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希腊哲学(续)
第二篇 第二期:独断主义和怀疑主义
在亚历山大里亚哲学之前的这第二个时期里,我们要考察独断主义和怀疑主义。独断主义分为斯多葛和伊壁鸠鲁两派哲学;第三派是怀疑主义,和前两派有其一致之处而又与它们不同。我们省略不谈亚里士多德的门徒及逍遥派哲学的传播,虽然像德奥弗拉斯特、斯特拉陀这些有名的人物也都不讲了。这派哲学对于我们不复有什么兴趣,而且后来也大半变成了一种通俗的哲学;这也是因为这种本来是思辨的哲学必然要在最大的范围内与现实相结合。柏拉图的承继者学园派,我们将和怀疑主义在一起讨论。
在上一时期的结尾,我们看到了对于理念或共相的意识,这本身就是目的,——意识到一个普遍的,但同时又是自身规定的原则,因而能够以这个原则统摄特殊,并应用到特殊上去。这种把共相应用到特殊上去的关系,在这里是主导的东西;因为从共相本身发展出全体的特殊化,这种思想,这时还没有出现。但是在这种关系里正包含着对于系统和系统化的要求,也就是说,必须以一个原则贯彻到底,应用到特殊上去,使一切特殊的东西的真理都可以按照这一个原则得到认知。这就产生了所谓独断主义。而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寻求一个标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思辨的卓越性已经没有了;这乃是一种理智的哲学思考。这个原则是抽象的,因此是理智的原则。由于这种关系,哲学的任务便被规定为寻求一个真理的标准——因为真理是思想与实在的一致,或作为主观的东西的概念与客观的东西的同一——,也就是说寻求一个判断这种思想与实在的一致的标准。这个问题和寻求一个原则的问题,其意义是相同的。真理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我们凭什么去认识真理,判断真理是真的呢?标准和原则,因此是同一的东西。但是对这个问题人们只是形式地、独断地加以解答的。因此怀疑主义的辩证法便立刻出现了,——这是一种认识,见到这种原则的片面性,并从而一般地认为原则就是一个独断的东西。在所有这许多发展出来的苏格拉底学派中,有两个概念具有主要的意义;第一个概念就是据以规定一切、评判一切的标准、原则,——这一个原则本身是普遍的,而同时又是规定特殊事物的原则。在早期,我们已经有过这样一种抽象的原则:例如,“纯有”,——就是说,“纯有”只是“有”,而从否定性开始的、和他物有区别的特殊者是不存在的,是被设定为不存在的。与此相反,那种要求却导致一个共相,这个共相同时也是对于特殊的规定,是在特殊之中;所以特殊并不是被放在一边,而是被当作由共相所规定的特殊。
这种哲学思想还有一个结果,就是:它的原则,由于是形式的,所以是主观的;因此它具有自我意识的主观性这一重要意义。由于这样形式地、外在地去处理一般杂多的材料,因此思想以最确定的方式把握自己的最高点,就是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对于自身的纯粹关系,就是所有这几派哲学的原则。理念只有在自我意识中才得到满足;正如现时所谓哲学思想的那种理智的形式主义反而在主观心情中、在内心的情感和信仰内去求得它的满足和具体内容。自然界和政治活动当然是具体的,但只是外在的具体的东西;而那真正具体的东西却不是在特定的普遍观念里,而只是在自我意识和个人人格里。第二个占统治地位的概念就是哲人的概念。他们的首要问题是:什么样的人是哲人?哲人做些什么?不仅理性,举凡一切事物,都必须认作被思维的东西,也就是认作主观的我的思想。一个东西如何才是一个被思维的东西呢?——他们答道:要采取自我意识与自己形式上同一的方式。什么东西自在地就是那样的被思维的东西,亦即本身就是那样的客观的东西呢?——他们答道:思想。对于标准的思想,对于唯一原则的思想,在作为直接现实性时,就是主体自身;思想和思想者直接地结合在一起。这种哲学的原则不是客观的,而是独断的,是建立在自我意识自求满足的要求上面的。这样主体就成为应该被关心的东西。主体为自己寻求一个自由的原则、不动心的原则,它应该遵照这个标准,亦即遵照这个完全一般性的原则,——它应该把自己 提高到这种抽象的自由和独立性。这种自我意识生活在自己的思想之孤寂中,而在这种孤寂生活中得到满足。这就是下面这几派哲学的基本兴趣、基本特征。以下就要阐述它们的主要原则,但深入细节是既不需要,也没有趣味的。
这样哲学就转入了罗马世界。虽然这几派哲学还是属于希腊人的,它们的伟大导师也都是希腊人(它们是在希腊本土兴起的),在罗马统治时期,这些体系却特别构成了罗马世界的哲学;但是这种哲学与罗马世界相反对,并不适合于〔罗马人〕那种理性的实践的自我意识,因而被迫从外面的现实世界退回到自身,只是在自身内、为着自己个人而寻求合理性,——只关心自己,正如抽象的基督徒只关心自己灵魂的拯救一样。在光辉的希腊世界里,主体和它的国家、它的世界有较多的联系,比较更现实地存在在世界里。在现实世界的悲苦中,人退回到了自身,并在那里去寻求现实世界中已经再也找不到的谐和。罗马世界是一个抽象的世界,在那里是一个〔冷酷的〕统治、一个霸主支配着文明的世界。各族人民的个性被压抑着;一个异己的权力、一个抽象的共相沉重地压在每个人头上。在这样沉重痛苦的境地中,便有了寻求和获得满足的要求。由于有权力的乃是一个抽象的意志,所以世界的统治者的个人意志也是抽象的东西:那思想的内在原则也必定是一个抽象的东西,这个抽象的原则只能带来形式的、主观的和解。罗马只有抽象统治的原则;罗马精神只适合于一种建立在一个原则上面的独断主义,这个原则是通过理智的形式而建立起来并取得有效性的。因此哲学和世间观念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那个扼杀了各族人民的活生生的个性的罗马世界诚然也产生了一种形式的爱国主义,一种与之相适应的道德以及一个相当发展的法律体系,但从这种死气沉沉的世界中不可能产生出思辨的哲学,——所有的只是一些长于辞令、善于辩护的律师和塔西佗式的世俗道德。这些哲学的出现在罗马人中也正好和他们的古老迷信相对立;〔正如现在〕 [1] 哲学代替了宗教的地位。
这里要考察的是三派哲学:斯多葛主义、伊壁鸠鲁主义和怀疑主义。柏拉图的哲学当然还纯粹地保持着,特别是在老学园派里;新学园派便完全转变成怀疑主义了。西塞罗时代以前的逍遥派也是这样;这种后期的逍遥派哲学已不复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而变成通俗的哲学,像我们在西塞罗那里所看见的那样。亚里士多德采取了经验的出发点和推理的途径。但是亚里士多德在概念这个焦点上对推理作了综合的了解,所以他是思辨的。思辨是他的精神所特有的,但他还不能把它发展成为方法;思辨还没有被自由地、单独地提出来,它还不能成为原则。
独断哲学是这样一种哲学,它树立一个特定的原则,一个标准,并且只树立这样一个原则。这样就有三个原则是必然的:(一)思维的原则,即普遍性本身的原则,而这个普遍性本身是确定的;思维是真理的标准,是规定真理的东西。(二)与思维对立的一方是特定的东西本身,是个别性的原则,也就是一般的感觉、知觉、直观。以上就是斯多葛派哲学和伊壁鸠鲁派哲学的原则。这两个原则都是片面的,如果把它们绝对化了,就成了理智的知识。抽象的思维在它本身并不是具体的。特殊性是在思维之外的,必须就它本身去把握,把它当成一个原则;因为特殊性有绝对的权利对抗抽象的思维。这是关于一般与个别〔的对立〕。(三)在斯多葛主义和伊壁鸠鲁主义以外,存在着第三者,怀疑主义,这是前面两种片面性的否定。前面两派都是片面的,这种片面性是必然会被意识到、被认识到的;因此这第三个原则就是对任何标准的否定,对一切确定的原则的否定,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则:感性的、反省的或思维的表象、知识。斯多葛派哲学把抽象思维当成原则,伊壁鸠鲁派把感觉当成原则;而怀疑主义则是对于一切原则持否定态度,而且是行动性的否定。其结果首先就是原则不可能被认识。前面我们也看到过这些原则表现为犬儒派和居勒尼派的哲学。而当我们在西塞罗那里看到这些原则时,我们感到要把斯多葛派的原则和犬儒派的原则,以及和逍遥学派的道德的原则区别开来,是极其困难的。
因此一方面是原则、标准;另一方面是主体使自己遵循这原则,因而赢得了精神的自由和独立。这是主体本身的内心的自由;这种精神的自由、这种不动心、这种漠不关心、宁静不摇、平静不扰、精神上的等视一切,不受外物干扰,不受外物牵连,乃是所有这几派哲学的共同目的,——所以不论人们以为怀疑主义是如何悲观绝望,以为伊壁鸠鲁派是如何卑鄙下流,它们却都是哲学。个人得到了满足,保持着不动心,他既非快乐、亦非痛苦、亦非另外的束缚所能左右;真正的伊壁鸠鲁派也同样是超出一切特殊的束缚之外的。认为精神的满足仅在于超出一切、对一切漠不关心,是所有这几派哲学的共同观点。它们诚然是希腊哲学,但却转移到罗马世界了。像柏拉图那里的那种具体的伦理生活,以及那种通过法制把原则贯彻到世界里面的要求,像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的那种具体科学,在这里却看不见了;在罗马世界的悲苦中,精神个性的一切美好、高尚的品质都被冷酷、粗暴的手扫荡净尽了。在这种抽象的世界里,个人不得不用抽象的方式在他的内心中寻求现实世界中找不到的满足;他不得不逃避到思想的抽象中去,并把这种抽象当作实存的主体,——这就是说,逃避到主体本身的内心自由中去。这样的哲学是和罗马世界的精神非常适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