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
良好的开端,等于成功的一半。
——柏拉图
从校门一脚踏进机关大院门,顺利地捧起“铁饭碗”,或许是无数国内法律专业学生的毕业终点,也是不少政法学子梦寐以求的归宿。回想若干年前,揣着学士证、司考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走进基层检察院的大门,现实主义的我丝毫没有做着走向人生巅峰的绮梦,也没有异常高尚信仰的感召。当时的我只是觉得,这是一份工作而已,是人生中的一段旅程。人生阅历尚浅的我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工作中会真正遭遇到什么,感受到什么,体会到什么,但如果能赚得盆满钵满,很快升职加薪,当上检察官,出任检察长,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话,那我应该会更加激动一些,事实上并没有……我只是行走在千千万万检察官队伍里的一个小人物而已。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国内某非985、非211之大学的法学院学习四年的我,对于检察院的认识原本只是停留在书本上,甚至只是“刑事诉讼法”课程中的一个名词而已。也未曾料想到这将是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在先后经历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之后,我却真真正正成为其中的一员,其中有偶然性,或许也有一些命运中的必然性。可能有人会问,公务员考试那么多岗位,为什么千挑万选报考检察院?其实很简单,我只是挑了一个全市法检系统里招收岗位最多的一个单位而已,不是我选择了检察院,也不是检察院选择了我,而是正好那年检察院比较缺人罢了……
简单介绍一下自己。小刘,85后,某直辖市人,国内某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从业资格,毕业后如愿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本市城南区检察院,先后在反贪局、预防科等部门工作七年,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后改革为检察官助理)等职务。平时喜欢瞎琢磨,对于身边遇见的人、发生的事都怀有强烈的探究欲,善于抽丝剥茧,分析出个所以然来,日积月累,也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对于我的职业,我并不喜欢被人戴高帽子,被称为什么检察官、执法者或是“人民的名义”之类的,可能是看多了从主席台跌落至审判台的“高”者,在我们的审讯室里,再高的帽子,也是要被拿下来的。其实,我们穿上制服是公务员,脱掉制服也就是老百姓,别人怎么称呼你,都是一时的。越办案子越觉得,只有来自心底的认可和信任,才是人与人之间可贵的东西,称呼叫得再好听,其实也并没有什么用,都是表面功夫,扭过头去,说不定你就在心里骂娘,我也听不见,管不着。我其实就是检察院反贪局办案机器里的一颗螺丝钉而已。
再说说我的工作场所和工作部门——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简称“反贪局”。
“人民检察院”是一个统称,自上而下有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地市级、县级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以及军事、铁路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各级人民检察院也由不同的部门组成,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院的三大重要部门,自然便是反贪污贿赂(俗称“反贪”,负责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侦查等)、公诉(负责对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等)、侦查监督(负责对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审查批准逮捕等,旧称“批捕”);其他组成检察院的部门有反渎(对渎职侵权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民事行政检察(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监所检察(对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机关实行监督)等;至于控告申诉、职务犯罪预防、研究室等业务部门,虽然也各有千秋,但知名度和实际效果都不显著;法警、技术等辅助部门更倾向于对内服务和配合,外界知之甚少;而政治部、办公室、行装这类行政部门,同其他国家机关更是大同小异。
很多普通老百姓都以为反贪局同税务局、工商局一般,是个独立的国家机关,还有不少人认为反贪局是纪委下属的一个部门,这都是误解。根据《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反贪局是人民检察院的一个内设机构,主要职权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其负责立案侦查的常见职务犯罪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
还记得那一天,我和另外一个同批分配到反贪局的小伙伴在政治部副主任的带领下来到了三楼反贪局长办公室,简单做了自我介绍后,局长就像是久旱逢甘露,喜上眉梢。两分钟后,我还在怀疑局长有没有记住我的名字,就被第一时间赶来的范科长带回去了,似乎是晚点就会被人抢走一般。从此,我就成了反贪局二科的人了。
我到二科的时候,全科群英荟萃,各领风骚。
范科长,50后,检察官,副县处级待遇,还有两年就要退休了。听说,范科长以前是国营菜场卖鱼的,是在1979年全国检察系统设立经济检察科(反贪局前身)时“投身”检察事业的老侦查员。当时,有一大批年轻人从各行各业被挑选到一个职校,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学习,出来后就成了“检察人员”了。当年才三十出头的范科长,就曾用手指着某国营厂长鼻子进行四十分钟“政策教育”,可谓“猛虎下山,势不可当”,人送外号“范大将军”。但是,曾经是“黑脸煞星”的范大将军,现在见谁都笑呵呵的。不过,院里不少其他科室的老同志,见到他都特别客气,甚至有点毕恭毕敬,想必他以前也有过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
朱副科长,70后,检察官,正主任科员,统领一支侦查组。朱副科长是出名的办案能手、业务骨干,办案得力,做事靠谱,反正一看就是要接手当正科长的。他办案子很强势,控制欲强,听说有几桩大案的行贿人,都是他强打心理战给突破的。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除了局里的人,对检察院其他部门的人,基本都没有笑脸,有一次他甚至和公诉科的年轻承办人大拍桌子,吵起来。但其实,他是个讲冷笑话的高手。
许组长,75后,检察官,正主任科员。据说,许组长是他家乡的高考状元,平时文质彬彬,但办案子时绝不含糊,喜欢琢磨证据材料,对各类法条、司法解释如数家珍。因为他比较细心谨慎,科里的贪污、挪用公款的案子往往都会交给他办理,他现在也统领一支侦查组。许组长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有点完美主义,办案时考虑周全,但生活上就有点“过分”,整个办公桌永远都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和其他人的“狗窝桌”形成鲜明对照,我们都猜他是处女座的人。
韩老师,70后,检察官,正主任科员,科里唯一的女同志。听说她也曾是办案能手,侦办过不少案子,但她现在是科里的内勤,做一些收发材料、整理卷宗等事务性工作,除非犯罪嫌疑人是女性,否则基本上不需要参与办案。韩老师特别照顾我们这些年轻人,如同自家阿姨般温暖,如果前一天我们加了班,次日白天她会特意给我们准备休息室,让我们轮流去睡一会儿。她不会唠唠叨叨打听你的家事和私生活,也不会瞎忙活着给你介绍对象,这点非常“可贵”。
陈哥,丁哥,刘哥,都是80后,全是科班出身的大学生,在检察院多则近十年,少则三四年,现在都是助理检察官。他们是我的前辈,也是同事,一起加了几次夜班之后,很快就成了同甘共苦、同病相怜的难兄难弟。
小潘,85后,是我的同龄人,也是科班出身,但我们同工不同酬,因为他是辅助文员,不属于公务员序列,来自第三方的劳务派遣。这类辅助文员在我们院里大约占总人数的1/10左右,他们基本上都是年轻人,大部分负责的是最基本的文书类工作,在公诉、侦监就是做笔录、打报告、陪提审、装订卷宗之类,在反贪、反渎的还会参与审讯办案。这类文员入院几年后,往往会自动分成两类,其一是“骑驴找马”,满心期待并努力在工作期间通过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编制考试成为“有编之人”,或者是找到更好的工作而离开检察院;其二则是经过几次考试失利后,也适应了这里的工作环境和节奏,接受了并不丰厚但同样稳定的收入,成为一名长期任职的文员。我们全科都知道小潘在准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人往高处走,这是一种上进的表现。我们也都鼓励和支持他,甚至每当临近考试前,科长会默许他请一段时间的长假,回家脱产备考,可惜他考运不佳,两三年了都名落孙山,一直没有机会离开我们这里。
就是在这个温馨而又繁忙的科室里,我开始了我的反贪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