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君主政体和世袭
在宇宙万物的体系中,人类本来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只能为以后的某一桩事故所破坏:贫富的差别是很可以加以说明的,而且在说明的时候不必采用压迫和贪婪之类刺耳的、难听的字眼。压迫往往是财富的后果,而很少是或绝不是致富的手段;虽然贪婪会使一个人不致陷入赤贫的境地,但一般说来它却使他变得懦怯,发不了大财。
可是,还有一种不能用真正自然的或宗教的理由来解释的更大的差别,那就是把人们分成“国王”和“臣民”的差别。阳性与阴性是自然作出的差别,善与恶是上苍作出的差别;但是有一类人降生世间,怎么会高出于其余的人之上,俨然像一个新的人种那样与众不同,倒是值得加以探究,了解他们究竟是促进人类幸福的手段还是招致人类苦难的手段。
在世界的古代社会,根据《圣经》上的记载来看,并没有帝王;这种情况所产生的结果是,当时没有什么战争;而现在使人类陷入混乱的,乃是帝王的傲慢。荷兰没有国王,近百年来已经比欧洲任何君主政体的国家安享了更多的和平 [1] 。古代的历史也可以证实这种说法;因为最初一批宗族首领所过的恬静的田园生活本身自有一种乐趣,这种乐趣当我们读到犹太王族史的时候便消失了。
由国王掌握的政权形式最初是异教徒开始采用的,后来犹太人向他们模仿了这种惯例。这是魔鬼为了鼓励偶像崇拜而进行的最得意的杰作。异教徒把他们去世的国王视为神圣,向他们表示敬意,而基督教世界则进了一步,以同样的态度对待活着的国王。把神圣的“陛下”这一称号施诸于耀武扬威而转瞬变为白骨的小人,该是多么亵渎!
把一个人的地位捧得高出其余的人很多,这种做法从自然的平等权利的原则来说是毫无根据的,也不能引经据典地加以辩护;因为基甸 [2] 和先知撒母耳 [3] 所宣布的耶和华的意志分明不赞成由国王掌握的政权。在君主国家里,《圣经》上一切反对君主政体的部分已被很巧妙地掩饰过去了,但它们无疑地值得引起那些尚待组织政府的国家的注意。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 [4] ,是宫廷所引述的《圣经》上的教义,但它并非君主政体的根据,因为当时的犹太人还没有国王,还处在隶属于罗马人的地位。
从摩西记载创世的时候起,到犹太人全体受骗而要求立一个国王的时候止,差不多过了三千年。在立国王以前,他们的政权形式(耶和华偶然插手干涉的特殊情况除外)是一种共和政体,由一位士师和各宗族的首领执掌。他们没有国王,他们认为,除万人之主的耶和华以外,要承认有谁享有君王的称号,乃是一种罪恶。当一个人严厉地谴责人们对君王之类的盲目崇拜时,他毋庸怀疑,耶和华既然永远要人相信他的光荣,是不会赞成那种悍然地侵犯上天特权的政体形式的。
君主政体在《圣经》中列为犹太人的罪恶之一,并预言这种罪恶将产生怎样的灾祸。那个事件的历史是值得注意的。
因为以色列人受到米甸人的压迫,基甸便带领一小支军队向他们进攻,终于在神的参与下获得了胜利。犹太人得胜以后十分高兴,认为这是基甸的雄才大略的结果,因此提议推他为王,说:愿你和你的儿孙管理我们。这确实是个最能打动人心的诱惑;不单纯是个王位,而且是个世袭的王位;可是基甸内心虔诚地回答说,我不管理你们,我的儿子也不管理你们。唯有耶和华管理你们。话不能说得再清楚了;基甸并非拒绝这种荣誉,而是否定他们有给他这种荣誉的权利;他也并不是用自己想出来的一番客套话向他们表示感谢,而是用先知的肯定语气责怪他们不应叛离他们自己的君主,即上帝。
在这件事情之后大约过了一百三十年,他们又犯了同样的错误。犹太人想要模仿异教徒偶像崇拜的风俗的渴望是简直难以形容的;结果,他们抓住了撒母耳的负责管理世俗事务的两个儿子的不端行为,便吵吵闹闹地匆匆来到撒母耳的跟前说,你年纪老迈了,你儿子不行你的道,现在求你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像列国一样。在这里,我们不能不说他们的动机是坏的,就是说,他们希望像其他的国家、即异教徒一样,而他们真正的光荣却在于尽可能不像他们。撒母耳不喜悦他们说,立一个王治理我们;他就祷告耶和华。耶和华对撤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做他们的王。自从我领他们出埃及到如今,他们常常离开我,事奉别神,现在他们向你所行的,是照他们素来所行的。故此你要依从他们的话,只是当警戒他们,告诉他们将来那王怎样管辖他们。也就是说,不是任何个别国王的统治办法,而是以色列人急于想模仿的世间一切国王的惯用的手段。现在,虽然年代已经隔得很远,做法也大不相同,可是性质仍旧没有改变。撒母耳将耶和华的话,都传给求他立王的百姓说,管辖你们的王必这样行。他必派你们的儿子为他赶车,跟马,奔走在车前(这个描写同现今强人服役的人的行径相符合)。又派他们作千夫长、五十夫长,为他耕种田地,收割庄稼,打造兵器和车上的器械。必取你们的女儿为他制造香膏,作饭烤饼(这段话形容国王的奢侈、浪费和压制手段)。也必取你们最好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赐给他的臣仆。你们的粮食和葡萄园所出的,也必取十分之一,给他的太监和臣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受贿、贪污和徇私乃是国王们的一贯的恶劣作风)。又必取你们的仆人婢女、健壮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供他的差役。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们也必作他的仆人。那时你们必因所选的王哀求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这说明了君主政体继续存在的原因;自古以来寥寥无几的善良国王的品德,既不能使这一名号成为正当的东西,又不能抹掉最初产生国王的罪孽;《圣经》上对大卫颇多好评,并不在于他在职务上是个国王,而只在于他是一个迎合上帝心意的人。然而百姓竟不肯听撒母耳的话,说:不然,我们定要一个王治理我们,使我们像列国一样,有王治理我们,统领我们,为我们争战。撒母耳继续开导他们,可是没有效果;他指出他们忘恩负义,可是也都枉然;当他看出他们一意孤行的时候,他喊道:我求告耶和华,他必打雷降雨(因为当时正是麦收季节,这是一种惩罚),使你们又知道又看出,你们求立王的事,是在耶和华面前犯大罪了。于是撒母耳求告耶和华,耶和华就在这日打雷降雨,众民便甚惧怕耶和华和撒母耳。众民对撒母耳说,求你为仆人们祷告耶和华你的神,免得我们死亡,因为我们求立王的事,正是罪上加罪了。圣经的这些部分都是清楚而肯定的。它们不容有任何模棱两可的解释。要么是上帝确曾在这里对君主政体提出抗议,要么是《圣经》是伪造的。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可以相信,在信奉天主教的国家里,国王和神甫是费尽心机,竭力不让人民了解这些经文的。因为君主政体毫无例外地是政治上的天主教会制度。
除君主政体的弊害以外,另外还有世袭的弊害;君主政体意味着我们自身的堕落和失势,同样地,被人当作权利来争夺的世袭,则是对我们子孙的侮辱和欺骗。因为,既然一切人生来是平等的,那么谁也不能由于出身而有权创立一个永远比其他家庭占优越地位的家庭,并且,虽然他本人也许值得同时代人的相当程度的尊敬,他的后辈却可能绝对不配承袭这种荣誉。有一个十分有力的明显的证据,足以证明国王享有世袭权是荒谬的,那就是,天道并不赞成这种办法,否则它就不会常常把笨驴而不把雄狮给予人类,从而使得这项制度成为笑柄了。
其次,任何人起初只能保持人家所授予他的社会荣誉,同样地,那些荣誉的授予者也没有权力来牺牲子孙的权利;虽然他们可以说“我们推你做我们的王”,他们却不能说“你们的子孙和你们子孙的子孙可以永远统治我们的子孙和我们子孙的子孙”,而不侵犯自己后辈的权利。其原因是,这样一种愚蠢的、不公正的、不合人情的约许,很可能在下一个朝代就使他们受到恶棍或者傻瓜的统治。大多数贤明的人士在个人情绪上向来总是以轻蔑的态度对待世袭权的;不过这是那种一经确立就不容易扫除的弊害之一:许多人因恐惧而服从,另一些人因迷信而服从,一部分比较有权有势的人则帮同国王对其余的人进行掠夺。
人们一般认为现今世界上的那一群国王都有光荣的来历:而最可能的实际情况是,如果我们能够扯掉古代隐蔽的掩盖,追溯到他们发迹的根源,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始祖只不过是某一伙不逞之徒中的作恶多端的魁首罢了,他那残忍的行径或出名的阴险手段为他赢得了盗匪头领的称号:由于势力的增加和掠夺范围的扩大,他吓倒了手无寸铁的善良人民,逼得他们时常贡献财物来换取他们的安全。可是那些推选他的人绝不会想到要把世袭权给他的后裔,因为他们这样的永远放弃自己的权利,是与他们声言在生活上所要遵循的不受拘束的自由原则相抵触的。因此,君主政体初期的世袭,只能作为临时的或补充的办法,而不能作为理所当然的制度来推行;可是,由于那个时代几乎没有留下或根本没有留下记录,口头相传的历史充满着虚构的故事,因此隔了几代之后,就很容易捏造一套当时可以顺利地散布的、像关于异教始祖的传说般的、迷信的鬼话,三番四复地向民众宣传世袭权的概念。也许,在首领逝世而要推选一个新的首领时,骚乱的局面(因为歹徒中间的选举是不会很有秩序的)使许多人感到惊恐或似乎感到惊恐,诱导他们最初赞成世袭的主张;因此,正如此后所发生的那样,最初认为是一时的变通办法,在以后却硬说是一种权利了。
自从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以来,英国出了几个好的君主,但它曾在人数远为众多的暴君的统治下发出痛苦的呻吟:凡是有理智的人,绝不会说他们在威廉一世的统治下所能享受的权利是很光荣的。一个法国的野杂种带了一队武装的土匪登陆,违反当地人民的意志而自立为英格兰国王,我们可以毫不客气地说这个人的出身是卑贱不堪的 [5] 。这当然没有神力的意味在内。然而我们也不必花费很多时间来揭露世袭权的荒唐可笑;如果有谁脑子很笨,竟然相信这个,那就让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地崇拜笨驴和雄狮,并表示欢迎吧。我既不会模仿他们的卑顺,也不会妨碍他们的信仰。
可是我倒高兴问一下,他们认为最初国王是怎么产生的?这问题只能有三个答案,那就是,或者凭抽签,或者靠选举,或者通过篡夺。如果第一个国王是由抽签决定的,这就为下一任国王作出先例,不能世袭。扫罗 [6] 由抽签立为国王,但是王位的继承不是世袭的,并且从这一件事的前后经过来看,我们也看不出有打算世袭的任何形迹。如果一个国家的第一任国王是由选举产生的,那也同样给下一任作出先例;要是第一批的选民不仅选举一个国王,而且选举一个世袭的王族,从而抛弃一切后代的权利,那么除了关于人类的自由意志都断送在亚当之手这一原罪的教义而外,查遍《圣经》也找不出同样的例子来;根据这种对照,而且也不可能根据别种对照,世袭制度是得不出光荣的结论来的。体现在亚当方面的是人人都犯了罪,体现在第一批选民方面的是人人都唯命是听;体现在前者的是人类都受撒旦的摆布,体现在后者的是人类都受统治权的支配;由于前者我们丧失了纯洁,由于后者我们丧失了主权;既然双方都使我们不能恢复先前的某种状态和特权,我们无疑地可以由此推断,原罪和世袭是相类的。多么丢脸的并列!多么不光彩的联系!然而最机敏的雄辩家也想不出比这更恰当的譬喻。
说到篡夺,那是谁也不会敢于替这种行为辩护的;威廉一世是个篡夺者,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明摆着的实际情况是,英国君主政体的起源将经不起仔细的考察。
但是,与人类有关的世袭制的荒谬,还远不如它所造成的祸害来得严重。如果这种制度能保证提供一群善良而贤明的人士,那倒还可以算是获得神权的特许,但事实上它只是为愚人、恶人和下流人大开方便之门,因此它就带有苦难的性质。那些自视为天生的统治者和视人为天生奴才的人,不久便横行霸道起来。由于他们是从其余的人类中挑选出来的,他们的心理早就为妄自尊大所毒害;他们在其中活动的世界,与一般的世界有显著的区别,因此他们简直没有机会了解一般世界的真正的利益,当他们继承政权的时候,往往对于整个疆土以内的事情茫无所知,不配加以处理。
伴随着世袭制的另一种祸害是,王位动辄为一个不拘年龄的未成年的人所占有;在那个时期,以国王作掩护而摄政的人,就有一切的机会和动机来叛弃人们对他的信任。当一个国王年老体衰,步入人类衰弱的末期的时候,也会发生与全国有关的同样的不幸。在这两种情况下,民众成为形形色色的恶棍手中的牺牲品,因为这些人可以顺利地玩弄由老年或幼年所造成的种种愚蠢行为。
赞成世袭制的人曾经提出的似乎最言之成理的辩解是,它保全国家,不致发生内战;假如这一点是正确的话,那倒很有分量;但实际上它却是曾对人类进行欺骗的最无耻的谎言。英国的全部历史也否认有这样的事实。从1066年以来,有三十个国王和两个幼王统治了这个混乱的王国,在这段时期中,至少发生过八次内战和十九次叛乱(包括革命在内)。所以它不是对和平有贡献,而是不利于和平,并破坏了它所依赖的基础。
约克王室和兰卡斯特王室间争夺君权和继承权的斗争,使英国有好多年沦为流血的战场 [7] 。亨利和爱德华打了十二次激烈的战役,遭遇战和围攻不计在内。亨利两次做了爱德华的阶下囚,爱德华也给亨利俘获过。当争吵只是起因于个人的问题时,战争的命运和全国人民的好恶很难捉摸,因此亨利被人从监狱送回王宫,而爱德华则被迫从王宫逃往外国;但是,因为好恶的突然转变难以持久,人们又把亨利逐下王位,召回爱德华来继任。议会总是倒向力量最强大的一边的。
这个斗争从亨利六世当政时开始,到了统一王室的亨利七世手里还没有完全停止。这一时期包括六十七年,即从1422年起至1489年止 [8] 。
总之,君主政体和世袭制度不仅使某个王室而且使整个世界陷于血泊和瓦砾之中。这是《圣经》所反对的政权形式,所以免不了要发生流血。
假如我们考察一下国王所做的工作,我们就会发现,在有些国家中他们可以说是没有干什么工作的;在混过了对自己没有乐趣、对国家没有好处的一生以后,他们退出了舞台,让后继的人去走同样虚度光阴的道路。在君主专制国家,民政和军事的全副重担置于国王一身;以色列人在要求立一个国王的时候曾经提出申请,希望“有王治理我们,统领我们,为我们争战”。但像在英国这样的国家中,国王既非士师,又非元帅,委实叫人很难了解他究竟干什么工作。
任何政体愈接近共和,需要国王做的工作就愈少。要给英国的政体想一个适当的名称,多少有些困难。威廉·梅雷迪思爵士称它为共和国;可是在它目前的状态,它是不配得到这种名称的,因为,国王由于有权任意安排一切官职而产生的贪污势力,实际上已经独占了政权,侵蚀了下议院(政体中的共和部分)的效能,以致英国的政体差不多像法国或西班牙的一样,纯粹是君主政体了。人们如果不了解名称的真实含义,绝不会轻易表示赞同。英国人引以自豪的,不是英国政体的君主的部分,而是共和的部分,也便是从他们自己的团体中选出下议院议员的那种自由——并且我们很容易看出,当共和失效时,奴役便接踵而来。英国政体之所以有毛病,只是因为君权已经毒害了共和;国王已经垄断了下议院。
在英国,一个国王所能做的事情,往往不外乎是挑起战争和卖官鬻爵;直率地说,这是使国家陷于贫穷和制造纷争。一个人每年伸手拿八十万镑,而且还受人崇拜,真是一桩好买卖!对于社会,同时在上帝的眼中,一个普通的诚实人要比从古到今所有加冕的坏蛋更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