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导言
诺曼·W.斯托勒
倘若罗伯特·K.默顿迄今为止还没有被公认是科学社会学之父,那么,至少那些熟悉这一领域的人实际上一致同意,科学社会学现在具有如此的实力和朝气,在很大程度上是默顿过去40年劳动的成果。他的著作为这一学科提供了主要的范式。假如这一评价不是由那些在他的范式指导下从事研究的人提出来的,而是由那些发现他的范式有某些谬误的人提出来的,那么这时,这一评价也许就能最确定地得到证实。例如,巴里·巴恩斯曾与R.G.A.多耳比 [1] 热心地讨论过违反范式的某些假设的情况,他通过观察对科学社会学的状况作了如下概括:
罗伯特·默顿,既是一位作者,又是一位教师,他的著作对[作为独立学科的科学社会学的]这一发展具有主导性的影响。在1945年以前,默顿确立了一种研究方法,把科学看作是具有独特精神特质的社会制度,并对它进行了功能分析。这一方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这一领域的社会学家所能够运用的唯一的理论方法,而且在今天,它仍然是富有成效和很有影响的方法。它的中心思想已由巴伯、哈格斯特龙和斯托勒以及默顿本人作了详细的阐述、修改和重新解释,使它成了科学社会学研究唯一发展成熟的框架。 [2]
科学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一个专门学科,只不过是在过去十五六年左右的时间里才真正活跃起来的。从描述它的发展的逻辑曲线(我们知道这种情况是许多科学领域中新的“热门”学科的典型表现)中可以看出,它是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呈现向上发展的趋势的。这也许是过早衰老或者至少是会把S曲线拉平的信号,因为任何一个新的领域都不像科学社会学那样,这么早就去考察自身的发展。不过这一领域有一些对它自己有利的特性。昨天的成就(和失败)是今天研究学科增长的数据,而这种情况在其他专门学科中是没有的。但这一独特的性质也会给它自己带来危害。对自己的思考想得太多会导致思想停滞,对自己的问题疑问过多也会导致某种社会学的反常现象。然而,不能因这些困难而劝阻我们不去了解这一专门领域的特征和发展。
本书汇集这些论文是为了以下目的。首先,本书汇集了许多对科学社会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文章,并且收集了其他一些在这一过程的某个阶段具有代表性的文章。同时,这一文集可以使人感受到这一领域学术思想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在这里比社会学的某些其他领域更明显的是,可以毫无困难地从十多年前就已预料到这一发展的那些论文中,找到未来发展的种子。以更加讲究实际的风格,将这些选自许多不同出处的文章编入一本书内,将给那些想要在自己的研究中运用它们的人提供便捷之路。最后,这一文集也是对作者的一种赞颂:这些论文本身的主旨和风格,记录着作者的著作持久的重要性,而这种重要性仅凭一篇颂扬性的文章是难以言尽的。
这些论文没有严格按照写作顺序排列。整个文集经纬交织,联结得如此紧密,各种各样五彩缤纷的思想线索穿插交错如此繁复,看来最好把这一汇集而成的著作的主要部分加以分类和组合,使人们的注意力得以集中,而不宜把这项工作完全留给读者自己去做。我希望通过这一方式,使对思想的不断澄清更加明白,使把这些思想编织在一起、为这一正在成长的知识主体增加力量的那些方法更加显而易见。
不过,这些论文本身,即使加上从一开始就成为默顿著作特点的大量脚注,也不能为这个更大的舞台——社会和思想环境提供一览无余的景象,而这些论文正是在这一环境中产生的并为这一环境作出了贡献。本篇导言的目的在于,从1973年占主导地位的观点出发提供这样一种外貌,我并不想写一篇类似科学社会学史之类的东西,而是要简略地描述一下已经勾勒出科学社会学的大概轮廓的主要里程碑和问题。本书五个部分每一部分的编者导言中都有另外的详细说明。
科学社会学有时被定义为知识社会学的一部分,然而知识和实在(不用说知识的实在)之间相互关系的多重性问题,在社会学更大的那部分的中心,是一个更为一般的问题。对宗教和意识形态的研究、对大众媒介和公众舆论的研究以及对规范和价值观等等的研究,更不用说社会学家们从方法论上的关心,都意味着在人类群体生活的这两个基本组成部分互相依存的关系中,存在着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现有的日常经验是怎样形成人们把世界概念化的各种方法的呢?反过来,他们的概念化思想又是怎样影响他们在这个世界上的活动的呢?进而言之,他们是怎样对他们所“知道”和他们所体验的事物之间的差异作出反应的呢?
也许是因为,在某种意义上说,Wissenssoziologie亦即知识社会学从一开始把它所关注的面规定得太狭窄,把全部注意力几乎都放在试图推论人们的利益和经验在其知识的形成中所起的作用之程度方面,以致在20世纪30年代曾经陷入混乱。确实,正如默顿在1945年对这一学科领域所作的探讨[这里包括《知识社会学的范式》(“Paradigm of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表明的那样,这一特殊问题本身包含了最终可能会砸自己脚的石头。断定人的知识根本不是由人的经验构成的,将会削弱这一领域存在的理由,而断定它全是由经验构成的,看来有可能等于怀疑(如果不是否认的话)知识(包括这种断定的结论)的正确性。这一问题的有限解释导致了内部自相矛盾的混乱,要想逃出这个死胡同就必须从一些不同的问题开始重新探索。
当然,社会学界不同的部门已经热烈地讨论过这样的问题。韦伯论述新教世界观(Weltanschauung)在欧洲产生资本主义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的著作,在默顿看到与他对科学史的兴趣有关时,已经有了很长一段实际上有争论的历史。迪尔凯姆关于原始宗教的著作以及他对知识社会学问题的取向,开始吸引了甚至某些美国社会学家的注意。这项任务就是把各种问题放回到某种有序的排列之中。
然而,在20世纪30年代初,默顿的兴趣主要不是在知识社会学。当他在哈佛大学进修研究生课程期间,他在经济史学家E.F.盖伊的建议下,着手对A.P.尤舍的《机械发明史》(History of Mechanical Invention)一书作分析性的评论。盖伊对他的评论颇为赞赏,建议也在哈佛大学工作的乔治·萨顿把这篇评论发表在研究科学史的一流刊物《伊希斯》(Isis)上。该杂志是萨顿所创办的,而且,他那时仍在负责该刊的编辑。萨顿接受了这个建议把它发表了,同时还聘请默顿到著名的怀德纳图书馆(Widener Library)的专题研究组工作,从而提高了他对科学史的兴趣。皮蒂里姆·A.索罗金注意到默顿有关这一领域的专业知识不断增长,就聘请默顿协助他研究科学的发展,这一研究将成为他的《社会动力学和文化动力学》(Social and Cultural Dynamics)一书的组成部分。这项工作为注重开发思想的发展与变化的量化标准提供了有价值的经验,而且可能为“人学”(prosopography),亦即“通过对历史上某一行动者群体生活的总体研究来探索其共同的背景特征”, [3] 铺平了道路。在他后来的著作中,默顿广泛利用了这些材料。
默顿还与L.J.亨德森一起从事过研究工作。亨德森是一位生物化学家,他曾把在哈佛大学的职位让给了萨顿,而他本人也是一位才华出众的科学史教师。 [4] 默顿听了阿尔弗雷德·诺思·怀特海讲授的科学哲学课程,另外还听了独特的关于比较“动物社会学”的课程,通过这一课程,博览群书、爱好科学史的昆虫学系主任威廉·莫顿·惠勒,把社会人类学方面的专家聚集在了一起。默顿关于科学的社会方面的早期著作曾由博学的(当时参与新的社会学系的工作的)E.B.威尔逊审查过。这样,默顿抓住了哈佛大学的许多良机,尽管他在系里仍是索罗金、后来又是年轻的社会学讲师塔尔科特·帕森斯的学生,但却超越了社会学的传统界限,发展了关于科学的各种观点。
显然,正是这种多样化的学术思潮的汇合,而不是知识社会学方面的直接发展,使默顿试图对科学的增长和发展进行社会学的分析,而且为他对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的科学的持续兴趣,奠定了基础。在这一时期,他并非对可用来为科学定位的更为一般的概念框架漠不关心。有两篇论文 [5] 足以证明,他在这方面有着广泛的理论倾向。1935年他在《伊希斯》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关于马克斯·舍勒、卡尔·曼海姆、亚历山大·冯·谢尔廷和恩斯特·格伦瓦尔德等人近期的知识社会学著作的评论。第二年他发表了《文明与文化》(“Civilization and Culture”),这篇论文把知识看作是一个独特的社会学关注的焦点,它与阿尔弗雷德·韦伯和罗伯特·麦基弗提出的概念是相关的。“文化”这个概念包括了价值观和规范原则的领域,而“文明”这个概念则包括了理论知识和实用技术,从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意义上讲,它比文化更具有积累的特点。在考察这些概念时,默顿抛弃了实证主义对科学的单一线性积累的解释,阿尔弗雷德·韦伯未能适当处理文化与文明的互相依存关系,他的失败中就包含了这种解释。默顿认为,这使韦伯“实际上要回到某种进步理论之上。必须记住,积累仅仅是文明的抽象的内在特征。因此,涉及与其他领域互动的具体的运动并不一定会体现这样一种发展”。 [6]
就在这同一时期,默顿写了他的博士论文《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Science,Technology and Society in Seventeenth-Century England,1935年开始动笔,两年后完成)。尽管这部专题著作下了很大工夫,独创性地把系统的经验研究的思想运用到科学的社会基质之中,但它其实也并非是从零开始。例如,在美国,出版了W.F.奥格本的主要著作《社会变迁》和他与多罗西·S.托马斯合写的论文《发明创造是必然的吗?》,这些论著提出了关于科学和技术的社会进化的基本观念。 [7] 奥格本的长期合作研究同事S.科拉姆·吉尔菲兰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发表了《发明社会学》(The Sociology of Invention),列举出将近40条“发明的社会原则”。 [8] 在欧洲,苏联派遣由布哈林率领的代表团出席了1931年在伦敦举行的第二届国际科学技术史大会,出版了特约论文集《处在十字路口的科学》(Science at the Cross Roads), [9] 其中最引人瞩目的一篇特稿是《牛顿〈原理〉的社会经济根源》(“The Social and Economic Roots of Newton’s‘Principia’”),作者是鲍里斯·黑森,莫斯科物理学研究所所长,这篇文章有助于增强和集中人们对科学知识的社会方面的兴趣。但是,正如罗伯特·S.科恩在为最近单独出版的该文单行本所写的导言中提到的那样, [10] 能够明显地看到它的影响的地方,不是在斯大林的苏联(在那里,黑森很快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而是在英国,在那里,这种影响出现在那些政治上左倾的科学家如李约瑟、J.D.贝尔纳、兰斯洛特·霍格本和J.B.S.霍尔丹的非常与众不同的史学著作中,而且还出现在像查尔斯·辛格、G.N.克拉克和赫伯特·巴特菲尔德等历史学家的反驳性文章中。在美国,黑森的文章和克拉克对这篇文章的批评,都在默顿的专著中得到了重视。 [11]
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要让默顿的那本专著把注意力集中于正在形成的科学共同体的社会结构上仍然太早。正如它的标题表明的那样,默顿把注意力放在社会中的科学上,他一方面关注: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而出现,受到成为清教标志的特殊的价值综合体的培育;另一方面关注:科学对当代社会共同关心的事物(例如,军事技术、采矿和航行等实际问题)的反映。
不过,把重点放在描述17世纪科学实践者的价值观的特征上,就为以后的研究打下了基础,从而得以探索科学的精神特质,并用它来把科学定义为社会和文明的子系统。当代的一些事件也许足以增强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兴趣。在30年代希特勒的德国,“非亚利安人的科学”毁灭性的结局,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了科学有可能丧失其自主性的各种社会条件;在默顿1937年提交的《科学与社会秩序》(“Science and Social Order”)这篇论文中,我们会发现他首次对“纯科学规范”的一些暗示,以及他对科学共同体的结构与动力的兴趣不断增长的征兆,因为科学共同体与该文实际关心的问题是有区别的(后来又是有联系的)。正如约瑟夫·本-戴维曾经指出的那样, [12] “科学共同体”这一概念,是一个涉及它本身的规范和政策的集合体,从40年代初期以来,迈克尔·波拉尼就提醒人们要对之予以高度重视,50年代爱德华·希尔斯发展了这个概念,到了60年代它便成了科学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13]
应该注意,近年来人们又提出了新的见解,即如果不对科学的内容——它的概念、数据、理论、范式和方法等予以明确的探讨,就不可能充分理解科学发展的本质和方向。有一种观点认为,完全可以撇开科学家的具体研究而对科学的发展进行有效的分析,这种看法据说已被证明是错误的。 [14] 对科学的研究毕竟是从它的成果——科学知识开始的,而不是从那些占有科学家位置的个人开始的。(顺便说一句,这一点可以说明为什么人们不怎么注意对平庸的或者相对来说成果不大的科学家进行社会学研究:只要科学是以它的研究成果来确定的,那么对成果没有多少直接贡献的人就难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然而,谈到研究的战略,可以相当有说服力地证明,如果只想注意多种多样的从事科学的活动,并且想减少特定时间内所考虑的变量的数目,就要把作为科学工作者的科学家的行为,与他们的“产品”的详细情况区分开,这一点,尤其在开始对这一课题进行社会学探索时,是最为重要的。事实上,托马斯·S.库恩用在《科学革命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 [15] 一书中就运用了一种比较战略,只不过在那里,中心是放在科学知识的正式组织上,而需要逐次确定的是社会变量。从社会学角度讲,在科学社会学能够着手处理一系列其他问题以前,有必要确定科学共同体的界限并探索它在社会中的地位的基础。(的确,在大多数人既不能从科学家的研究中直接受益,也不能理解和正确评价他们在做什么的情况下,科学为什么在每一个社会都得到了承认这个问题,就成了约瑟夫·本-戴维在他最近的《科学家的社会角色》一书中致力于讨论的中心问题。 [16] )
纵然没有明显的迹象说明,默顿那时充分意识到了需要一种这样的战略,但是看来,如果这一领域要充分发展,那么,确立有特色的社会学分析与科学研究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研究机构的社会结构和描述其参与者特征的一般倾向,毕竟是可以同在特定时期内引起他们关注的特别事件和活动区分开的。因此,在考虑类似的情况时,我们常常可以假定,公众舆论的主要动力是相同的,无论它实际关注的焦点的是战争、经济状况、宗教复兴,还是一时风尚。
默顿在他的专著中探索了科学知识的问题群,特别注意到科学研究中心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他显然开始相信,要进行进一步的社会学分析,就需要一种更为系统的关于科学的社会结构的观念。他早期与索罗金合写的论文《公元700—1300年阿拉伯人思想的发展历程》(“The Course of Arabian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700-1300 A.D.”,1935)有一个副标题《方法研究》(“A Study in Method”),这很重要。事实上,如果没有发展十分完备的科学之社会结构的模型,就无法导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的议题,这些议题可以有效地使用有关科学发展的系统数据。一种研究方法如果不能与理论问题结合在一起(即使它也许可以通过产生某些种新的类型的数据,促进后来的理论发展),那么这种方法就没有多大的用处。
因此,人们已经做出决定,或者可能已经形成决定,把注意力集中到科学的社会结构上,而不是继续研究影响科学知识的实质产出的社会环境。随着1942年《论科学与民主》(“A Note on Science and Democracy”)的发表[在本书中该文以更为贴切的标题《科学的规范结构》(“The Normative Structure of Science”)重印],这一工作的第一阶段开始了。这篇论文全面论述了科学家在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中要遵守的那些理想规范:普遍主义、公有性、有组织的怀疑以及无私利性。
应该指出的是,尽管默顿对“科学的精神特质”的描述得到了广泛的采用,但是,在发表后的30年中,它并没获得普遍的承认。不过,对它的批评主要不是集中在它对这一精神特质的组成部分的误解上,而是集中在这些规范是否在实际中指导着科学家的日常行为这个问题上。没有人提出一组截然不同的规范,但许多评论者指出,科学家们经常违反一个或更多的已经概括出的规范。因此,在50年代早期,“科学权力机构”的成员们对有争议的伊曼纽尔·维利科夫斯基的处理,就成了这样一个个案:人们反复引用它作为流行的违反普遍主义和无私利性等规范的例证。 [17] 人们曾经进行过分散的尝试,以衡量科学家们对默顿所确定的规范的信奉程度。最近的这样一些尝试(尽管其结论由于其中的某些规范没有完全得到实施而有局限性),在将近一千名美国科学家的样本中发现了对规范的实际取向,其范围随科学学科、科学作用和科学家的有组织的交流而略微有所变化。 [18]
当然,这是科学家的行为并非始终如一地遵守规范的个案。但是,由于对社会规范的运行方式的误解,人们有时会从这个事实中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规范是不相干的。理论问题就是要确认这样一些条件,在这些条件下,人们的行为倾向于遵守规范或违反规范并促使它们变化。这类规范主要是与某一社会角色联系在一起的,因而即使它们被个人内化了,它们也主要是在这一角色被实现并且得到了社会支持的那些状况下起作用。当科学家们认识到他们的同事倾向于遵守同样的规范,并且知道这些规范为科学的“日常”关系中的互动提供了有效而合理的规则时,他们的行为就更可能同这些规则相一致。这种日常关系最经常出现在普遍认可的论域或范式之中;当游戏的基本规则(例如,基本概念和课题,有效性标准,等等)得到普遍认同时,按照规则行事就会变得对个人有益,并且会增强知识发展的制度基础。当这样的论述领域刚开始建立时(例如,在库恩所指的一门新科学发展过程中的“前范式”阶段或“科学革命”期间),或者当科学领域以外的群体忠诚盛行起来时,那么违反规范就会成为更经常的事,而且会致使有些人完全拒绝这些规范。
这一分析把我们在有关科学社会学发展的讨论中推进了一步,实际上使我们直接关注科学的内容(即使没有达到专门数据或理论的高度)。在60年代晚期,科学社会学已经逐步建立起来了,直到那时,人们才对科学的社会结构与它特殊的实际产出之间做出了明确的区分,并从这种区分中获得了战略上的好处,而且时机已经成熟,可以再次注意科学的社会结构和科学知识之间的互动关系。对这一点我将在下面作更详细的说明。
在1942年写了关于科学的规范的论文之后,默顿大约有七年没有发表关于科学社会学方面的著作,严格地讲, [19] 在1952年伯纳德·巴伯有影响的《科学与社会秩序》(Science and Social Order,默顿为之写了相当重要的前言)出版以前,其他人在这方面没有什么重要著作。但是在那以前很久,默顿就确认,科学是知识社会学中一个特别的兴趣中心。毫无疑问,他在1941年发表的《卡尔·曼海姆与知识社会学》(“Karl Mannheim and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一文中对曼海姆著作的分析,表现了他对这个题目的深入研究,这导致了他在1945年对整个领域更为全面的探讨(参见重印于本书之中的《知识社会学的范式》)。的确,他对知识的社会基质的兴趣还可以追溯到更早以前,1937年发表的他与索罗金合写的一篇论述“社会时间”的文章,曾经探讨过社会进程如何影响时间的概念和量度的问题。
这篇论述曼海姆的论文突出了在研究现有条件如何(并且在多大程度上)形成人们的“知识”时的诸多悬而未决的难题(对曼海姆而言,知识似乎往往包括“从民俗学之基本原则到严谨的科学的每一种类型的主张和思想方式”),不过在结尾时,默顿殷切希望曼海姆对此主题作进一步的探讨,以便能给予更多的启发。
到了1945年,默顿对这个领域的不满更显而易见了,他着手规划某些可能的进一步发展的方向。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从他在哈佛大学学习时就有的一系列其他兴趣开始与他对知识社会学的兴趣结合在了一起。他早就研究过这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思想,即有用的知识在处理社会现实方面有一些可确定的差距,并且通过他在《有目的的社会行动未预料到的结果》(“The Unanticipated Consequences of Purposive Social Action”,1936年)中的讨论,通过有创见的论文《社会结构与失范》(“Social Structure and Anomie”,1938)以及潜在的反功能概念等,以各种不同方式使这种思想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虽然这个课题可以看作是知识社会学中的一个独特问题,但它显然具有这样一些含义,它们远远超出了当时这个领域的“主流”著作中那些明显易见的含义。
以后的几年是默顿在一些相关的有重要意义的问题上(虽然在别人看来可能完全不是这样)取得成果的收获时期。在这个时期,默顿继续从事功能分析的整理工作,这可以为他非常重视的经验问题提供理论背景,除此之外,他还明显地集中关注“知识”与“现实”之间可能存在的各种关系,并且探讨了可用来作为他所谓研究这些关系的“战略研究基础”的几个课题。
那些与哥伦比亚大学应用社会研究所(Bureau of Applied Social Research of Columbia University)的保罗·F.拉扎斯菲尔德合作进行的公众舆论和个人影响的研究正好与1945年的范式相符:对知识的社会基础问题的探索,要在对与决策相关的人类知识的来源的经验研究中进行。同时,对“基于阶级意识”的假设的那些例外,可以通过群体成员和态度之间的关系来研究,并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依据发展中的参照群体理论加以说明。 [20] 例如,一个资产阶级的成员怎么会对无产阶级的权利表现出主动的关心,或者一个无产阶级的成员怎么会终生保持一种“虚假意识”等问题,在试图确认知识的社会基础时,已经成了一块主要的绊脚石;但是,一旦根据参照群体重新概念化,就可以对这类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了。
马奇和西蒙 [21] 追溯了他们称之为官僚体制的“默顿模型”,该模型把重点放在组织的未预料到的结果上,并且通过哥伦比亚大学的毕业生们(塞尔兹尼克、古尔德纳、布劳、利普塞特、特罗和科尔曼)所作的一系列杰出的经验研究取得了重要的进展。这个模型提供了方便,使人们能够深入思考当“知识”(在这种情况下,它体现在官僚体制的正式结构和目标之中)是已知的,并且组织上的“现实”(官僚体制内部互动的经验模式)成了相关变量时所出现的那些问题。在这里,社会实在适应(并反作用于)知识——与科学相反,在科学上知识必须最终调整到与实在相符合的地步。
在《学生—医生》(The Student-Physician,1957)所描述的研究中,默顿已经探讨了成年人的社会化问题,探讨了在青少年阶段以后人们所掌握的渗透着价值观念的知识可能会在一组新“条件”之强烈影响下发生严重变化的那些过程,尽管默顿现在坚持认为,医科学校并不能成为考察这种普遍性问题的战略研究的基础,因为学生对从事这项职业的高度的自我选择性减少了可变性,并且限制了揭示改变他们的价值观和态度的基础及过程的机会。
《自我应验的预言》(1948年)描述了知识与实在之间关系的又一个焦点问题,该文集中讨论了按照以前预期必然出现的社会实在得以形成的方式,以及这一过程所赖以发生的条件。这里的研究方向是探讨观念在社会实在构成中的作用,而不是讨论知识的社会构成。
但是,现在不是考虑默顿对这几个研究领域的贡献的时候。只要注意到这一点就足够了:他为巴伯的《科学与社会秩序》所写的前言,总的来说是对科学社会学为何仍然明显不够发达,甚至毫无发展的原因所作的一个沮丧的考察,尽管科学社会学作为一个领域是有前途的,它可以提出一些重要的问题,并且可以通过经验研究回答这些问题。在这篇文章[在本书中重印的题目是《对科学社会学的忽视》(“The Neglect of the Sociology of Science”)]里,他不再把这个明显的自相矛盾的现象本身当作科学社会学家注意的合法对象来介绍了——但其意义显然就在于此,并且可以把它看作是对这个领域的特有的反身性的一种早期认识, [22] 这在这篇导言的一开始就谈到了。
这篇前言还注意到对这个领域的兴趣的迅速增长,并且,也许是基于(在直觉层次而非在明确的理论层次上)对科学社会学的理解,它预言在很容易识别的和可能的条件下,这个领域不久便会引起更多社会学家的注意。差不多过了10年,这个预言才开始成为实实在在的现实,不过,“当某个事物被广泛地确定是现代西方社会的社会问题时,它就会成为恰当的研究对象”这一见解,以及科学正是以这种方式迅速地确定下来的意识,可以回溯到默顿1937年的论文《科学与社会秩序》。
然而可以证明,在人们指望对科学的社会学兴趣旺盛起来之前,另一个因素可能也是必不可少的。简单地说,有待去做的就是,阐明把科学当作一个社会现象这样一种前后一致的理论取向——默顿称之为“分析的范式”,从而可以提出一些易于理解的、可研究的问题,并指出可据之对答案做出评价的标准。究竟需要些什么,在前言中已经初露端倪。默顿已经勾勒出科学的规范结构的轮廓,并且说明了那四个规范如何在一个功能整体中彼此相互作用。但在这个系统中却无定义明确的、有特色的“能”源——没有关于为什么它会“运动”的观念。这种表述是一种状态描述,而不是一种过程描述。这就好像有人描述了一个电动机的物理构造,但却未提供一个明晰的电的概念:人们也许可以看到它可能做的工作,但可能不理解为什么它会反复运转。
默顿在他的博士论文和其后的几篇文章中,谈到了科学中的多重发现这种屡见不鲜的现象以及作为纪念而以发现者名字命名的惯例。他在为巴伯的著作所写的前言中再次提到这个问题,他似乎已经认识到了由此引申出的其他的意义。这是有待查明、有待放到适当位置的另一个难题,但只是到了五年之后,他才在美国社会学会会长的致辞中阐述了它的全部意义,并把这一难题稳妥地放到了我们认为它应属的地方。这就是这样一个观念:在制度上加强专业承认的努力(获得这种承认几乎完全是为了得到科学贡献的优先权,而且,对于重大的发现,这种承认的标志就是以名字命名)将构成对科学成就的制度化的奖励,从而形成独立自主的科学奖励系统的基础。
这就是驱动这一系统的能量,亦即经过了独特制度化的动力,它可以说明科学家对科学的精神特质的倾向,并且可以说明为什么他们愿意接受它常常要求的约束。(公有性或共享性规范与无私利性规范似乎明显地与西方资本主义文明普遍的贪得无厌的规范相矛盾;尽管违背时比遵守时要多,但普遍主义是这种文明的理想,而认真实行有组织的怀疑,由于要对自然和社会的神圣的变体提出疑问,往往会激起公众的敌视。)
从制度上推论出或加强的个人需求这一观念,与科学成就直接联系在一起,也使从事科学工作有了一种紧迫性,而这种紧迫性是早期的科学观念没有解释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科学知识是无时间限制的。我们已经习惯于这样写:“亚里士多德说”和“牛顿指出”,而且还有这样一个广为流传的柏拉图假设,即所有科学观念共同存在于某个王国的某处,这个王国既无时钟也无日历。那么,为什么科学家总是要急于完成他的著作呢?按照实证主义观点的乐观假定,走向真理路途中的那些摇摆现象迟早终会纠正过来,那么,为什么科学家会感到有责任应赶紧发表自己的论著以指出同事的错误,或维护自己著作的正确性呢?优先权和承认之间的直接联系为我们提供了答案的一个轮廓。
当然,我们不能确定,由于缺少十分恰当的可以把握和制造的“时机”,以便可以提出有意义的研究问题,科学社会学的发展已经受到了妨碍。或许,即使没有这种特殊的促成因素,亦即默顿1952年就已经注意到的新增加的一些因素,科学社会学肯定也还会像50年代后期那样兴盛起来。也有可能,默顿1957年在社会学界所获得的地位就足以推动这个领域的发展。《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第二版这时刚刚问世,并且广泛地被认为是代表现代美国社会学的最佳著作;《科学发现的优先权》(“Priorities in Scientific Discovery”)一文因为是会长的演讲而声名鹊起[因此能迅速地在《美国社会学评论》(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上发表],它的声誉肯定大大加强了它的影响,其结果超过了仅仅基于学术价值理应产生的那种影响。
无论从1957年以后,科学社会学作为一个专业快速发展的实际的和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什么,我们可以肯定,对科学的奖励系统的本质的这种根本性的阐述,在确立科学社会学的发展方向方面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一种经过了功能分析的规范结构与相当独特的“科学动机”完美的吻合,提供了一种(默顿意义上的)范式,它为解决一系列范围广阔的有重大意义的研究难题打开大门。
就在同一年,第一颗苏联人造地球卫星出现了,随之而来的是美国科学和科学教育的“危机”,这些终于把科学确定为一个“社会问题”。至少自广岛被炸以来,人们已经逐渐承认科学是一个道德问题,但是显然,在社会实际上把科学看作是一个需要深入考察的社会和文化领域之前,这个问题只能是一个“涉及实践的”问题。作为一个支流,对科学的社会学研究慢慢地可以从它的研究中获得支持了,在这种情况下,它变成了社会学家可以合法地加以专业化的一个领域。这并不是说,对科学的社会学研究在1957年以前完全被忽视了,或者默顿的研究给从此之后所有对科学的研究定下了调子。从50年代初期以来,对有组织的科学家的研究形成了一股缓慢增长的潮流,它发源于管理社会学和工业社会学领域,但是这种注重实际的、注重管理的传统的与注重理论的默顿研究方法的结合,直到1960年以后才出现,也只有到这时人们才能感受到这种结合。
在美国,对科学家的“组织”研究开始于50年代初期佩尔兹和他的同事们对一个政府实验室的大规模的调查,从此之后就一直继续了下来。 [23] 关于这项调查的著作,以及戈登、马奎斯和安德森三人,还有本尼斯、卡普兰、科恩豪泽、马科森、谢泼德 [24] 及其他人在同一时期或稍后发表的其他论著,主要集中于研究者的集体精神和创造能力等问题(以及如何从事工业研究实验室中的研究管理以便使研究者对工作更加满意的问题),尤其关注的是,在研究者的工作是由非科学家实施行政管理的情况下所产生的这方面的问题。所提出的那些社会学问题主要出自官僚组织和工业社会学领域,过了几年之后,这两种不同的研究传统才能彼此从对方处获益。
早期把这两者结合在一起的是伯尼·G.格拉泽的著作,他60年代初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论文,是以对佩尔兹的原始数据的再分析为基础写成的,他有效地利用了对专业承认的需求,对决定科学家有组织的事业之形成的一些因素进行了探索。 [25]
此后,哥伦比亚大学又有三篇博士论文是在默顿指导下写出的,而且是每隔一年发表一篇,这些论文的作者已经持续地对这一领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哈丽特·朱克曼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的研究,成为了她1965年的博士论文, [26] 随后她作为默顿的主要合作者留在了哥伦比亚大学。斯蒂芬·科尔于1967年取得了他的博士学位,并且他以在纽约大学石溪分校现在的职务身份继续参与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小组的工作。乔纳森·科尔,斯蒂芬的弟弟,于1969年完成了他的博士论文,也留在了哥伦比亚大学。 [27] 黛安娜·克兰(埃尔韦)也是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学位的,尽管她的博士论文并不是由默顿来指导,但她在耶鲁大学从事的研究(在那里她同德里克·J.德·索拉·普赖斯一起工作,并且为杰里·D.加斯顿当顾问,那时加斯顿刚刚开始他对英国物理学共同体的研究),随后在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Johns Hopkins University)的研究,都很恰当地结合了默顿的研究方法。 [28]
这个10年和稍早一些时候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段时期,在这一期间,默顿的影响绝不仅仅限于哥伦比亚大学校园。沃伦·O.哈格斯特龙曾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威廉·科恩豪泽一起工作,参加了科恩豪泽1962年《工业界的科学家》的研究,并在1965年出版了《科学共同体》 [29] 。这是一项对科学内部的社会性质的详细调查,他曾指出,这个调查大量吸收了默顿的范式。从这时起哈格斯特龙就在威斯康辛州大学工作,他持续地进行着科学社会学的研究。我本人的博士论文,在康奈尔大学由诺曼·卡普兰指导(卡普兰在50年代初期曾是默顿的学生,但只是在专业领域,而不是在诸如科学社会学方面), [30] 于1960年完成,后来,我想要更加全面地综合默顿范式,这一尝试的结果表现在几年以后出版的《科学的社会系统》(The Social System of Science)之中。 [31]
在50年代晚期,从对公众舆论的研究中产生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关注中心,它集中于科学家之间的交流。 [32] 当时在哥伦比亚大学应用社会研究所工作的赫伯特·门泽尔是这个领域的先驱;尽管他和默顿保持着联系,但是科学交流模式的细节最初似乎并没不需要这种范式提供的广阔视角,而且,只有当这些模式被看作是新的科学专业发展的基础时,并且有计划的交流的潜隐功能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时,才形成了一种明确的联系。 [33] 克兰的《无形学院》 [34] 非常有效地把对这两方面的关心结合在了一起,尼古拉斯·C.马林斯1966年在哈佛大学的博士论文《生物科学家之间的社会网络》则代表了对这个问题的一种独立的探讨方法。 [35]
关于科学交流量的另一个重要的信息来源,是美国心理学协会(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有关心理学家之间交流的一个项目。在威廉·加维和贝里弗·C.格里菲思的指导下,这一研究在60年代发现了范围广泛的资料。当时加维转入了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那里的科学交流研究中心在许多科学和技术协会召开年会期间和会后,进行过一系列引人瞩目的有关交流的研究。 [36] 这些研究在很长一段时期关注于数据,而对理论的关注时间相对较少,不过业已证明,它们是与这个范式所提出的问题有着密切的关联。格里菲斯目前在德雷克塞尔研究所(Drexel Institute)工作,他仍在继续研究科学家的交流和科学家的无形学院等问题。
在这里应当注意的是,美国的另外三条发展路线大体上与默顿的传统无关,而且可以说是一种总的补充。约瑟夫·本-戴维,一段时间在芝加哥大学工作,一段时间在耶路撒冷的希伯来大学工作,他从1960年以来撰写了一系列重要论文,论述不同形式的学术组织与科学发展的关系,而他最近对希腊时期以来西方文明中科学的发展的重要分析,达到了一个高峰。 [37] 他仍然把重点继续放在社会结构因素上,这些因素曾经影响了科学与科学专业的发展和衰落,并且从这个意义上讲,他更接近于那些研究交流和无形学院的人,而不是那些直接从科学的规范结构入手进行研究的人。
托马斯·S.库恩是一位训练有素的科学史学家,自1962年他的非常有影响的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问世以来,他比以往更接近科学社会学。正是从这本书开始,范式这一术语流行了起来,尽管这个概念很早以前就在不甚广泛的意义上被人们使用过。(例如,在默顿1945年对知识社会学的评论中,以及他四年以后在对有别于理论的范式之功能所作的分析中,都曾使用过这个概念。) [38] 与本-戴维形成对照的是,库恩所强调的是科学的实质内容——科学知识的兴趣中心和组织是如何发生变化的。但是与大多数科学史学家科学哲学家相比,他更多地把“科学共同体”的社会结构,看作是范式运行的基础,进而更普遍地,把这种社会结构看作是科学发展的基础。当知识主体的中心要素相当稳定并且被广泛接受时(比如,像1700年和1900年之间牛顿物理学的情况那样),范式就存在着,而对从某种学科工作的这种基本界定中自然涌现出的问题所进行的研究,就叫做“常态科学”。当新理论、新问题和新数据的积累导致人们对这种范式的正确性产生怀疑,从而打破了它的一致性时,一种新的范式就在它的位置上发展起来,于是,就会发生一场科学革命。
默顿最近的一些批评者,如马尔凯和金,对库恩的著作了如指掌,他们指出,默顿所犯的错误是,他在自己的系统阐述中没有更直接地考虑科学的实质内容。然而,这些批评很少提到1957年以来默顿的任何一部著作,可以这样描述这些批评的特点,它们(除了论述科学规范的“实在性”的困难以外,而对这一点库恩的思想已经提供了一种有用的解决办法)是不成熟的而且已经过时了。且不说论及科学关注焦点的早期著作,事实上,默顿和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同事们一直在研究科学的社会结构与其认识结构相互作用的那些问题——也就是说,科学得以组织的依据,以及在不同环境下出现的、有关知识之主张各个方面的共识与分歧的形式和程度。
第三条发展路线是耶鲁大学科学史学家德里克·J.德·索拉·普赖斯所进行的富有活力的探索,他在过去20年内越来越多地侧重于社会学方面。从1951年以来,他越来越关注世界科学的普遍参数的量化,这一点明显地体现在他的《巴比伦以来的科学》和《小科学、大科学》所论述的论题中:从1600年以来(每年科学家的人数、科学发现、新期刊和社团的数量以及出版物总额)的增长速率;国家在研究和发展方面的投资模式(他发现,无论经济发展的规模和水平如何,投资规模大致等于所有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0.07%);以及交流的各个方面。 [39] 普赖斯还在无形学院这个概念现在的意义上引用了这一17世纪的术语,用以指非正式的科学家群体在新开拓的研究前沿进行的合作,而且他非常有效地证明《科学引证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的重要性在于追溯全国性科学共同体之间的交流,以及评价超越时代的特殊科学著作的思想影响。
因此,普赖斯的工作主要是确定科学共同体在不同时代的某种人数统计参数和其他“材料”参数,而没有机会去解决与默顿的范式有直接关系的问题。不过,通过他对无形学院所作的研究(黛安娜·克兰曾卓有成效地讨论过这个课题),以及通过他鼓励把《科学引证索引》作为研究工具来使用,也使这二者的研究有了两种间接的联系;普赖斯和默顿两人都是科学引证索引顾问委员会(SCI Advisory Board)的成员,而哥伦比亚大学研究小组(其中著名的有斯蒂芬·科尔和乔纳森·科尔),已非常系统地使用了科学引证。
在美国以外,近来有关科学社会学研究的势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并不想尝试把这一领域的主要文献加以编目整理。一个简短的(尽管显然是不完全的)清单就足够了。在英国人们已经发现,在爱丁堡大学有一个在戴维·O.埃奇领导下的科学研究团体,在苏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Sussex)有一个在罗伊·M. 麦克劳德指导下的有关科学史和科学的社会研究的计划,还有一个在克里斯托弗·弗里曼指导下的科学政策研究计划。1971年,麦克劳德和埃奇作为《科学研究》(Science Studies,一种“研究科学技术的社会历史因素”的专业性杂志)的共同编者,进行了通力合作。在这一领域从事研究的其他一些机构包括:利兹大学(J.R.拉维茨和R.G.A.多耳比)、剑桥大学(N.J.马尔凯)、伦敦大学(希拉里·罗斯)、加的夫大学(保罗·哈尔莫斯),以及曼彻斯特大学(理查德·D.惠特利)。
在瑞典,史蒂文·德迪耶曾在隆德大学(University of Lund)组织了一个研究小组。在苏联,人们对科学社会学存在着相当大的兴趣,这一点A.沃兹里金和S.R.米库林斯基等人已经证实,同时,在这个国家中,基辅的杰纳迪·杜勃罗夫的研究是按照德里克·普赖斯提出的路线进行的。在以下国家中,社会科学家已经证明了人们对这一领域不断增长的兴趣:在波兰,多年以前亦即20世纪30年代中叶,玛丽亚·奥索夫斯卡和斯坦尼斯拉夫·奥索夫斯基介绍了“科学学”;在捷克斯洛伐克,那里的科学院协调着有关科学和技术的社会和人文意义方面的学术工作;在法国,在例如让-雅克·萨洛蒙、塞奇·莫斯科维奇和贝尔纳·莱居叶等人的工作中,体现了这种兴趣的增长(他们在科学社会学方面的工作,主要是在保罗·拉扎斯菲尔德的指导下,从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主办的联合研讨班开始的);这种兴趣的增长也表现在德国、以色列、荷兰、日本和一系列其他国家之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在巴黎的国际科学史和科学哲学联合会(Union Internationale d’Histoire et de Philosophie des Sciences)进行了许多重要的研究,国际社会学协会(International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还建立了一个科学社会学研究委员会(Research Committee on the Sociology of Science)。通过考察这些团体的贡献而对科学社会学当前状况所作的任何全面的综合评述,肯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它变得越来越不是一种单纯属于美国的专门研究了。
自从60年代早期默顿范式问世以来,在这一领域的大部分研究似乎符合库恩的“常态科学”的定义。不仅默顿本人的研究而且还有这一领域的许多其他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这样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曾得到过解释,并且被证明与这个范式中明显的或隐含的那些问题有直接关系。简而言之,科学社会学已成熟到了这样的程度,即许多研究都涉及“解难题”。正如库恩所强调的那样, [40] 把研究描述为“解难题”并不意味着它缺乏想象力、不令人满意或无足轻重。充实唯有某个范式可以确认的默顿所说的那些“具体的无知”的范围,对于科学知识的发展来说像对科学革命一样,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常态科学的“阴”,就不会有作为科学革命的“阳”的基础——而后者是比较罕见的。
本书的五个部分表明,由范式产生的几个基本问题已经导致了实质性研究。例如,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深入细致地研究有关优先权的探讨所涉及的意义,努力完善科学奖励系统的综合性概念,就有助于把注意力集中于如何在科学上得到专业承认,并且有助于指出奖励系统是如何与规范结构联系在一起的。与这一条研究路线有更进一步关系的是社会组织和评价过程,这些被视为既是科学的中心又是一种理性事业。这会导致对这样一些经验问题的研究,例如评价科学贡献的质量的方式,以及从总体上看,这一过程在促进对这些贡献的奖励的公正分配方面是否适当。最后,正如我们已经了解的那样,这类问题已经导致了对评价标准更为翔实的考察,根据这一标准可以确定出科学精英,并导致对所涉及的认识变量的明确思考:在某个特定学科及其知识主体组织的诸方面中所存在的共识的程度。
现在,我想结束这篇导言,可又没有一种十分令人满意的方式,因为这里所描述的这一领域,虽然由于默顿和其他人的工作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现在仍然处于迅速扩展的阶段。这里所描述出的是现在使科学社会学得以构成的许多奠基石,以及基于这一基础对一些问题所做研究的大量例证。然而,当人们把所有科学分类为“常态的”或“革命的”时,有一个事实被遗忘了,那就是各种范式(在一个特定时间内突出的诸多方面)的情况在改变着,因为当“常态的”问题被解决了时,又会有新的问题出现。这种改变很难构成一场革命,就像一类新的树种的闯入不会改变一座森林的主要特征一样,但是,当这一特定的森林继续茂盛地生长时,我们这些置身于森林中的人可能会期望有不同的关注中心以及不同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数据。
从所有这些理由来考虑,就不可能误解这里所收集的论文的持久价值。怀特海有一句箴言:“一门不愿忘掉它的创立者的科学将会迷失方向”,这一名言传世以来至少已经有几十年了,现在,它对科学社会学也适用了——而编者提起这句名言只是一种对他自己的信念在两方下赌注的做法,相信只要社会学的观点适用于任何科学,包括它自身,那么,这些论文就不会失去它们的基本价值。
[1] S.B.巴恩斯和R.G.A.多耳比:《科学的精神特质:一种离经叛道的观点》(“The Scientific Ethos:A Deviant Viewpoint”),见《欧洲社会学杂志》(European Journal of Sociology)11(1970):第3—25页。
[2] 巴里·巴恩斯编:《科学社会学选读》(Sociology of Science:Selected Readings,London and Baltimore:Penguin Books,1972),第9—10页。巴恩斯再次指出:“科学社会学中这一唯一的经久不衰的传统源于罗伯特·K.默顿对其体制结构的洞察”。有关的相似见解,请参见迈克尔·马尔凯的评论《自然科学中的某些文化生长因素》(“Some Aspects of Cultural Growth in the Natural Science”) 开篇的那段话,见《社会研究》(Social Research)36(1969):第22—52页,以及肯尼思·唐尼的《社会学与现代科学革命》[“Sociology and the Modern Scientific Revolution”,见《社会学季刊》(Sociological Quarterly)8(1967):第239—254页]的第244—246页。
[3] 有关默顿在这一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请参见劳伦斯·斯通:《人学》(“Prosopography”),见《代达罗斯》(Daedalus)100(1971):第46—79页。
[4] 有关亨德森在社会学中的作用,请参见L.J.亨德森的《社会系统论文集》(On the Social System:Selected Writings,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0)的序言,该书由伯纳德·巴伯编辑并作序;有关萨顿在建立科学史学方面的作用,请参见阿诺德·萨克雷和罗伯特·K.默顿:《论学科建设:乔治·萨顿的悖论》(“On Discipline-Building:The Paradoxes of George Sarton”),见《伊希斯》63(1972):第473—495页。
[5] 本书的参考文献列出了所有这里引用的默顿的著作。
[6] 《文明与文化》,第110—111页。
[7] 威廉·F.奥格本:《社会变迁》(Social Change,New York:B. W. Huebsch,1922;new ed.,New York:Viking Press,1950);W.F.奥格本和多罗西·S.托马斯:《发明创造是必然的吗?——论社会进化》(“Are Inventions Inevitable? A Note on Social Evolution”),见《政治科学季刊》(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37(1922):第83—98页。也可参见W.F.奥格本:《文化与社会变迁论文集》(On Culture and Social Change:Selected Papers,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4),由奥蒂斯·达德利·邓肯编辑并作序。
[8] 参见《发明社会学》(Chicago:Follett Publishing Company,1935)。当时,发明的社会问题的研究领域中研究者非常之少,所以,吉尔菲兰想把默顿也拉进来,默顿那时写了几篇关于这一领域的论文,他也是研究这个课题的8个“同学”之一,这本书就是题献给这8个人的。也可参见S.科拉姆·吉尔菲兰:《发明社会学增补》(Supplement to the Sociology of Invention,San Francisco:San Francisco Press,1971)。
[9] 参见《处在十字路口的科学》(London:Kniga Ltd. 1931)。重印本增加了李约瑟写的新序和P.G.沃尔斯基(Werskey)写的导言(London:Frank Cass,1971)。
[10] 参见《牛顿〈原理〉的社会经济根源》单行本(New York:Howard Fertig,Inc.,1971)。
[11] 例如,对科学史感兴趣并且长期以来左倾的李约瑟指出,参加这次大会并且“很容易抱有好感去听取俄国代表团的发言”,这对他来说是很自然的。几年以后,在他的著作《胚胎学史》(History of Embryology,1934)中,他赞许地提到了黑森的论文,认为它提供了一种史学研究模型,在最近为第二届国际科学技术史大会重印的论文集所写的新序中,他指出:“虽然非常简朴坦率,但[它]在以后的40年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I.B.科恩在关于默顿著作的书评中,指出了这种影响的程度和黑森与默顿的不同,见《科学美国人》(Scientific American)228(1973):第117—120页。
[12] 约瑟夫·本-戴维:《科学家的社会角色》(The Scientist’s Role in Society,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Inc.,1971),第3—4页;以及《科学职业及其力量》(“The Profession of Science and Its Powers”),见《米涅瓦》(Minerva)10(1972):第377页。
[13] 参见波拉尼1942年初的论文《科学的自治》(“Self-Government of Science”),见他的论文集《自由的逻辑》(Logic of Liberty,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1),第49—67页;这种一般性的观点在他后来发表的许多论著中得到了发展[参见,例如,《个人知识》(Personal Knowledge,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8)]。也可参见爱德华·希尔斯:《科学共同体:汉堡以来的思想》(“Scientific Community:Thoughts After Hamburg”),见《原子科学家通报》(Bulletin of the Atomic Scientists)10(1954):第1151—1155页,此文重印于爱德华·希尔斯:《知识分子与权力论文集》(The Intellectuals and the Powers,Selected Papers,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1)第1卷,第204—212页。本导言稍后将讨论60年代的发展。
[14] 参见,例如巴恩斯和多耳比:《科学的精神特质》;马尔凯:《自然科学中的某些文化生长因素》;M.D.金:《理性、传统与科学的进步性》(“Reason,Tradition and the Progressiveness of Science”),见《历史与理论》(History and Theory: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10(1971):第3—32页。
[15] 参见该书第二版,增补本(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0)。
[16] 参见约瑟夫·本-戴维:《科学家的社会角色》。
[17] 阿尔弗雷德·德·格拉齐亚(Alfred de Grazia)编:《维利科夫斯基事件》(The Velikovsky Affair,New York:University Books,1966)。
[18] 马尔兰·布利塞特:《科学中的政治》(Politics in Science,Boston:Little,Brown and Co.,1972),第65—89页,附录A、B、C。S.斯图尔特·韦斯特的探索性研究[《学院科学家的意识形态》(“The Ideology of Academic Scientists”),见《爱尔兰工程管理学报》(IRE Transactions on Engineering Management)EM-7(1960):第54—62页],至多只能作为一种参考,因为它的论述仅仅是基于美国一所大学的57位科学家的反应。
[19] 不过,在这一时期,默顿确实讨论了各种与科学社会学有关的问题和概念。例如,《知识分子在公共官僚组织中的作用》(“Role of the Intellectual in Public Bureaucracies”,1945),论述了组织方面对与政策相关的知识的约束;《机器、工人与工程师》(“The Machine,the Worker and the Engineer”,1947)探讨了技术人员使“放弃社会责任合理化”的问题;《自我应验的预言》(“The Self-Fulfilling Prophecy”,1948),讨论了它对于社会认识论的意义;《选举预测与社会科学的公众形象》(“Election Polling Forecasts and Public Images of Social Science”,与保罗·哈特合著,1949),考察了一个特别的个案,即那些未能实现的要求知识影响公众之科学立场的主张;《影响的模式:对一个地方共同体中人际间的影响和沟通行为的研究》(“Patterns of Influence:A Study of Interpersonal Influence and of Communications Behavior in a Local Community”,1949),论及了“在当地有影响的人物和在世界上有影响的人物”的概念。
[20] 参见,例如,罗伯特·K.默顿和艾丽斯·罗西:《对参照群体行为理论的贡献》(“Contributions to the Theory of Reference Group Behavior”),见罗伯特·K.默顿和保罗·F.拉扎斯菲尔德主编:《社会研究中的连续性》(Continuities in Social Research,N.Y.:The Free Press,1950)以及《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Structure,New York:The Free Press,1949;Revised edition,1957;Enlarged edition,1968);另可参见罗伯特·K.默顿:《参照群体理论中的连续性与社会结构》(“Continuities in the Theory of Reference Groups and Social Structure”),见《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
[21] 詹姆斯·G.马奇和赫伯特·A.西蒙:《组织》(Organizations,New York:Wiley,1958),第3章。
[22] 对默顿阐述的“反身性预见”的讨论,请参见他的《自我应验的预言》,见梅·布罗德贝克编:《社会科学的哲学读本》(Readings in the Philosophy of Social Sciences,New York:Macmillan,1968),第436—447页;关于科学社会学中自我例证的理论,请参见本书的《局内人和局外人的视角》(“The Perspectives of Insiders and Outsiders”)和默顿的《站在巨人的肩上》(On the Shoulders of Giants,1965);关于社会学中的“具有反身性的彻底的相对主义(reflexive total relativism)”,请参见他的论文《社会学中超然态度不稳定的基础》(“The Precarious Foundations of Detachment in Sociology”,1971)。
[23] 有关这方面的概述,请参见唐纳德·C.佩尔兹和弗兰克·M.安德鲁斯:《有组织的科学家》(Scientists in Organizations,New York:John Wiley,1966)。有关欧洲方面类似的研究,请参见希拉里·罗斯和史蒂文·罗斯:《科学与社会》(Science and Society,London:Allen Lane,Penguin Press,1969);以及斯蒂芬·科特格罗夫和史蒂文·博克斯:《科学、工业与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Science,Industry and Society:Studies in the Sociology of Science,London:Allen and Unwin,1970)。
[24] 比较有代表性的论著包括:沃伦·G.本尼斯:《一个大学社会研究群体的价值观和组织》(“Values and Organizations in a University Social Research Group”),见《美国社会学评论》21(1956):第555—563页;杰拉尔德·戈登、休·马奎斯和O.W.安德森:《四类科学环境中的自由与控制》(“Freedom and Control on Four Types of Scientific Settings”),见《美国行为科学家》(The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s)6(1962):第39—42页;诺曼·卡普兰:《论工业界的职业科学家》(“Professional Scientists in Industry:An Essay Review”),见《社会问题》(Social Problem)13(1965):第88—97页;威廉·科恩豪泽:《工业界的科学家》(Scientists in Industry,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53):西蒙·马科森:《美国工业界的科学家》(The Scientists in American Industry,Princeton,N.J.:Industrial Relations Section,Princeton University,1960);赫伯特·A.谢泼德:《工业研究中的九个两难推理》(“Nine Dilemmas in Industrial Research”),见《管理科学季刊》(Administration Science Quarterly)1(1956):第295—309页。
[25] 在其著作《有组织的科学家的职业生涯》(Organizational Scientists:Their Professional Careers,Indianapolis:Bobbs-Merrill,1964)中,伯尼·G.格拉泽描述了这项工作。
[26] 这项研究的成果将出现在她即将出版的《科学精英:美国诺贝尔奖获得者》(Scientific Elite:Nobel Laureates in the United States,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7] 乔纳森·科尔和斯蒂芬·科尔所著的《科学界的社会分层》(Social Stratification in Science,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3)综合了科尔兄弟的某些研究。
[28] 参见黛安娜·克兰:《一个科学家群体中的社会结构:对“无形学院”假说的检验》(“Social Structure in a Group of Scientists:A Test of the ‘Invisible College’Hypothesis”),见《美国社会学评论》34(1969):第345—351页。
[29] 《科学共同体》(The Scientific Community,New York:Basic Books,Inc.,1965)。
[30] 然而,在为《科学与社会》(Science and Society,Chicago:Rand McNally,1965)所作的序中,诺曼·卡普兰却说:“我本人对科学社会学的兴趣,始于近20年以前,当时我和罗伯特·K.默顿教授一起参加了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个研讨班。”有关他对这一领域60年代初期的概述,请参见诺曼·卡普兰:《科学社会学》(“The Sociology of Science”),见罗伯特·E.L.法里斯编:《现代社会学手册》(Handbook of Modern Sociology,Chicago:Rand McNally,1964),第852—881页。
[31] 参见诺曼·W.斯托勒:《科学的社会系统》(New York:Holt,Rinehart and Winston,1966)。有关他对这个领域的具体问题的论述,请参见诺曼·W.斯托勒:《科学各学科之间的关系》(“Relations Among Scientific Disciplines”),见萨德·Z.纳吉和罗纳德·G.科温编:《研究的社会环境》(Social Contexts of Research,New York:Wiley,1972),第229—268页。
[32] 有关科学共同体的研究的概述,请参见威廉·J.佩斯利:《(行为)科学信息的流动:研究文献述评》[The Flow of(Behavorial) Science Information:A Review of the Research Literature,Stanford,Calif.:Stanford Institute for Communication Research,1965],以及《信息的需求与用途》(“Information Needs and Uses”),见卡洛斯·考德拉(Carlos Cuadra)编:《信息科学与技术年鉴》(Annual Review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第3卷(1968)。
[33] 赫伯特·门泽尔:《科学家之间的信息流动:疑难、机遇与研究议题》(“The Flow of Information Among Scientists:Problems,Opportunities,and Research Questions”),油印本(New York:Columbia of University Bureau of Applied Social Research,1958)。有关不同交流模式的功能,请参见赫伯特·门泽尔:《有计划和无计划的科学交流》,见国际科学信息联合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cientific Information)《会议录》(Proceedings,Washington,D.C.: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1959),第199—243页。也可参见门泽尔:《科学交流:源于社会研究的五个论题》(“Scientific Communication:Five Themes from Social Research”),见《美国心理学家》(American Psychologists)21(1966):第999—1004页,关于交流过程的其他方面,请参见这一期杂志的其他论文。
[34] 黛安娜·克兰:《无形学院:知识在科学共同体中的传播》(Invisible Colleges:Diffusion of Knowledge in Scientific Communities,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2)。
[35] 例如,可参见尼古拉斯·C.马林斯:《生物科学家之间非正式交流网络中的社会文化特征的分布状况》(“The Distribution of Social and Cultural Properties in Inform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among Biological Scientists”),见《美国社会学评论》33(1968年10月):第786—797页。
[36] 参见,例如,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科学交流研究中心(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Center for Research in Scientific Communication),研究报告之四:《美国社会学协会1966年年会期间的科学交流行为》(“Scientific Exchange-Behavior at the 1966 Annual Meeting of the American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Baltimore,1967年9月,第209—250页;以及研究报告之五:《美国地球物理学联合会第48届年会的科学信息传播、非正式相互作用与信息影响》(“The Dissemination of Scientific Information,Informal Interaction,and the Impact of Information Associated with the 48th Annual Meeting of the American Geophysical Union”),Baltimore,1967年10月,第251—292页。
[37] 本-戴维:《科学家的社会角色》。有关本-戴维早期的论著,包括他与例如兰德尔·科林斯以及A.兹罗科策维尔(Zloczower)等同事合写的论文,都可以从他的书中找到。
[38] 罗伯特·W.弗里德里希在他讨论范式和范例的论文《辩证社会学:70年代的一个范例》(“Dialectical Sociology:An Exemplar for the 1970’s”)中注意到了这一点,见《社会力量》(Social Forces)50(1972):第447—455页。有关默顿对范式使用的说明,请参见《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1968年英文版,第69—72页。
[39] 德里克·J.德·索拉·普赖斯:《巴比伦以来的科学》(Science Since Babylon),《小科学、大科学》(Little Science,Big Science);在他的诸多论文中,也可参见《国家有可能发表论著也有可能衰落》(“Nations Can Publish or Perish”),见《国际科学与技术》(Inter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70(1967年10月):第84—89页。
[40] 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第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