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社会(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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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街角青年和男大学生

第一章 多克和他的小伙子们

一 诺顿帮的成员

诺顿帮是以多克为首的一帮人。这个群体主要是靠多克联合在一起,并围绕着多克而建立的。在多克未成年的那些时候,诺顿街上每个按照孩子们的重大年龄差异划分的群体都形成一个少年帮。有一个其平均年龄比多克大3岁左右的帮;有多克的帮,其中包括纳特西、丹尼和其他许多人;有一群孩子大约比多克小3岁,其中包括乔·道奇和弗兰克·博内利;还有一群年龄更小的,卡尔和汤米就属于这个群体。

据我所知,鉴于诺顿帮产生于这些早期的群体,所以有必要对其历史背景有所了解。而多克的经历则最能说明诺顿帮的发展过程。

多克于1908年出生于诺顿街。他的父母来自阿布鲁齐省,是最早在这条街上落户的非热那亚人的意大利人。多克的家庭是一个大家庭,他是年龄最小、最受妈妈宠爱的孩子。他幼年丧父。他在3岁时,因患小儿麻痹,使他的左臂萎缩,以致再也未能恢复正常;不过经过持续不断的锻炼,他终于努力使它发育得除重活外,别的都能干了。

多克是这样谈到他的早年生活的:

我小的时候总是穿得非常整洁。我总是穿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当我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的时候,妈妈让我一定要垫上一张报纸。……别人的妈妈会对她们的儿子说,“你看人家迪基 [1] 是怎么穿衣裳的。你怎么就不能像迪基那样?”他们不喜欢我,这是很自然的事——直到后来我向他们表明他们必须尊重我。……

我第一次打架是在大约12岁的时候。我有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哥哥。他和一个像我一样高的男孩争论起来。他对我说,“和我打,他的个子太小了,你去和他打。”开始我不想打,但最后我和他打起来了。我狠狠地揍了他。……从那以后我开始认为,也许我是蛮有本事的。

纳特西有一度曾经是我们这一帮的头儿。我是他的副手。他的个头儿比我大,在我最后打败他之前,他曾好几次打败过我。在他打败我的时候,由于周围的人不多,所以我也不在乎。可是有一次他违背了他说不打我的诺言,当时周围围了一大群人。我是个很有自尊心的孩子。我不能让他就这么跑了。……喏,我和他摔跤,并且把他摔倒了。我说,“要是我放你起来,你答应不答应不打我?”他答应了。可是当我放他起来并转身走开的时候,他打伤了我的鼻子,把我的鼻子打流了血。我追上去,狠狠地揍他,但被大孩子们拦住了。……第二天,我看见他正靠着墙站着。我走上去对他说,“我要宰了你,”并给了他一拳。他没有还手。他明白他打不过我。后来这件事就传开了。于是从那以后我就成了头儿,他是我的副手。……当时我十三四岁。……在我打败他以前,纳特西是个狂妄自大的家伙。……从那件事以后,他好像失去了他的威风。我想和他谈谈,设法让他振作起来。

在我打败他之后,我告诉男孩子们应该怎么做。他们听我的。假如他们不听,我就揍他们。我这一帮里的每个孩子都曾挨过我的揍。在我这条街上,有一个男孩是西西里人。我揍了他以后,他告诉他爸爸了,于是他爸爸出来找我。我藏在房顶上。等他爸爸走了,纳特西通知了我。我再次看到那个孩子的时候,又揍了他一顿——因为他在他爸爸那里告了我一状。……可是,比尔,我并不是一个那么粗野的孩子。我打了他们以后总是感到抱歉。

他们都信任我,比尔。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做一些这样的事的原因。如果我们的孩子们中间有人在别的街上挨了打,我就会和他一块儿到那里去。后面还会跟着两三个我们的男孩,他们不是去帮助打架的——只是观阵。我会问这个孩子,“是谁打的你?”他就指出那个打人的家伙,而我就会把这小子揍一顿,并对他说,“不许你再碰这孩子一下,懂吗?”

我小时候像只小老虎。我谁也不怕。多数孩子在打架的时候都只是互相推推搡搡,我却用我的右拳猛打。我有这个力量。除招架时外,我只能用这一只手打,可是这博得了更多的尊敬。他们说,“要是他的两只手都好好的,他什么事干不出来?”他们认为因为左手坏了,右手才更有劲——也许是这样。……这还不光是打拳。我是一个总想要有所作为的人,是个非常聪明的人。

多克对他的胳臂非常敏感,他不许任何人由于他的残疾而原谅他。他在家里用大量的时间练习拳击,以提高速度和协调性。

对多克的最严重的挑战来自托尼·方丹纳。正如他对我说的:

在我们还都是小孩子的时候,托尼是我这一帮的。他是个打架能手。当他作为业余爱好者进入拳击场时,一开始就以猛烈出拳打赢了三场比赛。他成为职业选手以后,仍然能把对手击倒。……当时我是这一帮的头儿。我是个火性人,而他却开始变得对我越来越放肆了。有一天晚上,他开始欺负我并口出狂言。我听着他说,心想,“他一定够厉害。他能把人击倒,那拳法不是闹着玩儿的。”所以过了一会儿,我说,“我要上去睡觉了。”我脱了衣服上床,却睡不着。于是我穿上衣服又下来了。我说,“你再对我说一遍!”他这样做了,我朝他“砰”地就是一拳!……可是他不肯和我打。为什么?我想是为了面子。后来我们到操场上戴上手套打了一场。比尔,对我来说,他太棒了。我与他不相上下,不过他是太厉害了。……他能够打中我!

只是在我向他提问时,多克才告诉我这些事,而且,当他讲完一件他“打倒”了某个对手的事件之后,总要半表示歉意地说,其实他并不是那么凶,他也不大明白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与其他某个帮发生冲突是常有的事,结果就是“打群架”:

有一次,我们这一帮里的两个小子在梅因街上想勾搭两个女孩子。她们的男朋友把我们这两个小子赶回到诺顿街。于是我们集合起来,把这两个男朋友赶走,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又被赶回到哪儿去。他们转回来,把戈登街、斯威夫特街和梅因街的他们的人都叫来了,一起追我们。……事情通常都是这样开始的。某个孩子被我们的一个男孩揍了一顿,然后他就会回到他住的那条街上叫他的人。他们会到我们的街上来,我们就会和他们对打。

这一回,他们拿着香蕉梗和奶瓶子。我们也武装起来。我们总是把武器藏在地下室里,以便在有紧急情况时随时可用。不过,这些家伙有50个人,而我们只有16个人,所以我们撤退到门道和地下室里,等着他们平静下来。……他们转悠了一会儿,什么也没干,直到我发出出击的信号。然后我们向他们冲过去。我拿着一个香蕉梗朝自己周围乱抡。一路抡着到了梅因街,后来我越过了边界,所以不得不又抡着回来。……他们总是围着操场摆上水泥花盆。我们把这些花盆撞倒了。他们恨不得碰到谁就宰了谁,可是我们并不想打人,只是想吓唬吓唬他们。……过了一会儿,事情平息下来,他们走了。

我记得我们打群架从来没真输过。你别以为我们从来不逃跑,有时我们也逃,拼命地逃。他们会追到我们这条街上来打我们。我们可能会四处散开,有的上房,有的钻地下室,没准儿去哪儿。我们在这些地方拿起战斗武器。然后,他们会回到大街的另一头,给我们一个重整旗鼓的机会。我们就一个接一个地走出来——在我们全部走出来作好准备之前,他们从来不袭击我们。然后我们向他们发起攻击——我们干得很漂亮。他们也许被打散了,然后我们就回到这条街道上我们占领的一头,等着他们再次集合起来。……最后总是我们把他们赶回到他们的街上去。在那儿,我们不袭击他们。我们从来不去惹麻烦。我们只是在我们自己的街上和他们打架,但我们在这里总是取胜。

你知道,诺顿帮是比较不错的一帮。在科纳维尔,我们这条街是最好的。我们不偷醉鬼[即偷醉汉的东西],也不掷骰子赌博。有时候我们不买票偷偷溜进电影院去看电影,但是你还要我们怎么样?……泰勒帮就更无法无天。他们偷东西,还搞掷骰子赌博。我们过去常和泰勒帮打群架。过了一段时期它渐渐不行了,后来它就和诺顿帮合并了。他们的打架冠军是约翰尼·戴考萨,他们中间跑得最快的是迈克·托尔。在我们这一帮里,我样样都是第一名。在我们合并时,我必须绕着这个街区和迈克赛跑。其他人为我们测时间。他跑了26秒。然后是我跑。在我从这条街跑过来时,我能听到人们在喊,“多克,加油!多克,加油!”我也跑了26秒。所以不分胜负。这些人总爱争论,“约翰尼能胜过他。”“不对,多克能胜过他。”然后我们会彼此上下打量一番,可是不会打架。我想我们还是互相尊重的。……后来,约翰尼成了职业拳击手,而且干得挺不错。迈克是圣帕特里克学院田径队的赛跑冠军。

各帮之间打群架的情况并不太多。我们相互之间是很尊重的。……

我们并没有要出去杀他们。我们也不想伤害任何人。这不过是闹着玩。……我不记得曾有哪个人被瓶子打中了头。也许在腿上或后背上会挨一下,但不是在头上。只有一次有人受了伤,这就是查利被罐头筒打中了眼睛。当时我们正在操场上和金街的人打架。我们发起进攻,查利冲在最前面。等他冲进金街时,有人扔过来这只罐头筒,开着口的一端正好打在他的眼睛上。这一下谁都不打架了。他们一看到他的眼睛流了血,都吓坏了。……我们把查利送回家。我还记得大夫在处置他的眼睛时他的尖叫声。这件事给我们的印象很深。我们以前从来没想到过有人会因为打架而终生残废。……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发生过打群架的事。我不记得后来还有过这样的事。……后来,我们年龄大一些了,大约十七八岁了。我开始和比我大的人们在一起,与我的那帮男孩子见面也不那么多了。他们承认我是他们中间的一员,这是很高的荣誉。但是当我不再和以前一样经常和我的那群男孩子见面的时候,我们这个帮也就散伙了。

多克一生中曾有两个阶段参加了诺顿街街坊文教馆的活动。按照他的说法:

我小时候常去街坊文教馆,不过后来我就不去了。我再次去那里是因为“晚霞剧社”。“晚霞剧社”在那里很得宠。长期以来他们一直演戏,名气很大。卢·达纳罗常对我说演戏如何如何难,你得经过多少多少训练。丹尼则使劲怂恿我参加进去,胜过他们。他非常相信我。在任何需要智慧的事情上他都支持我。丹尼和我凑在一起,估计我怎样才能加入那个剧社。你必须得到全体通过。剧社成员中有些人认识我,也有的不认识我,但是我想办法活动,并且通过表决加入了剧社。过了一阵子,我在他们的两出大戏中都担任了主角,街角所有的小伙子都来看了这两出戏。

当时,每个俱乐部都有两名成员参加街坊文教馆委员会。我是“晚霞剧社”的代表,还当过一年街坊文教馆委员会的主席。那时候我非常活跃,我们还筹款为街坊文教馆买了一台新扩音器。

大约就在那段时期,汤姆·马里诺的一帮人来了,他们自称是“街角游民”。他们有100人。我认为他们之所以到这里来,是因为当时他们找不到聚会场所。他们仇恨“晚霞”,因为“晚霞”受社会工作者们宠爱 ,我们在这里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有一次,乔·卡迪奥到汤姆·马里诺的店里去为剧社买一些喝咖啡时加的奶油。一听他们说没有,他把两个手指啪地一弹,把脚一跺,说,“噢,呸!”当时游民帮的小伙子们都在场,听见这句话以后,他们咽不下这口气。从那以后,他们就把“晚霞”叫作“奶油松饼”。我常和他们为了这件事争论。当时,我在那个街角呆的时间和在其他地方一样多,已经和这群“街角游民”打成一片了,所以他们总说我们是“奶油松饼——只有一个人是例外”。我告诉他们许多人都是例外,可是我没有办法使他们改变看法。……

这群游民来到这里以后,就想操纵这个地方。他们着手尽量收买选票,以便能由他们选出街坊文教馆委员会的主席。他们带女孩子们出去玩,给她们买汽水喝。他们还的确搞了一次大规模的竞选活动。鲍德温小姐想让我再次竞选主席,因为她认为我干得挺好,可是我拒绝了。“晚霞”提名特德·里奇奥为候选人,游民帮提名的是弗雷德·曼蒂亚。特德一败涂地。可是那次选举以后他们告诉我,假如是我再次参加竞选,他们不会提出任何人来反对我。……

游民帮的确打算把这个地方闹一个底朝天。他们根本不把社会工作者放在眼里。有一天,我听见盖伊·波莱蒂在大厅里和拉姆齐先生讲话。他确实满嘴脏字。拉姆齐先生也只好听着。他又能怎么样呢?……还有,他们老给警察局打电话,告诉警察,“诺顿街街坊文教馆发生骚乱,赶快派平定骚乱的警察缉捕队到这儿来。”于是就会有两名警察来到这儿,和这帮小伙子开玩笑,因为他们是好朋友。但是对于街坊文教馆来说,这就显得很丢面子。……有一天晚上,游民们在餐馆里开晚会,并在香甜混合饮料里掺了烈性酒。他们准备了两大盆这种饮料,一盆是给社会工作者的,另一盆是给晚会的。但是有两个女孩喝醉了,于是鲍德温小姐发现了那另一盆饮料的问题。她与他们争论起来,盖伊·波莱蒂让她出去。他骂她是一个××。我看见她哭着下楼去了。……

那真是糟糕极了。那时,我是少年加拉哈德 [2] ,毅然出来捍卫街坊文教馆。有一天晚上,当我走进马里诺的商店与他们争论时,他们都在那里。盖伊·波莱蒂在那儿——他是个重量级的拳击手。弗雷德·曼蒂亚也在那儿——他是个轻重量级运动员,是个出色的职业拳击手。他们正在说话,但我打断了他们。我说,“等一等,听我说!”然后我对他们讲了一通。他们反驳我,而且争执得很厉害。关于社会工作者们,他们说了一大堆话。“他们是一群势利小人。”“他们就会唱高调。”“他们在这儿算老几,就觉得比咱们强?”他们振振有辞,我无言以对。但是我说,“不管怎么说,这个文教馆办了一些好事。咱们这个地区这么拥挤,总得有个聚会的地方呀!”……他们用这种粗野的举动把许多人赶出了街坊文教馆。我告诉他们,母亲们都很信赖这个地方,认为她们的女儿在这里很安全,可是现在游民们却正在毁坏这种声誉。我对弗雷德说,“只不过是因为在那儿的其他人都不撒野,你才这么撒野。”

“哦,不对,”他说,“我不管在哪儿都这么粗野。”

我说,“要是特里·乔瓦尼在那儿,你就不敢撒野了。”这话他不爱听,因为特里曾经多次打败过他。好,结果他同意去向鲍德温小姐道歉。……

大约就在这段期间,他们又卷入了另一场争论。当时,每逢露营季节开始和结束时,街坊文教馆都要举办一次男女都参加的周末露营活动。这是这个季节里最大的社交事件,少男少女们年年都盼望着这些周末。他们受到很好的监护,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在露营时发生过任何两性关系问题。这只是美好清白的娱乐。可是这一次,游民帮里有人弄来点儿酒。杰西·奥鲁尼的确是个乖孩子,一点儿也不野,可是却喝醉了。那天夜里,他走进厨房,鲍德温小姐正好在那里。他说要一杯咖啡。鲍德温小姐对杰西说,他醉了,让他去睡觉……自从那件事以后,露营活动就不许男人参加了。露营只为女孩子们举办,只有小男孩还可以参加。为此,小伙子们非常愤怒。他们向培根先生[负责人]提抗议,又四处告状,还想向委员会提出请求,但是培根先生就是不肯答应。过了一阵子,这阵骚动平息下去了,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

大约就在这个时期,“晚霞”解散了。他们已经在街坊文教馆里呆了10年或12年,有些小伙子要结婚了,所以,“晚霞”的解散与这也有些关系。不过,我敢肯定它的解散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来自游民帮的压力把他们撵出了街坊文教馆。游民帮一逼他们,他们就畏缩了。我说他们是懦夫,并想让他们继续把剧社办下去,可它到底还是解散了。

“晚霞”退出以后,游民帮也在外面找到了一间聚会厅,就再也不到街坊文教馆去了。我认为他们并不是被正式踢出来的。他们是在还没有被撵出来之前就退出来了。当汤姆·马里诺进入政界时,由于这个俱乐部的名字听上去不大好,所以他们把名字改成泰勒·A.C.,以示对埃伦·泰勒的纪念。埃伦·泰勒是一位受全体社会工作者爱戴和尊敬的社会工作者。可是,如果想一想游民帮曾经经常出入街坊文教馆时的情况,这个名字就令人觉得很可笑了。

自从游民帮退出以后,街坊文教馆里再也没有出现过像他们那样的群体。由他们让自己的人担任街坊文教馆委员会主席的那一年也正是这个委员会存在的最后一年。……

在“晚霞”和街角游民帮离开以后,我本人也离开了街坊文教馆。

多克发现学校的功课很容易。他在学校和专业图书馆里广泛地阅读。在读完中学三年级以后,他离开学校,到一家彩色玻璃公司去工作。艺术工作一直是他很感兴趣的工作,他在公司里干得十分出色,并可望迅速得到提升。但是后来出现了大萧条,这家公司倒闭了,多克也失业了。最初,他积极地到处找工作,并在家里继续他的艺术工作,但是,当他的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时,他不再找工作了,甚至对艺术也失去了兴趣。

多克和他的姐姐、姐夫生活在一起,所以吃住不成问题,但是他特别不愿意拖累他们。随着联邦救济计划的开始,他可以去公共事业振兴署找工作做,不过,由于他是个没有家小的单身汉,所以不能指望找到稳定的职业。在工作日之余以及漫长的解雇期内,他几乎把全部时间都消磨在街角了。

丹尼是他最亲密的朋友。正如多克告诉我的:

丹尼住在诺顿街附近的斯通街。我至今还记得他到我们这条街上来的那一天,当时他还是个小孩子。他是个拉丁美洲血统的美国人——英语说得磕磕巴巴的。那帮小子拿他开心,可是我却从一开始就喜欢他。我叫他来参加我们这一帮,我们干什么他也干什么。后来他就和我们分不开了。

在这个孩子帮解散以后,多克和丹尼仍然在一起,不过人们不常在诺顿街上见到他俩。

丹尼在读完8年级以后离开了学校,到一家工厂工作。他还在盥洗室里组织掷双骰子赌博来增加他的收入。在失业未找到新工作期间,哪儿有劳资纠纷他就到哪儿去工作,给哪边干都行——“不管是谁,只要给我钱。”丹尼身强力壮,在劳资冲突中很有打架的经验,但是他并不喜欢这个工作。他是为了从中挣到钱才去打架的。在我呆在科纳维尔的整个时期内,从未听说丹尼找茬儿和谁打过架。

由于通过了新劳工法和政府针对破坏罢工的机构采取了行动,断了丹尼的一个财源。他只好与迈克·乔瓦尼和迈克的兄弟特里一起,求助于掷双骰子赌博。

迈克曾经是他在金街的一帮孩子的头儿。他也是很早就离开了学校去工厂干活儿,而且不管哪儿有劳资冲突,他都积极参加。和丹尼不同的是,他只为一方——工会工作。正如他所解释的:“工会主义就像一种宗教。你有了那些信仰,就必须坚持它们。”在禁酒时期的最后几年里,在他这个行业的工厂里很难找到工作,迈克就靠着开设掷双骰子的赌局和一家非法的秘密小酒馆谋生。他不喜欢掷双骰子赌博,这也赚不了多少钱,因为他不让那些特别禁不起输钱的人来赌。他以为他有“合适的关系”来保护这个秘密小酒馆,可是警察的查抄还是迫使他停了业。他又开了一家小吃店,但这也不赚钱,因为吃饭的人中间赊账的太多。在经营这家小吃店期间,它为迈克和他的朋友们提供了一个社交中心。丹尼是那里的常客,多克有时也到那里去。

朗·约翰是来自科纳维尔的另一个地区的一名年轻人,常和迈克这群人在一起。在他的哥哥因谋杀而被判终身监禁之前,他曾一直和一个特别粗野的帮混在一起。母亲的提醒使朗·约翰开始为自己的前途担忧。丹尼和迈克劝他与以前的伙伴一刀两断,来和他们在一起。有一段时间,他们为他提供零用钱,并让他为他们的掷双骰子赌博放哨(看着有没有警察到这里来),给他少量的工钱。后来,他在一家工厂里找到了工作,一年到头经常能找点儿零工做。

在多克的孩子帮解散以后,唯一继续在诺顿街消磨全部空闲时间的成员是纳特西。由于他和年龄较小的男孩子混在一起,多克和丹尼称他为“孩子王”。弗兰克·博奈利对他特别依恋。乔·马科,人称乔·道奇,则是他俩的好朋友。原来属于一群年龄更小的孩子的卡尔和托米此时也接受了纳特西的领导。亚历克曾和乔·道奇的一个弟弟是同学,他最初是为了和乔在一起才经常到诺顿街来的。

那时,纳特西是个兼职的邮局雇员,弗兰克正试着想从事职业棒球运动,乔则在一个采石场里找到一份工资很高的季节性工作。卡尔和托米都在工厂里有固定的工作,亚历克在市场区有一份季节性工作。

就我所知,除了迈克的一群人和纳特西的男孩子们以外,诺顿帮里还有三个人。安杰洛·丘西、弗雷德·麦基(麦卡卢索)和卢·达纳罗都与多克关系密切。几年前,弗雷德的叔叔曾在诺顿街开了一个食品杂货店,有时候让弗雷德来照看。有一天,丹尼让小伙子们对他干了一件恶作剧的事。他们在收款台前站成一排,并要他付保护费。弗雷德被搞得很狼狈。最后多克觉得他怪可怜的,才说明了这是怎么回事,弗雷德这才放了心。于是他把多克视为恩人,甚至在这个杂货店被拍卖之后,他仍然常常和多克在一起。

卢·达纳罗曾给培根先生,即诺顿街街坊文教馆的负责人,干过好几年活儿,甚至就住在馆内。街角青年们觉得他自以为比他们高一等,所以不愿与他交往。多克和卢的表哥很熟。这对表兄弟之间关系不好;多克认为这太糟糕了,所以,当他与卢的表哥一起外出时,总坚持让卢同行。就这样,他和卢成了朋友。当卢与培根先生终于分手,搬出街坊文教馆时,他与多克的友谊使得他有可能被街角青年们所接受。

弗雷德和卢都住在城郊,但是他们开车到东城来干零工,并到科纳维尔来和多克及其朋友们在一起。

多克第一次见到安杰洛时,安杰洛极为腼腆,也没有朋友。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里拉小提琴,希望有一天能在管弦乐合奏中演奏。多克和安杰洛成为朋友以后,安杰洛才有可能加入街角青年的队伍。

虽然在这些人之间已经存在着深厚的友情,但是诺顿帮作为一个组织,却直到1937年初春才开始行使功能。正是在那个时候,多克回到了街角。纳特西 、弗兰克、乔、亚历克、卡尔和托米都对多克十分敬重,并聚集在他的周围。安杰洛、弗雷德和卢也追随多克,把街角变成他们的大本营。丹尼和迈克之所以被吸引到诺顿街来,是由于他们与多克的友谊,同时也由于他们的赌局就设在“街角”旁边。朗·约翰则是跟随丹尼和迈克而来的。

人们变得习惯于一起行动。相互义务也把他们彼此拴在一起。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常有人会感到别人有求于自己,而被帮助者又想予以回报,这种情况数不胜数。这些相互报答的活动激励着对群体的耿耿忠心。

诺顿帮的成员也有等级之分。多克、丹尼和迈克的地位最高。他们比除纳特西以外的其他所有的人更年长,在社会活动中本领也更大。虽然随从者们只限于在一个街角的狭小范围内活动,多克、丹尼和迈克却在其他许多群体中有他们的朋友,并且在科纳维尔的很多地区赫赫有名,受到尊重。他们的作用之一,就是当一名随从者必须走出他习惯的社交范围并需要他们陪伴时,向他提供这种支持。这三位领袖还由于他们的聪明才智和自我表达力而受到尊敬。多克的辩才尤其引人注目。当他偶尔卷入一场争论时,他通常都能在不使对手丢脸的情况下凭机智取胜。我从未见到这三位领袖靠体力来行使他们的权威,不过,他们以前打架时的名气往往有助于维持他们的地位。

多克是这一帮的头儿。诺顿帮的成员在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是多克的人。虽然后来人员有变化,但他们仍然被认为是多克帮。

掷双骰子赌博及其社会义务使得丹尼和迈克不能像多克那样,花那么多时间和诺顿帮在一起。他们与随从者的关系不那么密切,所以希望由多克来领导。

朗·约翰处于一种很不寻常的地位。虽然他的年龄比多克小5岁,他与三位头儿的交情却使他高人一等。正如多克解释的那样:

这是因为我们一直用心照料朗·约翰。当我们到某个地方去的时候,总要叫朗·约翰和我们一起去。我们走到他跟前,拍拍他的背。我们对他十分关心,以致其他人也不得不尊敬他。

尽管如此,他在随从者们面前却没有什么权威。当时,他经常在掷双骰子赌博时把他每周挣的钱都输个精光,所以别人就以这件事来反对他。

那些设掷双骰子赌局的人与那些在这里赌博的人之间有着重要的社会区别。设赌局的人身份有点儿像商人,而掷骰子的人则被认为是一群“笨蛋”。诺顿帮作为一个群体,自以为比掷双骰子的人高一等,这时朗·约翰试图丢弃赌博的恶习,但没有成功。

在1937年春天,纳特西的地位已被非正式地承认高于弗兰克、乔和亚历克,但是他与一个女孩的关系却已经开始损害他的名声。人们并不要求一名街角青年成为正人君子,但是如果他与一个“不怎么样的”女孩结婚,就会有损于他的地位。纳特西和这个女孩的关系已经相当深了,以至于结婚似乎已是势在必行。对于朋友们的批评,他的反应是逐渐地退出了这个帮。直到我快离开科纳维尔前,他在诺顿帮里再也没有扮演重要的角色。不过在1937年春季和夏季,他依然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人物。

随着故事的发展,多克已经29岁了;迈克,29岁;丹尼,27岁;朗·约翰,24岁;纳特西,29岁;弗兰克,23岁;乔,24岁;亚历克,21岁;安杰洛,25岁;弗雷德,25岁;卢,24岁;卡尔,21岁;还有托米,20岁。附图展现了当时这些人之间的关系。为了称呼简便,我将把最高层的四个人称为“领袖”,用“随从者”来表示其他人。假如你没有忘记朗·约翰的特殊之处,这张图就不会使你感到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