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思维的本性
在这里还有一两点必须注意。首先,即时的感觉印象被视为点燃思维的火花,它使过去的感觉印象存储的印记活动起来。但是,人的大脑如此复杂,它存储的感觉印象以如此多种多样和千差万别的方式——部分地借助于连续的思索,部分地借助于在附近出现的和把明显不一致的过去的印记群如此联系在一起的即时感觉印象——联络起来,以致我们并非总是能够分辨即时的感觉印象和思维的最终序列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我们也并非总是能够追溯思维与它由以开始的即时感觉印象的顺序。不过,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思维的元素归根结底是过去的感觉印象的持久印记,思维本身是由即时的感觉印象出发的 [6] 。
无论如何,绝不能期望这一陈述把思维的材料狭隘地局限于我们将其与即时的感觉印象结合起来的“外部客体”的组合。思维一旦激起,心智由于惊人的能动性便从一个存储的印记过渡到另一个印记,它分类这些印记,分析或简化它们的特征,从而形成有关性质和模式的一般概念。它由直接的也许可以称为物理的记忆结合到间接的或心理的结合;它由知觉到构想。如果我们能够追随心理的结合或追随过去感觉印象的存储印记之间关系的辨认,那么它很可能像即时的感觉印象和过去的印记的物理结合一样具有确定的物理方面。但是,印记的物理方面只是从即时感觉印象的物理性质中得出的合理性的推断,因此我们必须在目前使我们自己满足于认为,每一个思维过程具有物理方面是极其可能的,即使我们距离能够查明它的目标还十分遥远。
我们只能辨认出,这种心理结合的过程肯定发生在我们的个体自身中。我们将在后面考虑我们在其他人身上推断它的理由。不管怎样,在我们的个体自身中,要阐明它就必须主要依赖于我们的存储印记的多样性和广博性,进而依赖于个人的思维能力,或依赖于思维过程在其中发生的肉体器官的形成和发展,即依赖于大脑。个人的大脑恐怕显著地受到遗传、健康、训练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但是一般说来,在两个正常人中,思维的肉体工具是同一类型的机制,实际上不同的只在于效率,而不在于本质或功能。对于同样两个正常人而言,感觉器官也是同一类型的机制,从而处在只能把同一感觉印象传达到大脑的限度内。宇宙对于所有正常人的类似性正是在这里。相同类型的肉体器官接受相同的感觉印象,并形成相同的“构象”。两个正常的感知官能实际上建构同一宇宙。假如这一点不为真,那么在一个心智中思考的结果对第二个心智来说就不会正确。科学的普适的正确性取决于在正常文明人中感知官能和推理官能的类似性。
上面关于思维本性的讨论当然不能视为是最终的,或者不能视为是对思维的心理方面提供了任何真实的说明。它只是打算提出我们藉以可以把思维看做是受到它的物理方面制约的方式。思维的心理方面和物理方面之间的实际关系是什么,我们不知道,正如在所有这样的情况中一样,最好是径直地承认我们的无知。在目前我们关于大脑的心理学和物理学知识的状况下,用既不能证明又不能反驳的假设填充无知的空隙,是无用的,甚至是危险的。因此,如果我们说,从不同的方面看思维和运动是同一事物,那么我们在我们的分析中并未作出真实的进步,因为我们未能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本性本身可能是什么的概念。事实上,假如我们进一步把思维和运动比之为同一曲面的凹侧和凸侧,那么我们的做法肯定有害而无益;因为凸性和凹性此时并不是数学家精确定义的不同的质,而只是同一个量即曲率的程度,该量通过零曲率或平面从一个过渡到另一个。另一方面,大脑活动的心理方面和物理方面之间的区别好像本质上是质的区别,而不是度的区别。最好用下述评论使我们自己满足于我们目前的知识状态:感觉印象以所有可能性导致大脑的某些物理的(在这个术语下包括化学的)活动,这些活动被每一个人在思维的形式下仅为他自己所辨识。每一个个人都辨认他自己的意识,并察觉到,感觉和动作之间的间隔是被某种心理过程占据的。我们在我们个人自身中辨认出意识,我们假定意识在其他人身上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