而且最富的人群比最穷的人群高出30%。

不少实证研究对社会资本减少相对贫困的作用进行了分析,但结论并不完全一致。Grootaert(1999)和Grootaert(2001)利用分位数回归分析发现,在五个收入分位点上,农户的社会资本回报率随着分位的提高而降低,在最低收入群体(0.10分位)中的回报达到了最高收入群体(0.90分位)的两倍。Grootaert(1999)和Grootaert(2001)还发现,社会资本能够降低贫困概率,小土地所有者的社会资本回报率也高于大土地所有者,因此他提出社会资本是“穷人的资本”。而来自中国的数据也表明,宗族网络对缓解村庄内部的收入差距扩大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而且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宗族网络对缩小收入差距所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明显(郭云南等,2014)。与之相反,Zhang&Li(2003)发现“关系”强化了裙带联系,并造成了对那些不具备“关系”的人们在非农就业市场上的歧视,而Rozelle(1994)和Benjamin et al.(2002)发现非农机会的不平等导致了中国农村严重的收入不平等,这些研究意味着社会关系网络虽然可以减少农村的整体贫困,但是也可能拉大收入差距。赵剑治、陆铭(2009)发现社会关系网络具有扩大农村收入差距的作用,并且对收入差距的贡献达到12.1%—13.4%;在市场化和经济发展水平更高的中国东部地区,社会网络对于家庭收入的回报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得到了明显的增强,因而对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贡献更高。他们还发现,对于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地区而言,社会网络在提高收入及收入不平等的贡献度中所发挥的作用明显低于东部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网络在扩大收入差距和加剧相对贫困方面的作用并非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而减弱,而是与之相反。基于Lin(2001)资本欠缺和回报欠缺两个作用渠道的分析思路,周晔馨(2012)使用中国CHIPS 2002数据检验发现社会资本是一个拉大农户收入差距的因素,因此倾向于证伪关于“社会资本是穷人的资本”的假说。以上实证结论之间具有不一致性,需要进一步检验并分析社会资本的作用机制。分歧的原因可能在于:(1) 社会资本和收入的代理变量选取有所不同;(2)不同文献对内生性的处理有差别,社会资本具有内生性,除了Grootaert(1999)、Grootaert(2001)、Grootaert et al.(2002)和DiPasquale&Gläser(1999)等文献,很多研究都没有解决内生性问题,因而回归系数可能是有偏和不一致的,结论的稳健性还有待在未来的研究中提高;(3) 基于不同国家的社会资本作用机制可能受到地域文化和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对于社会资本在影响收入差距和相对贫困方面的作用机制,目前的研究相对较新,非常值得继续深入研究。

[1] 世界银行网站,2010。http://www.worldbank.org。

[2] 该研究采用了世界银行的基于购买力平价“每天1美元”绝对贫困标准和中国国家统计局2003年公布的人均年纯收入637元人民币的更为赤贫的标准。

[3] 佐藤宏(2009)认为,在给定中国农村整体环境的条件下,社区层面的社团活动和家庭收入之间可能并不相关,因此,以村内社会关系良好程度的自我评估来代理村级社会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