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互联网时代的“知识”
“知识”的观念在历史上发生过许多次巨大的变化,可以说,每一次变化都是通过对知识的“左右”和“上下”两个维度上的“对比”调整来实现的。左右(平行)的维度确定知识的对比物:知识是与什么相区别,相比较而言的;而上下(层次)的维度有另一种区别作用,知识以什么为基础,知识又是什么的基础。
这两个维度并不是绝对的,有时候是混用的。例如,1988年,罗素·艾可夫(Russell L.Ackoff)勾勒出这样一个逐渐收窄的金字塔结构,最下面的是信息,往上依次是知识、理解、智慧。我们可以把这个金字塔的层次结构理解成一个平行结构:知识在平行的关系上不是信息,也不是理解或智慧。事实上,在对互联网时代的讨论中,知识的主要区分对象经常是信息,在只是讨论信息与知识的区别时,很少把信息当作知识的基础。但是,当在这二者之外又添加一项“数据”(data)的时候,由于信息是从数据中抽取出来的,这三者之间的上下层次维度便又显现出来。[2]
《圣经》里说,“聪明人的心得知识,智慧人的耳求知识”(《箴言》18:15),知识是用心领会的,是用心去倾听的,知识是超越身体感官经验的特殊领悟,是“智”和“慧”的收获。这样的知识似乎比我们今天所说的“知识”层次要高,更接近我们今天所说的理解、判断和智慧。雅典人认为,知识是真实的观点,是因为有正当的理由才为人们所信服和相信。笛卡儿则认为,知识是经得住怀疑的东西,我们在可以想象的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怀疑的,那才是知识。现代科学家认为,知识是可以反复试验,被证明无误的事物。
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一个被比较普遍接受的知识的定义是,知识是用合理的证据或理由证明为真实的信念(belief),这个对知识的认识源头可以追溯到希腊。互联网专家、哲学家拉里·桑格(Larry Sanger)在《互联网如何改变我们(以为我们)所知道的》一文中对此写道:“自柏拉图之后,哲学家们认为,知识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信念。首先,它必须是真实的,而且,它必须是证明合理的(justified),有好的理由或证据来支持它。例如,我们可以这样假设,我在随便一个什么博客上读到‘希斯·莱杰(Heath Ledger)死了’,就不加辨析地信以为真。那么,就算那是真实的,我也不‘知道’那是真实的,因为网上随便看到的博客里,经常有编造的东西。博客里说了什么,并不就有了相信那个说法的好理由。然而,如果我在几个有信誉的信息来源里读到这个消息,那么我相信它,便要合理得多,这时候我可以说是‘知道’了。”[3]
知识是被视为具有真实性的观点或信念,这种真实性并不等于人们一般所说的“客观性”(objectivity)或“事实”(facts),而只是在一个有限度的意义上的“被合理证明的信念”。温伯格很恰当地称之为一个“停止点”的系统,“知识一直是一套停止点系统,其正确性又由无数停止点来证明。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系统运作良好”。[4]例如,你有一个问题,向专家咨询(正确的询问策略),你得到了一个结论性的回答(你想知道的),由于你接受他支持这个结论的理由和证据(正当、可靠),对你来说,你得到的信息是可信任的、靠得住的,所以你可以不再继续询问了,这个停止点就是知识。当然,如果另一个人不这么以为,他还可以继续质疑、追问,直到到达一个至少是暂时可以不再继续追问下去的停止点。在公共说理中,如果一个经过证明的结论对一些人具有说服或达成共识的作用,它也可以是这样性质的停止点,虽然不一定真的是找到了什么“客观”或“事实”的东西。
在大多数情况下“客观”与“事实”所指相同,只是在不同领域中的不同习惯说法。例如,新闻报道要讲究“客观”,要“实事求是”,公共辩论和说理中要“摆事实,讲道理”,科学论证或学术论述要“以事实为依据”等。客观和事实的对立面都是迷信、偏见、主观臆测、简单的理论推导等。
知识不等于“客观”或“事实”,并不是有了互联网才是这样的。不过,在互联网时代,知识与客观和事实的不同更清楚地暴露出来。人们一直相信,不同意见者之间的理性、公开交流和辩论是通往真实和知识的必经之途,也是唯一可靠之途。这一直是一个理想,而非现实。在互联网时代,这种理想变得比以前更虚幻、更不现实了,我们必须对此有更清醒的认识。不是不再要真实,不再要知识,而是要明白,通过理性、公开辩论可以期待得到的究竟是怎样的真实,怎样的知识。互联网时代,我们必须更加清醒地面对这样的现实,那就是,理性、公开的辩论不会只产生一个大家都接受的结论,人们会在每一个公共论题上都存在不同的看法。称此为分歧也好,多元也罢,我们必须学会如何面对这种情形,学会如何包容更多不同的看法。
早在互联网时代来到之前,哲学和语言哲学家们就已经知道,我们总是在与对事实的解释打交道,而不是与真实直接打交道。所有的事实和经验都是一种解释。当然,不是个人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解释是一种社会性行为,由解释而来的真实或知识是一种话语。解释都需要有出发点,不存在地位独尊的解释出发点,任何解释都必然平等面对来自不同出发点的其他解释。但是,在特定的社会里,有的解释话语会被优先对待——这个社会环境(social context)决定了解释的社会性。例如,在自由民主社会里,人们接受以事实为基础的解释话语,但不接受以宗教信仰或政治意识形态为基础的解释话语,同样,在公共说理中,人们接受以事实,而不是以情绪为基础的看法。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事实仍然重要,因为它被接受为真实的一个基础,虽然并非唯一的基础。对于知识来说,这些都不是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后才有的新情况,互联网时代并没有改变什么,而只是让这种情况更清楚、更不可回避地暴露在我们面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