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讲 [1]
国的第三等级——它的历史的重要性——它一直是我们文明的最积极和最有决定性的因素——这件事很新奇;像这样的事在世界史上从未看到过——它的民族性;第三等级在法国获得了它的充分的发展——第三等级与自治市市民之间的重要区别——十一和十二世纪自治市市民的形成——这个运动的广度和力量——说明它的各种制度——它们是狭隘而不完备的——这个时代城镇居民的各种来源——1. 在其中残存着罗马的自治市市政制度的城镇——2. 虽然没有建设成为自治城镇但已在发展中的城市和城镇——3. 严格意义上的自治城镇——这些不同的成分联合起来组成第三等级
先生们,我先将严格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它的各种成分,它们之间的种种关系和它们的兴衰变化告诉你们。我们刚才已经看到一种在封建社会外部和在其上面兴起和增长的势力,一种与封建势力不相干的势力,一种属于另一种出身、另一种性质的又是命定要与它们斗争并消灭它们的势力,即王权的产生和增长;我们今天开始同样看到,在封建社会之外和之下兴起和增长的另一种社会,也是另一种出身、另一种性质的、又是命定要与它们作斗争和消灭它们的势力,我说的是平民、城镇居民、第三等级。
我们这一部分历史的重要性是很显著的。谁都知道第三等级在法国所起的重要作用。它一直是法国文明的最积极最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甚至可以这样说,它决定了法国文明的方向和它的性质。从某一社会观点、并就其与我们领土内并存的各个阶级的关系来考虑,这个被称为第三等级的阶级已逐渐地扩展和提高自己,起初有力地改变了、接着战胜了、最后吸收同化了或几乎吸收同化了一切其他阶级。如果我们以一种政治观点来看它,如果我们就其与国家的一般政府的关系来研究这个第三等级,我们开始时看到它在六个世纪里一直与王族联合在一起,致力于摧毁封建贵族制度而代之以一个独一无二的中央权力,即纯粹的君主制度,至少在原则上非常接近于绝对君主制的制度。但第三等级一旦取得了这个胜利并完成了这个革命时,它就追求另一种新的制度了;它遇到了这个它曾大力协助其建立的这个独一无二的绝对权力,便着手使这纯粹的君主制度变成君主立宪制度,并同样取得了胜利。
因此,不论我们从哪一方面看它,不论我们是研究社会的逐渐形成,还是研究政府在法国的逐渐形成,第三等级是我们历史上一个巨大的事实。它是支配我们文明的各种势力中最强大的势力。
先生们,这件事不但是巨大的,而且是新的,是世界史上没有先例的。在近代欧洲之前,在我们法国之前,像第三等级的历史那样的东西从未看到过。我要迅速地将亚洲和古代欧洲各主要民族指给你们看:你们可以在它们的命运中看到几乎一切曾使我们自己的命运动荡不安的伟大事件;你们将在那里看到各种不同的民族的混合物,一个民族被另一个民族所征服,征服者屹立在被征服者之上,各阶级之间深刻的不平等,在统治的形式和权力的范围方面频繁的变动。在任何地方你们都不会遇到这样一个社会阶级,它起步时地位很低、很荏弱,被人看不起,几乎觉察不到它的起源,它通过不断的运动和不断的努力提高了自己的地位,逐个时代加强自己的力量,不断地侵犯和并吞它周围的一切,权力、财富,权利,影响力,改变社会和政府的性质,最后变得如此有势力,以致我们可以称它为实质上的国家。在世界史上,曾不止一次地出现过像我们研究的那些时代的社会状况的外貌;但它们仅仅是纯粹的外貌而已。我要把亚洲最大的四五个国家指给你们看;你们将会看到,它们并没有提供任何类似我现在指给你们看的那种事实。
例如在印度,外国的入侵,各种民族在这块土地上的迁徙和定居都是频繁地一再重复的。结果如何呢?种姓的永久性没有受到丝毫影响;社会依然被分成一些截然不同和几乎不可改变的阶级。没有一个种性侵犯另一个种性的事;没有由于一个种性的胜利而普遍消灭种性制度的事。在印度之后,我以中国为例。历史证明,那边也有许多次类似日耳曼人征服近代欧洲那样的征服;蛮族征服者不止一次地定居在一个被征服人民的国家里。结果怎样呢?被征服者几乎吸收同化了征服者,而不可改变性仍然是这个国家的主要的特性。看看土耳其人和他们在西亚的历史吧;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隔离仍然是不可战胜的。消灭征服的这第一个结果并不是任何社会阶级、任何历史事件所能办得到的事。现在小亚细亚的状况、土耳其人侵犯的那部分欧洲的状况,几乎同开始侵犯时一样。在波斯,类似的事件一个跟着一个地发生。各种不同的民族集合并混合在一起;他们仅仅结束了一种巨大的不可克服的已持续了几个世纪的混乱状态,丝毫没有改变这个国家的社会状况,那边也没有任何变动和进展,我们也不能辨认出任何文明的发展。
我只对你们介绍了一些非常笼统、非常粗略的概况;但我要寻找的重大事实已充分地展示在那里了。你们绝不会,我说你们绝不会,在一切亚洲国家的历史中找到任何像在欧洲、在第三等级的历史中发生的那种事情,尽管某些事件的外貌极为相似。
让我们来研究一下古代欧洲,希腊、罗马时代的欧洲。最初你们会认为你们已看出了某些相似之处;切不可自己欺骗自己:这仅仅是外表的相似,而相似并非就是真实;那里也没有任何第三等级的范例,也没有第三等级在近代欧洲的命运的任何范例。我无需用希腊各共和国的历史来缠住你们;它们显然提不出任何类似的特色。聪明人认为,完全像自治市自由民反抗封建贵族的斗争的唯一事实是罗马的平民与罗马的贵族的斗争;人们曾不止一次地把它们作对比。先生们,这完全是一种错误的对比。在我说出错误的原因之前,请看看下列简单而惊人的证据。罗马平民与罗马贵族之间的斗争是从这共和国婴幼时期开始的。这个斗争不是像我们在中世纪时那样是一个在力量、财富和荣誉方面远为荏弱的阶级的缓慢而艰难的、不完善的发展的结果,这个阶级逐渐发展和提高自己的地位,终于和这个高贵的阶级进行了真正的搏斗。这个事实本身就是明明白白的。尼布尔的杰出的研究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尼布尔已在其《罗马史》中证明,罗马平民反对罗马贵族的斗争并不是一个长期被贬低的可怜的阶级的逐渐进展的费劲的解放运动,而是一种后果,可以说是征服战争的一种延长,是被罗马征服的各城市的贵族力图分享征服者贵族的权利。
罗马平民的家族是被征服人民中主要的家族。他们被移居到罗马并由于战败而被置于低微的地位,但他们是同样的贵族的、富裕的家族,四周都围着一些受他们保护的食客,这些食客最近在各自的城市里都很有势力,同时能同他们的征服者争权。毫无疑义,这里没有任何类似近代资产阶级的那种缓慢、暧昧而痛苦的努力,他们通过无穷的困难从奴役的核心中或从接近奴役的状况中摆脱出来,使用几个世纪的时间不是从事于争夺政权而是去争取自己的世俗生活。我重复说一遍,我们的第三等级是世界史上迄今没有先例的一个完全属于近代欧洲文明的新的事实。
先生们,这不仅是一个重大而新颖的事实,而且对我们有着十分特殊的关系;因为,用一句今天已被大大地滥用的话来说,它是一件明显地属于法国的事情,基本上是一件有民族特色的事情。资产阶级,第三等级,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像在法国那样得到如此充分的发展,享有如此广阔、如此富饶的一种命运。在整个欧洲,在意大利,在西班牙,在德国,在英国以及在法国,都有城镇,同时,那里不仅有而且到处都有城镇,但法国的城镇并不是那些在中世纪时曾以城镇的名义在历史上起过最大的作用、据有最重要的地位的那种城镇。意大利的城镇产生了一些光辉灿烂的共和国;德国的城镇已成为自由的独立自主的城市,它们都有它们独特的历史,而且在德国的总的历史上发挥过巨大的影响;英国的城镇则与一部分封建贵族联系在一起,并已和他们组成了议会中的一个院,即不列颠议会中有势力的这个院,因而在他们国家的历史上很早就起着强大的作用。法国的城镇在中世纪时,在那个名义下,远没有提高到那种政治上的重要地位,那种历史地位;然而只有在法国,城镇的居民,即市民阶级,能得到最充分最有效的发展,最后在社会里取得了最有决定性的优势。整个欧洲都有城镇,但唯独在法国有一个第三等级。在1789年引起法国革命的那个第三等级是我们在别处怎么找也找不到的、属于我们历史的一个命运女神和力量。
因此,先生们,从任何方面的关系来说,这个事实都值得我们予以最深切的关怀;它是伟大的,它是新颖的,它是有民族特色的;我们也不缺少任何关于它的重要的、富有吸引力的资料。因此,我们必须特别注意它。我不能在这一年里把它的各方面的情况都介绍给你们,也不能使你们看到第三等级逐步发展的情况;但我将努力在剩下的短时间里比较精确地指出它从十一世纪到十四世纪的主要发展阶段是什么情况。
先生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把法国城镇的起源和最初形成与十二世纪联系在一起,他们还把它的起源归功于国王们的政策和干涉。在我们的时代里,有人对这个体系提出了质疑,这是很有好处的。一方面,有人坚持说,城镇的起源比一般所说的古老得多,它们远远在十二世纪之前就以这个名称或类似这样的名称兴起来了;另一方面,有人说它们并不是王家的政策和特许的成绩,而毋宁是市民们自己的胜利,城镇反对贵族老爷们的造反的结果。我的朋友奥古斯丁·梯也里先生在其《关于法国史的书简集》的后半部里提出并以罕有的才能加以辩护的正是这后一种体系。
先生们,我担心这两种体系都不是完善的,一切事实都不能在那里找到自己的地位,而为了正确地了解第三等级的真实的起源、真实的性质,必须考虑到远为繁多的情况,同时加以更仔细和更高的考察。
毫无疑问,十二世纪时,在法国的各城镇中已完成了一个伟大的运动,它使它们的地方有了一个转机,并给它们的历史造成了一个新时代。简单地概述一下就足以使你们相信这一点。打开《国王法令汇编》,你们就会看到那里在十二、十三世纪时有很多很多关于各城镇的法令。它们显然是从各个方面产生出来的,而且日益变得重要而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的事务。我已把各种法令,包括关于各种特权的执照和特许状,关于内部规则和由王家权力机关颁发的关于十二、三世纪的城镇的其他文件,作成一张法令报表。从此我们获悉这部法令汇编里包含的关于各城镇的法令是:国王胖子路易的有九件;路易七世的有二十三件;菲利浦·奥古斯都的有七十八件;路易八世的有十件;圣·路易的有二十件;勇夫菲利浦的有十五件;美男子菲利浦的有四十六件;路易十世的有六件;高个子菲利浦的有十二件;美男子查理的有十七件。
因此,单单在我们研究的这个时代里,单单在一个集子里,我们就看到了二百三十六件以平民为主题的政府法令。
关于任何其他问题,这个时代都没有留下如此大量的官方文件。
要看到,这里的问题并非仅仅是关于王家颁发的法令的问题。对于分享法国领土的各个大封建主,也可能做类似的工作。你们知道,国王们并不是颁给执照和干预城镇事务的唯一的人物;每个领主,如果他在自己的领地里有城镇的话,都有权支配其命运或权利;而如果我们能够把这种由城镇引起的从十二至十五世纪的法令全部收集起来的话,其数量一定是很庞大的。但我向你们提出来的这个看法,虽然仅限于王家的法令,已完全足以使你们对于在这个时期前后爆发的巨大的运动,对于城镇的存在和第三等级的发展,有一个概念。
先生们,对这些法令仅仅看一眼,而不进行深入的调查,我看是不可能使我们全都了解我刚才想到的关于法国城镇的起源及其早期历史的两种学说体系中的任何一种的。最粗略的考察指出,在这二百三十六个法令中,三类事实是完全截然不同的。有些法令说到市镇、说到自治城市的种种自由和习俗时好像是在说到一些古老的、无异议的事实似的;它们甚至没有明确地承认这些事实,它们不觉得有必要给予它们一个确切的形式,一个新的日期;它们修改它们,扩大它们,使它们适应于一些新的需要,适应于某种社会状况的变化。另一些法令的内容是为了某一个镇、某一个市的利益而让予某种特权、某种豁免,但没有让它组成一个真正的社团,也没有给予它独立的管辖权,任命自己的官吏的权和可以说是自治的权;它们免去某些地方居民的某一种税、某一种服务;它们对他们作了某种约许;特许的种类是多极了;但它们不给予政治上的独立。最后,有一些法令允许居民组成真正的社团,也就是说承认或给予居民结社的权利,互相约定要忠诚互助对付任何外来暴力或冒险行为的权利,任命自己的官员的权利,集会、讨论的权利,总之是在自己的城墙之内行使一种类似封地所有者在自己领地内行使的那种主权的权利。
先生们,你们看,这些就是三类截然不同的事实,它们基本上表明了各不相同的市政制度。这种在十二世纪的官方文件里表现出来的差异,在历史上,在各种事件中,同样可以看到;而且通过评论它们,我们可以达到阅读特许状和执照的同样的结果。
首先,你们可以回想一下,我曾说到过罗马市政制度在蛮族入侵后在许多城市里继续存在。说罗马市政制度并没有随着帝国而消亡,这在今天是一个公认的论点。我已向你们指出过,它在七、八世纪时,特别在南部高卢诸城市里仍然活着而且很活跃,在南部高卢,罗马的色彩远比北高卢为浓。我们在九世纪、十世纪和十一世纪里同样看到它。雷努阿尔先生在其《法国市政法历史》的第二卷的后半卷里澄清了这一事实。他为许多城市,包括佩里格、布尔日、马赛、阿尔勒、图卢兹、纳尔榜、尼姆、梅斯、巴黎、兰斯等的城镇,以不懈的精力从八世纪到十二世纪逐个时代地收集了市政制度的痕迹。因此,当那能表明其特色的伟大运动在这最后一个时代在这些城镇的所在地爆发时,对于那些已经拥有一个如果不是类似那即将诞生的、至少也是足以满足人民需要的一个市政制度的城市来说,已没有什么需要做的事了。因此,有许多城市的名字在十二世纪的自治市特许状里是看不到的,但它们同样享受着主要自治城市的种种设施和各种自由,有时甚至还拥有公社(communitas)的名义,例如阿尔勒市。这些显然都是帝国灭亡后仍然存在着的罗马城市,它们无需新政权颁发一个法令来承认或建立它们。
这是完全确实的,从八世纪到十一世纪末,这些自治城市的存在在历史上似乎是很罕见和很混乱的。对此,有什么可惊奇的呢?在这种混乱和暧昧状态中,对城镇或是市政制度来说,任何事情都是不奇怪的。在九世纪和十世纪时,封建社会本身,即征服者、权力和土地的主人的那个社会,是没有历史的,要探索其命运的线索是不可能的。那个时候,财产几乎完全听凭武力命运的摆布,各种典章制度简直毫无保障、毫无系统,一切事物都成为动荡的无政府状态的牺牲品,因此,任何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性、任何历史的明晰性都不能看到。历史需要某种秩序、某种连续性、某种光亮;它只依靠这种条件而存在。在九世纪、十世纪时,对任何一类事实、对任何社会地位来说,既没有秩序和连续性,也没有光亮,到处是混乱的天下,只有到了十世纪末,封建社会才摆脱了它,真正成为历史的主体。远为荏弱和暧昧的自治城市社会怎能不如此呢?许多罗马自治城市仍然存在着,但对任何一般事件毫无影响,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因此,我们看到一些珍贵的文献和这个时代的可怜的编年史家对它们保持缄默时不必感到惊讶。这种缄默是从社会的一般状况中产生出来的,并不是由于完全没有种种典章制度和自治城市的存在。封建社会在普遍的黑暗和混乱中形成自己,罗马自治城市也以这种方法使自己长期存在。
当一切事情稍稍平静和稳定下来时,立刻出现了另一些自治城市。先生们,我已不止一次地让你们注意,蛮族入侵使欧洲社会状况发生的主要变化之一是,有主权的人口、权力和土地的所有者分散到乡村地区中去。在此以前,特别在罗马世界里,人口都集中在各城市的中心,业主们,特别是重要人物,即当时的贵族阶级都住在那里。征服推翻了这件大事;蛮族征服者喜欢定居在他们的地产内,在他们的坚固的城堡里。社会的重心从城市转移到了乡村地区。一批专门从事于大地产的耕耘的人立刻聚集在各城堡的周围。这些新的凝聚体的命运并不完全相同;有许多仍然没有什么发展,贫困而蒙昧;另一些较为幸运。稳定的进展、有条理生活的进展,引起了新的需求;新的需求激发出更广泛、更多样化的劳动。聚集在城堡周围的人是唯一从事劳动的人。我们并非到处都能看到他们完全以隶农或农奴的身份依附于土地的耕作。工业、商业得到了复苏和发展。它们在某些地方,由于各式各样偶然的原由而特别繁荣。那些在城堡周围、在封地所有者的领地上形成的人口凝聚体中有些逐渐成为大市镇或大城市。一段时间之后,它们所在的领地的所有者们承认他们从它们的繁荣中获得了利益,同时他们也有兴趣帮助它们的发展;于是他们给予它们某些优惠、某些特权,这事并没有让它们脱离封建控制,并没有给予它们真正的独立,而仍能达到把人们吸引到那边去和增加财富的目的和效果。所需的更多的人口、更大的财富又导致了更有效的优惠和更广泛的特许。这些文件的集子里充满着这一类由于受到种种事态的影响而给予一些新建立的乡镇和城市的文件,而这些城镇的独立绝不超过这些相当不可靠的特许状所规定的范围。
我要找一个能使你们彻底了解我刚才描述的事的例子;我发现最合适的例子是侨居地的例子。人们想要建立侨居地时他们怎么做呢?他们把土地和一些特权让给定居在那里的、愿意在若干年内承担某些义务同时支付一笔固定的租金的人。这恰恰是十一、十二世纪时各城堡周围的乡村地区常常发生的事情。
我们知道,有一大批封地所有者把土地和特权让予所有那些定居在他们领地内各城镇里的人。他们这样做不但增加了收入,还增加了物质的力量。这些城镇的居民必须对他们的领主承担某种军役;我们看到这些市民在很早的一个时期里,一般在他们教士的带领下开赴战场。1094年,在菲利浦一世对布列赫瓦尔城堡的一次远征中——
“教士们举着旗帜率领他们教区的居民们。”
1108年,在菲利浦一世去世的时候——
奥尔德里克·维塔尔说,“主教们在法国建立了一个普通的村镇;这样一来,教士们便可以掌着旗帜、率领全部教区居民跟着国王去出征、去围攻城镇。”
据絮热说:
“国内各教区的一些社团都参加了胖子路易发动的对索雷的围攻。”
1119年,在布伦内维尔战役中被击退后,向胖子路易提出了下列意见:
“让主教们、伯爵们和您王国内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到您那里去,还让教士们连同他们教区的全部居民都跟着您到您要他们去的地方去……
“国王决意要做所有这些事情……他立刻派出使者把他的敕令送给主教们。他们欣然服从他,并威胁说,如果各主教辖区的教士和他们教区的居民不赶快在指定的时间参加到国王的远征队里去,如果他们不尽其全力与反叛的诺曼人斗争,就要把这些教士和他们的教区居民逐出各主教辖区。
“勃艮第的、贝里的、奥弗涅的、桑斯的、巴黎的、奥尔良的、圣·康坦的、博韦的、拉昂的、埃当普的和其他许多地方的人民都像狼似的贪婪地冲向他们的猎物……。
“努瓦永的主教和拉昂的某主教还有其他许多人参加了这次远征;而由于对诺曼人作了错误的估计,他们同意和鼓励部下对他们的人民犯了各种罪行。他们甚至还允许他们凭着上帝的许可,劫掠神圣的大教堂,以便通过用各种方法阿谀他们来增加各军团的人数,并用准许他们做一切事情来激励他们反抗敌人。”
增加跟着他们去打仗的“各军团的人数”这个需要,无疑是诱使封地所有者宠爱他们领地上的这些居民团体、从而让予他们一些特权的主要动机。让予特权是唯一能吸引新居民的方法。这些非常不完全的特权,完全受个人利益的支配,不断地遭到侵犯,常常被撤回。因此,我再说一遍,不能组成一些赋有独立的管辖权、能任命自己的官吏并几乎能实行自治的真正的自治社团,但它们仍然有力地促进了那个后来成为第三等级的阶级的组成。
我现在要来谈这些起源中的第三个,即梯也里先生已十分正确地指出和发挥的那个起源,市民们反对领主们的猛烈的斗争。这是严格意义上的城镇的一个起源,也是第三等级形成的最有效的原因之一。领主们施加于其领地内各城镇居民身上的令人恼怒的事是天天发生的,往往具有暴行的性质,非常使人生气;安全甚至比自由更为缺少。随着财富的增长,反抗的袭击变得越来越频繁和有力了。十二世纪时终于到处爆发市民的起义。他们为了保卫自己、反对领主们的暴行,为了得到保障,组成一些小小的地方联盟。从此兴起了无数的小战争,有些以市民们的失败而告终,另一些则由于签订了一些称为共同宪章的条约而告终,这些条约使许多城镇得到一种当时唯一能保障安全和自由的“自己范围内的主权”。
由于这些特许都是战争胜利的结果,它们一般比我刚才说的那些更为广泛、更为有效,而别的一些城镇不经过战争也能得到。因此,比之历史上存在过的那些城镇来,那些在历史上占有地位的最强大、最辉煌的城镇的形成,必须归功于这种剑拔弩张的斗争。可是,你们知道,它们并没有长期保持它们的政治独立,它们的地位最后变得非常类似没有进行过这种斗争的其他城镇的地位。
先生们,这些便是法国市民阶级,即第三等级的三个来源。1. 在许多城市里继续存在的罗马市政制度。2. 在许多领主的领地上自然地形成的居民团体。它们由于日益增长的财富这个唯一的影响力,由于领主需要它们的服务,不断地取得一些特许和特权,虽然没有给予它们政治实体的地位,但仍然保证着它们繁荣的发展,从而保证着它们政治重要性的发展。3. 最后,严格意义上的自治社团,即通过武力、通过或长或短的时间的斗争,从它们领主那里夺得相当大的一部分主权、组成它们自己的小共和国的那些乡镇和城市。
先生们,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十一、十二世纪自治城市运动的真正的性质,看到了远比一般所说的多样化而广泛的它的全部真相。我们现在要深入到我已对你们讲过的各种不同的社团的内部去;我们将致力于把它们一个与另一个区别开来并相当精细地确定,在罗马渊源的自治城市中,在拥有领主们让予的一些简单特权的乡镇中,或在通过战争和征服而形成的真正的社团中,市政制度是怎么样的。我们将从而得出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得出一个我认为大大地被人忽视的问题,即在古罗马自治城市与中世纪自治社团之间存在着什么重要的区别这个问题。毫无疑义,在中世纪的享有自治权的城镇中有罗马的自治城镇,而且这一点是十分普遍地被忽视的。但同样确实的是,中世纪时,甚至在一些罗马渊源的城市里也发生过一个重大的变化,一个真正的革命,它使它们的自治城市制度有了另一种性质、另一种倾向。我首先要用几句话来指出我认为的最基本的区别的是什么:罗马自治城市的主要特征是贵族政治;近代自治社团的主要特征是民主政治。这是我们仔细研究这个问题后就会得出的结果。
总之,先生们,我们彻底研究了中世纪各自治市镇和城市的形成及它们的内部制度之后,我们就将探索它们在整个封建时期中,从十一到十四世纪的历史上的变迁;我们将努力判定它们在那个时期必然遭遇的一些主要的革命以及它们开始时和结束时的实际情况。那时我们对于法国第三等级的起源及其初期的命运将有一个稍稍完美而精确的概念。
[1] 天眉钉口处系原书页码。本讲自英译本第四卷第289页起。——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