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节 产肥较为丰富的农作制度
从上述情况也可推论,如谷物价格非常高昂,地力又很肥,我们最终必定会到达某一地点,在那里生产比轮作休闲制经济更多的肥料,将能得到丰厚的报酬。
增加肥料的生产是有可能的,原因很清楚:
1. 轮作休闲制经济还有纯粹休闲的土地,这些土地虽然在某些方面是很有益的,但对生产肥料却作不出贡献,因为它只产生牧场产肥量的1/5。
2. 牧场本身也远不能达到它原有的产量,因为牧场经常被耕作,在施肥以后,种植谷物三茬,所以肥力处在较低的等级。
休闲地的好处主要不外乎下列两点:
1. 耕地改作的牧场经休闲以后,只需花费极少的劳动即可冬播,虽然这类牧场可以在春天耕作,但是劳动花费就要增多,比夏天正常的耕作要多30%—50%,因为夏天青草翻过来以后易于腐烂,便于工作。
2. 田地休闲以后,土地所含的肥料和腐殖质能发挥很大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前茬作物的田地是达不到的。
例如一块土地,在休闲以后黑麦收益为6斗,在种豌豆割青以后,收益只不过约为5斗。所以土地休闲是冬播最好的准备,至于有几年或某些土质例外,自当别论,但不能推翻这一原则;这里所假定的比例为6∶5,但是这一比例数字也会因为土地、工作和气候的不同而有差别。
在种植豌豆以后,黑麦的减产,也不完全由于豌豆吸尽了地力之故,土地在豌豆收割以后肥料含量与休闲后相等,所以其原因不外是耕作不很完善,土地中的肥料和腐殖质只有一部分可供植物作营养之用,我把这种现象称之为“肥料效用的折减”。
前茬作物带来的益处有两点:
1. 获得牲畜饲料的价值;
2. 获得肥料的价值,饲料能提供的肥料的价值比田亩生产饲料所需费用更多,因此能扩大谷物的种植。
前茬作物的害处是:
1. 增加耕作费用,
2. 增加播种费用,
3. 在前茬作物之后直接冬播,产量将减少。
于是产生下列问题:在谷物价格为多少,田地谷物产量为多少时,种前茬作物的利弊相等?
如果有供作这种计算的数据,那么必定能算出无可争议的准确的一点来,犹如对轮作休闲制和三区农作制的界限作出规定。然而这种计算非常繁杂,我至今尚未能完成,一则是必须知道青饲料吸收地力的程度,应比迄今所了解的更确切;二则是我无暇可以从事这类计算。所以我只得在这里讲几个要点,我相信,这几个要点与计算大致相当。
中等肥力的田地,如果谷物价格很高,则停止休闲可能有利,虽然多花的耕作费用立即得到高昂的谷物价格的补偿,但是冬播谷物的减产颇影响纯收益,所以扩大种植谷物至总面积的一半,还难以弥补损失,只有谷物价格很高才能抵偿。
在与孤立国相同的情况下,即由于存在未垦殖地带的竞争,牲畜价格很低,饲养牲畜的土地地租很微,甚至没有地租,因此收获草料的价值很难弥补上述的损失。
但是,如果是上好地力的土地,则情况大不一样了。
在一定程度内,田地的肥力越增,谷物的产量也越高。
但是,谷物产量的提高不像肥力可以是无限的;增长有一定限度,原因在于植物的天性,虽然给以极丰富的养分,但产量总不能超过一定数量。如果土地的地力已很厚,播种谷物已能达到最高的产量,再额外施肥料并无益处,甚至反有害处,因植物会倒伏减产。
假定某块土地种植黑麦,最大限度的收益为10斗。如果我们再将这块土地提高肥力五分之一,如果植物的天性许可的话,土地则有能力生产12斗,那么这块土地在纯粹休闲以后应种谷物。如果土地不休闲而种豌豆青饲料,那么地中肥料的作用就会减少,下次谷物的收益又为10斗。
在这种情况下,则前茬作物对后继的冬播谷物的害处等于避免了。前茬作物的害处仍然是耕作费用和播种费用增多,但是,这些费用在谷物价格适度时,由于多获肥料,扩大了谷物种植,因而得到了补偿。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废止休闲无疑是合理的,不过前提条件是,土地的自然性质及气候并不要求土地非休闲不可。
废止休闲以后,轮作休闲制的全部形式便会发生变化。在暂时用作牧场的休闲田,为谋求种植前茬作物的方便,休闲不宜为三年,而应是一年,最多为二年。然而,不让田地纯粹休闲,则很容易贫瘠,为避免这一点,特别应注意谷物种植的最佳次序。次序应该这样选择:对每茬作物都能施以最好的耕作,收割以后,土中的肥力应对下茬作物产生最大的实际效用,所以应小心从事,虽然这在轮作休闲制经济中并不多余,但也不很必要,因为所要注意的还有其他方面。总而言之,如果地力厚,谷物价格又高,可将轮作休闲制改为轮栽作物制 [26] 。
如果某块土地黑麦的最高平均收益为10斗,在实行七区轮作休闲制经济中,前提条件应该是每1,000平方丈土地的平均肥力为370°,那么在这种农作制的形式中,再增添肥力就毫无用处,因为这只会使庄稼倒伏减产。凡认为轮作休闲制是耕作种植的极限,那就不可能从田地的肥力中利用存在于腐殖质和灰泥土中的财富,或者把施于土地的肥力通过扩大播种立即收回,因而土地不可能有扩大的生产资本。
但是,在实行轮栽作物制中,远远超过平均肥力的土地,还能得到有益的利用:因为1.由于各区田地肥力的分配比较均匀,为求黑麦的收益达到10斗,肥力必须比较丰富,2.由于前茬作物的关系降低了肥料的有效性,如果要使黑麦达到最高限10斗,必须大大提高黑麦区的肥力。
由于第一项原因,如果要使黑麦区在种豌豆饲料以后地力达到500°,根据第九节所述的六区轮栽作物制;田亩平均地力为425°;由于第二项原因,凡收益10斗,地力应有600°。
马铃薯和青饲料的最高产量也不及谷物,前两者种于肥力超过500°的田亩最为有利。如果各田区土地肥力像第九节所述的情况,黑麦的收益为10斗,马铃薯田的肥力也有600°,然后将平均肥力提高1/5,亦即是由425°增至425×11 / 5=510°。
在轮栽作物制与轮作休闲制相比,土地的肥力仅仅对冬播谷物的效用减少,而对马铃薯、夏谷及青饲料则不同,因此轮栽作物制的纯收益也比收益为10斗的轮作休闲制高得多。
所以,在轮栽作物制下,平均肥力为510°可得到生产的有益利用,而在轮作休闲制只有373°的平均肥力可被有益地利用;换句话说,轮栽作物制可以有510°平均肥力作为土地资本生息,而轮作休闲制仅有373°。
在谷物生产和消费相抵,亦即是没有谷物进出口的国家中,人口与生产粮食的总数必定存在某一种比例,如果面积相同,三种农作制的黑麦收益相等,那么轮作休闲制经济所产的粮食比三区农作制多得多,比轮栽作物制少得多;如果轮作休闲制收益为10斗,每平方英里能供养3,000人,那么三区农作制大约只能供养2,000人,轮栽作物制也许为4,000人。
轮栽作物制是高效率利用肥沃田地的良好方法,但是实行于贫瘠土地则会使纯收益消失,在贫瘠土地上实行其他两种农作制本来是可能有纯收益的。
如果将由耕地改的牧场所产的青草量,同牧场如果种红苜蓿所产的干草量相比,我们就会发现肥力均等的土地产量是很不相同的,苜蓿的产量要多。
如果牧场育草,极大部分能种红苜蓿,种红苜蓿的优越性是存在的,但是牧场育草或种苜蓿在生长期经常遭受牲畜撕断和践踏,不利于生长。
所以将休闲的牧场改为专门收割青饲料的田地,牲畜留在厩中饲养,不再放牧,那么产肥及收获草料都会有可观的增长。
实行厩中饲养,产肥量便有增长,谷物种植再次可以扩大面积,根据约略的计算,轮栽作物制如果实行放牧,大约有50%的土地面积可以种植谷物,如果实行厩养,也许有55%的面积可以种植谷物,而肥力保持不变。 [27]
在气候暖和的地方,如土地肥沃,在收割谷物之后还可以种第二茬,如萝卜、芦笋等,这样循环轮种,一年可以两熟。在气候较寒冷的地方,这是两年的事。第二茬作物往往用来喂养牲畜,而且只选择这样的作物,用以喂养牲畜产生厩肥,肥量应能超过种植它所耗的肥力,这样,谷物吸取的肥力总是为第二茬作物产生的肥料所抵消。谷物吸取的肥力部分得到第二茬作物供肥的补偿,所以这种农作制可以将田地面积的60%—70%用于种植谷物或经济作物,而不至于耗竭土地的肥力,这是不足为奇的。
但是,如果要这两次急如风暴的收获(一个匿名著者的语言)抵偿其费用,那么除了土地应特别肥沃以外,产品还必须价高才行。
一些有声望的著者证实,红苜蓿在许多田地中并不吸取肥力,反而增加肥力。
根据梅克伦堡的实地经验及大多数人的意见,红苜蓿应被视为是一种吸取地力的作物。
此外,在梅克伦堡和新波美尼亚常常可看到,三区农作制的田地改为轮作休闲制,在最初的几次循环种植中,苜蓿长得很茂盛,红白两色都有,然而在以后的循环种植中,虽然增加了肥力,也施了灰泥土,苜蓿的产量仍没有达到最初那么高。
这两个看来是矛盾的事实,怎样才能统一呢?
我觉得,这些经验可以用下列观点来理解,如果我们承认,肥料中存在着某种物质——至于它是什么物质,什么名称,这无关紧要——,它对谷物并不很需要,但对苜蓿却特别有益。
如果苜蓿长在长期耕作的、历来都是种谷物的熟地,那么苜蓿就能得到过去施肥留存下来的这种物质,这种对苜蓿特别合适的、蕴藏很丰富的营养使苜蓿长得异常繁茂。土地失去的是苜蓿生长所需的、而对谷物则无关的物质,而得到的是苜蓿的根株,这正是谷物所需的肥料。再种谷物就能吸取到对谷物相宜的大量养分。如果将种苜蓿前和种苜蓿后谷物生长情况作比较,我们必定觉得苜蓿给予土地的肥力远远超过它所吸取的肥力。
然而,如果苜蓿轮作太频繁,苜蓿所特需的养分便会枯竭,那么下一茬苜蓿的生长将只能依靠新施肥料中所含的这种特别物质。由于苜蓿所需的养分不充足,就会加强侵占谷物的养分,所以人们觉得苜蓿不能增加土地肥力,反而吸取肥力。
适宜于红苜蓿和白苜蓿的物质,即使并不相同但也相似,由于在轮作休闲制经济中总是遍野种植白苜蓿,所以苜蓿所需的养料不会在地里堆积。如果偶然在土地上换种红苜蓿,那么它也必定侵占宜于谷物的养分,于是看来红苜蓿也在吸取地力。
这一解释不论是否适当,但是根据我历来的经验和观察,豌豆青饲料和红苜蓿,如果各自循环轮种,都不能增加土地的肥力。我不得不承认,这些作物本可提供大量饲料,但定期重复种植,则提供的数量只能以吸取肥力多少为准,这会起损害土地肥力的作用。但是我也确切地感觉到,长在适宜田地上的红苜蓿,收获所得扣除肥料的耗费尚有较多的剩余,这比将这块土地用作休闲放牧强得多。
厩中饲养牲畜同放牧比较,好处在于:
1. 饲料增多,
2. 产肥量增加,因此可以扩大谷物的种植面积。
弊害在于:
1. 播种豌豆和红苜蓿同播种苜蓿后将田地改为牧场相比,费用较大,
2. 种植豌豆,耕作费用较多,
3. 青饲料运往田舍需耗费用,
4. 将青饲料变成的肥料运往田地,需耗费用;如果放牧,这笔费用完全可以节省。
厩中饲养牲畜增加不少费用,除非大地有很高的地力,否则扩大谷物的种植和增加饲料的生产不能抵偿费用,更不能超过费用。
地力较差的土地没有能力支付这些费用,这种农作制对这类土地损害很大,土地比预期饲料和肥料增产要少,因为草料在这里不肯生长,收益还不如牧场的苜蓿和其他青草,所以几乎还难以补偿所消耗的种子费用。
在谷物收益为10斗的轮作休闲制的田庄中,按照第十一节所述,离田舍535丈的田地,其价值等于近田舍农田的半数。
在实行厩中饲养牲畜的轮栽作物制田庄中,与田舍距离成正比的各项工作量,如谷物由田间运归入仓,肥料运至田间的工作量,都有明显的增加。如果像轮作休闲制那样仔细计算,大概就能发现,在轮栽作物制下,离田舍300丈的田地,价值已经降为田舍附近的一半。
所以有把握可以认为,轮栽作物制实行厩中饲养牲畜,只能在田亩面积不大的田庄中才行得通。在大田庄中,虽然土地的价值很高,也只能在田地的前一部分实行这种制度,方有利可图,较远的田地则实行轮作休闲制较为合算。
在价值高的土地——由于土地肥沃和产品价格较高——小田庄实行轮栽作物制并附有厩中饲养,比实行轮作休闲制收益高;反之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土地价值不断增长,适度面积的田庄与大田庄相比则越来越占优势;事实上,我们在所有农作发达的国家可以发现,那里田庄都是中小规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