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学经典生成与传播研究(第八卷)当代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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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始于情趣、终于智慧”的诗学经典

弗罗斯特在公众之中的形象是一个质朴的田园诗人。人们惊叹于他以美国地方语言风格对新英格兰乡村日常生活的描述。他的诗歌王国建立在农村自然之中。他总是选择狭小的世界。尽管诗的素材范围较窄,诗歌本身却具有复杂的内涵和微妙的情调。

弗罗斯特将自己的诗学理论建立在了爱默生和梭罗的超验主义哲学思想之上,即大自然是一本书,人们可以解读它。爱默生在《论自然》的序言中说道:“自然以自己充溢的生命环绕在我们的四周,并流入我们的体内,它用自己提供的力量邀请我们与自然协调行动。”[1]对于爱默生来说,自然既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一种“超灵”的存在,在自然当中我们可以找到宇宙和自我的法则。纵观弗罗斯特的诗歌,读者同样可以发现自然作为“超灵”存在的痕迹。

弗罗斯特正是在超验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响下以及在自然景致的感染之下,形成了自己的诗学主张,于是,弗罗斯特在创作中遵循自己所明确表明的美学原则:“一首诗应该始于情趣,而终于智慧。”[2]这一美学原则是他诗歌创作经验的总结,也是他诗歌经典生成的一个关键要素。他的很多经典抒情诗往往都以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者风土人情开始,然后轻松自如地顺着口语体的自然节奏向前移动,最后在诗末以警句式的富有哲理的结论而告终。他的代表性的抒情诗《雪夜林边小立》即典型地代表了他的这一特色。该诗构思朴实,用的也是日常的语言,显得单纯。然而,单纯的构思却表现出深邃的思想。在第一诗节中,雪夜骑马的农夫“我”被披上银装的树林所深深吸引,不由得不顾夜黑风寒,驻足欣赏美丽的自然景色,想与自然融为一体。第二诗节写小马的惊奇:主人为何在此停留?而在第三诗节中小马摇动铃铎,想问主人是否停错了地方?但作为回答的只有微风和雪花落地时的悄声细语。到了最后一个诗节,“我”从自然景致中得以顿悟,并没有被神秘的自然所俘获,而是继续行动,实现自己的诺言。

在这首四音步抑扬格的抒情诗中并没有什么理性的安排或是被强加什么高深莫测的含义。作者也只是以描写普通的自然景物作为开端,然后一步步地引导读者去思索、去感受自然的神秘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到诗的最后得出一个富有智性的结论,以带有警句性质的两行复句来结束全诗。但两行复句虽然词语相同,含义却大为拓展。第一句“还要赶多少路才能安睡”是一般意义上的赶路和安睡,“go”与“sleep”是本义,而第二句“还要赶多少路才能安睡”则是转义了:要想安睡,就必须去完成人生的责任,“sleep”的另一层含义便是“die”了。诗人在此告诫自己不要虚度年华,这样,一句重复,使全诗得到了哲理的升华。

在《一条未走的道路》一诗中,也是以描写普通的意象——树林中两条岔路开始,岔路极为平常,“洒满落叶,还没踩下足迹”,到了最后也得出一个富有智性的结论:

两条路在林中分了道;而我呢,

我选了较少人走的一条,

此后的一切都相差万里。

普通的两条岔路到后来被象征性地代表着人生的两条道路、两种经历。人生道路中偶然的、没有情理的选择,会有意无意地造成千差万别,形成完全不同的人生色彩。而一旦作出了选择,就得一条路一条路地走下去,再想回头走到原先的岔道却是根本不可能的了。虽然抒情主人公所选择的是较少人所走的道路,但是,既然作出了选择,也只能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了。这平易的诗句,却给人生旅途的过客留下了无穷的感慨。

正是因为始于情趣的诗学原则,弗罗斯特特别注重在意象、技巧等方面贴近自然。弗罗斯特不喜欢自由体诗歌,尽管在他从事诗歌创作的那个时代自由体诗歌是非常流行的。他坚持用传统的诗歌韵律和传统的韵脚排列形式进行诗歌创作,但他诗歌的语言清新自然、贴近生活。庞德就特别欣赏弗罗斯特诗歌语言的清新自然,赞赏他摆脱了“矫揉造作的心理文学语言”[3]。弗罗斯特喜欢选用他所称的“松弛的抑扬格”(loose iambics)[4]来进行创作,使用的语言也多为口头语,以格律诗的韵律和通常说话的节奏来形成张力,从而独树一帜。他的《雪夜林边小立》《一条未走的道路》《火与冰》《雪的尘埃》等许多诗歌都显得极为简洁自然,毫无夸饰之处。

如在《雪的尘埃》(Dust of Snow,1923)一诗中,他既保持用“松弛的抑扬格”,同时又进行新的开拓。

The way a crow

Shook down on me

The dust of snow

From a hemlock tree

Has given my heart

A change of mood

And saved some part

Of a day I had rued.

(一只乌黑的鸦雀

从一棵铁杉树梢

将片片雪的尘埃

朝我的身上轻摇

这使得我的心中

改变了一种情绪

并且免除了一部分

我所哀叹的时日。)

在该诗中,弗罗斯特不仅继续保持着始于情趣、终于智慧的诗学主张,第一诗节着重于描景,第二诗节表现景色对人的心灵世界的影响,而且在用词方面更显得独具一格,他基本上只选用单音节词,除了第一诗节中的单词“hemlock”和第二诗节中的单词“given”之外,整首诗就全部是单音节词了,从而显得极为简洁。

虽然用词简洁,但是结构非常严谨,由两个诗节所构成的整首诗,是由句法规范的一个语句所构成的。同时,在格律方面的另一意义,在于他将西方诗歌中的音节诗律(抑扬格)与汉语中的以“word”为单位的格律体系结合在一起,整首诗除了最后一行,每行都是四个“word”。他是否是受到汉语诗歌的影响,尚有待考察。这一形式尽管至今未能引起人们的重视,但其意义应是非常重大的。

而在《火与冰》一诗中,诗人更是用简洁的语句表达了深刻的哲理:

有人说世界将毁灭于火,

有人说毁灭于冰。

根据我对于欲望的体验,

我同意毁灭于火的观点。

但如果它必须毁灭两次,

则我想我对于恨有足够的认识

可以说在破坏一方面,冰

也同样伟大,

且能够胜任。

(余光中译)

在这首诗中,弗罗斯特使用极为简洁的口语体的诗句,把自然科学的客观知识与人的欲望和憎恨等内在因素结合起来,阐述了人的欲望和憎恨的巨大的毁灭作用,从而激发人们对自身行为的反思。

可见,他的诗尽管看上去非常简洁,但哲理的内涵却极为深邃,因为弗罗斯特坚信:“诗歌是具有思想的行为。”[5]他的诗歌也不是在一般意义上叙述事实或向读者灌输他的思想观点,而是激励读者参与他的观察、感受和思考。

弗罗斯特是一位传统意义上的田园诗人。评论家莱尼恩(John F.Lynen)在《罗伯特·弗罗斯特田园诗的艺术》一书中认为:“弗罗斯特像古老的田园诗作家一样,力图让我们感觉到田园世界大体上是人类生活的代表。”[6]与此同时,弗罗斯特又是一位一定意义上的“现代主义”诗人,连现代主义大师庞德也对他发生了浓厚的兴趣。[7]弗罗斯特非常熟悉一些现代派诗歌艺术,并时常在自己的创作中汲取现代派诗歌的技巧,如悖论、象征、提喻等他都运用得极为娴熟。在悖论方面,有论者认为:“弗罗斯特崇拜悖论,他诗歌的表面上的简洁时常具有悖论意义的暗流所侵蚀。”[8]而在象征方面,他曾经在一封信中写道:“如果我必须作为诗人而分类的话,我可以被称为‘提喻诗人’,因为我喜爱诗歌中的提喻—— 一种以局部代替全体的辞格。”[9]

我们不妨引用他以传统形式所写的一首十四行诗《意志》,来看他怎样以表面上的传统形式来体现现代技巧以及表现现代思想的。

在题为《意志》的这首诗中,弗罗斯特虽然用的是传统意义上的十四行诗的形式,但他在技巧方面却充分汲取了现代诗歌中的意象主义的表现手段,将该首诗的前部分(前八行)集中在一个画面上。

我看见一只雪白的蜘蛛,胖得起靥,

在白色的万灵草上,逮住了一只

犹如一片僵硬的白丝缎的飞蛾——

被糅和在一起的死亡与摧残的特征

混合在一起正好准备迎接清晨,

恰似一个巫女的肉汤和配料——

一只雪花般的蜘蛛,一条泡沫般的花,

一对就像纸风筝的垂死的翅膀。

白色的蜘蛛早已是自然界的怪诞的物种,却在嘴里逮着白色的飞蛾落在白色的花草上,这三个抽象的物象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更为抽象的怪诞。而在接下去的第二部分(十四行诗的后六行)中,诗人没有遵循传统十四行诗在“起”“承”之后的“转”“合”,而只是提出了三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那朵花与白色有什么关系呢,

还有路旁的蓝色的和天真的万灵草?

是什么把蜘蛛引到那株草上,

又在夜间勾引那白色的飞蛾呢?

如果意志连这般细微的事也支配,

除了可怕的罪恶的意志又会是什么?[10]

但是,虽然没有作答,诗人以提喻等现代技巧把自己的意图表现得尤为明显。而且,弗罗斯特以新英格兰为背景所作的诗歌,从总体上说,就是一种“提喻”,他真正所专注的其实是整个人类的精神意志和心灵历程。正如著名诗人布罗茨基所说:“弗罗斯特的新英格兰是一个并不存在的农民世界。弗罗斯特发明了它。它无非是他对着田园诗的方向点一下头……说这是农场是不确切的。说这些谈话是农民正在进行的谈话是不确切的。这些是面具,是面具与面具之间的对话。”

可见,在田园诗人弗罗斯特的抒情诗中,无论就表达“始于情趣,终于智慧”的诗学主张,还是就体现语言风格或者诗歌技巧进行考察,我们都可以发现,他的诗歌生命的特质是基于自然意象的,他在非人类的自然意象中,探索着人与自然的关联以及人类的奥秘。捕捉大千世界的自然意象,尤其是花草树木等植物类自然意象,在他的艺术创作以及思想的探究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罗斌:《弗罗斯特对爱默生自然观的继承和背离》,《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科版),2006年第4期,第131-137页。

[2] Richard Gray:American Poetry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London: Longman Group UK Limited,1990,p.134.

[3] D.B.Stauffer:Short History of American Poetry,New York: E.P.Dutton & Co.,Inc,1974,p.229.

[4] D.Hoffman:Harvard Guide to Contemporary American Writing,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9,p.440.

[5] Richard Gray:American Poetry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London: Longman Group UK Limited,1990,p.133.

[6] Jay Parini ed.The Columbia History of American Poetry,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9,p.262.

[7] Ibid.,p.263.

[8] Ibid.,p.265.

[9] Ibid.,p.264.

[10] 飞白主编:《世界诗库》,第7卷,广州:花城出版社,1994年版,第1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