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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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这条路通向一条铁路路堤,路堤已经荒废多年了,没有火车从那儿经过。斜式路堤两旁是森林,树和灌木郁郁葱葱,枝叶遮天蔽日,甚至盖住了斜堤最上方。路堤狭窄,差不多只有人的身体这么宽,现在它只不过是野生动物的跑道罢了。在树木的遮盖下,有时路堤暴露出一块锈铁片,表明铁轨和木枕未被完全腐蚀。在路堤的一处,有一棵直径为十英寸的树,树枝从铁轨联结处冒出来,翘起了一根铁轨的末端,这才使它显露出来。木枕在铁轨下方,显然通过一根长道钉将两者固定在一起。道床上堆满了碎石和腐烂的树叶,这导致破裂的木枕向一端翘起,形成了一个奇怪的斜面。很明显,这老旧的小道原本是一条单轨式铁路。

一个老人和一个小男孩沿着铁路走。老人年纪很大,步履蹒跚,完全靠拐杖拄着,因此他们走得很慢。老人戴着一顶粗糙的山羊皮帽遮阳,前额的白发垂下来,那头发稀疏又肮脏。他巧妙地把一大片叶子做成遮阳板,保护眼睛不受阳光直射。在铁轨上走时,他一直盯着脚下。老人跋涉在野外,扎地为营,本应雪白的胡子却和头发一样肮脏,几乎都垂到腰间缠成一团。他四肢干瘪瘦削,已近风烛残年,肩上挂着一件山羊皮衣,一直垂到胸前。这两人皮肤都晒得黝黑,身上满是伤痕,这说明多年来他们一直生活在野外。

领路的男孩四肢矫健,但他放慢脚步,适应老人的步伐。他只穿着一件熊皮衣,衣服的边缘都破烂了,中间有一个洞,他就直接套上衣服。那男孩应该不超过十二岁,一只耳上挂着刚切下来的猪尾巴,一只手上拿着一把中等大小的弓和一支箭。

男孩背上背着一筒箭,脖子上挂着一条皮带,上面系着一个刀鞘,露出一把破旧的猎刀柄。他的皮肤是浆果似的棕色,他走路缓慢,步子迈得很小。他的眼睛是深蓝色的,目光锐利如锥,与棕褐色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男孩那双眼睛似乎已经习惯这样盯着了。他边走边闻,鼻孔扩张颤动着,将外界无穷的信息传递给大脑。他听力敏锐,由于训练有素,不用下意识去听,就能分辨安静状态下外界细微的声音。风吹树叶的沙沙声;蜜蜂、蚊蚋的嗡嗡声;在休息时,远方传来的大海的隆隆声;脚下的地鼠,把一袋土推进洞口的声音等,他都能听到并分辨出来。

突然他有些紧张,一下子警惕起来。他感受到外界的预警,所听所见所闻皆有此迹象。他伸手碰了碰老人,两人一动不动地站着。在前方路堤的一边,从最高点传来噼啪的声音。灌木在摇曳,男孩紧盯着灌木丛顶。突然,一只大灰熊冲出丛林,但它看到人类就吓住了。大灰熊不喜欢见到人类,向他们发出怒吼。男孩一直盯着熊,然后慢慢拈弓搭箭。

老人透过绿叶遮阳板瞥见了危险,和男孩一起静静地站着。男孩和熊对视了几秒,之后熊越来越暴躁。男孩转了下头部,指示老人躲到一旁,然后下路堤。接着男孩也往后退,但双手仍然紧握着弓箭,随时准备发射。他们边走边退,就等着熊发起攻击。突然,路堤对面的灌木丛中传来一声巨响,他们知道熊已经跑了。男孩咧嘴笑着,领着老人走回轨道上。

“这是一只大家伙,阿公。”他笑着说。

老人摇了摇头。

“它们的体型会一天比一天大,”老人抱怨道,声音有些微弱,不太真实,“居然有人会怕,去悬崖屋的路上丧命。谁能想到,我还能活着见到这场景。埃德温,我还是小孩时,成千上万的大人抱着孩子,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从旧金山来到这里。那时这里还没有熊呢,孩子。那时熊很少,它们都关在笼子里,人们要花钱才看得到。”

“什么是‘钱’啊,阿公?”

老人还没回答,男孩就想到什么了。他得意洋洋地把手伸进熊皮衣的小口袋里,从中掏出一块磨得破烂的银币。银币离他们很近,老人看到后双眼泛光。

“我看不清啊,”老人咕哝着说,“埃德温,你看一下,能不能看清上面的日期。”

“阿公,你可真厉害,”他高兴地喊道,“总是想着法子,叫人相信这些小标记有特殊的含义。”

老人再次把硬币凑到眼前,脸上显露出了常见的不悦。

“2012,”他尖叫道,然后奇怪地咯咯笑起来,“2012年摩根五世被巨头委员会任命为美国总统,这硬币一定是最后一版,因为2013年就爆发血色瘟疫了。我的天!我想想!已经过去六十年了,曾经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都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埃德温,你在哪里找到的这枚硬币的?”

男孩一直很包容老人的“胡言乱语”,只当它是愚蠢的碎碎念,但他还是立刻回答了老人的问题。

“我从呼呼那里拿的。去年春天,我们在圣何塞附近放羊时,呼呼捡到了它,他说这是‘钱’。阿公,你饿不饿啊?”

老人紧紧拄着拐杖,迫切地沿轨道走去。那双年老的眼睛里闪着光,双眼满是馋欲。

“我希望兔唇儿能抓到一两只螃蟹,”老人喃喃自语道,“螃蟹很好吃啊,当你一口牙都掉光了,吃它还是很有味道。孩子们,都很爱自己的阿公,还特意为他抓螃蟹呢。当我还是小孩时——”

突然,埃德温看到了什么,他在路堤的破口处停住了脚步,搭弓准备射箭。破口处原先是一个老涵洞,洞口被小溪冲垮,溪流流过了洞里。在破口处的对面,有一根铁轨末端突出并翘起。铁轨的上方虽然缠绕着葡萄藤,但依然可以看到上面的锈迹。远处,有一只兔子蜷缩在灌木丛旁,迟迟不敢动,颤抖地看着男孩。兔子距离男孩足足有五十英尺,他射出一只箭,原本一动不动的兔子受到了惊吓,突然发出一声尖叫,然后踉踉跄跄而又痛苦地躲进了灌木丛中。路堤缺口处的墙体很陡峭,男孩一跃而下,再顺势爬上路堤的另一边。他奔跑的速度如此之快,棕色的皮肤一闪而过,熊皮衣好像飞起来了。他瘦弱的肌肉就像钢铁式弹簧,高效优雅地做着奔跑的姿势。在一百英尺外,男孩在杂乱的灌木丛中追上了受伤的兔子,一把抓起它的头,撞向旁边的树干,然后交给阿公。

“抓到兔子好啊,很好,”老人颤抖着说,“但说到美味佳肴,我最喜欢螃蟹了。我还是小孩时——”

“说那么多废话干嘛,说这些话有意思吗?”老人唠唠叨叨,埃德温不耐烦地打断了他。

但男孩并没有完全说出这番话,而是讲了类似的一些话。他说话很大声,带着喉音,但语气比较温和,讲得也比较简洁明确,他的话透露出自己与老人隔了好几代。老人讲的差不多是英语,但用法上出现了一些错误。

“我想知道,”埃德温继续说道,“你为什么把螃蟹叫作‘美味佳肴’?螃蟹不就是螃蟹吗?这么搞笑的叫法,我还从来没有听过呢。”

老人没有回答,只是发出一声叹息。他们静静地往前走,走出了森林,来到靠近大海的沙丘上,这时海浪声突然变大了。有几只山羊在沙丘间吃草,一个穿着兽皮衣的男孩,带着一只有点像牧羊犬的狼狗守着羊群。海浪的轰隆声里夹杂着持续、深沉的吼叫声,这声音从海岸一百码外,一堆凹凸不平的岩石上传过来。庞大的海狮爬上了岩石,它们有的在晒太阳,有的在争吵。前方不远处,出现了第三个像野人般的男孩。他在烧火,空中升起了一团烟雾。这男孩的身边蹲着几只狼狗,和看守山羊的那只品种一样。

老人加快了步伐,走近炉火时急切地嗅着。

“贻贝!”他高兴地喃喃道,“这是贻贝啊!呼呼,那是螃蟹吗,螃蟹吗?孩子们,你们对阿公可真好啊。”

呼呼和埃德温年龄相仿,他咧嘴笑着。

“这些都是你想吃的,阿公,我抓到了四只螃蟹。”

老人太馋螃蟹了,听到螃蟹,整个人都在颤抖,真是令人同情啊。他迅速坐在沙滩上,用僵硬的手指从煤块中取出一只大贻贝。高温烧开了贻贝壳,贻贝肉煮得很熟,呈现出橙红色。老人急忙抓起贻贝肉,颤抖地送到嘴边,但肉太烫了,他忍不住立马吐了出来。老人口腔被烫到了,疼得噗噗吐气,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

这些男孩是真正的野蛮人,他们的笑点尽显野蛮式残忍。他们看到这一幕,觉得非常有趣,哈哈大笑起来。呼呼高兴地上窜下跳;埃德温兴高采烈地在地上打滚;牧羊的男孩跑过来,一起享受着这欢乐时刻。

“埃德温,冷静下,让他们冷静下来,”老人流着泪,悲伤地恳求道,脸上的泪水也没擦去,“埃德温,让螃蟹也凉会儿。你知道的,你祖父爱吃螃蟹。”

煤炭里发出滋滋声,很多贻贝开壳渗出了汤汁。贻贝是大型的双壳类动物,壳长三到六英寸不等。孩子们用树枝把贻贝耙出,在一块大浮木上放凉。

“我小的时候,孩子们都不会嘲笑长辈,我们会尊敬他们。”

孩子们没有理会,阿公继续叨唠,语无伦次地训斥着他们。老人这次吃贻贝时小心翼翼,没有烫到嘴了。所有人都开吃,发出响亮嘈杂的吧唧声。第三个男孩叫兔唇儿,老人把贻贝送到嘴边时,他狡猾地抓起一撮沙子放上去。老人一咬,口腔粘膜和牙龈上满是沙砾,男孩们又哄笑起来。老人一直吐口水,吐沙子,还没反应过来这是兔唇儿搞的恶作剧。埃德温嘲笑完后,递给老人一壶淡水漱漱口。

“呼呼,螃蟹在哪里?”埃德温问道,“阿公要吃了。”

老人接过一只大螃蟹,眼里又燃起了馋欲。整只螃蟹完整无缺,还有蟹腿,但是蟹肉早就不见了。老人自言自语在期待着,他颤抖地折下一只蟹腿,但发现里面是空的。

“呼呼,螃蟹呢?”老人哭着说道,“螃蟹呢?”

“我骗了阿公,没有螃蟹!一只螃蟹都没发现。”

老人很失望,泪水又从脸颊流下。孩子们看到老人哭了欢呼雀跃。呼呼趁老人不注意,把空螃蟹换成了新煮熟的螃蟹。蟹腿已经剥下了,白色的蟹肉散发一小股香喷喷的热气。老人嗅到了香气,惊讶地往下看。

老人立刻心花怒放,他闻了闻螃蟹的香气,高兴地轻哼起来,孩子们对这样的场景习以为常了。老人偶尔还会感慨一番,说一些孩子们听不懂的话,因此他们也经常忽略他。比如,他咂嘴嚼着口香糖咕哝着说:“蛋黄酱!想想,蛋黄酱!它最后一次生产出来还是六十年前的事了!之后的两代人都没闻过它的香气!那时候,每家餐馆都用蛋黄酱配着螃蟹吃。”

老人吃饱后,叹了一口气,把双手往裸露的腿上擦了擦,然后凝视着大海,回忆涌上了心头。

“我想想!那是一个愉快的星期天,我看到这片海滩上满是男男女女,孩子们活蹦乱跳着。那时没有熊跑出来危及性命。就在这悬崖边上,有一家大餐馆,客人们想吃什么,应有尽有。当时旧金山住着四百万人,但现在整个城里加县里,还不到四十人。在那片海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进出金门的船只。天上是各种飞机,时速能达到两百英里,但那是最低的飞行速度了,纽约和旧金山有限公司签署的邮务合同就是那样要求的。还有一个法国家伙,赚了三百英镑,我不记得他叫什么了。他做的那事儿挺危险的,对于保守的人来说太危险了,但是他干那事就很合适。要不是那场大瘟疫,他就成功了。我小时候,还有一些老人记得第一架飞机的诞生过程,但现在距离我见到最后一架飞机,已经过去六十年了。”

老人说个不停,孩子们早就习惯了他的唠叨。老人的词汇量也不多,值得注意的是,他自己在那边东拉西扯时,使用的英语句式和措辞似乎更好,但是一旦和孩子们对话,大部分英语就讲得简单粗俗了。

“但那时螃蟹不多,”老人继续回忆道,“它们是美味佳肴,但都被抓光了。那时只有一个月可以捕捞,不像现在全年都可以抓。想想,在悬崖屋沙滩的海浪里,你想抓多少就抓多少,随时都能抓到!”

突然,山羊群出现了一阵骚动,男孩们起身查看。看守山羊的狼狗在咆哮,围在火堆旁的狗也加入嚎叫。山羊惊慌失措地跑过来,寻求人类的保护。沙丘上出现了六只瘦削的灰狼,与毛茸茸的狼狗对峙着。埃德温搭弓射出一支短箭;兔唇儿飞快地向狼群抛出一块石头,正好落在灰狼中间,就像大卫对战歌利亚那样[1],狼受到了惊吓偷偷跑回桉树林,溜回黑暗的深处。

孩子们见到狼跑了,高兴地笑起来,再次躺在沙滩上。阿公叹息了一声,如释重负。老人吃得太撑了,两手交叉放在腹部上,又开始回忆了。

“‘人类系统就像泡沫一样稍纵即逝,’”他咕哝道,显然引用了一句话,“对,就像泡沫一样稍纵即逝。人类在地球上的一切劳作只不过是泡沫罢了。他们驯养动物为其所用,摧毁有害的物种,清除土地上的杂物。但人类死后,原始生命的洪流再次席卷,冲刷着他们的杰作。野草和森林占领了田地,猛兽席卷了羊群,现在连悬崖屋的海滩上都出现狼了。”老人想到这点就吓坏了。“原先四百万人嬉戏欢笑的地方,现在却游荡着野狼。我们的后代变野蛮了,他们使用史前的武器,保护自己不受尖牙食肉动物的伤害。想想!所有这一切都源于血色瘟疫——”

老人说的“血色”引起了兔唇儿的注意。

“他总是说到‘血色’,”兔唇儿对埃德温说,“什么是‘血色’呀?”

“‘血色的枫叶就像高亢的号角声震撼我。’”老人引用道。

“就是红色啊,”埃德温对兔唇儿说道,“你来自司机部落,所以你不知道呗。司机部落的人都不知道什么是血色,他们从来就不知道。血色就是红色啊,我知道这个。”

“那不就是红色吗,”兔唇儿嘟囔着说,“干嘛叫它血色,有什么好叫的。”

“阿公,你怎么老爱说一些大伙儿听不懂的东西?”兔唇儿问道,“血色是什么鬼颜色,红色就是红色啊,你干嘛不直接说红色啊?”

“红色不太恰当,”老人说道,“那场瘟疫是血色的,一个小时内,感染者的整张脸,整个身体都会变成血色。我能不熟悉血色吗?我看到太多血色了。我跟你们说,那场瘟疫是血色的,因为——,嗯,因为它就是血色,其他词都不合适。”

“我觉得用红色就好啦,”兔唇儿固执地咕哝道,“我阿爹说是红色,他说每个人都死于红色瘟疫,他应该知道的。”

“你阿爹是一个普通人,他是普通人的后代,”阿公激动地反驳道,“我会不知道司机部落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吗?你祖父是一个司机,他是一个仆人。他为别人工作,没有受过教育。但是你祖母出身不错,只不过孩子们都不像她。当时他们夫妻俩在塔马斯可湖钓鱼,我第一次见到了他们,这个情景难道我会忘记吗?”

“什么是‘教育’啊?”埃德温问道。

“就是把红色硬说成血色呗,”兔唇儿冷笑道,之后继续回击阿公,“我阿公死前告诉我阿爹,他说你婆娘是圣罗莎人,还有,她说的话不能信,这是我阿爹跟我说的。他说,在红色瘟疫爆发前,你婆娘是一个‘服务员’。虽然我不知道什么是‘服务员’,埃德温,你说说,什么是‘服务员’?”

埃德温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这倒是真的,她是一名服务员,”老人承认道,“她是你外祖母,是一位优秀的女人。瘟疫爆发后,女性非常稀少,即便像你阿爹说的,她是一名服务员,但她却是我能娶到的唯一的妻子了。孩子,这样谈论祖先不太好。”

“阿爹说司机部落的第一个人娶到了一位‘小姐’——”

“什么是‘小姐’呀?”呼呼问道。

“‘小姐’就是司机的婆娘啊。”兔唇儿很快答道。

“司机部落的创始人是比尔,就像我刚才说的,他是一个普通人,”老人解释说,“但他的妻子是一位贵妇,一位高贵的贵妇。在血色瘟疫爆发前,她是范·沃登的妻子。范·沃登是工业巨头董事会的主席,也是统治美国的十几个人之一。他身价高达十亿八百万美元,埃德温,钱就像你袋子里的硬币那样。之后爆发了血色瘟疫,他的妻子就嫁给了司机部落的创始人比尔。比尔经常打她,我亲眼见到过。”

呼呼趴在地上,懒洋洋地用脚趾抠着沙。他一边挖沙,一边大声叫着伙伴。他先是瞧瞧自己的脚趾甲,然后再看看挖出的小洞。另外两个男孩听到后,也加入了他的行列,用手快速挖着沙,直到发现了三具人骨。其中两具是成年人,第三具是未成年人。老人蜷缩在地上,凝视着尸体。

“这是瘟疫的受害者,”老人说道,“那时,这样的尸体遍地都是。这三个人一定是一家子,他们不想染上瘟疫,就跑来这里避难了,后来就死在悬崖房海滩。他们——,你干什么,埃德温?”

突然,老人惊慌地问道,他看到埃德温用猎刀背敲击一具头骨上的牙齿。

“把它们串起来啊。”

三个男孩使劲敲打尸体上的牙齿,声音相当大,没人注意到老人的念叨。

“你们是真正的野蛮人。佩戴人类牙齿的习俗已经开始了。再过一代,你们就会在鼻子和耳朵上穿孔,戴上骨头和贝壳的装饰品,我就知道会这样。人类注定要在原始的黑夜里越陷越深,然后血腥地向文明发展。当人类数量增多,并且感到生存空间不足时,他们就会相互残杀。你们的腰上也会别着人类的头发。你呢,埃德温,我最温和的孙子,你已经开始梳那可恶的辫子了。埃德温,孩子,把辫子剪了,剪了它。”

“这老家伙真啰嗦,”兔唇儿说道。孩子们把牙齿敲掉后,就开始平分了。

孩子们行为粗鲁,敲击得很快。他们在激烈地讨论牙齿的分配时,简直像在胡言乱语。他们都讲单音节单词,句子说得很短,急促又不流畅,不像在讲英语,更像是在说呓语。但是从孩子们的口中,还能推测出一些英语的语法结构,听出一些高级文化的变体遗迹,即便是老人说话也会出现这样的变化。若是把他的话一字一句记下来,读者会觉得他在说胡话。然而,他和孩子们说话时就是这样。

他自说自话时,讲的话就会慢慢变为纯正的英语。他说的句子越来越长,发音越来越有节奏,说话也越来越轻松,他在回忆着讲台上的场景。

“阿公,和我们说一些红色瘟疫的事吧。”圆满解决了牙齿的分配问题后,兔唇儿追问道。

“是血色瘟疫。”埃德温纠正道。

“不要说那些奇怪的东西,”兔唇儿继续说道,“阿公,你说话正常点,像圣罗莎人那样说话,他们都不像你那样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