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的历史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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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早期民族主义与相关核心概念

(1)“国”字推原

有学者把中国的民族主义分为三个阶段:文化主义决定族类意识的阶段(帝国时期),向民族主义转型的阶段(约1860年至1919年),民族主义盛行阶段(1919年之后)。[1]这里对于具体时间的划分,也许还有值得商榷之处。然而,假如这种说法基本成立的话,探讨西文nation在中国“转型期”的汉语表达形式,便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论题。转折期无疑是“从无到有”的关键时期。关于nation概念19世纪在汉语中的可能表述形式,其研究对象自然是清季文献资料,这包括鸦片战争前后、也就是中国刚进入近代世局时的一些译文著述,及至19/20世纪之交中国民族主义兴起之时的重要论述。

甲午以后,各种学会相继而出,康有为、李盛铎倡建的“保国会”亦于1898年创立于北京。[2]王尔敏认为,保国会意味着对“国”字认识的成熟,这个“国”字“同于当时西方的NATION-STATE。这个‘国’字的自觉,在晚清酝酿成熟,在保国会有重要的表达。‘国地’(在今日沿用为国土)一词,同于西方的TERRITORY,‘国权’(在今日沿用为主权)一词,同于西方的SOVEREIGNTY,‘国民’一词同于西方的PEOPLE。合之足以代表民族主义观念之成熟。”[3]的确,正是在1895年以后,随着主权观念的成熟,中国人越来越多地给自己的事物加上“国”的定位,“国地”“国权”“国民”而外,清季还流行起所谓“国教”“国学”“国粹”“国文”“国语”“国故”“国乐”“国画”“国术”“国剧”等,当然还包括“国耻”“国难”之类。[4]毫无疑问,这里的“国”字,就是西文中的national。不仅如此,“国”与nation的对应,早在1895年之前:丁韪良(William Martin,1826-1916)译《万国公法》(1864)中常见此译;人们甚而可以追溯到马礼逊编《华英字典》(1822),将tributary nation译为“进贡之国”和“属国”。[5]

1887年1月,曾国藩的长子、清廷出使英法大臣曾纪泽在伦敦的The Asiatic Quarterly Review(《亚细亚季刊》)上发表英语文章,标题是:China - The Sleep and the Awakening(《中国之睡与醒》);这篇名文后来又以中文《中国先睡后醒论》发表。[6]由于英语同汉语的差异及两种语言的不同思路和习惯,也因为接受对象的变化亦即读者的不同,中文版中的有些地方不是逐字逐句的译文,有时还稍有增减。然而,为了证实“国”与nation的对应,我们不妨把英文本中出现nation亦即national的句子摘录如下,并与中译本加以对照:[7]

There are times in the life of nations when they would appear to have exhausted their forces by the magnitude of the efforts they had made to maintain their position in the endless struggle for existence;and,from this,some have endeavoured to deduce the law that nations,like men,have each of them its infancy,its manhood,decline,and death.

列国经营缔造,永骛战功,以期国祚之常存,此同然之势也。[……]说者观此,遂谓国与人无异;人有幼年壮年老年,一息待尽之年,亦有之。

Twice since 1860 China has had to lament this as a national misfortune,[...]

溯自咸丰十年来,已有两次以无水师为国家之大不幸,深为叹息。

The strength of a nation is not in the number of the soldiers.

愚意一之强,不在兵多。

The world is not so near its end that she need hurry,nor the circles of the sun so nearly done that she will not have time to play the rôle assigned her in the work of nations

然此一世界,固非将近终穷,太阳有非行尽轨道之圈数,为时尚永,中国尽为之职分,正可以暇日行之,而无事亟迫也。

不只仅此而已,英文本中总共还有八处运用了nation(s)一词,译文均以“国”字与之对应,用以论述中国、他国及国际事务。曾氏文章发表后引起广泛注意,何启于1887年2月12日在香港的《德臣西字报》(The China Mail)发表反驳文章,标题为China - The Sleep and the Awakening:A Repley to Marquis Tseng[8]胡礼垣当年就把何启的文章译成中文,两人联名发表《曾论书后》或《书曾袭侯“中国先睡后醒论”后》。[9]反驳文章从原文到译文,同样显示出“国”与nation的对应,如foreign nations 与“外国”之类。正是nation(国家)一词,不但彼时通行于西方,今天依然如此。

“华夏中心主义”[10]的中国,历来用“夷”字或其同义词冠称中原华夏以外的四方部族。春秋左氏传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11]当然,非我族类,其类必夷。尽管中西交流早已有之,但是直到19世纪,中国人心目中只有天朝上国、天下共主的宗主权观念,而无列国并立主权国家之观念。然而,正是19世纪的中西碰撞,彻底改变了中国人对世界格局的理解。用冯桂芬的话说:“中国名曰赤县神州,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当时疑为荒唐之言。”[12]虽然魏源那代人的著述中还充满“夷”字,而正是在《海国图志》(1844年五十卷本,1847年六十卷本,1852年一百卷本)、《海国四说》(1846)、《瀛寰志略》(1848)这些划时代的文献里,“国”字已经同“夷”字共存,而且是代表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国”字。试举例如下:

魏源《海国图志·筹海篇三》:

自罢市以后,英夷并以兵艘防遏诸国,不许互市,各国皆怨之,[……]

是英夷船炮在中国视为绝技,在西洋各国视为寻常。

英夷各处市埠,自大西洋至中国,首尾数万里,何以水师不过九万即能分守各国?[13]

梁廷枏《海国四说·粤道贡国说》:

[……]风俗尚天主教,通历数,善制造。欧罗巴洲大、小诸国,皆奉行其教。

天下万国坐皆席地,惟欧罗巴诸国用椅桌。

西洋诸国,前有治世王,有教化王,诸小国皆听其命。[14]

徐继畲《瀛寰志略·欧罗巴》:

欧罗巴诸国之名,诸书异说几难辨识。

欧罗巴诸国,自汉以后皆奉洋教,教王居于罗马,操列国兴废之权。

欧罗巴诸国纪年皆称一千八百几十年,非其传国之年数也。各国皆奉西教,以教主降生之年为元年,至今凡一千八百余年耳。[15]

另外,查考19世纪下半叶的史书典籍,尤其是介绍外国政治史地的著述和译文,或是中国外交官和留学生的异域游记及杂感,“国”字比比皆是,“中国”只能是one of nations,或曰“世界之中国”[16]。自古用以表达“国家”的“国”字,基本上囿于中土,而今在国际关联中获得新的诠释,这就必然涉及对“中国”的再理解。当然,并不能说时人所用的“国”字,都与nation相配;在许多语境中,它单指country或state。尽管如此,它与nation的“吻合”之处委实不胜枚举。若说这种“吻合”纯系偶然,或曰那些不通西文的著者不可能知道nation一词,那么,我们不妨罗列几本外国人撰写或编译的著作:裨治文(Elijah Bridgman,1801-1861)著《美理哥合省国志略》(1838),郭实猎著《古今万国纲鉴》(1838),马礼逊著《外国史略》(1847年前钞本,《海国图志》引录此著凡60处),袆理哲(Richard Way,1819-1895)编《地球图说》(1848,1856年重版易名《地球说略》),慕维廉(William Muirhead,1822-1900)著《地理全志》(1853/45)并编译托马斯米尔纳(Thomas Milner)的《大英国志》(1856),林乐知(Young Allen,1836-1907)译《四裔编年表》(1874)并编译麦丁富得力(T.Martin)的《列国岁记政要》(1878),林乐知著《中西关系略论》(1875/76),花之安(Ernst Faber,1839-1899)著《自西徂东》(1884),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1845-1919)著《大国次第考》(1892)和《天下五洲各大国志要》(1893,又名《三十一国志要》),并翻译马恳西(Robert MacKenzie,1823-1881)《泰西新史揽要》(1894)等。[17]就在这些名著中,“国”字甚是显眼。毋庸置疑,这些泰西来客是深谙nation之义的。不仅在这些著作的书名中,更在其著述中谈论不同nations的地方,“国”字与西方nation概念的对应是无可争辩的。试再举一例:

魏源在《海国图志》六十卷本(1847)中收入瓦泰尔(Emmerich de Vattel,1714-1767)的The Law of Nations[18]中的几段文字,冠其名曰“滑达尔各国律例”。魏源把美国传教士伯驾(Peter Parker,1804-1888)的译文和袁德辉的译文放在一起。原文中有一处出现西方的nation概念,两篇译文均译之为“国”。英语原文是:

Public war is that which takes place between nations or sovereigns,and which is carried on in the name of the public power,and by its order.This is the war we are here to consider;Private war,or what which is carried on between private individuals,belongs to the law of nature properly so called.[19]

19世纪下半叶,不少书名中有“万国”二字,[20]这是认识世界之后的自然结果:天外有天,国外有国。1874年9月5日,《教会新报》出满300期以后,从301期开始,更名《万国公报》,它在19世纪后期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其他任何一种中文期刊都无法相比的。提起“万国”,人们定然不会忘记1864年发表的丁韪良译惠顿《万国公法》(B.Wheaton,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又名 Wheaton International Law)。《万国公法》所论之事,正与nations有关,或曰international。[21]如果我们将原文与译文对照,“国”与nation(s)之对应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再来看上文提及的《东西洋考》,其中介绍各国概况时使用最多的也是“国”字。主要编纂者郭实猎对西文中的nation自然很熟。他于1833年6月23日起草过一份出版此刊的缘起,开头便说:“当文明几乎在地球各处取得迅速进步并超越无知与谬误之时,[……]唯独中国人却一如既往,依然故我。虽然我们与他们长久交往,他们仍自称为天下诸民族之首尊,并视所有其他民族为‘夷族’。”[22]这是今人之译文,按照彼时译法或近代西方民族主义对nation的理解,用“国家”替换这段引文中的“民族”也未尝不可。

当然,“国”字是无法兼顾现代西方语言中(特别是西方现代民族主义思潮和运动中)nation之全部涵义的。而现代汉语“民族”概念的涵义,多半只包含nation概念中表达“族类”或“人民”的那部分内容;这也是“民族”一词最基本、最原始的涵义。那么,在“民族”概念真正确立并被广泛运用之前,汉语是如何表达这层意思的呢?

(2)从“族类”到“人种”:种族民族主义之昌盛

彭英明认为,中国古代的“族类”划分标准中,已蕴涵“民族”诸要素,并与西方早期民族概念的涵义相差无几。“族类”不是指具有血缘关系的宗族、家族和氏族,而是对大于宗族、家族和氏族的人之共同体的分类,亦“包含了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风俗习惯等民族的要素。”[23]王尔敏则从古代典籍中的种界群类区别,认为“族类”当为“最早出现的民族意识”。[24]如前文所示,nation是过去二百多年西方政治历史以及文化哲学和国家学语言中的一个概念,蕴涵(一)共同的历史传统、文化和语言以及由此而生的(二)文化上的独立与政治上的主权。为了便于论述,我们暂且把nation分为“狭义民族概念”和“广义民族概念”。显然,上面两种“族类”诠释所能对应的,只能是狭义民族概念,即nation概念的第一层含义,而不包括“民族国家”或“国家民族”思想。

在19世纪的文献中,如《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外国史略》等西人撰述,或中国人的《海国图志》《瀛寰志略》等早期介绍外国概况的编著作品,“族类”以及另外一些与之相近或相关的词语,如“种类”[25]“种族”[26]“人种”[27]“人类”[28]“人民”[29]等,已被用来指称中国以外的、超乎宗族、家族和氏族的人之共同体。不仅如此,这些词语在19世纪还经历了中西语义对接的各种尝试。这首先见于翻译著作、西人的中文撰著以及双语辞书。翻译是一种跨疆界之意义转换,中文译词因此而超越中土疆域。姑以英语词汇“race”(人种,种族,民族)为例:在丁韪良译《万国公法》(1864)中,汉语古词“民种”不但被用以翻译nation,也与“race”相对应。后来,庐公明《英华萃林韵府》(1872/73)译“race”为“族类”;邝其照《华英字典集成》(1882)译之为“种类”,“human race”则为“人类”。1881年,井上哲次郎、有贺长雄的《哲学字汇》以“种属”译“race”,二者还将人种或民族比较研究之“ethnology”译为“人种学”。另外,那个时代的双语词典中,已有ethnography(人种志)的中文译词:罗存德《英华字典》(1866/69)译之为“人类通知”“万族通知”;薛力赫《荷华文语类参》(1886)译“volksbeschrijving”为“万民状”。凡此等等,都在表明:对地球上不同民族和各种文化之新的认识,即视野的拓展,会促成新造词的出现,或使旧词换新颜。下面,我们借助“族类”一词的嬗变来说明这个问题:

“族类”是一个大概念。中国古代对这个概念的理解是,“非我族类”之异族或夷族,不但“其心必异”,而且毫不对等。这种以夷夏之辨为核心的族类观念,天然具有“种族”和“文化”两层不同的内涵。哪种涵义占据上风,往往取决于汉族相对于其他族群时的势力消长。大体而言,汉族政权强盛时,文化多为区分华夷的准则;反之,人们则强调血统的传承。[30]无论如何,这个概念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只囿于中国版图和“四裔”地域,即在一个“天下”。[31]到了19世纪,郭实猎还在抱怨中国“自称为天下诸民族之首尊”。然而,19世纪的中国人,至少慢慢了解到“红毛番”“洋鬼子”属于“他族类”。这一认识的直接起因,是对外国人的基本印象,首先是西方的技术和由此而来的军事和经济实力,以及外来日用品。时人所思所虑,已不只是原来那些简单问题:他有另一种肤色?他说的是我所不懂的语言?他有别样的穿戴?等等。也就在那个时期,“族类”这个原本颇带种界血缘意味的传统概念,不仅被用来指称“他民族”,而且逐渐疏离夷夏之防,传统族类典范所蕴涵的文化优越感渐渐走向澌灭。

《东西洋考》在一篇题为《论欧罗巴事情》的文章中,有“自古以来民各族类居之”[32]之说。另一篇《宗教地方》,说及“唐朝年间,法兰西族类大兴”,以及“宋朝年间,回回族类,征服夺地,亦取犹太国也。”[33]该刊还在劝人阅读《东西洋考》时说:“盖诸外国当今进广见闻,且阿细阿大地陆之族类好学重文,连印度土人都阅《东西洋考》;汉人阿细阿诸族之魁,何可延滞乎?”[34]毫无疑问,跨出中土的“族类”概念,多少会赋予一个古词以新义。在马礼逊《外国史略》中,这类用法亦很常见,诸如“芜来由族类”[35]“回回族类”“马拉他族类”[36]等,还有“族类不一”“族类甚多”“各族类”“各国族类”等说法。[37]

与“族类”等词相呼应,早已见之于中国古代史籍的“族”字,也从本土走向世界。(这“推陈出新”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传释:“族,类也。”不同类别的“族”,同样见之于《东西洋考》:“土耳其族”“蒙古族”“以色列族”“法兰西族”“西洋族”。[38]当“族”字同国家连在一起时,它与现代意义上的nation概念已经相去不远了。《外国史略》在论述日耳曼史地国情的时候,开篇便说:“日耳曼蛮族也。”[39]此处“蛮”字,应该不是中国夷夏观念中的蛮貊,而更多是指“民性”,或为描述日耳曼与西欧相比的发展阶段。书中论述的是“日耳曼国”“自主各邦”,即“日耳曼列盟会各国”[40],也就是《东西洋考》所说的“者耳马尼国”[41]

一方面,我们要看到“族类”概念因其超越中土、超越“夷夏之辨”而推陈出新;另一方面,“族类”概念与现代“民族”概念之间毕竟有着诸多差别。在整个19世纪,“族类”一词并不鲜见。时至19/20世纪之交,也就是在中国民族主义兴起之时,在“族类”“种族”“国族”等概念彼此渗透、不断位移的过程中,中国传统的“族类”观念必然会连带发生本质性变化。尤为重要的是,作为汉语新概念的“民族”一词,本身颇富种族意味,这就使得“民族主义”极易产生语义上的位移,而与传统“族类”观念相交融,并形成一种高度种族化(族群化)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及其话语。中国早期民族主义者在其国族概念形成之初,主要认同于血脉相传的“种族”。正因为此,他们所孜孜追求的,首先是一个“种族化国族”(racialized nation),[42]或曰“种族国族主义”(racial nationalism)。[43]

的确,近代中国民族主义萌发之初,种族观念是极为鲜明的,甚至占据主导地位,这便出现了以种族认同为主导的民族主义,“以中原文化为标准的夷夏之辨异化为以社会达尔文主义为基础的种族论。”[44]这既缘于喧嚣尘上的排满呼声,又与喧腾一时的东西方“黄白种争”相呼应;既针对内敌,亦指向外敌。如同那个时代中国思想界的许多言论均为西方思潮之回音一样,种族主义之兴盛,亦见出彼时欧洲理论界之主流倾向,即民族心理学和种族理论对中国知识界的影响。对民族性或人种性的信奉,旋即成为普遍现象。人们笃信种族独特性,即所谓“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亚洲之所以为亚洲”的必然性:

盖亚细亚之人种,有亚细亚之特性;欧洲人种,有欧洲人之特质。罂固路索逊民族之倾向,与斯拉威民族之倾向,自相悬殊。俄国则发达俄国之风,美国则发达美国之风,以两国而望同一之文明,同一之社会组织,是必不可为之事也。[45]

因此,对民族主义的界定,或对国家存亡的思索,便与种姓存亡难解难分;“国家”和“种族”被看作一个连体。此时,“种族”概念往往成为各种叙事模式的中心议题。蒋方震在创刊于东京的《浙江潮》上说:“是故种不能统一,则不能成国,则其种亡;国不能统一,则不复成国,则国亡,而种随之。故曰:民族主义者,对外而有界,对内而能群者也。”[46]霖苍亦在该刊撰文指出,教育之鹄的,在于振作种族思想。他援引法国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吕邦(Gustave Le Bon,1841-1931)的观点,强调无种族思想便无国民资格:“法儒李般[吕邦]之言曰:无种族精神者,不可以立国。若是乎我同胞欲有国民资格,当先有种族思想。[……]今日教育之目的,在合道德之特性、智力之特性,以振起我同胞种族之精神而已。传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盖种族同,则心性同;种族异,则心性异。”[47]《清议报》第97册上的一篇译文,竭力彰显种族同国家的关系:“历史家之论曰:封建制度,不拘人种之异同,可随意划地而分领。同民族而有异邦之人,异民族而有同邦之人;胡汉吴越,可得杂居。自封建之制既坏,各民族渐觉种族之界限;同族则相吸集,异族则相反拨。民族主义,遂为人类之一大理想。意大利之同民族,德意志之同民族,遂相合而建一国。匈牙利之异民族,即自墺地利而分离。此人种自然之倾向,遂为近世造成国民之大动力。”[48]后来,刘师培也在其《伦理教科书》中说:“孟子言国之本在家,而西人言社会学者亦以家族为国家之起源,谓民族之起源,起于公同之特性,而公同之特性,起于血统之相同。则所谓民族者,乃合数家族而成者也,同一民族即同一国家,此家族所由为国家之起源也。”[49]

19世纪进入最后十年之前,“人种”一词在汉语中至为罕见。《海国图志》中的两处“人种”用法,[50]似乎偶尔为之。其含义与薛福成1991年使西日记中的用法相似,还没有完全脱离传统的“族类”“民人”之义;不过,它或多或少已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人种”一词相近:“南北美洲各国,开辟不过二三百年,今其通国士商兵农,类皆英人种也,否则西班牙诸国人种也。”[51]

首开现代汉语“人种”概念之滥觞者,当为严复、梁启超之辈,并非学界常见的一种观点,以为此概念完全来自日本。留英归国的严复,谙熟西方理论,他于1895年敲响了“亡国灭种”[52]之警钟。其《原强》(1895)一文,起笔便论达尔文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学说,解说种与种争、群与群争、国与国争之理。[53]他以德法二者19世纪先胜后败、先败后胜之例说明,“一彼一此,战败何足以悲。”所可悲者,厥为中国积弱不振之势。“民智之已下,民德之已衰,与民气之已困耳。”最终“而已为印度、波兰之续”。他因此而大声疾呼:“吾辈一身即不足惜,如吾子孙与中国之人种何!”[54]嗣后,种姓存亡逐渐成为清季救亡运动中的一大主题。翌年,梁启超在《变法通议》中,论及西人“考物种人种递嬗递进之理”。斯时,梁氏还未像后来那样,高揭“大民族主义”之大纛,反对盲目排满。在他看来,满人统治的中国,断不能独立于当今强国之林,“数百年前满洲强悍之人种”,如今“强悍之气已失,蒙昧之性未改”。虽然,梁启超终究还是将黄、白人种之生存竞争视为未来历史的主线(文中“种人”为“人种”之同义词):“自此以往,百年之中,实黄种与白种人玄黄血战之时也。然则吾之所愿望者,又岂惟平满汉之界而已,直当凡我黄种人之界而悉平之,[……]以与白色种人相驰驱于九万里周径之战场,是则二十世纪之所当有事也。”[55]同年,他又在《论中国之将强》一文中,谴责西人侮我中国太甚,其欲灭中国,则必于议院和报章“日日言其国政之败坏,纲纪之紊乱,官吏之苛黩。其将灭人种也,则必上之于议院,下之于报章,日日言其种族之犷悍,教化之废坠,风俗之糜烂,[……]”[56]

“人种”概念的频繁出现,则以1897年《时务报》上刊载的、由古城贞吉翻译的不少文章为开端。下面摘录的几段文字,大约可以呈现彼时“人种”概念之大概用法:

惟我国人民,上戴万世一系之皇室,下则同一人种而立国。是岂非为宇内无比之二大本源,又为国无上之幸福乎?[57]

昔欧洲中原,有日耳曼人种四千万,或为王国,或为侯国,或为自治都府;参差错综,反目嫉视,不能联合为一。[58]

呜呼!东洋人种之衰,其咎多由自取耳。迨至天狼牖鼠,祸机一发。始怨外人之骄横,恐悔之已迟矣。[59]

天下有二大患存焉:一为欧洲某种族崛起之患。该人种意谓文明足经张其威武,武烈足以成其雄图耳。一为新世界某国将欲大开干涉外国之端,焉知异时不遂干涉旧世界。[60]

唐才常于1897年在《湘学报》上发表系列论文《史学》,其第五部分“各国种类考”中常见“人种”一词,并见出当时这一概念常同“族类”“民族”等概念混用;不过,它也不时呈现出后来之成熟的“人种”概念之义,强调某国、某洲乃至东西方人种的秉性、习性和特性。在当时浓重的种族主义意识形态中,热衷于人种之辨的唐才常的观点尤为显扬,他的“黄白智,红黑愚;黄白主,红黑奴;黄白萃,红黑散”[61]之说,是当时国人认识自我和世界时的常见种族意识。“人种”概念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发生于19、20世纪之交的民族主义风潮之中,即“种战”“保种”“黄白种争”等论调的喧嚣之中。其出发点依然是严复《原强》开宗明义之说:“物竞者,物争自存也;天择者,存其宜种也。”[62]此时,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生存竞争、优胜劣败”理论在中国民族主义思潮中不胫而走。种族观念如何在所谓“种战”思维中得势,如下种族论中可见一斑:“至若未开化之民族,被并吞同化于文明国,其状虽属可怜可悯,然彼等既属劣败之人种,无优胜者之助力,亦终归灭亡。”[63]“[……]人种者,天然不能平之界限也。既有此不能平之界限,则弱肉强食,固为势所必至;优胜劣败,亦复理所宜然。”[64]也是在此时,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对西方民族主义理论及其种族观念的接受,首先来自日本,且主要见之于中国流亡者或留日学生创办的报刊。

1899年,梁启超为文《论中国人种之将来》,他说:“凡一国之存亡,必由其国民之自存自亡,而非他国能存之能亡之也。[……]今日中国之现状,其受他力之横加,事机危迫,与前者之土耳其、印度、阿非利加,殆无以异,且更甚焉。然中国人种之性质与其地位,决非如土耳其、印度、阿非利加之比例。欧人欲以前此待诸国之例待我中国,决非容易之事。且不宁唯是而已,他日于二十世纪,我中国人必为世界上最有势力之人种,有可预断言者。”并且,“他日能有实力以开通全世界者谁乎?即我中国人种是也。白人骄而不劳苦,黑人棕人惰而无智慧,然则此事舍我黄人不能任也。”[65]梁氏此番言论,足以见出当时及后来一个时期内中国民族主义论中的典型观点:其一,中国人沉沦至此,实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二,中国不幸且积弱已久,但中国人却不失为良种;(这两种叙事立场,常使相关论述陷入自相矛盾的窘境。)其三,中国文明之衰败,主要缘于“他力之横加”,这里包括中土的“异族”统治;其四,落后挨打只是暂时现象,中国必将在日后的黄白之争中获胜,至少能与西人平起平坐。梁氏结论“中国人于来世纪必为世界上最有势力之人种,此非吾夸诞之言也”[66],首先基于他对中国四大“人种之特质”的分析,而梁氏为之得意的第四特质,即中国“民人众多,物产沃衍,善经商而工价廉,将握全世界商工之大权也”[67],正是当时西方风行一时的“黄祸论”描绘中国威胁之主要依据。不仅在这篇文章中,在其他同时代人的民族主义言论里,或隐或现的黄祸论,厥为论述中国人种特性的思想背景之一;然而,论者基本上是反其意而用之。

极为典型的是上举梁氏文章之后,无涯生在《清议报》第28、29册上发表题为《论中国人种有功于地球》一文。针对西人之黄祸心理,尤其是美国由来已久的排斥东亚移民之做法,作者历数华人在世界上的开荒之功:“地球上之大工大役,非‘支那’人种不足以任之;大利大益,非‘支那’人种不足以开之;巨灾巨难,非‘支那’人种不足以御之。比之神禹之开中夏,其功无愧。彼夫哥伦布发见新地,法相之开凿苏士彝河以为地球伟业者,何足多乎?”因此,他申诉中国人之委屈,谴责不公正之待遇:“是地球列国,所得于‘支那’人种之利益者,指不胜数;而支那人种,所得于列国之利益者,特秋毫之末耳。而谓有害于人国之经济也,岂不谬哉?”“夫以经济上道德上,排斥‘支那’人种者,诚无理矣。”“‘支那’人种亦可以告无罪于天下矣,而乃反遭列国之欺凌,且欲瓜分其故国焉,岂非古今最不平之事哉!”鉴于此,无涯生坚信“异日必呈黄白二种血战之修罗场于世界之上”。[68]

《清议报》第23册上的“外论汇译”之观点,即以血统、祖源和种族为核心的民族主义,无疑同该刊编者声应气求。以论者之见,今日乃人种竞争之时代,人种特色可以让人看清许多复杂问题,以人种论中国也最为恰切:“中国民族者,有势力之人种也。元起漠北,统一中原,尚不能以专断擅制之力,使中国民族化于蒙古,而反为中国文明种族所化焉。清廷据有中国二百余年;满洲之俗,所被于神州者,不过辫发一事;文章制度,悉化于中国。强暴如‘满洲’政府,犹无如四万万神胄何;况欧洲诸国,欲收揽民心,不以强力压之。则中国民族,岂能轻视哉?”[69]显然,这种历史叙事完全以汉族为主体,族类界线即国族界线,用刘师培的话说:“中国者,汉族之中国也。叛汉族之人,即为叛中国之人;保汉族之人,即为存中国之人。”[70]

同为种族民族主义,当时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叙事模式,两种相去甚远的观察问题之角度:一种观点如上所述,强调中国的历史延续性和独特性,视中国人为“有势力之人种”,不但不会灭亡,而且还将与世界列强抗衡。与此针锋相对的是另一种观点,那是“生存竞争”语境中之深重的忧患意识和救亡图存的志向,视“中国不亡”之说为欺人之谈:“或者曰:中国之民族无可灭之理也。呜乎!为此言者直自欺欺人之词耳。今太西哲学大家创为天择物竞之说,物竞者,物争自存也;天择者,存其宜种也。种族既殊,竞争自起,其争而独存者,必种之最宜者也。[……]当西人东渐之后,亚种劣而欧种优,故忧亡国,更忧亡种。使吾汉族之民,仍偷安旦夕,不思自振之方,历时既久,恐消磨歇绝、靡有孑遗,不亦大可惧耶?”[71]在那个满汉对峙的历史时期,矢志光复汉族政权的晚清革命派,以种姓存亡为己任,并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自我历史。尽管他们知道,“法兰西人有曰:‘支那’人乃天然不可压服之人种也。吾于是而知汉种之无形战斗力之钜焉。”但是他们关注的首要问题,显然不是“汉种其果能为亚利安人种所征服乎?抑能与之并驾齐驱,或凌而上之乎?”对他们来说,中国早已沦丧:“以面积一百三十余万英方里之汉土,人口三百兆八千万有奇之汉人,不能自建一中央政府,以与各种族相颉颃,甘跼蹐于犷猂民族之轭下,其与犹太印度非洲诸人种,复何以异耶?”[72]

梁启超于1902年发表《新史学》,严厉批判传统王朝史学,揭橥以书写“民族进化”为宗旨、变“君史”为“民史”的“新史学”,其中亦可见出当时的史学话语同“人种”概念的密切关系。“人种”被视为阐释和理解历史发展的主要路径,即历史叙事所要表现的主体。在他看来,“世界日益进步,而种族之论亦日益昌明。”他对“历史”的界说是:“历史者何?叙人种之发达与其竞争而已,舍人种则无历史。”他甚至认为,今日“谓人种问题为全世界独一无二之问题,非过言也”。因此,“叙述数千年来各种族盛衰兴亡之迹者,是历史之性质也;叙述数千年来各种族所以盛衰兴亡之故者,是历史之精神也。”[73]为此,梁氏在该作中专节论述了“历史与人种之关系”。

(3)“国民”之创生:化臣民为国民

在19世纪最初介绍各国概况的文献中,与“国家民族”(state-nation)观念最为贴近者,也许当推“国民”或“民”。尤其在论述法国大革命及后来发展情形时,从“民”到nation的联想是很自然的,且看《东西洋考》中两篇文章的叙述:

乾隆五十七年间[1793年,雅各宾政府颁布宪法],法兰西民自操权,纷纷然治本国改例废置。既废旧法,欧罗巴列国不忍坐视,而欲止其民之扰攘;遂开衅隙。

于是时国敌再生衅隙,而攻法兰西之民。拿破戾翁怨之,私乘机[……]突然攻其后营矣,吓得敌兵心不附身,皆抛兵器而奔也。独有英吉利之民,互生嫌隙,不肯屈道伸身,征不胜,压不住,再三打水仗,而获全胜焉。[74]

在19世纪文献中,亦很常见“民”字的另一种组合,即我们在《东西洋考》中看到的“欧罗巴民”“法兰西民”“俄罗斯民”“西班雅民”[75]等。如果将其译回英文,那将是European people、Frenchman之类,而这些概念都或多或少建立在nation的基础上。当然,在19世纪外国人的著述或外交文书中,涉及某国人民的最习见用词是某国“民人”,例如:“夫大清大英,两国通商已历一百余年之久,当此时间大清国家准英国民人居住内地,俾得在彼贸易。”[76]又如:“嗣后凡属中国与合众土产及制造之物,俱应互相准两国民人任意携进港口,不用输纳何样税课。又中国沿海生意,亦准合众民人一体均沾其利。”[77]后来,1858年的中英、中法和中美《天津条约》,分别以“中国民人”“英国民人”“大佛国民人”“大合众国民人”来指称相关交涉事务中的有关方。从当时不知凡几的“民人”用法来看,这一汉语古词显然已经获得新义,其确切含义因语境而异,既有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国民”之义(如在国际条约中),也可在文化意义上表示“族类”“民族”的“人民”,或一般意义上的“民众”。

前文提到的《海国图志》收录瓦泰尔之名著The Law of Nations中的部分内容,是国际法在中国的首次译介,The Law of Nations的汉译书名便是《万民法》。[78]用“万国公法”或“国际法”移译“international law”和“law of nations”,还是后来的事。以“民”译“nation”,自然不是孤立现象。早在《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中,明确的“国民”一词,出现有20余处,例如:

为国民出力,真可谓立仁国政[……]

华盛屯此英杰怀尧舜之德,领国兵攻敌,令国民雍睦,尽心竭力,致救其民也。

乾隆五十三年[1789年,法国大革命],法兰西国民,因难为征收钱粮,闹出祸来。

民人亲自抡选国君,数年治国,后退位也。故此国民守其自主之理,而不服役也。[79]

“国民”这一古词已见于《左传》,[80]历代典籍中亦有记载,指称一国或藩封所辖百姓。梁启超曾说:“中国人不知有国民也,数千年来通行之语,只有以国家二字并称者,未闻有以国民二字并称者。”[81]此话自然不能当真;或者,至多只能从义理上来理解梁氏此说。就词义嬗变而言,出现于《东西洋考》的“国民”概念,其内涵显然与古代汉语“国民”有别。不少文章所记述的西方新近历史或时事政治,均发生在近代主权国家诞生之后,即新的政体和公民意识在法国、美国、英国新兴之时。文中不难见出,“守其自主之理”的“国民”,坚持其应得之权利,既是政治因素,又是社会力量,而不再是顺服奴役的传统“臣民”或“庶民”。此乃现代“国民”概念的关键内涵。尤其是与“国民”概念休戚相关的西方现代“公民”(英:citizen,法:citoyen,德:bürger)概念,已在18、19世纪基本确立,《东西洋考》所用之“国民”一词与“公民”一词的相近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尽管“公民”概念在19世纪的西方各国因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而有着语义上的差别,尽管罗存德《英华字典》(1866)将citizen译为“邑人”“赤子”“自由之人”“入籍客”(这些译词涉及当时英、法、美、德等国“公民”概念的基本含义)而未必能使中国读者得其要领,但是西人对个体在近代社会及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及其利害关系的介绍,必然会因新的语境而使古已有之的汉语“国民”概念发生连带性变化,甚至是根本性变化。鉴于《东西洋考》早已赋予“国民”这一古汉语复合词以新义,如下说法自有值得商榷之处:“国民”是古汉语复合词,被日本知识界赋予现代语义后,重新被引入现代汉语,属于“回归的书写形式借贷词”。[82]或曰:“国民”一词是“十九、二十世纪之交中国知识阶层自日文辗转假借而来的西洋翻译名词”,乃梁启超流寓日本之后,“利用日人所改造的汉语旧词,赋予‘国民’一语全新的内涵”。[83]

《东西洋考》中的“国民”概念及“法兰西民”之类的表达,与后来多见于各种外交文书、或丁韪良译《万国公法》常用的某国“民人”,有着相通之处。一般而言,19世纪90年代之前,“国民”概念并不多见,且多半见之于西人著述。在魏源《海国图志》中,“国民”概念不上10次,基本上是辑录他人之说,例如美国“国民经营希利,算悉锱铢,亦多怀普济之意。崇奉世主耶稣之教,舍身捐财,以招教师,颁文劝世。”[84]美国人“多识字读书,亦广印书。居民善开垦。凡欧罗巴各国民有缺乏,即迁居花旗国,如有受害者亦迁此地,故开辟愈广。”[85]另外,“国民”概念习见于谢卫楼(Devello Sheffield,1841-1913)著《万国通鉴》(1882),亦见之于艾约瑟著《欧洲史略》《希腊志略》《罗马志略》(均刊行于1886年)。中国人自己论及“国民”,似乎要等到何启、胡礼垣之《新政变通》(1894)的发表。[86]

《东西洋考》或许是中文文献中最早出现具有现代意义之“国民”概念的杂志,兹后一些西人著述或国人文章中也可偶尔见到这一概念,然而对时人来说,对这一概念的接受只能说是被动的,且未必能够领略其中意蕴。“国民”概念真正开始在中国传播,起始于1896年和1897年《时务报》上刊载的、由古城贞吉译自《国民杂志》《国民报》《国民新报》《国民友志》的大量文章,以及这两年《时务报》中古城氏的其他许多译文,“国民”概念的出现次数几乎数不胜数。古城译文主要涉及国际时事和历史,未曾探讨“国民”一词本身的内涵。因此,我们也没有必要辨析译文中的“国民”概念,究竟与西语(法、英、德:nation;citoyen,citizen,bürger;people,peuple,volk)中的哪个概念对应;或许兼而有之,或许各取所需,这在彼时日本也不是容易说清的问题。但是,当时的中国读者却不难得出两个结论:其一,日人所用“国民”概念,与19世纪中国人习用之“民人”一词几乎完全同义;并且,诸多文章中也能见出“国民”常与“民人”或“人民”并用,可被视为同义词的混用。其二,“国民”在日本是一个流行概念,单从各种杂志的名称就不难看出这一点。另外,康有为出版于1897年的《日本书目志》中,带有“国民”二字的书名“目不暇接”,这更加深了这一印象。的确,“国民”一词在19世纪下半叶的日本已很常见,分别见之于加藤弘之、津田真道、中村正直、西周、福泽谕吉等思想家的著述。它在明治初期与“人民”“民人”等概念争衡,明治中期之后逐渐获得优势,且“成为融合西方citizen、nation、people、subject等概念并使之本土化的主导性用语”[87]

甲午之后的一些维新之士,或许出于对“脱亚入欧”之日本道路的青睐,亦在《时务报》频繁出现“国民”概念的同时,开始使用该词,这便进入主动拿来的阶段。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章炳麟、唐才常等人1896年的文字中,均出现了“国民”一词。之后,康有为在1898年元月的《上清帝第六书》(1898)中,提出“采万国之良法,协国民之同心”[88]。同年,康氏又在《请开学校折》中首次提出“国民学”,即效仿西方开设新式学校,“远法德国,近采日本,以定学制。”其目的是:“教所以为国民,以为己国之用,皆人民之普通学也,”或曰“教成国民之才”,以“鼓荡国民,振厉维新”。[89]《日本书目志》中触目皆是的国民教科书,定然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沈松侨指出:“‘国民’在近代中国,往往糅杂着多层复杂而混淆的意义。”[90]初涉此概念时或许尤其如此,颇给人各取所需之感。[91]好在就字面而言,“国民”不会令人费解,不去深究义理和明确定义也在情理之中。

倡导“国民”之最有力者,厥为《时务报》总主笔梁启超。他在首刊于该报的《变法通议》中写道:“夫以公天下之大义言之,则凡属国民,皆有爱国忧国之职分焉,不容有满汉君民之界也,即以家天下之理势言之,则如孪体之人,利害相共,尤不能有满汉君民之界也。”[92]他又在论述世界上三种政治制度中的“民主”时说:“曰德谟格拉时者,国民为政之制也。”[93]从此之后,“国民”二字常见于梁氏笔端。康有为1895年发动“公车上书”,遭到清廷拒绝,梁启超后来说:“康有为以为望变法于朝廷,其事颇难。然各国之革政,未有不从国民而起者,故欲倡之于下,以唤起国民之议论,振刷国民之精神,使厚蓄其力,以待他日之用。”[94]戊戌政变失败以后,梁启超于1898年在逃亡日本的军舰上翻译日人柴四郎之政治小说《佳人奇遇》,文中不乏“国民”概念。梁氏感慨道:“彼美、英、德、法、奥、意、日本各国政界之日进,则政治小说,为功最高焉。英名士某君曰:小说为国民之魂。岂不然哉!”[95]1898年12月22日,梁启超主持的《清议报》在日本横滨创刊,刊物宗旨第一条便是“维持‘支那’之清议,激发国民之正气”。在国患日迫之秋,《清议报》同仁疾呼:“呜呼!此正我国民竭忠尽虑,扶持国体之时也。是以联合同志,共兴清议报,为国民之耳目,作维新之喉舌。”[96]的确,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年的中国,对于“国民”的想象、论述及其迅速传播,其历史背景是“自强”“自立”,乃至仅图“自存”。而要救亡图存,就必须强调人的主体性及其权利和义务,使中国人从传统臣民转化为现代意义的国民。[97]这正是梁启超追求国家认同、视“国民”为国家主体的关键所在。他对“国家”的定义是:“国家者,由人民之合意结契约而成立者也。”[98]他的“国民”概念在1899年已经呈现出极为清晰的理路:

欲国家之独立,不可不谋增进国民之识力;欲增进国民之识力,不可不谋转变国民之思想;而欲转变国民之思想,不可不于其所习惯所信仰者,为之除其旧而布其新。此天下之公言也。[99]

彼东西之国,何以浡然日兴?我“支那”何以薾然日危?彼其国民,以国为己之国,以国事为己事,以国权为己权,以国耻为己耻,以国荣为己荣;我之国民,以国为君相之国,其事其权,其荣其耻,皆视为度外之事。呜呼!不有民,何有国?不有国,何有民?民与国,一而二,二而一者也。[100]

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101]

若说《时务报》是戊戌之后在中国传播“国民”概念的先行者,《清议报》才是真正的鼓吹手。尤其是梁启超及其同志,标举“国民”之说并大力张扬,使“国民”一词骤然风行、喧腾众口。并且,此时“国民”概念真正实现了理论上的突破,“国民”论述多半与“国民主义”“国家主义”[102]以及“救国主义”密切相关。协助梁启超创办《清议报》、并于次年主持该报的麦孟华,于1900年6月发表《国民公义》一文,嗟叹“中国号称四万万人,乃至无一人能知国家之主义”:“呜呼!古今中外,亦宁闻有以奴隶立国者哉?民者,国之主也。乃自委其主人之任,而反待他人以为主人。我国民虽不自爱,抑何其放弃责任之至于此极也。[……]国之存亡,种之兴灭,其责毕萃于我国民之身,其命均系于我国民之手。忍而亡之灭之,惟我民身受其惨;不忍而存之兴之,亦惟我民身受其福。我民而不念斯义也。”[103]是年8月,他又发表文章《论今日中国存亡其责专在于国民》:“我国民曰中国存,则中国存矣;我国民曰中国亡,则中国亡矣。固未闻以四万万人而待他人之存亡者也。徒危徒痛!徒惧徒悲![……]我国民素无国家之思想,素自放弃其责任,故国至衰弱,而民至困穷。今事变日逼,火及眉睫。我国民既知祸福皆由自取,利害皆所身受,其责任为我之责任矣。”[104]1900年年底,麦孟华撰文宣告中国国民之创生。在他看来,中国人“一变而为客,再变而为佣,三变而为奴隶,既奴隶矣。而国民遂绝迹于天壤之间”。尽管如此,“国民之种,播于戊戌,而今日不得不萌芽者也。”“于是欧美国民之风潮,簸荡而及我中土。中土国民之出现,今日为其时期矣。”[105]

化臣民为国民,通连“民族”和“国民”概念,乃中国早期民族主义的重要标志之一。不过,清末民族主义伊始就带着众声喧哗之象,出入于“排满”和“保皇”之间,或如民族主义思潮中“黄帝纪年”(“血统”)与“孔子纪年”(“文化”)之符号之争,及至后来康有为强调道德文化之社群的“文化国族主义”(cultural nationalism)与排满最力的章太炎标举汉族血统的“种族国族主义”(racial nationalism)之争。[106]无论如何,“国民”观念是各路人马的必争之地。章士钊于1903年在《苏报》上说:“近世有叫号于志士,磅礴于国中之一绝大名词,曰:国民。”[107]也是在这一年,“国民”一词的使用在中国达到高潮。

当今学界讨论早期中国民族主义时,不少人喜用“国族”[108]或“国族主义”概念,这在很大程度上缘于今人对民族主义义理的解读,而在斯时并不多见。极富国家观念并极力鼓吹国民思想的梁启超,使用“国族”一词屈指可数,尽管他曾说过“今日则国族相结相排之时代也”。率先在现代意义上揭橥“国族”,且鞭辟入里者,当数张君劢。他生平发表的第一篇文章,乃根据其编译密尔(又译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的《代议制政府》而成。张君劢对其“国族”译法做了如下说明:“国族二字,原文名曰nationality,其意可以成为一国之族也。故译曰国,而不译民。”(即译为“国族”而非“民族”)显然,张译“国族”,集“国民”(citizenship)和“民族”(nation)于一体。他以“国民”为中心来扬榷“国族”:“所谓一政体之永续,必其民之行动力;足以维持之者,何也?有国民焉。”并且,还有“可以为同国族之道存焉”。因此,“凡苟有同国族之感情者”,亦会有“合数民族而为一国者”。[109]张君劢借助密尔之说来阐释“国族”之义,是颇为精到的:

国族者,何物耶?凡人类之一部,相互间以共同之感情而同受治于自主的政府之下者也。凡可以成为一国族者,其根本不一,而其要不出四者:同人种,同血统,同言语,同宗教。虽然,有其最要者:则政治上之沿革,即共戴一国民的历史,同其怀旧之思、同其荣辱之感、同其苦乐之情,而已往之盛衰起伏无不同之,是也。虽然,凡此数者不必事事皆居必要,亦有即具之而无补于事者。有人种异、言语异、宗教异,而不害为一国族者,瑞士是也。有宗教同、言语同、历史同,而不克成为一国族者,西雪里岛之于拿坡黎是也。[110]

密尔学说而外,此处最能见出彼时正在西方走红的民族心理学,尤其是吕邦所强调的共同情感,即民族国家所必备的、共同历史所造就的集体心理。另外,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和民族学家菲尔坎特(Alfred Vierkandt,1867-1953)的著作《自然民族与文化民族》(1896)[111],也对当时民族国家的话语建构(如“自然民族”与“历史民族”二分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自1902年2月创刊于横滨的《新民丛报》第1号起,梁启超便发愤撰文《新民说》,揄扬新的“国民”思想,描绘理想的“国民”形象;该文笔名“中国之新民”,正是梁氏所热望的现代中国之基石。“化臣民为国民”并走向“新民”,这种思想上的飞跃,无疑是对种族民族主义的超越。在晚清最后十年,在种族民族主义持续蔓延的同时,一种以“国家”和“国民”为肯綮、以“国家主义”“国民主义”为追求的民族主义话语登上了历史舞台。

[1] 参见汤森德:《中国民族主义》,载《澳大利亚中国问题杂志》第27期(1992年1月),第109页。

[2] 康有为起草的《保国会章程》宣称,“本会以国地日割,国权日削,国民日困,思维持振救之,故开斯会以冀保全,名为保国会。”该会宗旨是“保全国地、国民、国教,即为保国家之政权土地,为保人民种类之自立,为保圣教之不失;为讲内治变法之宜,为讲外交之故。总之,本会同志讲求保国、保种、保教之事,以为议论宗旨。”(康有为:《保国会章程》,《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54页)

[3] 王尔敏:《清季学会与近代民族主义的形成》,《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第227页。——也有学者认为,保国会将“保国、保种、保教”解释为“保全国地、国民、国教”,将“国”与“民”分开,因此,保国会之所谓“国”,仍相当于英语中的state或country,而非指称“民族国家”之nation。(参见孙隆基:《清季民族主义与黄帝崇拜之发明》,载《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第71页)

[4] 参见王尔敏:《清季学会与近代民族主义的形成》,《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第227页。

[5] 马礼逊编:《华英字典·(第三部分)英汉词典》(1822),第442页。

[6] 曾纪泽文章的译者为颜咏经和袁竹一。

[7] 对照本为:Marquis Tseng(曾纪泽),“China - The Sleep and the Awakening”,载许政雄:《清末民权思想的发展与歧异》,附录一,第155-164页;曾纪泽:《中国先睡后醒论》,载龙应台、朱维铮编注:《未完成的革命——戊戌百年纪》,第89-96页。(引文中的着重号系笔者所加)

[8] 何启原文“China - The Sleep and the Awakening―A Repley to Marquis Tseng”(“To The Editor of The China Mail”),载许政雄:《清末民权思想的发展与歧异》,附录二,第131-154页。

[9] 何启、胡礼垣:《新政真诠初编·曾论书后》,第69-102页。

[10] 当然也有人喜好“中华自恋”(“Chinese narcissism”)之类的表述,见巴梅:《奸污外国人就是爱国:中国的民族主义先锋》,载《中国评论》第34期(1995年7月),第210页。

[11] 杜预注、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第824页(卷第二十六,成公四年传)。

[12] 冯桂芬:《校邠庐抗议·采西学议》,第55页。

[13] 魏源:《海国图志》(上)卷二,第25、27、31页。

[14] 梁廷枏:《海国四说·粤道贡国说》,第217-218页。

[15] 徐继畲:《瀛寰志略》卷四,第107、115页。

[16] 梁启超:《中国史叙论》(1901),《饮冰室文集》之六,第12页。

[17] 李提摩太译、蔡尔康述、马恳西(麦肯齐)著:《泰西新史揽要》,上海:广学会,1894年;林乐知:《中西关系略论》,载《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十一帙;余篇均载《小方壶斋舆地丛钞》(再补编),第十二帙。

[18] 这部名为Le Droit des Gens的著作于1758年在法国出版,英译本The Law of Nations于1759年在伦敦问世。

[19] Emmerich de Vattel,The Law of Nations;or Principles of The Law of Nature,applied to the Conduct and Affairs of Nations and Sovereigns(1758),Philadelphia:T.& J.W.Johnson & Co.1863,p.291.汉语翻译:伯驾:“盖打仗者,有公私之分,或两国交战,或二主相争,所事皆出于公,而兵权亦出于公,此是也。”(见魏源:《海国图志》〔下〕卷八十三,第1993页)袁德辉:“公斗系两国所兴之兵,私斗乃二家所怀之忿。以妥当道理而论[……]”(见魏源:《海国图志》〔下〕卷八十三,第1994-1995页)

[20] 如《万国历史》《万国史讲义》《万国史纲》《万国史略》《万国兴亡史》《万国地志》《万国纲鉴》《万国宗教志》《万国宪法比较》《万国通鉴》,等等。当然,利玛窦早已用“万国”称世界,如《坤舆万国全图》(1602)。

[21] 郭嵩焘《伦敦与巴黎日记》光绪三年八月十一日(1877年9月17)曾提及当时的“国际公法讨论会”(Conference for the Reform and Codific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说“此会为修改万国公法,以臻妥善”。郭氏以“英得纳升尔”音译international一词,并释义“英得,译言往来也;纳升尔,译言国也”。(郭嵩焘:《伦敦与巴黎日记》,第302页)

[22] 这份“刊物缘起”的英文本,刊载于Chinese Repository(中国文库,August 1833),第186页,见白瑞华:《中国报纸》,第23页。(Roswell Sessoms Britton,The Chinese Periodical Press,1800-1912,Kelly & Walsh Ltd,Shanghai,1933)本处为黄时鉴译文,见黄时鉴:《〈东西洋考每月统计传〉影印本导言》,《东西洋考每月统计传》,第12页。郭实猎所写原文为:“While civilization is making rapid progress over ignorance and error in almost all other portions of the globe – even the bigoted Hindoos having commenced the publication of several periodicals in their own languages – the Chinese alone remain stationary,as they have been for ages past.Notwithstanding our long intercourse with them,they still profess to be first among the nations of the earth,and regard all others as ‘Barbarians’.”

[23] 彭英明:《关于我国民族概念历史的初步考察——兼谈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辩证理解》,载《民族研究》1985年第2期,第5-7页。

[24] 王尔敏:《清季学会与近代民族主义的形成》(1970),《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第209页。

[25] 马礼逊:《外国史略》,载《小方壶斋舆地丛钞》(再补编),第十二帙,第14页:“马拉他种类”;第31页:“日耳曼种类”。另参见梁廷枏:《海国四说·序》,第1页:“[西洋]凡其种类与其属国,[……]”王韬:《欧洲近日不轻用兵》,《弢园文录外编》,第166-167页:“美国英人种类,是亦欧洲之国而已。”

[26] 魏源:《海国图志》(中)卷二十二,第736页:“[阿富汗]种族安得如许之繁?”;徐继畲:《瀛寰志略》卷六,第166页:“其民多土耳其种族,性强悍,乐于战斗,轻死生,重然诺,[……]”

[27] 魏源:《海国图志》(中)卷三十三,第985页:“欧罗巴人种”。

[28] 《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第326页:“希腊人类,或托足于欧罗巴东南方,或迁徙于亚细亚西向,沿地中海,立国邦。”第417页:“上帝万王之王,万国之大君,普治天下各人类矣。”魏源:《海国图志》(上)卷五,第349页:“亚齐亚西方为各人类始祖之本地,道理术法与教门,一皆由亚齐亚出,故亘古至今视为重地。”

[29] 《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第281页:“[法兰西]人民仍复慌乱起来,此乱政之时,拿破戾翁乘机,依军功自为皇帝,登位也。”魏源:《海国图志》(下)卷六十二,第1699页:“[美国]设立正总领一人,副总领一人,均由人民公举。”另外,袆理哲《地球图说》(1848)、《地球说略》(1856)在论述不同民族的语言、宗教、风俗人情等概况时,均以“论其人民”起首。

[30] 参见罗志田:《民族主义与近代中国思想》,第35-60页。

[31] 许倬云指出:“所谓‘天下’,并不是中国自以为‘世界只有如此大’,而是以为,光天化日之下,只有同一人文的伦理秩序。中国自以为是这一文明的首善之区,文明之所寄托。于是,‘天下’是一个无远弗界的同心圆,一层一层地开花,推向未开化,中国自诩为文明中心,遂建构了中国与四邻的朝贡制,以及与内部边区的赐封、羁縻、土司诸种制度。”(许倬云:《我者与他者:中国历史上的内外分布》,第20页)

[32] 《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第171页。

[33] 《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第342、343页。

[34] 同上,第226页。

[35] (或“无来由”“巫来由”:Malayu,即马来人)。

[36] (或“马剌他”:Maratha,今印度半岛西部马尔万至果阿一带)

[37] 马礼逊:《外国史略》。

[38] 《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第171、273、282、326页。

[39] 马礼逊:《外国史略》,第30页。

[40] 同上,第31页。——“日耳曼列盟会各国”:拿破仑一世战败后的维也纳会议(1814/1815),旨在恢复拿破仑战争时期推翻的各国政治秩序。其最后议定书维持德意志的分裂状态,在德意志成立由普鲁士、奥地利等34个君主国及4个自由市组成的德意志邦联,设立由奥地利任主席的邦联会议。

[41] 《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第92页。

[42] 参见沈松侨:《我以我血荐轩辕:黄帝神话与晚清的国族建构》,载《台湾社会研究季刊》第28期(1997年12月),第29-32页;沈松侨:《振大汉之天声:民族英雄系谱与晚清的国族想象》,载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33期(2000年6月),第109-110页。

[43] 参见冯客(Frank Dikötter):《近代中国的种族话语》第四章:“以种族为国族”(“Race as Nation”),第97-125页;冯客:《文化,“种族”与国族:20世纪中国之国族认同的形塑》,载《国际问题研究杂志》第49期第2号(1996年1月),第590-665页。

[44] 许纪霖:《天下主义/夷夏之辨及其在近代的变异》,载方维规编《思想与方法:近代中国的文化政治与知识建构》,第295页。

[45] 《帝国主义》,译自《国民新闻》,载《清议报》第一百册(1901年12月21日),见《清议报(影印本)》,第6402页。

[46] 余一(蒋方震):《民族主义论》,载《浙江潮》第1期,光绪二十九年一月二十日(1903年2月17日),第7页。

[47] 霖苍:《铁血主义之教育》,载《浙江潮》第10期,光绪二十九年十月二十日(1903年12月8日),第65页。

[48] 《帝国主义》,译自《国民新闻》,载《清议报》第九十七册,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初一日(1901年11月11日),见《清议报(影印本)》,第6042页。

[49] 刘师培:《伦理教科书》(1906),《刘申叔先生遗书》(第四册),第2325页。

[50] 参见魏源:《海国图志》(上)卷九,第433页:“[……]男女椎髻黝黑,间有白者,唐人种也。”(中)卷三十三,第985页:“[……]欧罗巴人种有黔皙云。”

[51] 薛福成:《出使英法义比四国日记》,第318页。

[52] 严复:《论世变化之亟》,《严复集》(第一册),第4页。

[53] 松本真澄认为,最早将西方的种族论引入中国的是把进化论引进中国的严复。——参见松本真澄:《中国民族政策之研究:以清末至1945年的“民族论”为中心》,第299页。

[54] 严复:《原强》(1895),《严复集》(第一册),第9页。

[55] 梁启超:《变法通议》(1896),《饮冰室文集》之一,第41、78、83页。

[56] 梁启超:《论中国之将强》(1896),《饮冰室文集》之二,第11-12页。

[57] 《记东邦学会事》,《时务报》第十七册(1897月1月13日),见《强学报·时务报(影印本)》,第1155页。

[58] 《欧洲近世外交史》,《时务报》第二十五册(1897月5月2日),见《强学报·时务报(影印本)》,第1699页。

[59] 《日人察视暹罗》,《时务报》第二十九册(1897月6月10日),见《强学报·时务报(影印本)》,第1980页。

[60] 《地球二大患》,《时务报》第三十九册(1897月9月17日),见《强学报·时务报(影印本)》,第2677页。

[61] 唐才常:《史学第五·各国种类考》,载《湘学报》(第一册),〔清〕江标等编,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502页。

[62] 严复:《原强(修订稿)》(1895),《严复集》(第一册),第16页。

[63] 《帝国主义》,译自《国民新闻》,载《清议报》第一百册(1901年12月21日),见《清议报(影印本)》,第6411页。

[64] 《评论之评论:白澳洲之反对论》,载《新民丛报》第三十四号(1903年6月24日),第70页。

[65] 梁启超:《论中国人种之将来》(1899),《饮冰室文集》之三,第48、52页。

[66] 同上,第54页。

[67] 梁启超:《论中国人种之将来》(1899),《饮冰室文集》之三,第53页。

[68] 无涯生:《论中国人种有功于地球》,载《清议报》第二十八册、第二十九册(1899年9月25日、10月5日),见《清议报(影印本)》,第1789-1796、1855-1862页,详见第1794、1855、1856、1857页。

[69] 《清议报》第二十三册(1899年8月6日),“外论汇译”,见《清议报(影印本)》,第1486页。

[70] 申叔(刘师培):《论留学生之非叛逆》,原载《苏报》(1903年6月22日),《刘师培卷》,第1页。

[71] 刘师培:《中国民族志》,《刘申叔遗书》(上),第629页。

[72] 《说汉种》,载《国民报》第三期(1901年7月10日),第1-2页。

[73] 梁启超:《新史学》(1902),《饮冰室文集》之九,第11-12页。

[74] 《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第262、296页。

[75] 《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第205、244、273、334页。

[76] 《琦善又奏懿律称将暂觅地避暑片》,见《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十二,第216页。

[77] 《美使麦莲所递清折十一条(崇纶等折片附件二)》,见《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一册)卷九,第743页。

[78] 关于《万民法》在中国的首次译介,参见鲁纳:《万民法在中国——国际法的最初汉译,兼及〈海国图志〉的编纂》,载《中外法学》(2000年)第十二卷第三期,第300-310页。

[79] 《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第197、231、281、291页。

[80] 《左传·昭公十三年》:“苛慝不作,盗贼伏隐,私欲不违,民无怨心。先神命之,国民信之。”

[81] 梁启超:《论近世国民竞争之大势及中国前途》(1899),《饮冰室文集》之四,第56页。

[82] 刘禾:《跨语际实践——文学、民族文化与被译介的现代性(中国,1900-1937)》,第395页注释、第399页。

[83] 沈松侨:《国权与民权:晚清的“国民”论述,1895-1911》,载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3本第4分册(2002年12月),第686、692页。

[84] 魏源:《弥利坚国即育奈士迭国总记》补辑,《海国图志》(下)卷六十:“外大西洋”,第1667页。

[85] 魏源:《弥利坚国总记下》,《海国图志》(下)卷六十一:“外大西洋”,第1681页。

[86] 何启、胡礼垣在该文中,称孟子“民为贵”思想为“孟子国民为贵之说”,并指出:“难者曰:民自有智,无待于开,是诚然矣,然民人也,君亦人也,民有智,岂君独无智?且君者国民之首也,君为国民之首,则其于富强康乐之谋,极深以思,竭蹶以赴,用力当必倍蓰什伯于平人。”“今中国之不能自振,将不免侵凌于敌国、削夺于邻邦,而等诸越裳漆齿之伦,非洲茸发之族者,此非国民之鄙塞,实由政府之顽嚣耳。”(何启、胡礼垣:《新政变通》,《新政真诠》,第435、469页)

[87] 郭台辉:《中日的“国民”语义与国家构建——从明治维新到辛亥革命》,载《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4期,第150页。

[88] 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1898),《康有为政论集》(上),第213页。

[89] 参见康有为:《请开学校折》(1898),《康有为政论集》(上),第305-306页。

[90] 沈松侨:《国权与民权:晚清的“国民”论述,1895-1911》,载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3本第4分册(2002年12月),第686页。

[91] 沈松侨认为,“国民”一词在晚清歧义甚大。大体而言,梁启超等人所用“国民”一词,主要有两层意涵:一为nation之译名,时与“民族”一词混用,一则近似citizenship(“国民”)之义。惟此两层意涵原有相通之处,而晚清学人并未对之细微差别做过甄别。(沈松侨:《我以我血荐轩辕:黄帝神话与晚清的国族建构》,载《台湾社会研究季刊》第28期〔1997年12月〕,第16页:注59)

[92] 梁启超:《变法通议》(1896),《饮冰室文集》之一,第80页。

[93] 梁启超:《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1896),《饮冰室文集》之二,第10页。

[94] 梁启超:《戊戌政变记》(1898)附录一:《改革起原》,《饮冰室专集》之一,第126页。

[95] 梁启超:《译印政治小说序》(1898),《饮冰室文集》之三,第35页。

[96] 梁启超:《清议报叙例》(1898),《饮冰室文集》之三,第30页。

[97] 参见沈松侨:《国权与民权:晚清的“国民”论述,1895-1911》,载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3本第4分册(2002年12月),第690-691页。

[98] 梁启超:《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1901),《饮冰室文集》之六,第19页。

[99] 梁启超:《论“支那”宗教改革》(1899),《饮冰室文集》之三,第55页。

[100] 梁启超:《爱国论》(1899),《饮冰室文集》之三,第69页。

[101] 梁启超:《论近世国民竞争之大势及中国前途》(1899),《饮冰室文集》之四,第56页。

[102] 梁启超曾对“民族主义”和“国民主义”做过简要区分:“民族主义,谓排异族;国民主义,谓排专制也。”或曰:“夫国民主义,则政治革命论之立脚点也;民族主义,则种族革命论之立脚点也。”(梁启超:《答某报第四号对于新民丛报之驳论》(1905),《饮冰室文集》之十八,第76、77页)汪精卫亦指出:“夫国民主义,从政治上之观念而发生;民族主义,从种族上之观念而发生,二者固相密接,而决非同物。”(汪精卫:《民族的国民》,载《民报》第1号,1905年11月26日,第38页)

[103] 先忧子(麦孟华):《国民公义》,载《清议报》第四十八册,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1900年6月17日),见《清议报(影印本)》,第3085、3087-3088页。

[104] 伤心人(麦孟华):《论今日中国存亡其责专在于国民》,载《清议报》第五十三册,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十一日(1900年8月5日),见《清议报(影印本)》,第3389、3392页。

[105] 伤心人(麦孟华):《论中国国民创生于今日》,载《清议报》第六十七册,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一日(1900年12月22日),见《清议报(影印本)》,第4240、4242、4243页。

[106] 参见沈松侨:《我以我血荐轩辕:黄帝神话与晚清的国族建构》,载《台湾社会研究季刊》第28期(1997年12月),第25-26页。

[107] 章士钊:《章太炎〈客民篇〉附论》,载《苏报》,光绪二十九年五月八日(1903年7月2日)。

[108] “国族”乃汉语古词,见于《礼记·檀弓下》:“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孔颖达疏:“‘聚国族于斯’者,又言此室可以燕聚国宾及会宗族也。”

[109] 立斋(张君劢):《穆勒约翰议院政治论》,载《新民丛报》第九十号(1906年11月1日),第56-57页。

[110] 立斋(张君劢),同上刊,第56页。

[111] Alfred Vierkandt,Naturvölker und Kulturvölker:ein Beitrag zur Socialpsychologie,Leipzig:Duncker & Humblot,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