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艺术科学的目的
在许多关于艺术——不单指形象艺术的各部门,指一切美的创造而说的广义的艺术的研究和论著中,可以分出两条研究的路线,这两条路线可以叫做艺术史的和艺术哲学的。这两种课程,虽然是少有不相关涉的,可是正因为这个缘故,我们必须把它们的区别弄得清清楚楚。
艺术史是在艺术和艺术家的发展中考察历史事实的。它把传说中的一切可疑的和错误的部分清除尽净,而把那可靠的要素取来,尽可能地编成一幅正确而且清楚的图画。它的任务,不是重在解释,而是重在事实的探求和记述。但是单单断定事实及联结事实的研究,不管做得怎样彻底,怎样周到,总还不能满足人类的求知精神。因此在这种艺术史的研究之外,早就有了一种关于艺术的性质、条件和目的的一般研究。这些研究,无论它们是片断的或是有系统地发表出来的,就代表着我们所谓艺术史和艺术哲学的那两种课程。艺术史和艺术哲学合起来,就成为现在的所谓艺术科学。
“科学”这个名词,现在大都是用得很大意的,我们为审慎起见,似乎在承认它之前应该把“艺术科学”是否合乎科学这个光荣的名词,先来加一点考察。科学的职务,是在某一定群的现象的记述和解释,所以每种科学,都可以分成记述和解释两个部门——记述部门,是考究各个特质的实际情形,把它们显示出来;解释部门,是把它们来归成一般的法则。这两个部门,是互相依赖、互相联系的,康德表示知觉和概念间的关系的话,刚巧适合于它们:没有理论的事实是迷糊的,没有事实的理论是空洞的。“艺术科学”果真具备着科学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吗?对于这个问题,单就那职务的第一部门来说,是可以作肯定的回答的。
对于现代艺术史,或许可以有一种非难,嫌它研究的范围太狭,太偏重西欧各国的艺术而忽略了别国的;但是这种非难,并不能影响它的科学性质,因为要断定一种研究是否合乎科学性质,并不取决于它的范围的大小,而是根据它的方法来决定的。艺术史的研究方法,并不比任何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来得不合科学原理些。不过,科学化的艺术史,终究还不是艺术科学。它当不起这个名称,正如一堆建筑用的石块当不起建筑的名称一样。一堆石块,不成其为建筑,除非有些石头已经依照一定的建筑秩序排列起来。艺术史的知识也不成其为艺术科学,除非那各个的事实已经按照逻辑的关联组织起来。于是就发生了艺术哲学的部门是否合乎这个目的的问题。狭义的艺术哲学的种种尝试,向来差不多都是希图和某种思辨的哲学系统直接联结的。那些尝试一时固然随着哲学,多少得了些承认,但是过了不久,就又和哲学一同没落了。我们并不想在这里判断这些思辨的东西的一般价值。如果我们以严格的科学标准评价它们,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遇到那样的命运是活该的。我们固然不惜赞赏它们的光怪陆离,可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忽于审察那事实的基础的不足以稳固这些摇曳不定的构造,而对于永久持续,也并没有供给任何保障。黑格尔派(Hegelians)和赫尔巴特派(Herbartians)的艺术哲学,在现在都已只有历史上的兴趣了。我们的艺术哲学的概念,却包含得还要广些;它也包含那些通常称为艺术评论而不称为哲学的研究。在对付前者,我们必须去研究整个的完全系统,而在对付后者,却只是多少片断的演绎和提示。可是那些片断的艺术评论,往往也装着哲学系统所标榜的那样十全十美的俨乎其然的样子。所以每逢我们看出好多关于艺术的性质、条件和对象的评论意见,不但大不相同而且那些认为毫无疑义的定理的大部分也不免互相矛盾的时候,就不免要大吃一惊。但是这种吃惊,立刻就会消歇的,因为我们倘使将这些艺术评论的任何一种来加以精密的考察时,就会发现那些意见和定理,都不是以什么客观的科学的研究和观察做基础,只是以飘忽无定的、主观的、在根据上同纯科学的要素完全异趣的想象做基础的。自然,我们并不想否认艺术评论的价值,这种评论的流行一时,就是它正适应需要的充分的证据。可是一种著作很有价值并非就可以作为有什么科学功绩的根据。一个自然的爱好者对于植物界美观的赞美,可以有极多的启发和兴味;可是无论如何,不能将它来代替植物学者的研究。同样,知道一个有才具的人对于艺术的主观的见解,有时也是很有益,而且是很有趣的;可是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不拒绝把它作为科学的建立和正确的知识。学术的主要原则,在乎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地方都没有什么歧异。不论那探究是关于植物的还是关于艺术作品的,它都不能不是客观的。无疑的,研究植物较诸研究那直接诉之于我们情感的艺术作品是比较容易保持必要的冷静沉着些,可是我们若要从事艺术科学的研究,也不能不保持着冷静沉着。在科学中,是受客观的支配;在艺术评论中,是受主观的支配。艺术评论志在建立法则;科学却是意在寻求法则。两者的原理和对象根本不同,我们决不能将它们混同,忘却了它们的对立。艺术评论存在的理由,我们可以不理,但是如果艺术评论想蒙上科学的狮子皮,它就得留心看一看那狮子皮有没有遮住了自己的狐狸尾巴。
无论是艺术哲学或艺术评论现在都还不能充分说明艺术史里的事实。除了后章我们将要说到的一些独立的论文之外,我们实在应该承认还没有可以叫做艺术科学的东西。虽然经过艺术史家的努力,好些构成艺术科学的材料已经搜集起来了。可是那些材料也要到用在科学上的时候才能显出它的价值,要是留着不用,将比无用更加有害。正如谚语所谓“我们不用的东西就是我们的累赘,”知识也和物品一样,特别是在我们这个往往讲究手段忘记目的的时代。事实不过是得到知识的手段,否则堆积事实反而会压抑思想。徒然堆积了如山的事实,结果只会使我们的心神被那山遮蔽得没有光也没有气。艺术史里独立而且混杂的事实,除开了法则,就无论什么东西都不能使它们得到秩序和价值,可是法则这个东西,正是人们所不曾寻求的。
现在,已临到应该刻不容缓地开始做这项工作的时机了,因为这工作不是简单或容易做的。就是最简单的社会问题,研究起来也很繁复,研究艺术科学这个特殊问题,自然更要遇到许多比一般的估计更繁重的艰难。
在从事这样艰苦而且冗长的工作之前,先问问要想达到的是什么目的,自然是很对的。但是,现在却还是预先弄清不能达到的是什么目的来得有益些。这样我们可以保护自己不致陷入错误,更可以防护艺术科学使之避免不正当的非难。人们对于每一种新科学往往想从那里得到一切可能的理论和实际的奇迹,要求它给我们解决一切的疑难和弥补一切的缺陷,犹如我们对于每一个新发见的地方要求它是黄金国一样。过了不久,我们才知道那新发见的地方也不过是大地的一角,不一定比旧的地方好多少,也不一定比旧的地方坏些,就又以同量的轻蔑来酬答过去过分的期待。新科学,我们也将知道不过是科学的一种。在艺术科学中,我们所期望的第一件事情,或许就是那可以按照我们的愿望来发展艺术的方法——就是使那不能自然地产生艺术的时代却盛开了人工的艺术花朵的法术。但是艺术科学实际能不能够成就这个愿望,不幸还是疑问。再从社会学的其他部门的结果推测起来,或须正相反地我们将会承认形成艺术的各种因素是如此的复杂而且微妙,我们不加干预,至少在艺术,并不会增加如何的不利。不过我们无须疑虑这种认识将会妨碍我们在社会上和在教育上提高文化的努力。至少到现在为止,社会理论对于社会实际生活的影响是非常微薄的,我们还只能希望会有一种实践的社会政策出现。
科学的直接目的,并非实际的结果,而是理论的知识;艺术科学的主要目的,也不是为了应用而是为了支配艺术生命和发展的法则的知识。然而这个目的,虽则艺术科学不能不为它努力,也不过是永远不会达到的理想。我们若是要求它把它领域里的任何一种现象都加以详尽而且根本的说明,则任何科学都不能供应我们的要求。正如一个植物学者,决计不能把某一植物的形态逐一追根掘底地说明一样,一个艺术的研究者也不能把艺术作品的何以如此而不如彼,尽微竭妙地加以说明。并非因为这些微妙是由于玄妙而且无定的空想所致,乃是因为那些规律地变动着的因素,在任何一个指定的情境里面都是无穷无尽,决不是我们的能力所能完全捉摸的。我们再也不要想把什么事来做一个彻底,因为事情原来是没有底的。科学也不过能够在普通的事情上指明现象的规律的关联而已,而这正是科学所能尽力的。我们确信任何事物都极有规律性,我们就是在规律性并不充分显现出来的时候,还是确信它极有规律性。对于一切现象都有普遍的规律性和可能性的确信,并非以任何经验的研究做基础,恰恰相反,倒是一切研究都是以先验的公律做基础。只要艺术科学教给了我们一条支配着那一看似乎没有规律的任意的艺术发展过程的法则,艺术科学也就可以算是尽了它应尽的任务了罢。艺术科学就已从恍惚模糊的思辨的荒海中开拓了一块我们可以在那上面安心耕种收割的新领土。这一片可以耕种的土地,比起旧艺术哲学者所狂信热望的神秘的宝贝来,固然是一种可怜的代用品,可是科学的说明,并不是形而上学的启示,它只能涉及事物的经验的表面为止,决不能透达超越的幽玄。只要艺术科学能够显示出文化的某种形式和艺术的某种形式间所存在的规律而且固定的关系,艺术科学就算已经尽了它的使命;倘使艺术哲学竟拿这些形式和关系的内在的本质问题来质问艺术科学,或拿艺术历史的过程中所显现的动力问题来质问艺术科学,那艺术科学就不得不坦白承认它不但不能答复这些问题,甚至不能理解这些问题。